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如毒蛇,令人疯狂。
因为长恒损失太大,天帝给了这个儿子不少的补偿,然后也就这样了。
补偿已经给你了,你该知足了。
补偿很好,但换不回长恒的修为,可他还是得知足的谢恩。
他想表示自己的委屈自己的愤怒,但他不能,那是无理取闹。而天帝的儿子超过三位数,他虽是纯血,却非嫡非长,惹了天帝的厌倦,他的前途必然大受影响。
因为修为被废,一切从头来过,长恒不得不低调起来,连平日里猎艳的兴致都没了,一门心思的修炼。然而就算大部分时间闭门不出,他也能听到许多关于少凰的消息,这位太闹腾了,八荒六合茶余饭后最大的谈资就是她了。
少凰就是一只熊孩子,一直武力值爆表的熊孩子,一直武力值爆表还好战的熊孩子。
作天作地,熊孩子会干的,做得到的和做不到的她都做了,然后隔三差五的被孟凰收拾。
然而,熊孩子之所以被誉为熊孩子就在于屡教不改。
不论孟凰怎么收拾,熊孩子仍旧熊熊熊
所有人都很同情孟凰,孟凰本来就是好脾气的神,再碰上这么个熊孩子,简直是碰上克星了。
长恒不置可否,但心里却有嫉妒与不甘在充斥着。
都是帝子,为何少凰能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做错了事,也不过是被收拾一顿,然后继续作,他却要小心翼翼的看人脸色,揣摩父王的心思?为了一点宠爱与资源斗得狗脑子都要出来了?
发现昀息的私情是意外,但长恒打算将此事利益最大化,昀息是天帝的嫡长子,血统纯正,资质出众,是所有帝子里最出类拔萃的,天帝早有立储之意,只是因为自己精力还很旺盛,不想出现两个权利中心才没上赶着立储。事实上,神族在立储方面都不着急,神人的生命太过漫长,待机时间长的变态,早早的立了储,说不定自己还活蹦乱跳的时候储君就已经撑不住了。因此,立储都是在觉得自己太大,打算禅位或是有大劫的时候才会正式立储。
不过,虽然不正式立储,但储君的人选还是会先挑选好的。
天帝选择的是昀息。
不想当天帝的帝子不是好帝子,而且,长恒也是真的看不上昀息的心性,倒不是说昀息的心性卑劣,相反,昀息的心性高洁,脾气也好,堪称君子。昀息的这种心性与时代太不相称,这个时代不需要他这种心性的人,长恒很怀疑,若昀息不是帝子,就这心性,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也不对,若非帝子,昀息也不可能有悲天悯人的时间。长恒觉得,昀息就是日子过得太好,闲得。
这样的人若是成为天帝,自己给他当臣子,得了吧自己比昀息更有能力成为储君,天帝交代的事情,自己无一不是办得妥协,做到了最好。反观昀息,优柔寡断,太多的人对他不满,若无天帝的宠爱,早死了。
如此好的机会,若不抓住以扳倒昀息,长恒觉得天理难容。
最重要的是,他很好奇,熊孩子能够作天作地是因为背后的靠山,若是靠山出了事,心情不好,熊孩子还能继续作吗?
计划没赶上变化,天帝竟然想要处理掉昀息的情人与那个贱种,以此瞒下这事。
人的心怎么就能偏心成这样?
都是他的儿子,凭什么昀息能够得到如此多的照顾?
值得庆幸的是,他很早就将消息传去了南明,天帝的清理速度慢了一步。可婚礼还是得以提前举行,他恨得咬牙切齿,婚礼一完昀息就将被封为太子!
天帝很宠嫡长子,但架不住昀息太会作死,竟然自己解除了婚约。
长恒庆幸不已,真是个傻子,这么个傻子怎么就能那么令父王另眼相看呢?明明自己才是最出色的帝子,血统纯正,天资出众。
事后的发展完全超出他的预料,谁也没想到孟凰会救昀息,虽然没能弄死昀息以绝后患很是可惜,但经此一事,昀息算是绝了与大位的缘分,他还是很高兴的,唯一让他不顺心的是少凰。
事实证明,即便靠山出了事,熊孩子也不会受影响。
熊孩子的熊一如既往,骄傲肆意,为所欲为。
并且,熊孩子天天跟人打架闹事,慢慢的,众神也发现了一件非常诡异的事:熊孩子从未败过。
一生未曾一败并非难事,只要不跟与自己强的人交手就行。然而少凰却不是,她看不上弱者,除非捕猎,否则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弱者,因此每次揍的都是强者。
熊孩子其实也不是完全没败过,少数时候她也是有输的,但第二次的时候她一定会赢。
曾有一名被挑战过的上仙表示:少凰的修为境界虽然赶不上它们这些活了十几二十几万年的老神,但若是生死相搏,最后活下来的一定是少凰。
熊孩子在八荒六合间的名声越来越诡异,武力值为所有人推崇,但臭名昭著。
找人打架还不至于如此,关键在于,熊孩子出手太狠,不管是生死相搏还是切磋她都太认真,早期的时候没少发生刹不住手把对手给打死了的事,直到后来被孟凰给好好的收拾调/教了一番,熊孩子这才慢慢的学会控制,虽然把人打残是家常便饭,但至少没再随随便便就打死人了。而对于神人而言,只要没死,只是打残了的话,好好养着,养好是迟早的事。
每每听到熊孩子的消息长恒都想咬牙切齿,凭什么?
