脚步声沉稳且迅疾, 听着像成年男子的步伐,江彻从地面上蹦起来,手刚摸到兜里的刀, 工厂门就被踹开了, 率先出现在他视野里的不是人, 而是一把枪。
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他的额头,他的手定在衣兜里, 双腿也像生根的木桩, 僵硬地扎在地面上。
来者与他有着极其相似的装束, 墨镜、口罩、鸭舌帽, 从上黑到下, 没有一寸皮肤裸露在外,手举着枪,围绕他转了一圈,最后倏忽冷笑起来,说:“就这点狗屁胆子, 还学人绑架?”
他开口说话之前, 江彻就已经认出他是魏凯了。可这并没有让他放松警惕,他的手依然藏在衣兜里,即使魏凯把枪放下,走到明蓝面前查看她的死活,他也始终保持两米开外的距离警惕地盯着对方。
魏凯用余光瞥见他的动作, 又笑了一声:“你以为我是警察派来的?还是明家派来的?”
“我告诉你, 就你这点技俩,都不用他们过来,随便一个有点经验的人都能逮着你。”他说,“我已经观察你三天了, 也跟踪了你三天,你开车上山的时候我就跟在你身后五十米范围内。你发现我了?你回头看了?屁!要不是我刚才故意弄出点声儿,我进来抹了你脖子,你个傻缺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整个过程江彻都以为自己做得很细致很缜密,以至于听魏凯大剌剌揭穿他的漏洞,除了震惊外,还有些尴尬。
但魏凯的话还透露出了别的讯息,他说他跟踪了他三天,那他必然也已经留意到江莲去世了——江彻握在小刀上的手忽然就泄了劲儿,手指微微一抽搐,看向地面,说:“我妈……”
千言万语冲到嘴边,却无从说起。
他曾经如此讨厌眼前这位母亲的情人,可江莲去世后,他又惊觉唯一能与他谈论江莲的人只剩下了他。
魏凯果然沉默了,表情被重重伪装遮挡,看不出是伤心还是缅怀。
沉默像粘稠的胶水流淌在他们中间,在长达十几秒的空缺后,魏凯才举起枪,用枪管敲了把江彻的手臂,说:“回去吧。”
“……”
江彻像听到什么笑话一样露出一个苍白的笑。这又不是父母携着小孩子春游,发现景点不满意,随时可以更换旅游目的地,事到如今他哪里还有回头的余地?
无论是事态的发展还是心中的执念,都在逼迫他做出现在这样的选择,不管最后结局是死是活,他都一定要见到明德成,问问他这些年来晚上睡觉时难道不会做噩梦吗。
可魏凯又重复了一遍:“回去。”
他扫了眼依然昏睡不醒的明蓝,用枪管轻浮地拍了拍她的脸,像在拍一块任人宰割的案头肉,抬起头,朝着江彻冷笑:“不就是要杀了他们吗,你想杀谁,我替你杀了就行,前提是赎金全归我,反正老子本来就打算干一票跑路,你要愿意,就当成交易了。”
他说的话信息量太密集,江彻听得茫然,好长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毕竟这不是上课缺席拜托朋友替他答到这样的小事,这是绑架行凶,一个闹不好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了,哪个正常人会替别人干这种事?
而且……
跑路?
为什么要跑路?
不知不觉问出了心里的困惑,魏凯听完闷声笑起来:“你妈没跟你说过啊?老子手上有人命的,不然怎么每次去你家都得躲躲藏藏,你以为我乐意?”
江彻愣住了。
他知道魏凯行事粗犷,但一直以为他就是个普通的低学历男人,没什么文化,没想到他竟然还杀过人。
突然得知身边认识的人手上有命案是一件奇怪的事,他也许应该吓一大跳,然后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毕竟魏凯手上有枪,看起来还用得很熟练,可这件事的荒谬程度不亚于那天下午回到家他目睹江莲惨死,由于太过超出常理,以至于他的反应和那天下午一模一样,呈现为一种呆滞的漠然。
“最近上头在严打,把我背后的东家捉出来了,东家倒了,弟兄们散了,我也得为自己谋点别的生路了。”
魏凯一边说一边从自己外套的内兜里抖出一根皱巴巴的中华烟,叼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猛吸两口,张嘴时喷了他一脸二手烟,一双黑沉的眼睛通过烟雾直直看着他,龇着两颗被烟熏黄的门牙嘿嘿乐道,“小子,这次分别,咱俩恐怕一辈子都不会见面了,走之前,你为我做点好事儿,让你魏叔捞点赎金当路费,我也为你做点好事儿,替你把这家子吸血鬼给崩了,也算了了你妈的一桩心愿,从此以后,天高海阔,再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牵绊你了,你尽管去飞吧。”
*
沿着后山小径走下山时,江彻脑子里一直回荡着魏凯最后那句话。
山路如同断崖边的瀑布,贴着石壁向下生长,陡峭且嶙峋,他走在上面,步伐迈得极大,在重力势能的加持下,有一瞬间感觉自己果真要踏空飞起来了。
山风吹鼓他的衣摆,将它揉皱又撑开,像海鸥抖擞着羽毛,乘着晚风展翅。
连晚霞也温柔。
在他视线范围内柔柔波动,摇晃成橘金色的倒置的海。
他走着走着,忍不住加快步伐,在沙石路上奔跑起来。
起初是小跑,后来是狂奔,似乎只要跑得足够快,就不会被追在身后的命运碾上,时代沉重的车轮也不会压上他的脊梁骨,像碾碎脆硬的饼干一样,轻易将他的肉身与灵魂捶打成支零的残片。
有一瞬间,自由似乎真的变得触手可及,他甚至嗅闻到了它的气味,青葱的,嫩绿的,近在鼻端,像春天的草从湿润的黑土里翻长出来。
天高海阔,任君翱翔。
可他越跑越快,到最后控制不住双腿的惯势,几乎是狼狈地跌下山,踉踉跄跄,将摔未摔,直到撞到了一棵横长在山路上的树,才勉强缓住下落的趋势。
肚子卡住树身,他像面条一样软软垂在树干上,感受着胃部受到撞击时传来的闷痛,那感觉类似于从前他擅自开货车时魏凯拿膝盖击打他的痛感。
头脑因为倒立而变得昏胀起来,迷迷糊糊间,他想起了被绑在椅子上的明蓝,接着又想起了高考前练习的最后一篇文章,要求他们写一篇议论文畅聊青少年的理想。
他那时写了什么呢?他写,青少年有各种各样的理想,而他的理想是当个好人。后来语文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谈话,说他这个理想写得太假大空了。
“高考你可不能这么写啊。”她语重心长地交代他——要给出实例,要结合时事,要契合国家发展主旋律。
而多么凑巧,高考作文恰好是类似的主题,被语文老师押中了。为了拿到高分,他乖乖地按照老师给出的例子,将他的理想修改成了生物制药领域的工作人员,既小众具体又贴合实际,还能扯上科技和三民等热门议题。
可是现在想想——江彻趴在树干上,干哑地苦笑起来,一声声从喉咙里断续地挤出——他发现,他其实仍旧只是想要当个好人。
十分朴素的愿望。
不上进也不争气。
可好人是什么呢?这问题对现在的他来说,就已经够复杂了。
他想,起码,好人应该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而不牵连无辜的人。
那明蓝呢,她算无辜吗?
她长大的过程中也和他一样,被父母寄予了沉重到喘不过气的期望吗?她也需要每日料理三餐,闲暇时间被迫困于书桌与灶台吗?她也像他一样,长到这么大,没有交到哪怕一个知心朋友吗?
恐怕不是吧。
想到最后,头疼欲裂,也想不出她无辜在哪。她之所得即他之所失,这个生长于他们一家人残骸的女孩汲取了他们血肉的养分,长成了一种纯洁到怪诞妖冶的美丽。
可是,他还是站起来,一步步返回了山上的废弃工厂。
来路霞光遍布,去路月黑风高。
他返回工厂,想让魏凯饶她一命,而那时的他不会想到,他即将挽救的是他下半辈子所有痛苦的根源。
*
后来发生的一切正如明蓝的回忆。
从工厂后的排气孔纵身跃入工厂时,江彻万万没想到她是醒着的。
在沉默对视的那几秒,他确信对方明明白白看到了自己的脸——他用来遮挡面孔的那些东西都留下来给魏凯了,以至于面部是完全暴露在外的。如明蓝猜测的那样,他确实是在判断眼前的境况,然而判断的却不是她需不需要帮助,而是要不要杀了她。
最后他选择了撒谎。
步行至她面前,装出无辜的模样,问她需不需要帮忙。
一步错,步步错,他撒下的第一个谎言后来成了他们相处的基调。真实在其中无限缩小与隐藏,只剩下一个又一个谎言,滚雪球一般,在他们狼藉的关系里越滚越大。
在山下背起她,他再一次感觉到了她扑簌簌的心跳。
不同的是,上山时她睡着,下山时她醒着,因为醒着,所以心跳也变得更急更快,像一只温热的雏鸟,每一次震动都像蓬开羽毛在跳求奶舞。
她本人的性格也一如外表与心跳展现出来的那样娇气、任性、颐指气使,并且单纯得令人生恨。说话时带着些刻意的捉弄,故意将嘴巴里的气呵进他耳朵里,聒噪的女孩子,毫无边界感地盘问他的身家来历,甚至不分场合地对他说她想吃烤冷面。
她叽叽喳喳折腾出无尽的动静时,江彻始终保留几分警惕留意着山上的声音。
他听到了若隐若现的警笛声。
心脏悬起来,堵在喉咙口,一半是担心魏凯,一半是担忧自己。
好像到了这种时候才终于觉出害怕。要是明德成没有死,他该怎么办呢?要是魏凯被捉了,会不会供出他?要是他也被捉进监狱,那无论是复仇还是开启新人生,会不会都不可能了?
明蓝没心没肺吃着烤冷面,他的心却已经飘远了。
趁着她打电话,他向店家付了钱,转身,悄无声息地融进了夜色。
当天晚上,江彻就在新闻频道上看到了魏凯被捕的消息。
证据链完整,当事人供认不讳,最重要的是,明德成在司法部门有人,对方极快地推动了案件进展,缩短了各个环节中有可能耽误的时间,于是从被捕到死刑令核准下来,也才过去两个月而已。
可这两个月的时间对江彻来说却无比漫长。
得知死刑结果那天,江彻刚从邻居那里得到了一条鱼。
江莲死后,楼里所有邻居忽然都对他格外亲切起来,大概是觉得他可怜,每家每户有点多余的蔬菜、肉食和小吃,都会分一些给他。江彻把鱼去了鳞,放到炒锅里,用油慢慢煎着,很快屋子里就溢满了鱼皮焦脆的香气。
滋滋油烟声里,他想起他和江莲、魏凯唯一一次三人齐聚的晚餐。
实在太久远了,久远到回忆起来,要用上“很多很多年前”这样老气横秋的字眼。
那时他还很小,也许四岁,也许五岁,魏凯来到他们家时他正坐在客厅玩玩具——那种廉价的塑料玩具车,按下按钮,会唱出吵闹的童谣,同时发射五颜六色的光。魏凯左手抱起他,右手把一条金枪鱼放到灶台上,袋子里还装着条金项链。
江莲瞪了他一眼,说把项链跟鱼放在一起干什么,搞得项链都臭了。
“不臭。”魏凯笑着说,“我里面还用个袋子隔开了。”
晚饭他们坐在一起享受了那条金枪鱼,时至今日江彻都还记得它肉质的鲜美与细腻。
这不算多么温馨的画面却构成了他童年里难得的温馨回忆,像稀疏的腊梅点缀在荒芜雪地上。那盏照亮一方餐桌的昏黄吊灯,时隔多年依然如当年那般晃痛了他的眼。
吃着邻居送来的小鱼,背景音就是本地新闻的播报声,宣判着魏凯的结局。
——死刑立即执行。
他到死也没有出卖他。
而江彻也终于意识到,那天魏凯带着枪赶过来,其实就是专程来替他顶罪的,并不是所谓的东家倒台不得不跑路。他杀人潜逃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混黑,在一个“老大”手底下做事,帮派争执,失手砍杀了两个人,从此就一直亡命天涯——电视里如是播报。
可即使如此,即使已经做到了这种地步,明德成却依然命大的没有死。
仅仅只是少了点无关痛痒的生殖能力。
江彻死死握着手里剔鱼刺的筷子,压下心内翻涌的种种情绪,知道当前最要紧的事是先替母亲买到墓地。入土为安之后,他才能免去一切后顾之忧,继续去完成他没能完成的任务。
然而在那之前,新的命运到来了。
八月结束前,明家的offer发到了他的邮箱里。
这件事在他意料之中也在他意料之外,告诉明蓝姓名的时候,他确实寄希望于她会对他保有救命恩人的印象,从而主动接近他,为他提供第二次暗杀明德成的机会。但他没想到明德成会给他发来offer——换句话说,明德成似乎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江莲。
这有点奇怪,他猜测母亲可能更换过身份与姓名,可明德成难道对他和江莲的脸也都没什么印象吗?还是说,他已经忘了?认为陈家奕的妻女是无关痛痒的存在,完全构不成威胁,所以压根没放进记忆里?
事件疑点重重,江彻考虑了一整夜,决定接受这份工作,亲自进入明家一探究竟。
入职那天,他先见到的是明蓝。
她穿着短裤和背心蹲在后花园里种花。花园里的泥土被她用耙子翻得乱七八糟,那些上好的玫瑰花苗蔫头耷脑堆放在一旁,而她本人则戴着园艺手套,龇牙咧嘴地避开玫瑰茎秆上的刺,试图将其中一根苗子插进泥土里,无论小腿、胳膊还是脸颊都沾满了黑糊糊的土渍。
管家把他带到明蓝面前几米开外的小径上,提高声音,说:“小姐——人到了。”
明蓝抬起头,阳光照得她难以完全睁开眼,她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他,形如狐狸也像打哈欠的猫,朝他绽开一个明亮的笑颜。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2章 她看见的 她比他更相
在明家工作的第三年, 江彻被明德成派到海外运送一批供给塔拉的货物。
那时塔拉与阿匹威斯还没开战,然而两国关系已经水火不容了。阿匹威斯毗邻江彻他们的国家,一旦发生战争, 他们本国的国土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基于唇亡齿寒的考量, 国家全力站队阿匹威斯,收紧了与塔拉的贸易往来。
关税猛如虎, 在这种情况下, 大多数专营出口贸易的商人都顺应国家政策, 选择了减少与塔拉的生意, 而明德成在这种情况下却反其道而行之, 这反常举动不得不令江彻在意。
货物清单上列的都是一些普通的手机芯片,过关口时检查的结果也一如清单,江彻直觉里头有异,可由于船舶上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不少明德成的得力下属,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他按捺住了自己大干一场的冲动。
在明家工作的这些年,他学会的最大的本领就是观察与蛰伏。
一开始确实抱着极端的想法,无数次想要趁着近水楼台杀死明德成,可随着他对当年的一切展开调查,对真相的渴求逐渐压倒一时的情绪占据了上风。他查到陈家奕当年确实有个女友, 名为陶艺乐, 但这位陶艺乐女士在陈家奕去世半年后就出国了,从此杳无音讯,网络上也没有任何关于她的照片。
一个明星要想在互联网上真正销声匿迹很难,但一个普通人要想在互联网隐匿则不费吹灰之力。
江彻不知道查不到陶艺乐的相关讯息是她本身就为人低调, 没有经营社交帐号,还是她的信息被特意清理过。一切都充满了疑点,他对当年事情的态度也随着调查深入与瓶颈期的到来而逐渐从旁观者的身份转变为了参与者。出于好奇,江彻选择蛰伏下来拼凑真相。
静即是动,守即是攻。
也是因为这三年的安分守己,才逐渐换来了明德成的信任,拥有了第一次护送货物出海的机会。
在那艘船舶上,江彻交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同性朋友——一个大他四十岁的塔拉老头,爱喝酒爱吃花生米,会说多国语言,与哪国人交流起来都不成问题。
也许看他生得高大,老头很喜欢他,航行途中,端来酒水与花生米,主动拉着他坐在甲板上就酒赏月。
喝酒到一半,图穷匕见,开始细细盘问他年龄、存款与婚恋情况,说自己有个女儿,体格壮实,性情爽朗,是一等一的人杰,就是眼光太刁,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江彻听音辨意,坦白说自己没有结婚的心思,为了佐证,还搬出了国家的男性法定婚龄,证明自己连婚龄都不到。
“嗳,又不是要你结婚,你看看你!想哪去了?我的意思是,可以先认识认识,谈个恋爱嘛。”老头喝得双颊酡红,笑道,“你们这个年纪的年轻男女,不都对情啊爱啊很感兴趣?我女儿又没有哪里比人差……”
江彻笑笑摇头,说令爱很好,可他同样没有恋爱的心情。
“怎么可能,你从小到大总谈过吧?”
他抿完碗底的残酒,说:“没有。”
对方看怪物一样看着他,表情比听到二战爆发甚至诺曼底登陆还要震撼,目光下移,一脸狐疑表情。江彻看出他揶揄的意思,哼笑一声,将空酒碗倒扣过来,说酒他已经喝完了,各自散了吧:“你吹你酒量好,我看也就这样,喝了点酒就为老不尊,没意思。”
“我怎么了?我什么都没说吧?别太较真啊小子!”老头摇头晃脑,“我这不是惊讶吗?奇了怪了,只要你是个男的,只要你喜欢女的,你就不可能不想女人,大家都是男的,我能不知道吗?啊?咱男的说白了就和公畜差不多……”
受到本能欲望驱使,很多时候纯粹是激素的动物。
然而江彻从小开始就对阉割自己的欲望一事十分熟练了。他不能让自己有多余的欲望,小到交朋友的欲望、玩乐的欲望、偷懒的欲望,大到掌控自己人生的欲望——一丝一毫多余的欲望都无需有,否则他会感到痛苦。
老头在他身后大谈特谈自己的恋爱经,说人一辈子如果不在爱情上栽一次,总归是不完整。江彻懒得再听,放下酒碗,逆着风迎着月亮,打算回到甲板下休息。
离开前,海风摇摇晃晃送来对方煞有介事的话,他说,人成年后会爱上的,恰恰是童年所缺失的。
后来江彻回忆他与明蓝相识相处的轨迹,发现他当时不屑一顾的那句话却在他身上得到了完整的应验。他童年所缺乏的所有东西恰恰都是明蓝所拥有的,而她偏又是个大方的人,习惯把自己富余的能量洋洋洒洒分享给别人,他也从她那里得到了不少荫蔽。于是就像诅咒一样,她夺走了他的一切,又将它们大方地还回来。
仇人成为恩人,他常常觉得自己像个病入膏肓的斯德哥尔摩患者。
很难说清楚对明蓝的态度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转变的,最初在明家工作时,江彻确信自己对她的感情是一种混杂着敌意的羡慕与不理解。
看她笑觉得难受,看她哭觉得难受,看她不笑不哭心不在焉发呆时也觉得难受。
明蓝在过一种与他截然相反的人生,他奇怪世界上怎么有人能活得如此随性和自由,哈哈大笑时不需要在意场合,哭的时候也不用担心哭声会惊扰父母的心情,想发呆就发呆,想愣神就愣神,因为没有干不完的家务活在她的时间表里滴滴答答追着她跑,一脚将她从安全无害的兔子洞里踹入现实。
她的时间既廉价又金贵,有大把大把的快乐可以挥霍。
更令他难受的是她天然对人不设防的能力,因为没有被伤害过,所以信任也可以给得毫无芥蒂,类似没挨打过的小孩看到父母扬起手,第一时间不是躲,而是give me five。
他对她的关心需要精湛的演技加持,才能表演得不携带忌恨情绪,而她对他的关心却直白纯粹且热烈到没有一点点虚伪。
那群不学无术的初中小孩把泥团砸在他身上时,他其实没有太大感觉,真正有情绪波动反而是明蓝替他出头时,她走过去,摊开手,把那个蹲在地上的男孩的脑袋一掌按进了泥坑里。
生平第一次被人如此坚定地维护,却偏偏来自他仇人的女儿。
觉得感动吗?还是讽刺更多?
他说不清楚。
替她用牙签细细清洁指甲缝里的黑泥时,突然第一次发现她的手很滑也很白。
跟他粗粝的指腹与虎口处因拧衣服而留下的薄茧不同,她手上连持笔写出的茧子都没有,滑嫩得像细润的白瓷,指甲盖也透着健康的粉。他用牙签的尖端仔细挑开她手上仅有的污泥,想到这些泥土是为了维护他而染上的,灵魂忽然过电般颤了颤,一边说着关心的话,一边却用了极大的意志力,才勉强克制住亲手用黑泥一寸寸涂满她手心,将她弄得更黑更脏的阴晦渴望。
“……身在你这个位置更应该谨言慎行,不值得为了这点小事把自己的未来也搭进去。”他皱眉,明显不太认同地说,“小姐,这次是运气好,对方没那个胆子,万一……”
没有万一。
明蓝在面对他时,好像从来不讲求“万一”两字。
她十三岁他十九岁那年,他还在安保公司学习,为了巩固在公司学到的技能,晚上回家后常在明家健身房里练习。明蓝有时候看到,会故作轻浮地吹个口哨,然后趴在窗台上欣赏。他搞不懂她小小年纪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通常都不予理会。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他用臂力棒练臂力。晚间他披着毛巾从花园小径步行回佣人房时,她忽然从二楼阳台冒出头,问他练臂力是为了什么。
练臂力当然有很多用处,江彻随意挑了一个,说:“遇到危险时能接住你。”
结果她扬眉咯咯笑起来,说:“真的呀?”
十九二十岁时的明蓝顽皮程度已经收敛了很多,但她十三岁时还正处于猫嫌狗厌的年纪,能干出把同学坑蒙到山里看流星雨的事,自然也能干出些其他的惊世骇俗之举。
江彻站在楼下,仰头看着她跨过栏杆,像一朵从天而降的蒲公英一样径直朝他跳了下来。
别墅的二楼修得高,四米的高度,下楼的时候要是没找好角度,轻则崴脚,重则骨折。江彻被她莽撞的举动吓得头皮发麻,在她屁股落地前一瞬朝她伸出了双臂。
最后她稳稳地掉在了他怀里,像玩了刺激的跳楼机一样,在他怀里畅快地哈哈笑起来,直到看到他黑沉的脸色才悻悻然敛起笑,毫无反省之意且略带几分理直气壮地反问他:
“你不是都接住我了吗?”
在他都还没想好要不要接住她的时候,她却比他更相信他会张开手臂。
工作总是免不了犯错与批评,在明家工作也不例外,江彻偶尔会因为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错被明德成叫到书房里训话,有一回,他自己都忘了为什么被批评了,那天明德成应酬喝了酒,大概在生意伙伴那受了气,有点迁怒他的意思,骂他骂得格外难听。
江彻站在他书桌对面,左耳进右耳出地听着。听到一半,书房里的灯陡然灭了,不止书房,整栋别墅都在那一瞬间陷入了漆黑一片。
突然降临的黑暗扼住了明德成的责骂,他甚至惊慌地大叫起来,让江彻赶紧靠近点儿保护他。
江彻懒得搭理他,但不知道要不要装模作样演一下,犹豫的那一秒,书房的门忽然被人大力推开了,黑暗中,女孩子温热的手准确无误地抓在他的手上,一使劲儿,将他整个人拽了出去。
明德成也终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勃然大怒:“明蓝!”
她置若罔闻,一路拉着他跑到了别墅外,冲出大门,跑到了山道上。
月亮高远,照耀着平坦的山路,仿佛尽情奔跑下去就能跑到最远的永远。
他垂眸看着她始终抓着他手指的手,想问她为什么能一下子知道他站在哪,明明书房里那么黑——可最终仍然什么都没问。
她好像总是能轻易看见他。
不单单只是头发、眼睛、衣着这样外露的、任何人都能看见的东西,她看得更深也更简单。也许在烧烤店前吃烤冷面的时候,她就已经借着烧烤店的灯光看清了他藏匿在层层阴影后的灵魂。
*
第一次出海结束,已经过去了一周有余。
中途明蓝给他打过视频电话,那时他在海上,信号不好,她的脸在画面那边显得格外卡顿,卡了半天,不说一句想他,只是断断续续地质问:“我的……礼——物——呢——?”
他没有忘记他出差的日子正好是她高一开学的日子,作为初中到高中的跨度,明蓝各方家人都高度重视,方毓歆还特意给女儿办了个所谓的“迷你成人礼”,庆祝她在正式成人之前先行体会了一把从初中跨越到高中的半成人感觉。
这种迷你成人礼在明蓝小升初,甚至是小学三年级升到小学四年级时也举办过。
他在镜头这边允诺说他会给她准备礼物的,明大小姐这才满意,反复提点了几句“我已经长大了”,然后才挂断电话。
回家后,江彻把送给她的礼物摆到她面前,明蓝拆开一看,脸当即就垮了下来。
他送的是一卷书法真迹,来自不知哪个时代的穷秀才,人籍籍无名,字倒是挺有风骨,上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整个礼物从内到外都透着劝学的气质,就差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刻在礼品盒上。
她盯着那份礼物,最后不知道是被他无语到了还是被她自己无语到了,扶着额头,叹了口气笑起来。
“我已经长大了。”尽管她强调过数次,但在当时的江彻看来,她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小孩,是送礼物时会优先考虑送她五三的那种小孩,看到她对着时尚杂志装模作样摆弄化妆品会不由自主想皱眉,听到男生邀请她去酒吧会想要立刻报警。
他对她操的是父亲兼兄长的心,并且很长一段时间都坚如磐石,不为任何外力,譬如她单方面的强调所转移。
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她长大的呢?
大概是在明蓝高三的成人礼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3章 星月晴好 江彻,我好
严格来说, 成人礼那天明蓝并没有成年,高三成人礼统一定在了第一学期,因为越往后, 高考压力越重, 大家恐怕越没心思操办这种集体仪式。
不巧的是那段时间明蓝的姥爷身体不好, 方毓歆陪他在国外求医,没心思顾及国内的事, 只给明蓝封了个大红包, 而明德成又向来不太注重这种场合, 认为一切玩乐都是精神腐朽的前兆。
失去了两大主力助阵, 明蓝想了想, 干脆自己操刀上阵了。
衣服是她自己找人定制的,至于化妆则秉持着自己最了解自己的原则亲自动手,但她自己化妆的次数其实一只手指就能数过来,到了当天,不出江彻意料, 她在修眉环节出了差错, 不慎将自己的眉毛修出了一个明显的缺角。
断眉不管从寓意还是外观来看都不太好,明蓝在卧室里发出一道懊恼的怪叫。
他原本守在门外,听到声音就进去了,看了看她的眉毛,叹口气, 问需不需要帮她联系化妆师, 现在把人叫过来还来得及。
明蓝捏起眉笔,重新对着梳妆台上的化妆镜,直言道不用麻烦了:“我用眉笔填平就好。”
那支眉笔,江彻到现在都还记得, 外壳是黑色的,只在手持的位置镀了一层低调内敛的银边。黑银的配色,很像他身上的保镖制服,不知道明蓝是否也想到了这一点,对着镜子,还没开始动作,忽然笑起来,将笔尖在虚空中点了点,看向镜子里他的眼睛,说:“你上来替我画吧。”
那时他应该拒绝的,他又不懂化妆,万一手抖画错了只会更给她添麻烦,可鬼使神差的,他没有拒绝。
也许是因为窗外花香馥郁,而她弯翘含笑的眉眼像栖居在花瓣上的蝴蝶。他从小到大区分蝴蝶与飞蛾的方式是看它们的翅膀,蝴蝶停歇时翅膀合拢,像一张对折的纸片,薄薄的,看着很轻灵,而飞蛾则是布片一样摊开的。她眉眼上翘的弧度让他联想到一切纤细轻灵的事物,如同蝴蝶振翅时薄软的翅膜扫过他的心弦,他走上前,接过了那只凉润的眉笔。
左手托着她的下巴,右手握笔——尾指轻抵在她眉心处维持平衡,食指与拇指捏紧笔身,缓慢地在她浓郁的墨染的眉毛上拖出一条黑线。
太细了,以至于还需要再描黑加粗几次。
第二次落笔时,他留意到明蓝一直在看他。
不是礼貌式地盯着人的眉心看,而是直勾勾且毫无避讳地直视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
一旦意识到这一点,就再难忽略她目光的存在了,更何况明蓝的眼睛相较常人来说更亮。她不近视,也不喜欢戴美瞳,一双眼睛养得像玻璃珠一样透亮地折着光,微微眯起来时总有似笑非笑的朦胧意境。
江彻并非全然不知道张敞画眉的典故,在古代,男子替女子描眉已经算是一种心照不宣的示爱方式。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没停手呢?手里她微凉的下巴逐渐沾了他手指的体温,变得软热起来,像玉石握久了逐渐由凉转温,他尽量控制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她眉上,反反复复碾挞她缺角的断眉,直到浅色的着色剂逐渐加深成她眉毛深重的色彩。
她的视线像聚光的凸透镜,几乎要在他脸上烫出一个窟窿。
但比那更烫的是她接下来的话,她缓缓勾起唇角,忽而轻声细语地问他:“江彻,我好看吗?”