都是帝子,在江山的面前,自己会被舍弃,昀息那个白痴也会被舍弃,但熊孩子却一直都肆意猖狂?
没人知道天帝是如何做到的,在与昀息的婚约作废后,孟凰竟然同意了继续联姻。
天帝的子嗣众多,但纯血子嗣却不多,九子六女,他排行第四。
老大是昀息,爱美人不爱江山,在十八狱天呆着。
老二在四万年前的镇魔塔倒塌,万千妖魔逃出时奉命追捕妖魔落在了一名神孽手里,被做成了一锅龙肉羹,天帝气得吐血。八荒六合就差掘地三尺找出了该神孽,多名神将与神孽同归于尽,终于还天下海晏河清。
老三资质平庸,天帝最不喜的便是这个儿子。
老五已娶妻。
老六、老七、老八老九都尚未成年。
唯一成年且未婚的是他。
“儿愿与南明帝君联姻。”他主动请缨。
天帝皱眉,如果说他最看不顺眼的是资质平庸的三子,那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四子,这个儿子与自己太像,看着这个儿子往往会有种照镜子的感觉。因此,他更倾向在未成年的儿子里挑一个,反正神人几万岁跟差个几日也没多大区别,长恒并不在考虑之中。就算不提对长恒的好恶,只客观的说,长恒也不合适,不是不好,他的才干是剩下的诸子中最出色的,样貌也是最好的,就是风流了点,红颜知己遍天下。这也没什么,龙性本淫,风流是天性,喜欢睡女人很正常,不喜欢才不正常,比如昀息那个奇葩。
可是联姻对像是凤凰族的话,天帝很是头疼,他怎么就只养出了昀息那样的一只奇葩呢?应该养出两只才对,如此,现在也不用头疼了。
长恒没担心,而是提醒,若是换了别的帝子,他们与孟凰长久的相处,能够把持得住吗?以及,这次的联姻的目的是什么?
孟凰是个很有魅力的神,与它相处久了,都是年轻人,还有婚约,动心实在是太容易了。
天帝当年选择昀息联姻也是考虑到了双方的性格,就算有好感,昀息也绝不会爱上孟凰。
联姻的目的是什么?
自然不是为了结两姓之好,这只是一个用来粉饰太平的信号罢了。
两族迟早有一战,但如今,双方都还没准备好,也没找到合适的借口,因此不宜开战。通过联姻换取暂时的和平,处理好内部问题后发起神战击败甚至灭绝对方。
不论是天帝还是孟凰对此都心知肚明,因此联姻很重要,也不重要。事实上,长恒一直想不明白孟凰为何还会同意联姻,怎么看,这事对于南明都是弊大于利。南明内部的问题,这几万年早就被解决了,因此早已不需要联姻。
长恒所想,天帝不会回答,但他最后选择了长恒联姻。
长恒不会爱上孟凰,这一点天帝非常笃定。
原因?
孟凰看似淡然,实则心思城府深不可测,长恒的红颜知己里不是没有这一款的,但长恒从来都只有征服的欲望,到手后就没兴趣了。但对于孟凰,长恒一没征服的欲望,二也没有好感。
不管是谁,身为尊贵的帝子,却被当一个人当成货物,待价而沽,都不会再对那个人有任何好感,恨不得处之而后快还差不多。但长恒很清楚,自己做不到,至少现在做不到。
待他君临八荒六合之时,孟凰曾经给予他的屈辱他一定会还给孟凰,但如今,他需得与这个女人好好相处。
纯血古神族五万岁成年,成年时会有成人礼。
大部分古神族的成人礼有围猎的程序,让已经不再是幼崽的年轻族人用猎物的鲜血与生命来证明自己已是强者。
凤凰族的成人礼最为简单,也最为华美。
没有围猎,但步入成年的族人会在成人礼上跳舞。
凤凰能歌善舞,而凤凰族有两支舞蹈最美,一为成鸟舞,代表自己已成年,另一个则是求偶舞——凤求凰。前者是在成人礼上专门跳的,后者则是求偶时跳的。
凤凰族王族唯二的嫡系成年,虽然孟凰并没有大办的意思,但八荒六合的神人都会派人去参加。别人不想太折腾,并不代表你就真的可以无礼了。
长恒是单独出门的,但半道上遇到了无悔。
“连陌伯伯,你说帝君与少凰会喜欢无悔的礼物吗?”小小的稚童有些发愁的抱着自己亲手准备的礼物问旁边的成年男子。
男子想了想,回答:“她们很喜欢你,只要是你准备的,她们都会喜欢的。”
送礼送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送礼的人是谁,男子是真觉得那两位不会嫌弃稚童的礼物。
长恒本来没打算理会这两人。
连陌也是天帝的帝子,不过长恒不喜欢也不讨厌他,只是有些瞧不起他,原因很简单,连陌是贱种。
认真算起来,连陌还是天帝的第一个儿子,也就比昀息大几个时辰。然而,同一日出生并不代表就同命,连陌的生母是普通的水族,只是生得貌美而得到了天帝的临幸,生下了连陌。这也是大多数古神族不与外族联姻的重要因素,孕育古神族的幼崽的损耗非常大,龙生九子,九子不同,乃因九子不同母,它们的母亲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因为身体损耗一空而死了。
天帝的儿子,只要不是纯血,都是生下来就失去母亲,连陌也不例外。
某种意义上,连陌与昀息是非常鲜明的对比,一个光风霁月,另一个阴郁孤僻;一个生而尊贵,另一个生而卑贱。许是身世与地位的对比太过残酷,连陌与昀息一直都不和,整个龙族无龙不知无龙不晓,然而当无悔被接回天宫后却是连陌将这个因为不受天帝喜爱与血统不纯而地位卑贱备受欺负的贱种抱回了自己的宫室抚养照顾。
长恒对此事并未关注,不过两个贱种罢了,还能翻得了天不成?