与一个人相处久了会难以察觉到对方的变化,正如父母看不出朝夕相处的孩子长高变胖,通常都需要过年时经由久不来往的亲戚提醒,才会突然惊觉——原来都已经长这么大了啊。
他那时也是同样的心情。
看到她脸上纯稚且圆钝的肉感褪成锋芒初现的线条,脂肪消退成薄且紧实的肌肉,如剑鞘般覆盖她的骨头。
但又不完全是同样的心情,他毕竟不是她真正的父亲,论证感情里亲情的纯度就像在论证黄金的纯度,没有真金能到达100%。
“……画好了,小姐。”
江彻干涩地启口,选择了避开她正面袭来的问题。
因为无论怎么回答,都感到问心有愧。
*
高三下学期是明蓝难得可以称得上“努力”的一学期,江彻老早就发觉她很聪明,只是没有动力,也没什么必要努力而已。但她的游手好闲通常只体现在日常小事上,于大事上又十分拎得清,高考就是一个这样的大节点,于是在得过且过了十二学年以后,高三第二学期,明蓝终于在学习上痛下功夫了。
明德成对女儿的转变很满意,家里佣人也欣慰地表示小姐终于长大了,只有方毓歆特意将她叫过去,细细查看了一番,担心她中了邪。
高考前三天学校休假,深夜一点多,江彻走出自己的住所朝上仰望,发现书房的窗还是亮着的。
明德成用灯的习惯和明蓝不一样,他习惯把书房开得像白昼一样亮堂堂,明蓝相反,通常都只是开一下离自己最近的那盏灯,光看光线强度就可以判断出使用书房的人是谁。
他放轻脚步来到别墅二楼,明德成已经睡下了,书房的门半掩着,明蓝趴在书桌上,睡得昏天黑地,连他走过去都没察觉。
伸手将她抱起来,睡着的人又重又软,没骨头似的依偎在他怀里。
走到走廊时,她被走路的动静颠醒了,迷迷瞪瞪扫他一眼,看清是他后,立刻又将脸颊偎进他肩窝里,沉沉睡过去,过程中睁眼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钟,让江彻想起了昭岚公司里养的那只猫。
据说是某个离职的同事丢弃在那里的,养的日子久了,大家都尊称它一声经理。猫经理胆子极小,每回江彻过去给深夜加班的明德成送资料,它听到寂静走廊里响起人的脚步声,都会立刻从睡眠状态惊醒,警惕地抬起头,看清是他以后,才会再度倒地睡去,连他从它身边走过都不再睁开眼睛。
这种细细碎碎的信赖最磨人,具象化为怀中女孩的鼻息,一下一下,缓慢地吹拂着他的颈窝。
放她下来时,她勾缠在他肩上的长发扫过他的锁骨,带来细微的痒。
江彻替她打开空调,掖好背角,站在她床沿静静注视她良久,才悄然转身离去。
*
努力了大半年,高考结束那晚,明蓝直接消失了。
江彻早料到她不会安分守己待在家里,必然约了各种狐朋狗友释放压力,只是看到她的定位出现在夜店后,在“果然如此”的心情之外,还是忍不住气得咬牙。
明蓝从小就表现出了对规则之外的场合的兴趣,她喜爱刺激大于平淡,喜爱热闹大于安静,很多爱好都与他截然相反。
之前她未成年时小打小闹地跟朋友们跑去清吧喝鸡尾酒,他虽然不赞成,可也不想拘她太紧,通常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夜店这种地方未免还是有些太超过了,他们一群刚成年的小孩,酷和成熟都是装的,对人性黑暗面的了解度无限接近于零,难保不会遇到危险。
驱车到夜店的路上,他认为有必要教训明蓝一番。
至于怎么教训,他暂时还没想好。
理智的考量在看到她穿着条露肤度惊人的辣妹裙,举着香槟在舞池里蹦蹦跳跳时烟消云散,他在嘈切的鼓点声里拂开挡路的人进入舞池,牢牢攥住她的手臂,冷声道:“跟我出去。”
她像在菜市场赶集遇到熟人一样,惊喜地看着他,粲然一笑,勾住他的手臂,试图怂恿他一起蹦迪。
江彻当然没有同她一起胡来,见她说不听,干脆俯下身,右手揽住她的双腿,直接将她扛到了肩上。为了避免她走光,左手手掌挡住她的大腿后侧。
突然拔高的高度不仅没有令明蓝害怕,反而让她兴奋地笑闹起来,手臂搂着他的脖颈,像皇帝骑坐在龙椅上俯瞰齐刷刷跪倒一地的大臣那样,俯视舞池里其他人或密集或稀疏的头颅,手臂还留恋地跟随音乐节奏挥来挥去。
她手里那瓶香槟随着她挥舞的动作断断续续浇在了他肩上和背上,冰凉酒液滋在他皮肤上,江彻强忍着,把她扛到了车边,不甚温柔地将她扔进副驾驶座。
“凶什么呀你——?”
她漫不经心地说,尾音拉得长长且懒懒的,带着些似埋怨似撒娇的鼻音。边说着话,边抬起脚,长腿高高架在控制台上,裙摆随着这个动作滑下去,堆积在胯间,露出一大截白亮惊人的大腿,嘴唇与脸颊被酒液润得红红的,眼神却清明,看起来并没有喝醉,只是兴奋太过,像许久不曾出笼兜风的花哨鹦鹉。
他手撑车身,高大的身影挡掉了大部分月光,冷脸看着她。
明蓝仿佛感觉不到他眼神的凌厉,举起手里还剩下三分之一的香槟凑到嘴边。
“别喝了。”
他皱眉,伸手扼住她的手,怕她真的喝醉,待会上吐下泻的不舒服。
明蓝抬起眼帘,笑吟吟地看着他,片刻后,将手里的酒瓶朝他面前送了送,说:“好啊……那你替我喝了吧?”
酒瓶透明的瓶嘴印着一圈口红印,不深,浅浅的蜜桃色,来自她唇上淡色的唇彩,带点晶莹的反光,可被清凉月色照着,那圈暧昧含糊的口红印逐渐在他眼底燃烧成炽热的红。
对视三秒,她挑衅地朝他扬扬眉,像是又想激他,他没再给她开口的机会,伸出手,接过瓶子,仰头将瓶子里剩余的酒饮尽。
酒精的味道冲刷着他的口腔,可比那更鲜明的是由瓶口转移到他唇上的唇彩的香气。
如视觉所见,是甜滋滋的蜜桃味。
放下瓶子时,刚好有风吹过,在他们中间徜徉,将她贴近鬓角并且被汗浸湿的乌发吹得丝丝缕缕飞起来。明蓝像是被风摁住,忽而温驯下来,专注地看着他,带着几分调侃之意,微笑着宣布:“你开不了车了。”
明蓝没有直言过喜欢,可也从来没有矫饰过自己的感情。
尤其上了大学,成年成了她肆无忌惮的底牌,有时候看着她故作成熟做出的那些近似“诱惑”的举动,在感到好笑与某种酸胀的甜蜜时,他也常常感到双重的罪恶,一份是对母亲,一份是对明蓝。他怎么可以对疑似仇人的人抱有感情,又怎么可以在明知他们身份隔阂的情况下还放任她的感情发生?
他从来都对明蓝的爱心知肚明,因为她的感情清白得像晴朗天气的星月,抬起头就能看见,他明明知道一切,却任由她的感情像高山流水那样自由地奔腾,而从未尝试阻止。
他其实根本没想要阻止。
在享受她炽烈且坚定的爱恋时,也近乎疼痛地爱着。
她大一结束被明德成禁足那个暑假,江彻协助她从家里逃了出去,在石柳稍微逛了逛,后来回家,她再度被禁足,而他也被叫到了书房训话。
开头照例是些老生常谈的东西,临到结尾,明德成才说,要像之前那样派他去跟船。
机会再度降临,他头皮微微一紧,隐忍下表情的波动,仅是平静地一点头。
“好好干。”明德成站在窗边,回头,朝他露出一个说不清是真情还是假意的了然的笑,“说不定我会考虑把女儿嫁给你。”
空气凝住了,呼吸也在此刻定格。
比暗恋被戳破的震惊更先翻涌上来的是震怒。
江彻死死握着拳头,才能忍住挥拳向他的冲动。
他怎么可以用这种谈论驴与胡萝卜的语气来谈论他和明蓝?就仿佛女儿的婚事是一根可口的胡萝卜,而不是需要征询她本人意愿的东西,可以随意被拿来当作筹码吊在下属面前,引诱对方奉献忠诚,无限地绕着磨奔跑,为他的风光事业卖命。
在明德成的想象里,他大概已经被这句玩笑似的许诺弄得感恩戴德,可事实上江彻心里只有恨意翻涌,为他侮辱了他,也侮辱了对一切毫不知情的明蓝。
深呼吸两下,才勉强平定下心情。
不能在这种关键时刻坏事。
二十五岁的江彻远比十八岁的江彻成熟,起码不会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干出绑架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
“您的事就是我的事,先生,我会好好做的。”他沉静地、公事公办地说,“至于小姐,她会有自己的归宿。”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4章 透明防尘罩 污秽且生机
与徐家的接触早在明蓝大一期间就开始了。
江彻早早便认识到昭岚这样大的企业, 光靠他一个人单打独斗是不可能掰倒的,需要借助于其他企业的力量与它抗衡。已经发展到能跟昭岚分庭抗礼的企业必然不会轻信他这样一个明家保镖的投诚,他需要一个急功近利的新贵。
徐家就是这样一个新贵。徐莱同明德成年纪相仿, 是只油滑的老狐狸, 小儿子徐清扬又还在念书, 不堪重用,江彻最后将接触目标定为了大女儿徐轻云。
徐莱为人风流, 在外面还有一个私生子, 十六岁, 还在念高中, 前两年才曝光出来。徐轻云十分提防这个天降的私生子, 迫切想要在公司做出成绩站稳脚跟,她的野心与年轻都是江彻所看重的合作品质,他与对方见面了,作为第一次合作的诚意,献上了一些无伤大雅、但确实只有他能提供的昭岚电子的商业机密。
“你想要什么?”
餐桌上, 徐轻云用长勺搅弄着手里清透的饮料, 微笑中又携带几分提防。
江彻没有直言自己的目的,只说如果我们还有后续合作,你会知道的。
这次会面欲言又止,像一个戛然而止的逗号,后来江彻便被明德成以惩罚为由头派去二次出海了。
那次跟船加深了他先前的疑虑。运送到塔拉的货轮明面上送的还是之前那样的手机芯片, 似乎只是一些正常的商业出口贸易, 但很久之前——在一次次帮明德成送资料到公司,保护他出席大大小小的应酬,甚至替他出面解决一些生意上的小问题的时候,他就留意到昭岚的账目存在很大的问题。
换言之, 手机芯片产业实际上赚到的钱并没有账目上登记的那么多。
他们做假账了。
昭岚真正的大头收益另有来头,而这一切的答案极有可能就藏在这艘运往塔拉的货轮上。彼时塔拉与阿匹威斯已经开战,打战的国家最需要的是什么?江彻相信答案不是安全无害的手机芯片,而是与战争联系更加紧密的东西。
他先行猜测出了答案,却缺乏推导过程,就像做数学题,先写出了最终答案x=1,却不知道如何证明,而偏偏推导过程才是扳倒明德成的关键。
船上众人对他们实际运送的货物三缄其口,难说是真的不知情,还是刻意隐瞒,互相打哑谜掩护。航行那几天,江彻趁夜抽查过其中几箱货物,都没有发现端倪,里面的那些芯片型号确实是他所熟知的昭岚新近推出的手机芯片。
他一筹莫展站在甲板上思索时,又遇见了上次遇见的塔拉老头,几年未见,他老了不少,递给他一支烟,见江彻不抽,索性自己抽起来。
江彻隐约记得从前老头说过自己来自塔拉某座城市,那座城市现今已经陷入了炮火,成为边境战线的一环。出于聊天礼仪,他询问对方是否有受到战争波及,老头咬着烟,声音含糊地笑了几声:“怎么可能不受到影响?但日子也还是那样过,不管打不打仗,人都是要吃饭睡觉工作的。”
老头捻了捻烟头,又道,“生活基本过得去,就是我那女儿太让我操心,她现在倒是不吵着找对象了,只一心想搞钱,搞钱就搞钱吧,却偏偏要找份压力这么大的工作,把自己弄得常常失眠。”
“她在给人打工?”江彻随口询问。
“哈哈,她是个工厂里的小领班,管着一些人,也被一些人管着,对,哎……说白了还是在给人打工吧。”
钢铁巨兽般的船身在海面上发出壮阔长啸,吞没他们时断时续的话语,但放眼整个汪洋大海,它也不过是一只渺小的蚂蚁而已。
出海回到家,江彻进入书房向明德成汇报运送货物的进展。明德成边听边点头,说以往那艘货轮有三位负责人轮替,目前其中一位打算辞职了,位置空缺下来,需要有人填补上。
“我打算让你试试那个位置,你觉得呢?”明德成慢悠悠地修剪着雪茄,“跟了几次船,你应该对过关的流程也有经验了。有几个人轮着,出海的频次对你而言不算高,一年也就两三次,不会影响你保护小姐的本职工作。何况蓝蓝现在也长大了,很多时候都在学校住校,用不着你时时刻刻盯着。”
他顺从地说:“我都听您安排。”
“我可以信任你吧?”明德成抬起眼皮,双眼皮压出审视的褶,用玩笑的语气严肃地问。
江彻知他生性多疑,默了默,沉声说:“先生,我跟了您七年。”
七年——
七年之久。
连夫妻都逃不过七年之痒的诅咒,君臣主仆的情谊能持续七年,着实令人动容,如果他不是一开始就包藏祸心潜入明家,也许此刻也会被自己这句话打动。
明德成果然露出了那种陷入回忆的悠远的神情,半晌后,才笑了笑,说:“是啊……不知不觉,都已经七年了。”
出了书房,江彻逮到了痛经的明蓝,将她小心地抱回了卧室。
替她按揉肚子时,明蓝的手也落在他手臂的伤痕上,像一个门外汉胡乱挑拨着古筝的弦,她的手在他痊愈瘙痒的伤口上作乱。痒意一路流进心里,在察觉她睡着后,化成了某种怅然。
夜色下她的睡颜纯净到令人心生不忍,江彻摊开手掌,丈量着她平平扁扁的小腹,又牵起她垂落在被单上的手,慢慢地将自己的手指扣入她的指缝。
想牵紧,但最后依然没舍得用力,只是松垮垮牵着,好像吹来一阵微风都能把相牵的手吹散。
该拿她怎么办才好?明德成以为明蓝是牵绊江彻的筹码,江彻不愿承认,然而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她,他常常对复仇一事感到怠惰。
可他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
徐清扬与明蓝第一次见面是在那场慈善晚宴上,他们交锋时,徐清扬的目光也曾在江彻身上短暂且惊讶地驻足。
从他暗含打量的眼神里,江彻猜出他应当是从姐姐那里听说了自己与她见面的事。
如果他们毫无与他合作的意图,那么大可将他泄密的事告诉明蓝,徐清扬也确实几次三番当着他的面表露出与明蓝结交的意图,似乎是为了吓唬他,然而一来明蓝根本不想与徐清扬结交,二来,江彻也并没有被徐清扬幼稚的把戏吓倒。
于是很快,与徐轻云的第二次见面到来了。
这一次他们彼此坦露了更深的意图,因为合作总要交付一定程度的信赖。
他不动声色地为徐家提供了更多有关昭岚的商业机密,同时也利用徐家的人脉着手调查起陈家奕的案件——有关从前那桩车祸,困扰他的除了证据链的缺失,还有陶艺乐的去向,这些东西光靠他一个人查很难查到,可一旦背靠一个手眼通天的企业,就易如反掌了。
徐轻云松了口气。
她不怕江彻有所图,只怕他无所图,毕竟无所图往往意味着更大的图谋,代价往往不是她所能支付的,好在江彻图谋的似乎仅是一个真相。
合作来到后期,一切都像乘上了火箭,光是明蓝十九岁这一年,江彻取得的进展就远超前面那几年的总和。
他曾以为复仇会是匀速的过程,随着年份推移,每年都多靠近真相一点点,后来真正经历了这个过程,才发现世间很多事都是非匀速且无规律的,前几年温吞吞的日积月累是为了最后阶段迅疾的毁灭,搭建多米诺骨牌的过程缓慢,推倒却仅需几秒。
他先是找到了当年那桩车祸的证据。
虽然发生车祸的车早在事后就被拉去回收处理了,可他通过技术复原与徐轻云的人脉,恢复了车祸前一天陈家奕小区停车场的监控录像。
那一年陈家奕临近毕业,早已不再住校,而是在学校周围的高档小区里租了房子。出事前一晚,明德成过去拜访了陈家奕,还开走了他的车,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二十分钟,二十分钟后明德成将车开回来,自己则打车离去。第二天陈家奕使用了被明德成开走的那辆车,开出去后过了半个多小时,就在高速上出了事。
另一个证据是明德成当年与一位同班同学的通话记录。
那个同学给手机开了通话自动录音功能,本意是想回味与女朋友打的每一个电话,结果却意外保留下了与明德成在大二那年的一场通话。
录音里,明德成谈起陈家奕,用一种任何人听了都能察觉出不妥的语气说:“他能做出什么成绩?他就是个只会认死理的书呆子而已,要是把他那些研究结果交给我,我肯定能……你等着看吧,就他这种个性,也就在象牙塔里一辈子搞他那些破学术的命了。”
这些证据不算直接证据,无法直接证明明德成对刹车动了手脚,可也让他难以逃脱犯罪嫌疑。
江彻还查到了陶艺乐出国的具体日期。她出国后仅仅过了三天,他就出生了,如此邻近的日期仿佛侧面佐证了陶艺乐就是江莲——她以出国为借口,为自己更换了身份,顺带偷偷娩下孩子,以江莲的名头带着江彻蛰伏在明德成所在的清城。
这里面还有个微小的疑点。
明德成招聘他进来当保镖时,应当对他做过背调,而一旦做过背调,就难免会得知江莲的长相,看到江莲与陶艺乐一模一样的脸,明德成难道不会感到震惊吗?
对此江彻所能想到的合理的解释有两个——陶艺乐在更换成江莲的身份后调整过长相,或者,明德成根本不知道陶艺乐长什么样。
他本人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倘若陶艺乐在变成江莲的过程中整过容,那么他的长相绝对不可能与江莲的长相如此相似,母子的外观肯定会变得不同。二来,倘若明德成认识陶艺乐,那么他肯定会知道陶艺乐怀孕了,也肯定不会就此放任江彻出生。毕竟孕肚不明显的女性仅是少数,大多数人到了孕晚期,都难以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
陈年的线索断断续续,像一颗又一颗零散的珠子,江彻只能利用想象与推测的线,将那些珠子一一串起来,拼凑成符合逻辑的真相。
他调查车祸案的同时,徐轻云也利用他泄露出来的商业机密对明德成造成了一次又一次打击。
在汇芯泉的步步紧逼下,昭岚在手机芯片行业确实陷入了颓势,可光凭商战并没办法将它整垮,江彻清楚他们需要更有力的、令政府都不得不出面整顿昭岚的“武器”。
他很快获得了这把武器。
明蓝误以为他与徐轻云牵手那天,他其实是在将U盘交给对方。U盘里储存了他前段时间出海得到的关键讯息,只等徐轻云配合他进行后续的证据搜查,明德成与昭岚的覆灭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可明蓝什么都不知情。
她把他拽进储藏室,用一种孩子气的方式宣告占有权,粘腻的口红膏体涂抹在他胸口,像雨季潮湿的青苔,他的心也像被包裹在青苔里,湿哒哒地往下淌水。雨再持续下去,他的心就要发霉了。
刻意避免去想她的结局,可还是忍不住替她忧惧,深夜梦魇,条分缕析地替她构建所有悲伤的可能中对她而言最温和的结局。
方毓歆肯定会全力护住自己的女儿,起码不会令她出去经受舆论与家业崩塌带来的风雨。
明蓝看似大大咧咧,对父母离异一事接受良好,可十二三岁,父母刚分开那两年,她也还是难免失落,情绪上来时不知道找谁述说,蹲在花园里,一片片揪好不容易种下去的玫瑰的花叶,被他找到,闷闷且悄悄地冲他嘟囔,说:“我觉得妈妈好像没那么爱我。”
渴望着妈妈多在意自己一些,却又怕孩童对母亲的这份孺慕捆缚住母亲追寻幸福的脚步。她看过许多母亲被孩子绑在婚姻里的悲剧,不希望自己成为阻碍妈妈自由的绊脚石,所以敏感的心思也都只藏在心里,发酵成酸苦的米酒。
江彻握着她被玫瑰花刺扎出细小血孔的手,把上面凝得滚圆的血珠用指腹揩掉,说:“不是的。”
不是的,妈妈其实比你想象的更爱你。
这句话当时并没有说。
早在入职明家不久,他就知道了明德成与方毓歆离婚的真相,因为方毓歆曾将他叫去方家,仔细打量他,笑得温婉又探究,说:“……你就是我女儿请来的保镖呀?她有很多不懂事的地方,以后烦请你好好照顾她了。”
“我把她留给了她爸爸,没争抚养权,她嘴上不说,心里多半有点怨我。做母亲的一颗心有时很难对孩子解释。”
她拨弄着面前的插花,无奈笑笑,“这世界上当然也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可大多数妈妈生来就会爱自己的孩子,只是,父爱不一样,对吧?父爱不是天生的,需要通过后期相处习得,我把她带在身边,她爸爸未必还会继续爱她,也未必会选择给她一切,然而反过来,如果是她待在她爸爸身边,我还是会给她一切……她能得到双倍的爱与物质。”
出于看人的直觉,江彻认为能说出这番话的人,必定不如外表看上去那么温和无害。
后来细细调查,果然发现了明德成与方毓歆离婚的真相,根本不是外界所流传以及明蓝所误解的那个理由,尽管明德成确实失去了生育能力,可方毓歆本身也并不多么在意这些东西。
离婚确实是她主动提的,却是夫妻俩共同商定的结果,目的是提前做好财产分割,保住一部分家业。这样即使昭岚出了事,方毓歆以及她的那部分财产也不会被牵连,而只要方毓歆没事,明德成就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明蓝也不至于露宿街头。
绑架事件除了给明德成留下PTSD,也给方毓歆带来不少惊吓,她一直清楚丈夫的事业并不干净,也默许了这份不干净,毕竟她确实享受得到了不干净所带来的优渥生活条件。直到绑架事件发生,方毓歆才终于意识到这种生意背后存在的风险,于是果断与明德成共同策划了一场典型的战术性离婚。
甚至就连那个所谓的继任丈夫,也只是放给外界的烟雾弹,两个人实际上连证都没有领。
江彻难以将她界定为好人,助纣为虐也是恶的一种,可在母亲这一身份上,她确实为明蓝筹谋了许多,甚至还隐瞒了所有肮脏的真相,只是因为不忍心破坏明蓝对这个世界纯净的认知。
——一个母亲拳拳的爱。
他对方毓歆有恨屋及乌的感情,却又难以避免地羡慕着她对明蓝的眷顾。
明蓝所获得的母爱的形态,与他从江莲那学到的母爱全然相反。一个选择替孩子隐瞒,一个选择让孩子承担。
他不是圣人,也常有阴暗的心思,觉得这世界太不公平,上天偏爱明蓝太过,凭什么她可以天真无邪地被所有人保护起来?然而好奇怪,明明总感到忌恨,时时觉得不平衡,可轮到他做出选择的那一刻,他却走上方毓歆的道路,在明蓝面前选择了哑口,为她修筑起透明的防尘玻璃罩,维护起她善良、简单又赤诚的真心。
怜惜,爱慕,痛苦,羡慕,憎恨……
所有虬结在一起晦涩难解的感情在他去掉上衣,看清镜子里她涂抹在他心口处的字迹后到达了顶峰。
赤红口红描画出笔走龙蛇的“明蓝”两字,像古代留给奴隶的屈辱烙印,也像某种扭曲的归属。
血液滚滚沸腾,注满欲望的容器。
这下.流、污秽且生机勃勃的爱。
他看着镜子里自己赤红的双眼,听着浴室里回荡的沟壑难填的喘息,抬手用力给了自己一巴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5章 毒蛇火光 就像在圈养
扳倒明德成一事之所以取得了突破进展, 是因为江彻联系上了陈家奕学生时代的一位老师。
作为老师心目中的爱徒,陈家奕常常游走于实验室,导致课堂出勤率数据惨淡, 而在这片愁云惨淡的出勤率中, 大三第二学期更是惨淡得十分突出, 整个学期下来,陈家奕基本没上过几节课。
深入追查下去, 江彻发现是因为那一学期陈家奕在自身的课题组之外又加入了另一个课题组。
入学伊始, 陈家奕就在一个陆姓导师手下做事, 这位导师研究的是手机芯片, 与学校外风头正盛的龙头手机商家有合作, 经费充足到令人艳羡的程度,学生们都开玩笑说想在大学期间暴富就得去参加陆导的项目,而陈家奕也确实因其卓越的理工才能,很快就被陆导相中挖走了。
在陆导手底下兢兢业业做了两年多,到了第三年, 陈家奕突然又参与了另一个课题组, 而且这个课题的负责人并不是陆导。
一般来说,一个学生只会在一个导师手底下做事,陈家奕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江彻循着这条线索查下去,却发现这个课题组基本没怎么留下资料,唯一能查到的就是课题组的导师, 姓蒋, 现如今七十岁,早就已经退休了。
他利用徐家的人脉层层检索,最后终于联络上了这位蒋老师,并谎称自己是陈家奕的某个表亲, 抽空与对方约见了一面。
“陈家奕……”
送上见面礼,寒暄过后,切入正题,蒋老师膝上披着毯子,手里抱着暖炉,闻言,脸上露出深远的神情,呢喃道,“是啊,这孩子我还记得……他是个有抱负有天赋的,就是造化弄人,可惜了,可惜——”
据蒋老师透露,那一年国家出了政策,要在高校选拔并培养国防人才,建立国防与高校的双向交流线,她顺应政策接下了国防部的合作。
课题需要一定程度上的保密,所以没有对外公开,只是找了些信任的学生,私底下问他们有没有加入的意图。
“家奕对国家安全这一块很感兴趣,他这个人赚钱的欲望其实不高,比起赚钱,更希望找到一种崇高的理想。他加入了我的课题组,对项目做出了很大贡献。后来课题结束,他又回到了陆老师那边,但我老感觉他的心已经不在手机芯片上了。大四那年,他出事前几天还找我谈过话,说有个新点子想跟我交流,我很高兴,说随时欢迎。结果还没等我们交流上,就出了那个意外……后来我常常跟人感慨天妒英才。”
交流到这里,江彻心中已经基本有了定数。
国防,战争。
都是军事层面的东西,再联想到塔拉与阿匹威斯的关系,以及昭岚几次三番运往塔拉的货轮,他知道下一步自己所需要做的是立刻到货轮上寻找最最决定性的证据。
第三次出海,江彻找到了。
在又一次翻检货物,发现里面依然都只是一些手机芯片后,他不信邪地将其中几个芯片拆开检查,然后震惊地发现焊接在电路板上的并不是他所熟知的那款手机芯片——
涉及导弹系统的芯片被移花接木地焊接在手机电路板上,伪装成手机芯片,走海运批量运往塔拉,而塔拉内部则有专门的工厂为它们解焊,将它们还原成本来的面目,用于塔拉本地导弹系统的建设。
由于阿匹威斯接壤本国,故而从战争爆发开始,国家就一直在输送人力与物资支援阿匹威斯,防止阿匹威斯垮台后,塔拉的军事基地进一步逼近本国国土。明德成为塔拉输送战争武器的行径往小了说是走私,往大了说甚至能牵涉到国家安全相关的罪名。
这条利益链不知是从何时开始的,其产业之完整与深远,显然已经不是明德成一人之所能完成,背后必定有重重利益链。
把在船上拍到的关键相片存进U盘里交给徐轻云时,他提醒对方最好找到明德成在国内负责移花接木的工厂,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也要当心打草惊蛇。
徐轻云接过U盘,尽管极力克制,可仍旧压抑不住眼里兴奋的亮光。
明德成能在国家与塔拉关系僵化的敏感时刻还频频出海,肯定少不得其他人的庇护,要是能把这条利益链揪出来,不仅她本人能在汇芯泉内部站稳脚跟,汇芯泉也能在整个行业内声名大噪。
换言之,她可以将昭岚的一切取而代之。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江彻无所谓她要如何赚钱,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别选在明蓝生日那天公布真相。
徐轻云办事效率高,很快就根据江彻给出的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了明德成开在其他城市的工厂,结果明蓝生日前一天,徐轻云却将他约出来,说她没法再瞒下去了。
此时距离徐清扬派人跑到明蓝宿舍楼下开那个无聊且冒犯的花圈玩笑刚过去不久,江彻对他们一家本就有积怨,刚把徐清扬套在麻袋里揍了一顿,此刻与徐轻云面对面坐着,他无心去碰面前那杯昂贵热茶,只是面无表情看着她。
“查明德成的事已经被一些人注意到了,再拖下去,明德成本人也会知情。而且这两天有个大领导会来清城视察……”徐轻云说,“我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把这件事捅到大领导面前,既是为大领导送上一份功绩,也是为自己的事业平步青云。
徐轻云义正言辞地说:“明德成提供的战争武器帮助塔拉残害了多少阿匹威斯无辜的平民?这件事一经揭发,肯定会全球震怒。舆论会站在我们这边的,江彻,你要相信我们是正义的一方。难道你不愿意为了正义出力吗?”
冠冕堂皇的一席话,江彻听得好笑,于是真的笑了一声。
事情发展到这里,已经如同一场雪崩,各方利益牵涉其中,从岌岌可危的山顶呈雪灾般滚落,要单枪匹马阻挡这个势头无异于蚍蜉撼树。
是非纠缠在一起,他无意梳理,也无法梳理,只是觉得,事件里的每个人明明都只是站在自身角度为自己大肆谋取利,明德成谋害陈家奕并且私通敌国是为私利,他窃取昭岚的商业机密是为私利,徐轻云几次三番发起见不得人的商战是为私利,却偏偏要冠上“正义”的名头,未免有些太过虚伪了。
无辜者不无辜,正义者不正义。
大厦将倾,江彻并不怎么关心,他只是在想,明蓝该怎么办。
想过在真相揭发前将她带离这里,借酒劲把她劫出来,可她没有接受。
想过继续欺瞒,然而最终却是他自己选择放弃了。
当初商业街里那个患有精神疾病的男人出来行凶时,他脑海中有那么一瞬闪过放任明德成被对方砍死而不去施救的想法——反正这个患有精神疾病的男人出现得就像一个隐喻,一个让他借刀杀人从苦海中解脱的天降的道具——这样一来,江莲交给他的大仇可以得报,而他也不用在明蓝面前担任那个破坏她一切的坏人。
可对方挥刀砍向明德成时,他脑海里突然回荡起明蓝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她说她宁愿清醒地痛苦,也不要虚假地幸福。
这是她为人处世的态度,然而怪得很,好像没有任何人尊重过她的态度,无论是她的家人还是他自己,都不约而同地替她伪造着虚假的幸福。
真相血淋淋如刀,他们觉得她太脆弱,太娇惯,太单纯,一定握不住这把刀,于是先行替她斩断了接触真相的可能。
一种高高在上且自大自满的保护,就像在圈养一只娇贵的猫咪。可她是活生生的人,从来不是谁怀抱里的宠物猫。
不想再欺瞒下去,所以那一刻他抬手替明德成挡住了那一刀。
刀划过手臂,剖开筋腱与肌理,明明该是很疼的,他心里却感到异样的愉悦。
他选择救下弑父的仇人,让法律去评判对方的是非对错。
*
时间回归此刻。
别墅主楼尖叫声与慌乱的脚步声混杂在一起,被警笛翻来覆去煎炒。从他所在的后花园位置看过去,那栋繁华的楼宇就像溃败的蚁穴,窗格幻化为巢穴的孔洞,关押着无数只团团转的蚂蚁。
脑袋里空空的,这一刻好像应该感到大仇得报的喜悦或轻松,然而他什么感受都没有。
在她说出“喜欢”以后,他本来还想说的所有话就都淤塞在了喉咙。
前方乱得不可开交,佣人房休息的玲姨也终于察觉到了异常,走出来,困惑又紧张地盯着别墅瞧,问他:“江保镖,这是怎么了啊?我怎么听到了警笛声?”
他如梦初醒,还没来得及回答,警察便拐入了后院,一边出示证件一边严厉地询问他们是否有看到明德成。
江彻脸色骤然一变:“他不见了?”
玲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惊恐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结结巴巴道:“你们、你们找先生?!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
没人有心情向她解释事情的原委,警察正要在后院展开搜索,忽然一股焦糊味儿从主楼传来。
随之扑来的是一股热浪,循着气味看去,一道橘金色的火光如同色泽艳丽的毒蛇,从主楼底部蜿蜒盘旋而起,很快沿着窗户边的窗帘一路烧上去,犹如饕餮之口,将整栋楼贪婪且急迫地舔入喉中。
火光映着他们的瞳孔,也照红了保姆骇然张大的嘴。
起火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6章 撤退 他要么是脑
两年后的阿匹威斯, 纽斯曼城。
从基地里出来,开车至半道,天下起了蒙蒙细雨。
冬季降雨在阿匹威斯是罕见的, 这里大部分地区都属于热带草原气候和半干旱气候, 明蓝根本没准备雨衣, 在车筐里翻来翻去,只找到了一把迷你折叠伞。电动车就这点不好, 撑着伞开车, 风一吹伞就翻了, 为了避免半道出车祸, 她只能暂时用头盔充作遮蔽物, 一路淋着毛毛雨回了纽斯曼城的市区。
山体基地到市区的坦桑克街道一共六公里路程,开到目的地时,她身上的羽绒服已经被雨水浸得潮湿发沉,摸起来像从前清城梅雨季怎么晾都晾不干的衣服。
把车拉至屋檐下锁好——纽斯曼城的城区规划一团糟,电动车自行车常常乱停一气, 像一群避雨的麻雀一样横七竖八拥堵在屋檐下, 现在她的车也成了其中添乱的一员。
打算回租住的地方换套衣服,走进楼道,却差点和急匆匆冲出来的赞恩面对面撞上。
这位胖胖的房东有着泰山般伟岸的身躯,在楼道里奔跑时制造出的动静与地震无异。明蓝娴熟朝旁边避让,瞥见他手里抓的拖鞋, 心下了然, 摇摇头,好笑道:“利维德又闯祸了?”
“蓝小姐。”赞恩脸涨得通红,显是余怒未消,同她打完招呼, 用本地方言说,“这猴崽子又跟老师打起来了,我这回非抡死他不可!你刚回来?听说酒馆今晚请大家免费喝酒,等我收拾完这臭小子就去酒吧里找大家乐一乐,你要有空可以先去,别被那群老头捷足先登了!”
他近来在学习汉语,很喜欢在阿匹威斯本地话中突然加入一个文邹邹的汉字成语。
明蓝眉眼一弯:“有这种好事?”
“我也正奇怪呢,反正免费的,不喝白不喝——”
他说完,哈哈大笑着冒雨冲了出去。
跟换衣服比起来,喝点酒暖暖身体似乎是更不错的选择,明蓝心念一动,迈到楼梯上的脚收了回来,转而贴着这排房子的屋檐往西边的酒馆去了。
小酒馆开在街道的尽头,两条道路的十字分岔口。
这里无论是民居还是商用楼都是用石块和土坯建造的,楼层不高,一般就两三层,墙壁修筑得很厚,用来阻挡风沙,且楼与楼之间常有无数通道相连。常有摊贩在通道里摆摊卖菜或者卖日用品,构建起了一种独特的长廊式跳蚤市场,导致本就错杂的通道热热闹闹塞满了人与日用品,不熟悉路况的人走在里面很容易迷路。
腾欢的小酒馆就藏在这样的当地特色民居里,明蓝走进去,七拐八拐,避让着臭烘烘的鸡鸭鹅,在阴暗的走廊里同不少当地人擦肩而过,里面不乏熟人——
纽斯曼是一座不大的城市,不如说阿匹威斯这样的小国,即便是所谓的“大”城市都大不到哪里去,同她以前住过的清城相比,纽斯曼更像是县城,大家彼此熟识,在路上随机拉来两个人,他们都能细数对方三代以内的亲戚及各种八卦。
她一路点头微笑,用当地语言向大家问安,最后终于排除万难,掀开一块油腻腻的破布进入了腾欢的酒馆。
腾欢跟她来自同一个国家,女生,留短发,个子很高,有一米八三。
明蓝对个子高的人天然有好感,再加上两个人是老乡,年龄又差不离,一来二去便熟络起来了。
酒馆前台那摆着一个大木桶,里面还剩下三分之一的透明酒液,明蓝凑近闻了闻,脸上的兴味瞬间变成了没劲儿:“……你掺了多少水进去?”
连点酒味都闻不着。
腾欢正用干净的毛巾擦拭着手里的碗,闻言淡淡道:“免费的,没掺马尿进去就不错了。”
明蓝顺手取走她手里擦得锃亮的碗,给自己舀了一碗近似白开水的酒,坐到柜台前的高脚凳上,翘着二郎腿喝了起来,怡然自得的姿态就像主人来到自己的殖民地视察。
腾欢早已习惯明蓝偶尔发作的大小姐做派,见状十分自然地取了另一个酒碗擦拭。
阿匹威斯无论男女都嗜酒,连小孩之中都有不少酒鬼,大家喝酒不用高脚杯这样精细的东西,只用搪瓷碗,越大的碗越爽快。明蓝入乡随俗用了大碗,不过于喝酒习惯上仍然保留着自己的风格,并不奔着把自己喝醉的目的去。
一碗酒下肚,身上寒意驱除不少,一双眼睛涤得亮晶晶的,嘴唇也艳丽得像刚刚吸食完人血。
当地人受到气候、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大多都有些灰头土脸,明蓝坐在酒馆里像单独开了滤镜,饱和度与清晰度都与别人不同,每次她一来,腾欢的生意都会好上不少,不过今晚她撂话说要请大家免费喝酒,所以并不希望自己生意太好,见明蓝碗中的酒喝得差不多了,无情地开口赶客:“喝完就回去吧。”
明蓝斜了她一眼,慢吞吞地俯身,又从木桶里舀了碗酒上来。
“……”
两碗酒下肚,她才将手肘支在柜台上,笑吟吟问:“你受什么刺激了,怎么突然免费请大家喝酒?”
这下倒是腾欢惊讶起来,停下擦拭的动作看着她:“你不知道?撤侨令下来了。”
她微微一愣,笑僵在脸上:“撤侨?纽斯曼也需要?”
“嗯。”提起严肃的话题,腾欢眼中没了松快的情绪,低头仔细揩着搪瓷碗豁了一角的碗沿,说,“下午刚来的消息,前线撑不住了,纽斯曼这边挨得近,安全不到哪里去,明天一早使馆和志愿军那边就会开始安排撤侨的事,估计又会走掉一大批人,我想趁人走光前请大家喝点酒。”
明蓝没作声,眉毛逐渐拧起来。
腾欢见她若有所思,问:“你下午去见窦家姐弟了?”
她点点头:“他们还缺张显卡,我正打算找国内要。”
要是打起来,通讯保不齐会中断,到时再要从国内采买物资会变得极困难。想到这里,明蓝也没了什么闲谈的心思,从凳子上站起身,对腾欢说她下次有空再来。
腾欢没有立刻回应,直到明蓝掀开破油布要出门,才出声喊住了她:“喂——”
她回过头,脚步顿在门槛上。
“你不打算跟着走吗?”腾欢问。
*
回居所的路上,毛毛雨停了,阿匹威斯气候干燥,路上细雨的痕迹已经被凛冽寒风刮得半干不干。明蓝逆风前行,没立刻回赞恩家,而是顺路拐去了附近的教堂。
战争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这其实并不是纽斯曼第一次面对战火的威胁,早在半年前这里就被导弹轰炸过,后来明蓝的国家派了一批志愿军与志愿者过来援助,前者负责军事,后者负责后勤,好不容易才将塔拉的势力赶回原本的前线。
现在街上仍然可见战争留下的残骸,纽斯曼城的居民也在半年前跑空了一大批,本市只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人口,就连学校都被炸毁了,是志愿者过来后利用当地教堂成立了临时学校,才让当地的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
教堂里的老师都是志愿者们轮换的,今天你教数学,明天我教语文,明蓝也在里面担了个老师的职务,每周会抽两天过去给孩子们上数学课。
她赶到教堂时早就过了放学的时间点,学生们都离开了,她在教堂旁的民居里找到了志愿者。
一共五个人,全都神色严肃,有人忙着收拾行李,有人在翻阅这半年来的教学资料,唐薇薇则拿着碘伏棉签帮范承毅涂抹胳膊上的抓痕。
明蓝只扫了一眼就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难怪赞恩要拿着拖鞋去打儿子,大概是利维德听说了老师要撤走的消息,崩溃大哭,扒在老师身上不肯下去,不得已之下,大家才只好打电话请求赞恩过来相助。
“小崽子手真黑。”范承毅疼得龇牙咧嘴。
“蓝蓝。”有人发现了她的到来,主动向她打招呼。
明蓝点点头,倚在门口,问他们手续都办好了吗,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都弄好了。”唐薇薇扔开用完的棉签,“军区就在旁边,大家下午就轮流过去申办了。”
有人端来一个纸箱,往明蓝眼皮子底下示意了一下:“里面是些医药品,我用不上,也带不回去,留在这里给你吧。”
“行,你放那边柜子上吧,我到时自己去整理。”
“我这里也有一些没吃完的方便面,还有半箱呢,也留给你了。”
“嗯,谢了。”
一问一答,大家像交代遗物一样,细细地向她介绍着留下的东西,最后还是唐薇薇走过来牵住她的手,问了跟腾欢同样的问题:“蓝蓝,你真不打算跟我们走吗?我们来到这半年,算是运气好的,还没碰上过打仗,要是真打起来了,导弹可是不长眼的,你……”她欲言又止,担忧地看着她。
明蓝笑着抽出了自己的手,摸仓鼠一样,用拇指与食指揉搓唐薇薇头顶上竖立的丸子头,边揉边说:“志愿者里不止我一个人留下,军人也没撤离,放心吧,我可惜命得很。”
*
今天之内第三次被人询问走不走,是在跨国电话上。
费彦在那头知了一样吱哇乱叫:“老大,我看到新闻了,说国家正在组织撤侨,怎么回事啊?看着好危险,你在那边会不会有事?要不你还是回来吧?”
明蓝疲倦地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我让你寄些RTX 4090显卡过来,你到底听到没?”
“我听到了,可那是重点吗,重点难道不是……”
“你再废话?”
她声音一沉,费彦就习惯性发怂,尽管明蓝压根没在他跟前,和他相隔十万八千里,实在是天高皇帝远。但这种天然的压制大概就跟老鼠听到猫叫,他忙说自己知道了,肯定会尽快安排把东西寄过去。
得到应允,明蓝稍感满意,说国际漫游贵得很,没事她就先挂了。
“诶……等一下老大!”费彦喊住她,结果明蓝停住了,他自己却先支吾起来,弄得她为数不多的耐心差点再次告罄,才支支吾吾道,“那个……方阿姨前两天又在找我问你的事,她问我你现在住在哪儿,你还是没有打算告诉她吗?”
提及方毓歆,明蓝神色莫测,沉默片刻,说:“没有。”
费彦的话被她冷淡的语气堵了回去:“好,我知道了,我会尽量帮你瞒着,就是方阿姨三不五时来找我一趟,对我心脏不太好。其实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她的心情,她就你这么一个孩子……”
她没有说话,然而他说到一半便察觉到了电话那头的低气压,忙打住话头,生硬地转移话题,“哦对了老大,你最近还有和方见瑜联系吗,前段时间他和我聊天,说他最近有个玉石的生意在阿匹威斯,过几天可能会抽空去你那边一趟。”
明蓝皱了皱眉:“这几天不是都要撤侨了吗,什么生意得这时候过来做?”
费彦无奈地笑了笑:“是吧?我说他要么是脑子不好,要么就是故意找借口,想去那边见你一面。我晚点问问他的安排,要是他真打算过去,我也不用费心找人了,你想要的那些东西我托他带过去给你就好,反正别的人也没有他靠谱。”
她还没来得及拒绝,费彦便飞快道:“就这样说定了,老大拜拜!你自己注意安全!”然后嘟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7章 凹凸瘢痕 江彻……还
第二天一早, 来到阿匹威斯支援的志愿者们就都陆陆续续坐车离开了,向东前往首都搭乘飞机。
令明蓝意外的是,本地居民虽然也接到了战事吃紧的消息, 却没有几个人跟着离开。
她坐在餐桌旁, 与利维德一家三口一同享用早餐, 赞恩是个水电维修工,现今还在公司正常上班, 赞恩的太太劳拉从前是家庭主妇, 战争发生后响应政策考了个护工证, 有时会到军区医院里照顾病人, 以此换取一些酬劳。
半年前明蓝同其他志愿者来到纽斯曼时, 这里还百废待兴,没有多余的物资与公共设施来招待他们,他们像交换生一样分散租住到当地人家中,按月给他们一些食宿费,这样既能缓解当地人的经济压力, 又解决了他们自身的食宿问题。
“半年前没跑的人, 现在也不会跑了。”赞恩嚼着酥饼说,“塔拉人打到边境,我们从边境逃到纽斯曼,打到纽斯曼,我们又逃去首都, 等以后打到首都, 我们还能逃去哪?逃是永远逃不完的,我们也不想把生我们养我们的土地拱手让给那些畜生。”
他说这话时,利维德正用叉子用力切割盘里的白煮蛋,把蛋黄搅得零零碎碎。朝夕相处了半年的老师们一下子离开了大半, 他的心情实在明媚不起来,只好把郁闷通通发泄到鸡蛋身上,时不时掀起幽怨的小眼神瞧明蓝一眼,似乎是担心她哪天也跟着离开了。
劳拉从厨房的柜子里钻出来——这个柜子很久没人收拾,以至于她钻出来后,黑发上还挂着一些灰扑扑的蜘蛛网——手里抱着一个塑料瓶,兴奋地欢呼一声:“看!家里竟然还有一罐蜂蜜。”
她用一把长柄勺子从那罐凝固的蜂蜜里挖了一勺出来,献宝一样递到明蓝面前,要她先尝一口。
“我们这的蜂蜜都是本地人自己养的蜜蜂酿的,你在别的地方可吃不到这么纯天然的蜂蜜。”
即使是半年前在国外留学期间,明蓝也未曾经历过这种把蜂蜜当成宝的生活,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开始讲求控糖控盐了,打出的招牌是抗氧化抗衰老。
但那勺橙黄色的蜂蜜看起来确实十分诱人,像一勺凝固的阳光,而且劳拉的热情也让她觉得可爱,她从善如流地张开口,将那勺蜂蜜抿进嘴里,在众人期待的注视下砸吧砸吧嘴,被甜得耸着肩膀打了个哆嗦。
“我也要!”利维德伸出他黑黑的爪子就要去抠。劳拉一把打开他的手,换了条勺子舀给他。
早餐结束后,明蓝带着利维德去教堂上课。
志愿者们走了许多,可孩子们的课程仍要继续,她接到了使馆发来的通知,说过几天会整合一下纽斯曼城内其他零散的、决定留下来的志愿者,将大家统一到她所在的坦桑克街道授课。不过在正式整合前,使馆还需要统计人数、重新规划物资等,所以她暂且需要一人身兼数职,暂代一下所有教职工作。
好在坦桑克街道的学生不多,一共十几人,而且明蓝也不是那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性子。
她教课同以前学生时代上课一样随心所欲,即使课程都压在自己一个人身上,为了可持续发展着想,也绝不打算累着自己。上午的课结束后她就告诉大家下午不用来了:“第二天上午见,拜拜。”
“可是蓝老师,下午不上课,我们能做什么呢?”
“什么都行呀,想玩的就去玩,要是不想玩,也可以留在教堂里一起看看书。”
教堂里有个流动阅读角,放着许多捐赠来的书,既有汉语,也有翻译成阿匹威斯语言的书。
明蓝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笑眯眯且头也不回地告别了他们。这里民风淳朴,没有拐卖小孩的事,孩子们基本都同牛羊群一样是放养的,穿着廉价凉拖跑来跑去,个个都结实得像猴。
她背着包,骑着她的小电动车去了麦麦训练场。
这个训练场严格来讲是志愿军的领地,隶属军区,同时也开放给志愿者。
来到这里,大家正在操练,彭于然刚睡醒,打着哈欠搬着洗脸盆从集装箱里走了出来,看到她,下巴一摆,示意了训练场角落的位置:“马步。”
“……”
明蓝嘴离嘀嘀咕咕地抱怨,然而到底还是走过去扎上了马步。
彭于然是退休老兵,作为军事后勤随志愿军过来的,她看中了他有空有闲这一点,刚到阿匹威斯那会儿就特意跑来找他拜师,求他教她近身格斗与枪击。彭于然听完,上下打量着她,说:“就你?”
志愿军里不乏优秀强壮的女兵,可明蓝显然不在这个范畴,她一看就是疏于锻炼那种人。
“少瞧不起人。”她说。
结果狠话刚说完,彭于然轻轻一个扫堂腿就将她放倒了,看明蓝摔得狗啃泥,他露出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摇着头,说你要是真的想学,就去角落里把马步扎上吧,什么时候能按照标准姿势连续扎上十分钟了,什么时候我再教你真东西。
她在这件事上难得表现出了执拗,每天都咬牙过来训练场扎马步,后来果然感动上天,突破了十分钟大关。不过饶是如此,彭于然对她轻飘飘的底盘还是不甚满意,在教她格斗术与枪击的同时也没忘了让她继续扎马步练底盘。
正咬牙强撑,忍耐着双腿的酸涩,天空忽然响起了一道刺耳的警报声,犹如利刃划破天际。
明蓝心一紧,看周围军人撤离的动作快中有序,神色镇定,意识到这是空袭演习,心里这才稍微安定下来,按照先前排练过无数次的套路远离训练场,冲向临近的民居躲避。
这样的演习在过去半年间三不五时就要来一次,民众对此习以为常,但因为这一次有可能成真,所以大家的脸色都隐隐透出股前所未有的肃然。安静地蹲伏到防空警报接触,才各自散开去做各自的事,明蓝也回到了训练场,接过彭于然扔来的枪。
“开始训练吧。”他带头走向了靶场。
*
练习完回到利维德家,天已经黑透了。
冬天水源紧缺,只有晚上七点到九点间有供水,且不是每天都有,很多时候要随缘。利维德一家习惯了长时间不洗澡,知道明蓝与他们习惯不同,爱干净,索性先将洗澡的机会让给了她。明蓝也不客气,拿着衣服便进去了,打算快速冲个战斗澡。
脱掉衣服,闷了一整天的内衣里甚至能用手指抹出点细细的盐粒。
她揉着酸胀的肌肉,察觉到右肩胛骨处有若隐若现的痒意,用左手摸了摸,指腹下的触感凹凸不平,如同一个缩小在皮肤上的沙坑,范围大约有半个巴掌那么大。
这是之前火灾留下来的旧伤了,别墅起火时她站在门口,本来有机会第一时间逃掉,可因为唐姝茵他们被迅速蔓延起来的火势困在了屋子深处,在里面惊慌失措地求救,为了赶回去救他们,她想都没想就返身折了回去。
带着他们绕出来以后,离大门眼看只有那么一点点距离了,结果好死不死,天花板上正正好掉下一根横梁。
她尽力躲了一下,可惜没完全躲开,右边肩胛骨挨了沉重的一记,后面也不知道是被烟呛晕了还是磕碰到了脑袋,滚滚浓烟中,人瞬间就没了意识。
万幸没有死掉,睁开眼睛后,人已经在医院病床上了,身边一左一右躺着唐姝茵和费彦,脸颊都被烟熏得黑黑的,正遵循医嘱清理鼻腔,像两只黑脸乌鸡。方毓歆坐在她床沿,抬头,木怔怔地盯着天花板。
她张了张口,脱口而出的话干涩而沙哑:“妈妈……?”
左顾右盼,想要找寻其他熟悉的身影,“有没有人伤亡?江彻……还有我爸呢?”
回忆过去对明蓝来说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她知道再想下去就要牵扯到她不愿意回忆的事了,忙及时打住思绪。
浴室不大,很难伸展开,即使在这里洗过好几次,她也还是没习惯浴室的大小,边与淋浴喷头搏斗,边苦中作乐地想要是这时候来个导弹就搞笑了。
才刚想完,厚厚的墙体外就传来了熟悉的、由小到大的鸣笛声。
“……”
两次演习的间隔不可能这么短,明蓝面色剧变,低骂了句脏话,连身上的泡沫都没来得及擦,就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套上了衣服,混乱中甚至无法分辨自己穿在身上的是干净的睡衣还是刚刚脱下来的脏衣服。
“蓝小姐!”
劳拉在外面用力拍击着浴室的门,外面响起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赞恩朝利维德大吼:“进去!快!”
随手一抓羽绒服,明蓝火速拉开浴室的门,看到赞恩已经拉开了客厅角落里通往地下室的石板盖,利维德与劳拉一前一后进去了,他守在石板旁,左手拎了罐桶装水,右手抵着石板,焦急地催她:“快!”
等明蓝迈开步伐,奔跑到石板旁,像兔子入洞一样灵活地朝里一跃,他立刻也矮身钻了进去,将石板门合拢,只留下一个通气口。
地下室里黑漆漆的,明蓝踢到了其他桶装水,她就地蹲了下来,感觉到旁边利维德正抱着膝盖情不自禁发颤,她伸出手,握住了他细伶伶的胳膊。
她对战争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可利维德不一样,他曾经有个小弟弟,在他眼前活生生被炮弹炸死了,现在家里还留有弟弟生前的衣服。亲眼见证过才会越发感到恐惧,他抖得像一只垂死的麻雀,明蓝差点摁不住他。
防空警报响了一阵,很快有其他声音叠在上面,她听过这声音——军区演习时常常会发射导弹,而且之前她前往前线帮忙送物资时,也听过前线的炮火。
导弹通常不会直冲民居来,然而纽斯曼毕竟不是一座多大的城市,军区与居民区相隔得不远,居民区也有概率会被误伤。
第一轮炮火持续了十多分钟,期间明蓝甚至能感受到脚下的土地隐隐的震动。
导弹的声音总让她想起凄厉的鹰啸,尤其是多枚同时发射,就像两只争夺地盘的老鹰不死不休地纠缠在一起。
一切暂时偃旗息鼓后,明蓝凑到石板门旁,通过透气孔朝外看了看。
很不妙。
外面是黑的。
她记得进来地下室之前家里还开着灯,现在望出去,整个家连同对门邻居家的房子都乌泱泱一片,这意味着供电系统很可能被炸毁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8章 水祸 死掉的小镇
炮弹的声音断断续续持续了一整夜, 明蓝跟随利维德一家睡在地下室里,身上又冷又疼,虽然有薄毯可以盖, 可地窖寒冷, 身下又是坚硬的地面, 一整晚翻来覆去像在烙煎饼,怎么睡都不踏实。
清晨时分, 一切繁杂的声音都伴随着日出渐次远去, 城里也拉响了警报暂时接触的鸣笛声, 大家陆陆续续从地下室里出来, 明蓝实在睡不着, 索性跟在赞恩身后走出了屋子。
赞恩是水电维修工,边走边对她说,这种大规模停电多半是发电厂那边遭遇了袭击。
“真够闹腾的。”
“你们昨晚还好吗?”
“还好,你家小孩都在屋里?”
“在呢。”
街道上的市民七嘴八舌同邻居们寒暄,脸上有劫后余生的松快。
居民区一切如常, 昨晚的袭击万幸没有波及到这里, 要说不好,就是市电出了些差错。大家嘴里恨恨咒骂着塔拉的行径,上班族照常挎着包去上班,有些市民拨打电话给市电,老太太老爷爷则推着婴儿车上市买菜去了。
像这样的导弹袭击今后只会多不会少, 可生活还要继续, 总是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
明蓝也拨了个电话给窦天璇,询问他们基地的情况。
“还好,就是停电了。”窦天璇说,“柴油发电机我们还没用, 想等等市电恢复,以后形势严峻起来,停电的时间肯定越来越多,柴油也不是那么容易搞到的。”
“知道了,我今天会抽空去供电局那边问问。”
上午照常上课,到了教堂里,孩子们对此习以为常,仍像往常一样叽叽喳喳吵闹。把该教的东西教完,明蓝收拾东西去了趟供电局。她是步行去的,没开电动车,电力没恢复,电动车充不了电,多少得省着点用。
供电局由她的国家与阿匹威斯合办,建成之后,日常事务全权交还给阿匹威斯当地人负责,只留了两三位她的同胞在那里担任技术指导。她去到那里,首先找同胞,负责人是一个姓杨的人,正焦头烂额地接打电话,抽空告诉她,之所以停电是因为有个发电厂被炸到了。
“发电厂本身还行,没出大问题,但旁边的升压站被炸了,修好估计得三四天,要是能从其他城市调到人手估计会快点,我正在联系他们。”
“需要资金支持吗?”她问。
杨工一愣,随即笑着摇头:“小蓝,你有这份心是好的,但有钱也不是这么使的,咱还没困难到连政府工程都要让志愿者个人又出钱又出力的地步。”
他来到阿匹威斯有些年份了,半年前接待过那批新来的志愿者,明蓝是其中令他印象最深刻的一个。
当时举行团建,问及各自来到这里的目的,志愿者们的回答五花八门,但到底都算真实——
有人是因为亲人得了重病,什么科学办法都用尽了也回天乏术,最终只能投靠玄学,过来这边行善积德;有人说自己是应届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听说来阿匹威斯当志愿者,回本国后考公考研都有优势;还有人说自己看了战争相关的纪录片,心生恻隐,刚好失业在家没事做,决定过来历练一段时间。
只有明蓝,被问及为什么过来,她说她想阻止战争。
这句充满中二热血气的话被她用一种平淡的、像在讨论今晚吃什么的语调讲出来,诡异程度反而加倍了,大家纷纷侧目看她,眼神与敬佩无关,更多是一种“这孩子脑子没问题吧”的关切。
竞争加剧、经济下行的世道,连十二岁的小孩都不会再做拯救世界的梦想了,更何况是二十二岁,正处于毕业年纪,最容易被社会现实反复鞭打的青年人?
杨工那时候就推测明蓝大约家境很好,没怎么吃过苦。
后来重建学校等事似乎也在应验他的猜测,明蓝在其中出了不少钱,小到教堂复建,大到教辅与学生的文具,几乎都是她出资的。富贵人家的千金似乎没必要到这种战火纷飞的地方受罪,杨工本来以为明蓝很快就会离开,可她还真就在这块地界蹲了下来,一直到现在。
得到了升压站恢复的消息,明蓝便告辞了,向窦天璇知会了一声,让他们有缺的东西及时告诉她,接着便照例拐去训练场找彭于然训练。
训练场的氛围明显紧张了起来,前些日子常在这里操练的志愿军很多都不见踪影,彭于然也难得没再睡懒觉,教她射击时一直沉着脸。
“手肘别夹着。”他托了把她的手臂,远望着军区总部的方向。
明蓝练习了几发标记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们会出兵么?”
“暂时还没收到通知。”彭于然说,“但躲不过去的,早晚的事。”
志愿军批量来到阿匹威斯也不过是这半年的事,主要负责维持街道治安、兴修基建以及帮助难民,而不是上前线打战。国家在阿匹威斯与塔拉的战争中展现出了审慎的态度,毕竟帮助几个阿匹威斯的平民与打死塔拉的士兵是不同维度的两件事,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国家并不想贸然干涉到他国内政中。
而所谓“万不得已”的时刻,就是指塔拉欺人太甚,打得阿匹威斯无力招架,乃至严重威胁到明蓝他们本国国土安全之时。
他们现在就处于关键的节点。
见证历史节点降临到自己面前是十分震撼却又不真实的一件事,明蓝收回目光,将标记弹打空,彭于然瞧了眼胸环靶,挑剔地咂声:“还是老问题。”
靶子上的落点并不均匀,既有两枪十环,也有一些落到了七环去。
“太浮躁。”他评价道。
明蓝的射击成绩十分不稳定,好的时候五枪里能有三四枪都是十环,犹如神枪手附体,差的时候又能连续打出两个六环,导致总体射击水平一直在良好和优秀之间波动。
她不以为意,一手掐腰,一手转着手里那把□□,笑吟吟道:“师傅,你教我狙击吧。”
“手枪都没练明白,还狙击?”彭于然满脸不屑,“你还是没搞清楚射击的本质,人定,心定,枪法才能定,我要是真教你狙击,就是在教你害人。而且部队的人对你用手枪的事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你不懂见好就收,还敢给我蹬鼻子上脸?你以为狙击枪是那么容易搞来的?”
明蓝不是编制里的人,身份只是普通的群众,甚至——因为明德成的案底,她如今的处境非常微妙,进入国家系统是想都别想了,要不是现在天高皇帝远,以及她人缘好,跟志愿军里的士兵们都处得不错,连如今用空包弹与标记弹练习的机会都没有。
彭于然教她,为了师出有名,对外给出的借口是“她是老师,跟孩子们待在一起,为了保护孩子们,必须要会点防身手段”,但这借口只能涵盖近身格斗,用枪显然违规了。为了不违规得太彻底,彭于然不肯让她配枪,也不肯让她接触实弹。
饶是如此,他们也得避开领导进行练习,遇上普通士兵愿意对他们睁只眼闭只眼还好,遇上大领导视察,对方若是有心追责,他俩都得收获铁窗泪。
明蓝属于有天赋有灵性的那一挂学生,一点就通,然而心思活络过头了,性格也散漫,导致她就像天上的气球,飘来飘去,时高时低,同踏实两字着实相去甚远。
彭于然怕自己晚节不保,他那孽徒却对他的晚节毫不担心,还在同他讨价还价:“手枪练习到什么程度你才肯教我狙击,给个准话呗,师傅?”
“滚滚滚!”他没好气地赶人。
*
自第一次导弹袭击过后,短短一周多的时间内,纽斯曼城又接连遭受了两次轰炸。
城里的供电自修好后便幸运地没再受影响,可另一股恐慌的情绪悄然弥散开——政府已经好几天没有按时供水了,大家说水源都优先配备给了军区,普通老百姓再不自己储水,搞不好今后连水都没得喝。
纽斯曼的水源来自于地下河,除了政府供水,部分家庭也会自己凿水井,可冬季干旱,好多人家的水井都是干涸的,费尽力气也能打上来一些黄沙。如果政府减少供水甚至停止供水,那么饮用水无疑会成为一个大问题。
明蓝下班后回到赞恩家吃午饭,发现家里只有利维德一个人。
“你妈妈他们呢?”她问。
利维德咬着酥饼:“他们抢水去了。”
“他们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没有,他们跟约翰叔叔借了汽车,不知道开去了哪里。”
碰上哄抢潮,谁都无法作壁上观,毕竟现在不去抢,等到自己有需要了就已经晚了,明蓝没有天真到认为赞恩劳拉他们会在物资紧缺的情况下让出自己家里的必需品给她,人之常情——他们肯定是要优先保全自己的孩子与父母的。她必须为自己谋划,而且基地那边的窦家姐弟也还需要靠她养着。
心不在焉地吃着午餐,她听到屋外响起了汽车的喇叭声。
朝外看,是一辆志愿军的军用皮卡。
“冯队!”
车上有熟面孔,明蓝连忙叫着对方的名字跑出去。
冯冀东朝她看过来:“小蓝?”
“你们要去哪?”
“去哈斯小镇那边打水。”
“不是说水源供给军区了吗,你们也缺水?”
冯冀东哂笑:“志愿军不会跟老百姓抢水喝,水源主要是他们本地军抽走了。”
明蓝略一思忖,果断地爬上了敞篷后车厢:“我也去。”
这些日子,由于种种原因耽搁,先前承诺会整合过来的志愿者迟迟未到来,坦桑克街道只有明蓝一个志愿者驻守,因此士兵们对她多有照顾。车厢里的其他士兵见状,伸手搀了她一把。
她与他们一起坐在车厢里。
都是些年轻的面孔,有些明蓝怎么看都觉得还没自己大,离她近的那个士兵似乎是因为靠她太近害羞了,局促地朝旁边让了让,低着脸不敢看她,两只耳朵红得像当地的一种特色辣酱。
汽车重新发动起来,风徐徐扑上众人的面颊。
其他人见到那个士兵的窘状,纷纷笑起来,明蓝也笑,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带着些许捉弄的意思,故意朝他那边侧过脸,盯着他的眼睛瞧,他像见到鬼一样慌忙把脸颊朝远离她的方向扭开了,只留个后脑勺给她,连脖颈处都泛着红。
“蓝小姐,你别介意,他就是个小.雏.鸡。”同伴比划道,“刚成年就来参军了,到现在都没怎么接触过异性。”
“这样啊。”明蓝悠悠笑着。
这边大家聊着天,那边冯冀东从副座探过脑袋,问她:“你带小刀了吗?”
她一愣,神色肃穆起来,忙说:“带了。”
“到了那里跟着我们走,别单独行动。”冯冀东提醒。
哈斯小镇离纽斯曼百来公里,在纽斯曼的西边,比纽斯曼城更靠近前线,危险程度也更高。明蓝知道志愿军放弃东边的水源,转而往西边找水的意图,还是冯冀东的那句话——志愿军不跟老百姓抢水喝,故而将更安全的东边水源留给了百姓。
明蓝的格斗术,用彭于然的话来说,“遇到拿枪的人就优先捅死自己吧,可以少受点苦”,但反过来,遇到没有持械的人,她也绝对不会落于下乘。
她对自己的水平有数,点了点头,手不自觉摸上了藏在靴子侧面的军刀。
变故是在哈斯小镇的边陲发生的,在靠近那边之前,大家都还有说有笑,仿佛是要去那边兜风,可冯冀东的对讲机忽然传来了糟糕的消息——
哈斯小镇西南角有塔拉士兵入侵,一共十来人,本地军正在奋力抵抗,请求附近的志愿军过去帮忙转移被塔拉士兵挟持的人质。
不仅周围的士兵一秒钟变了神色,个个高度警戒起来,连明蓝也嗅到了其中危险的意味。
这种事情一旦处理不好,可能就会变成她的国家与塔拉开战的导火索,彭于然说的“早晚要来”也许就是此刻了。冯冀东扭头看着跟车的几位部下,神色莫测,目光在接触到明蓝时定了定,斩钉截铁道:“任务危险,你不能跟着去了。”
他示意负责开车的士兵停车,刚好有个本地居民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赶着牛车,托着厚厚的干草垛,冯冀东摁响喇叭,下去同对方交涉了一番,塞给对方一点本地货币,对明蓝说:“他住在哈斯的东北角,离水源很近,我让他顺路载你过去。打完水就直接回纽斯曼,记得别去西南边。”
身为非战斗人员,明蓝很清晰自己的定位,秉持不给大家添麻烦的原则,她点点头,接受了这安排。
赶车的是个老得看不出性别的老人,起初有些犹疑,发现明蓝不是军兵后,神色稍松,答应了顺路送她到水源地。
明蓝没带水桶,打算直接在当地找人购买,再雇人开车送回纽斯曼。
把自己挤上干草垛的边缘,老人重新赶起牛车,老牛慢悠悠地走动起来,破旧的牛车也跟着一晃一晃,与之相反的是迅速远去的军用皮卡,白白的日光下,车轮卷起黄沙,朝着哈斯的西南边疾驰而去,很快消失在了她的视野里。
*
受到战火波及,哈斯几乎是一座死城,镇内居民稀少,人数不足两千,留在这里的除了老得走不动、宁可死在家乡的老人,就只有穷得没钱离开也没门路离开的家庭。
进入镇上以后,到处可见断壁残垣。墙上、玻璃上镶满弹孔,街道一片死寂,偶尔能从破败的楼宇里看到当地居民一闪而过的脸,眼睛因惶恐与焦虑而瞪得极大,像恐怖片里始终处于惊恐状态的主角。
在这一片死寂中,街外陡然响起的刺耳尖叫声便显得格外清晰。
那声音类似猫叫,凄厉、细弱而尖锐,直直扎进明蓝耳膜里,让她瞬间起了一胳膊的鸡皮疙瘩。
声音响了短短一秒就停了,仿佛是她紧张过度而产生的幻听。她去看赶车老人,却见他仿佛什么都没听到,无动于衷地继续沿着既定的方向往前。
明蓝很快就知道这不是幻觉了。
不过须臾,尖叫声响起的地方便传出了一连串明显的枪声。
突如其来并且近在咫尺的枪响害她的心脏不受控制地一顿狂跳,条件反射性将身体朝下压,几乎就要匍匐在地。
待枪声过去,她警惕地望向声音发源地,被楼宇阻隔,又隔着两条街,什么都看不见,而赶车的老人竟还是方才那样无动于衷的态度,不知道是耳朵不好没听见声音,还是已经对这种情况深深麻木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9章 mama 临死之际无
在牛车后纠结犹豫了两分钟, 最后明蓝还是赶在老人拐出这条街之前悄无声息跳下了牛车。
就看一眼——看一眼就走。起码得知道开枪的是敌是友,人数多少,万一塔拉的士兵也渗透到了哈斯小镇东北角, 她可以及时给冯冀东他们通风报信, 免得志愿军有危险。
这样想着, 她抽出靴子侧面的小刀,紧紧握在手里, 借着断壁残垣掩护, 轻手轻脚朝声音发源地溜了过去。
绕过了两栋建筑后, 她听到了男人的声音, 口中说的并不是阿匹威斯的通用语, 而是一种陌生的语言,声音隔着一堵墙的距离,伴随几声尖细的笑,听着有些大舌头。
那堵墙是一栋只剩一半的矮楼的墙壁,楼里的楼梯裸露在外, 明蓝顺着楼梯爬了上去, 透过二楼的窗户朝下看,看到了一个身着塔拉军服的男人。
他背对她站立,正嘿嘿笑着撕扯身下一个阿匹威斯女人的衣物,许是喝了酒醉得不轻,面色潮红, 手上动作也不利索。
女人头部附近的土地上炸开了一串恐怖的弹坑, 显然刚刚的枪声就是子弹打在上面发出来的,她已经被险些冲着自己头颅来的子弹吓傻了,双眼放空,呆滞地凝望头顶的天空。
一高一低, 两相交错,明蓝的目光就这样在不经意间与她对上了。
没有想象中乍然绽放的希冀与亮光,没有求救,更没有激动。阿匹威斯女人的视线依旧空洞,对视上那一瞬间,明蓝想到了食草动物的眼睛,牛、羊、小鸟或者兔子——眼黑扩得极大,挤压得眼白只剩狭长细窄的位置,注视人时辨不出情绪,如同两口幽深的黑井。
是一双已经全然放弃的眼睛,放弃自己,也放弃了无谓的希望,笃定了不会有人愿意营救自己。
她的心重重一跃又一沉,一种身为同性的共情攥住了她的心脏,恍惚中躺倒地面上的似乎变成了她,她看到晃眼的白日、土黄色的墙壁以及那个塔拉士兵被淫.欲与权力侵蚀得扭曲的脸颊。
比恐惧更显涌上来的是一股滚烫的愤怒,沿着血管奔窜,炙着明蓝紧握刀柄的手心,像握着一团灼人的火。
肩胛骨处的伤口也幻痛起来,前胸后背迅速沁出一层汗,即使现在是酷寒的季节。明蓝别开视线,警惕地扫视四周,判断周围是否有塔拉的援兵。
目前来看,那个士兵仅是孤身一人,他似乎是喝醉酒以后落单了。
……去搬救兵?这里根本不可能有救兵。民众的漠然显而易见,他们自身都难保,更无暇去顾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而冯冀东他们现在正在西南方向进行人质营救任务,等到联系上他们,一切就都已经晚了。
如果要出手相助,唯一的可能就是她自己上前帮忙。
明蓝吞了吞口中分泌的唾液。
她没有任何实战经验,唯一打过的人就是彭于然,还是对方放水以后配合她进行练习的,而且那个士兵手里有步枪,眼下正是彭于然三令五申强调过不能犯险的情况,甚至,再把议题拉大点——要是真把这个士兵弄出个好歹,她很可能就成了她的国家与塔拉正式开战的导火索,虽然冯冀东那边与塔拉开战已经是可预见的事实,可若是她抢先一步成了这个推动者,她担得起这个风险吗?
明蓝有一万个选择转身离去的理由,假装从未目睹过一个妇女在自己眼皮底下遭受苦难,而上前营救的理由只有一个,仅仅因为她也是女人,路见不平,心有不忍。
……可这一个就抵得上一万个。
她咬咬牙,在短短几秒的决断后,迅速俯身潜了过去。
接近塔拉士兵的过程比她想象的顺利,对方的注意力完全没在其他事物上,可能知道本地军与志愿军的势力都在西南方,故而有恃无恐,也可能喝得烂醉,警惕心下降了。
她用生平最轻的步伐绕到了地面上,从他背后一寸寸接近。
为了控制鞋底落地时不踩踏出任何声音,她小腿处的肌肉绷得死紧,像两团硬邦邦的铁块,换成平时明蓝早就嚷嚷着腿酸了,可此刻肾上腺素的飙升让她完全感受不到一点疲累与酸涩,她进入了一种心流的状态,精神高度紧绷,整个大脑里除了塔拉士兵越来越靠近的后背以及手里触感越发鲜明的军刀,再也感受不到其他。
离士兵还有三米距离时,他忽然抬起右手托在脖颈后,做了一个仰头的动作。
明蓝呼吸一窒,身体敏捷地朝下一蹲,尽力将自己的存在感削减到最低。或许是低头太久,觉得脖子酸,那个塔拉士兵用手辅助着,三百六十度转动脖颈活络起了筋骨,骨骼连接处发出些喀拉喀拉的声响。
在又一次向右摆动脖颈时,明蓝看到了他的眼睛,只要他的视线再往右偏一点点,她就玩完了。
那一秒简直比临死前的走马灯还要漫长与煎熬,她连呼吸都忘了。躺在地上的阿匹威斯女人似乎也意识到什么,忽然用力挣扎起来,她制造的响动很快吸引了士兵的注意,他把头扭回去,粗暴地甩手给了她一巴掌,嘴里用自己国家的语言痛骂着一些不干不净的脏话,另一只手则猴急地扯开裤腰带。
趁这个时候,明蓝从地面上一跃而起。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像在做梦,似乎只是在激素驱使下凭借肌肉记忆完成的一连串动作,明蓝对这个过程毫无任何主观甚或理智的意识,她利用惯性撞倒了那个男人,刀尖顺势狠狠地没入防弹衣——
这种廉价的防弹衣只能防住子弹,却防不住刀刺,刀下的触感像她刚来纽斯曼城时自告奋勇帮劳拉用刀具处理生羊肉。
反反复复,拔出又插进,刀尖带出来的血液像喷泉一样喷溅而起,扑了她满脸,有些甚至溅到了她唇边。而她竟然毫无畏缩的感觉,甚至连骨骼都在战栗呻吟,透出隐隐的兴奋,埋藏在基因里的原始杀欲在激素催逼下呈井喷态势爆发,大脑中一切属于文明的想法都土崩瓦解。
她什么都没有想,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塔拉士兵已经面朝下倒下了,可他的手脚还像案板上的鱼一样扑腾。她骑.坐在他身上,机械且激烈地重复着穿刺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即使他的手脚逐渐失去了力气,面条一样软塌塌地挂下来也没有停止,耳边慢慢回荡起野兽般粗重的喘息,像有结群的野犬追撵在她身后,只差一点点就要连皮带骨撕咬下她脖颈后的皮肤。
她听了很久,才猛然意识到喘息声竟然是自己发出来的。
意识到的那一瞬间就像灰姑娘的魔法消失,世界轰然崩塌成它本真的模样,明蓝停下动作,愣在原地,呆茫地看着自己手里完全被鲜血染红的军刀以及辨不出原来颜色的手掌。
阿匹威斯女人歪坐在她一米开外的地方,双腿还在压在塔拉士兵身下,脸色吓得白如墙灰,对上她的视线,女人猛然一瑟缩,费力将双腿挣出来,当着她的面,头也不回地从这里跑走了。
哈……
明蓝盯着她的背影,很长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她的背影都跑得看不见了,她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声轻笑。
算了……
算了。
本来逞强做好事就要接受这种结果。
她感到有些无力,刚才支撑她做出那一番疯狂举动的激素此刻散得一干二净,她重新感觉到了肌肉剧烈的酸涩,无论是手臂还是小腿还是核心,都酸得像被人套在麻袋里暴打了一顿,双手甚至颤得握不住刀柄。
世界万籁俱寂,仿佛只剩下她与她身下彻底失去了动静的士兵。
她看着他残破的身体,大脑依然没有彻底从刚才中的杀戮中转过来,没有情绪——无论惊惶、后怕还是悲伤,什么都没有,完全是停摆的。她从地上站起来,捡起塔拉士兵的步枪夹在自己腋下,拖起他两条腿,四处看了看。
毕竟尽快找个地方把尸体埋起来。
明蓝奇怪自己这时候居然还能思考埋尸的事,她身体里感到恐惧的那部分开关好像出故障了,完全没有杀掉一个人的实感,脑海中唯一存在的想法就是不能给冯冀东他们添麻烦。
旁边的楼里有居民遗留下来的铲子和棍子,她翻找了一下,找出一些能用的,打算利用坍塌的建筑,直接将他就地埋进其中一栋楼的钢筋地基里。
裸露出来的口子并不足以把尸体塞进去,她用铲子掘着周围的土块,打算把口子挖大点儿,可惜从来没干过农活,实在不谙此道,费力挖了半天,也只不过给地皮造成了一些皮外伤。
这样下去,天黑之前都不一定能把尸体埋好,明蓝焦虑起来,更让她烦躁的是外头传来了脚步声。
听声音,甚至是直奔着她来的。
是谁?!塔拉的援军还是当地居民?
她下意识摸起了枪把,贴着墙壁蹲下。步枪她没有使用过,但之前看士兵操练时耳濡目染,也了解到了该如何开枪,而且刚才她检查了弹匣,里面还有子弹。
刚架起枪支,就见刚才离开的阿匹威斯女人拿着把大铁锹冲了进来。
明蓝愣了愣。
女人看到她手里黑洞洞的枪口,也愣了愣,可还是迟疑地走上前,来到塔拉士兵的尸体旁边,弯下腰,就着明蓝刚刚挖出来的小洞利落地铲了起来。
明蓝维持着托着枪支的姿势,蹲伏在原地静静看着她。
本地人以畜牧业为生,力气不大的人干不了农活。女人使用铁锹的姿势比她娴熟多了,手臂上蜜色肌肉隆起,绷成紧实的线条,没一会儿功夫就铲出了一个大坑。她走上前,与女人一个抬头一个抬脚,合力将塔拉士兵的尸体丢了进去。
接着是掩埋。
在双人合作下,塔拉士兵的尸首很快被黄土、碎石与泥沙淹没,明蓝去到外面,将沙路上沾染了血迹的黄沙也铲起来处理了,直到现场不再留有血迹,才脱力靠坐在地上。
日色西沉,能见度随夜晚到来而越降越低,再不快点打到水离开,搞不好得在这留宿。明蓝并不想在这种人生地不熟、随时有可能被枪杀的地方呆上一夜,她撑着酸软的两条腿站起来,向女人询问水源地点。
她说的是阿匹威斯的通用语,然而女人却露出了茫然的神情,用方言叽里咕噜回应了一通,明蓝也理所当然地也没有听懂。她来到这里当志愿者之前特意学过本地通用语,但一个国家除了通用语,往往也存在各种方言,越是落后的地方,会说通用语的本地人就越少。
语言交流受阻,明蓝只能用肢体语言比划出水井与喝水的姿势,女人这才恍然大悟,指着某个方向,带她前行了一段路。
走到离水源仅有七八百米的距离后,女人停下来,指着远方,示意着水源的位置,自己却不再往前了,只是继续叽里咕噜说着方言,同时又指了指明蓝手里的枪,把步枪又往她怀里更深处塞了塞,看动作,似乎是在提醒她带好枪支。
她点点头,见女人执意不再往前,也不勉强,自己携了枪支就朝前走。
“@%¥*……!”
女人忽然出声,再次用方言叫嚷起什么,明蓝回过头,看清女人眼里盈着热泪,双手激动地伴随语句上下比划。
语言的隔阂在此刻犹如天堑,以至于她甚至分辨不出对方此刻的情绪是担忧、激动还是伤感,直到对方嘴里蹦出了一个类似“mama”的发音。
明蓝微微一怔。
她曾经看过一篇研究,说世界上有部分国家的语言对母亲的称呼都是“m”加上元音,因为婴儿在牙牙学语的阶段很容易发出这个音节,久而久之,这个称呼就内化为了对母亲——把自己带到世界上、第一个教自己认识世界的女性的称呼。
妈妈——
出生时牙牙学语呢喃出的音节,也成了许多人临死之际无意识呼唤的生命的神祇。
而此刻,这个称呼成了一个陌生女人对另一个陌生女人的谢语,无关年龄,无关身份,甚至无关国籍,“妈妈”是所有女性都能听懂的语言。
她心中波澜骤起,这份触动也许体现在了面部表情上,以至于女人上前几句,牵住她的手,喃喃地用哽咽的声音又重复了好几声“妈妈”。
微风卷着黄沙,在她们脚下不甚温柔地撩动,低头看如同泥泞的流沙。
月上梢头,月光苍白地照耀着这片满目疮痍的大地。
世间景色与美无关,可那一瞬明蓝心里却淌过月光一样柔软莹亮的东西。
她微微一笑,用力一握女人的手,随即松了手上力道,转过身,背着步枪大步流星地跑向了水源。
水井的形状逐渐在她视野里清晰起来,想到自己翻山越岭就是为了找到这么口能用的小破水井,她感到有些荒诞。
“站住!”
就在她即将摸到井口时,一个男人骤然从旁边的建筑旁蹦了出来。
作者有话说:
下章拉江彻出来溜溜
第60章 田螺姑娘 帽子戏法
“要打水先交钱!一升水五十……”
男人操着一口带方言的阿匹威斯通用语, 身形矮壮,明蓝定睛一看,看清了他手里那把白晃晃的砍刀。
对方本来一脸凶神恶煞, 活像古代山道拦路抢劫的山贼, 看清她怀里的步枪后, 凶恶的表情才骤然破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身跑掉了, 短腿灵敏地一跃, 瞬间消失在了庞然错杂的建筑中。
明蓝:“?”
一切发生在瞬息间, 像一场滑稽的帽子戏法, 她连枪击姿势都还没来得及摆出来。
环顾了一圈周围, 确保没有其他危险,她来到水井旁,往里瞧了瞧。
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只有一个破木桶扔在水井旁。
得先去找到些盛水的容器。
可这周围荒无人烟, 即使天黑了, 也没有人家亮灯,打眼望去俨然一座空城。明蓝无法可想,只好顺着砍刀男人消失的方向走过去,想看看能否遇到人或者找到些装水的东西。
贴着墙根走了数百米,才终于发现一户亮灯的人家。
他们住在一栋尚且算完整的房子里, 明蓝敲门之后, 屋子里的灯立刻熄了,她不得不用阿匹威斯和自己本国语言表示她是国外来的志愿者,而不是塔拉的军兵。她想了想,从自己随身的衣兜里摸出几张小额货币, 先从门缝底下塞了进去,解释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我需要一些水桶……如果你能帮我搞到一辆车送我回纽斯曼,我会给你更多报酬。”
里面安静了许久,久到明蓝怀疑他们不会再开门了,才终于响起了吧嗒开门声,一个老爷爷胡子拉碴的脸谨慎地从门板后露了出来,他身后站着一个手持镐头的老太太。
两人瞧见她手里的枪,面色剧变,立刻就要把门甩上。
明蓝赶紧表示:“我要是想杀你们,不用你们开门就能杀了,你们以为木板门挡得住枪击吗?”说完再给颗甜枣,又塞了张小额货币过去。
天黑,两个老人没看清她手上与脸上的血痕,只以为是污渍,老头犹豫许久,总算颤巍巍从门板后走了出来。
他会说一点官话,明蓝听他让老太太去搬出几个水桶,又听他费劲儿地向她告知水桶的价格:“一个桶,四十,卖你。车有,早上四点发车,在中央广场,要钱。”
“没有更早的车了吗?”
“没有。”
搞到最后还是得在这过夜,明蓝头疼不已,可也只能接受,总不能徒步一百多么里自己走回纽斯曼,那样更危险。
老太太把五个塑料水桶从屋子里拉了出来,显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发展这种业务了,水桶看起来像是批量进口的,一个有60L,塑料不厚,甚至有些劣质,好在尚算干净。
“行吧。”她接受了,给了钱,让他们帮忙把水桶送到水井边,顺带问,“你们帮忙打水吗?”
老头搓搓手指,表示打水可以,但要额外收费,考虑到还要剩一些货币搭车,明蓝只好放弃。
路上她好奇地询问他们刚才的男人是怎么回事,水井是那个男人的私人资产吗。老头拼命摆手:“公共,公共。”
他回身指了指巷道尽头的一栋房子,明蓝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到了一个孩子一闪而过的脸。
“他,三个孩子,想出国,没钱。”老头再次搓起手指,“没钱,没钱!机票贵,要钱送孩子出国。”
这是战争以来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父母认为阿匹威斯境内已经不安全了,因此想尽方法送自己的孩子出国,可出国困难重重,不仅有复杂的难民手续需要审批,境内的一些官员与黄牛甚至会坐地起价,瞅准了父母为孩子不顾一切的心态狮子大开口。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掏出这么多钱,有人选择了放弃,接受命运的蹂躏,有人则选择用非法手段铤而走险。霸占水源收费也是其中一种手段。
明蓝心情沉重,没开口,只是默默跟在老头与老太太后头。
她从前天真地认为善恶与经济水平无关,贫困的土壤也能开出善良的花朵,富贵的土壤也可能长出恶之花,她不愿意回想的有关于明德成的一切就佐证了这种想法。但这种“一视同仁”有其残忍之处,即漠视了贫困的土壤孕育善良的困难。越是困顿的地方,从善越具有难度。
走到水井旁,明蓝付了钱,老头老太太相携着离去。
她揉揉脸,打起精神,弯腰开始打水。
要把五个60L的塑料桶装满不是一件易事,打水的木桶看起来至多15L,而且上面还有破洞,她至少需要打上二十次才能把塑料桶装满。再加上现在干旱,地下水枯竭,每打一次,水桶的绳索都需要放得极深,才能感觉到水源的存在。
——饶是如此,第一桶水舀上来的时候,她还是激动得险些热泪盈眶。
纽斯曼城内的水井几乎都已经打不出多少水了,就算打起来,也都混着大量泥沙,黄澄澄一片,过滤完根本没剩多少水可以入口。这里的水虽然也难打,可捞上来却是澄澈的。
她坐在水桶旁,看日光照在那桶水上面,水面晃晃悠悠,像一层浮华的碎银,头一次因为一点点水而感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收拾好心情,继续弯腰劳作。
打到第八桶水的时候明蓝的手就已经抖得不行了,这一天发生的事太多,又是杀人又是埋尸,身体的劳累加上精神的高负荷让她逐渐有了使不上劲的疲倦感,她放下水桶,气喘吁吁地靠坐在水井旁揉捏胳膊。
稍微休息个十几分钟再继续吧。
她困倦地告诉自己。
*
睁开眼睛时天仍是黑的,但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明蓝坐在原地懵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后,被自己吓得心惊胆战,她刚才居然睡着了。
幸好步枪还好好地抓在怀里,周围也没有拿枪指着她脑袋的士兵。
她后怕地拍拍屁股站起来,弯腰捡起水桶,正要继续刚才没完成的工作,打水注入剩下的三个空塑料桶,却发现第三个塑料桶里的水是满的。
她愣了愣,怀疑自己睡糊涂了,绕着塑料桶们看了一圈——在场的五个塑料桶竟然全是满的。
澄澈的水液在月光下呈静止状态,像五面明亮的镜子。
……可是她睡着之前明明只填满了两个塑料桶啊?
明蓝甩甩脑袋,又拍了拍脑门,疑心自己还在做梦,要不就是脑子出问题了。用力掐了自己一把,手臂上的疼痛却实实在在,疼得她龇牙咧嘴。
而且这一拧还让她发现了更惊悚的东西——她手上的血渍也没了。
双手重新恢复成之前干干净净的状态,白嫩到仿佛接下来就要开始弹琴演奏。她掏出手机,用相机照了照自己的脸,然后惊讶地发现脸上喷上去的血点子同样不见踪影。
这边她正一头雾水地检查自己,另一边,砍刀男人消失的那条小巷道却传出了窸窸窣窣的动静。
明蓝手眼一动,快步冲过去,在对方逃跑之前一把将其揪了出来。
是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孩。
半年前来到阿匹威斯的时候,明蓝觉得这些外国人都长得差不多,现在看久了,倒也逐渐能分辨出各自的不同了。眼下这个小孩长得与砍刀男人有几分相像,面阔,脸颊短短的,两只眼睛又圆又大,头发呈自然卷。
“是你干的?”她问。
小孩被她拎着衣领,脚悬空在半空中,费力扑腾,既想尖叫又不敢叫的样子,怯怯看着她,噙着两包眼泪通用语说:“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有想要偷你的东西!”
“……”
明蓝狐疑地眯起眼睛,用另一只手快速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货币,都还在。这小不点比塑料桶还矮,不大可能帮她把水打进去,再好心给她擦干净血迹。这家伙很可能是观察到她给了两个老人货币,眼馋她身上的钱,想趁她不注意过来偷窃,只是在起始阶段就被她逮住了。
她把对方提高一点,眼睛平视对方的眼睛,凶恶地问:“你有没有看到什么人从这经过?”
小家伙继续扑腾着,忙不迭摇头:“没有没有!”
眼看问不出什么,明蓝瞥了眼时间,已经快清晨四点了,她把小孩放下来,让她帮自己看着那五个水桶:“我要去找车,你不是想要钱吗,只要你能帮我保护好那五桶水,我就给你钱,怎么样?”
她眼睛一亮,朝她用力点点头。
明蓝于是只身前往中央广场,果不其然在那里看到了一辆小货车,司机是个行商,常常往返于纽斯曼与哈斯之间,把纽斯曼的商品载进哈斯贩卖。
“这样能挣到钱?”
“能啊,我挣的不是老百姓的钱,是军人的钱,本地军在哈斯驻扎,花钱大手大脚,总要买酒喝。”司机粗声粗气地回答。
跟他交涉了一下,谈好金额,对方答应开到水井旁帮她搬塑料桶。
回到水井旁,小孩果然还守在那里,睁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巴巴地盯着她。
明蓝把付完车费的钱掏出来数了数,剩的不多了,这么点钱当然不够这些孩子逃离这个战火纷飞的国家,顶多只能让他们多吃几顿饭。把钱币交给孩子时,她忽然感到有点羞愧,可那孩子接过她给的钱,眼睛亮如炬火,把钱币揣进衣兜里,尖叫大笑着跑进了小巷。
她的父亲,那个持刀闯出来威胁过明蓝的男人正匆忙从巷子深处跑出来,嘴里焦急地呼唤着女儿的名字,看到女儿,他先是用方言骂了她几句,随后一把将她抱起来,扭头看了明蓝一眼,往巷子深处的家走了。
他们的身影迅速消失不见,但那两双如出一辙、既像贪婪的掠食者,又藏有食草动物惊惶温驯从的黑眼睛还是烙印在了明蓝的视网膜上。
她默默盯着巷子良久,才收回目光。
*
车子摇摇晃晃,载着明蓝与她的那些水开回了纽斯曼。
一路上明蓝都很安静。
她算过了,五桶水一共300L,一天每天喝1.5L的话,这些水够她和窦家姐弟喝上六十六天,两个月。
两个月后,这个国家又会变成什么样呢?
它就像一块草原上的腐肉,任何秃鹫路过了都可以从它身上叼走一块肉,连她爸爸也是其中一员。
她把被风吹得冰凉的脸埋进膝盖里。
为了不引人注意,步枪已经被她妥帖地包进了外套里。她现在只穿着一件加绒打底衣与一件羊绒背心,被风吹得瑟瑟。看了看自己干净的手,连指甲缝都被清理过,太诡异了。百思不得其解,索性不再思索。
搞不好田螺姑娘来过。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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