诚然,连陌很出色,出色得很多时候天帝都忍不住遗憾这个儿子为什么不是纯血,若是连陌的生母更高贵一些,简直就是最合适的继承人。然并卵,连陌是贱种,没有继承权。
王族中这样的贱种太多了,但到底是天帝的后代,哪怕另一半血统卑贱如泥,他们体内的天帝血脉也会让他们得到一条江河做为封地。不过,这也仅限于王族的近支,血缘已经远了的贱种是没有这份荣幸的。
只是,听那个小孩的话,她与南明那对姐妹很熟。
虽然订了亲,但长恒与孟凰真心不亲近,至少跟孟凰与昀息不能比。
不是长恒不想弄好关系,能够做到红颜知己满天下,自身的魅力与征服女性的手段自然不会差。
问题在于,孟凰能算个正常女性吗?
论理,修的顺心意,心思应该很好猜,心思太复杂的人没法修顺心意,顾虑太多,如何能绝对顺从本心。而孟凰,她的心思说复杂也是真复杂,说简单的话也是真简单,但她的思维太过跳跃,属于那种今天还在苍梧山抓兔子,明天就可能心血来潮跑去极北丛极渊看雪花的类型。不是夸张,而是她真做过这样的事。
这个问题也不大,如此思维逻辑必然无法被人理解,是个正常人都无法理解,而不被人理解,不免觉得孤单寂寞冷,想要把到这样的妹子,大可以走知心路线。然而,孟凰一点都不觉得寂寞空虚冷,她并不在意世人的眼光。
“别人的眼光是能让我吃饱还是玩得开心?既然都不能,我为何要在意这种毫无意义的东西?伪装是用来捕猎的手段,不是取悦别人的,就算要取悦,也应该是取悦自己,脑子有病才会折腾自己以取悦别人。”
以上一段话足以充分说明孟凰是个什么样的人,知心路线?除非你跟得上她的思维逻辑与三观,否则只会惹得她的厌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长恒每次与孟凰相处都会有一种被看透的感觉,那双淡然的眸子仿佛早已看出他人心中的龌龊与丑陋,令人很有一种被剥光衣服打量的感觉。
这种相处,长恒与孟凰的感情培养进度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孟凰对他很礼貌,也很贴心,但做为花丛老手,女人对自己上没上心长恒还是看得出来的。孟凰对他的礼貌与好都是建立在未婚夫这个身份上的,不管是谁处在这个身份上,孟凰都会做到尽善尽美,而没了这个身份,孟凰绝对记不住他是谁。
这样的女子应该会让人很有征服的欲望,雄性的天性如此,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然而,对孟凰,长恒没有这种欲望。确切说,他对孟凰根本升不起任何的欲望。
若你在一个人的面前一直都有一种仿佛被扒光衣服看得透透的感觉,那么你绝对提不起任何欲望,有的只会是无尽的危机感。
这可不好。
略微思索,长恒还是喊住了连陌与无悔。
两个人见到长恒俱是一怔,旋即低头行礼。“见过四殿下。”
长恒想与一个人处好的时候,没什么人能够抵抗他的魅力。(孟凰与少凰这对姐妹是特殊例子,这姐妹俩的脑子简直是凶兽脑子,至少少凰是如此,用人的思维去揣度她们根本是作死。)
三个人是一同抵达不死火山的碧梧宫的。
凤凰齐舞,百鸟朝拜,又酷又炫,华美得令神惊叹。
双生子的凤凰舞更是美丽绝伦。
一模一样的容颜,红与玄交织,所有与会的神人都不曾见过比这更美的舞蹈,美得目眩神迷。
舞蹈结束后,由长辈为少女簪花,簪的是开得最美的凤凰花。
孟凰很有兴趣的完成着礼仪,少凰则是在舞蹈结束后就注意到了长恒,直勾勾的盯着长恒,绝世花痴的眼神都不会比她的眼神更直白热烈。
孟凰嘴角抽了抽,很是无奈的用只有少凰听得到的声音低语:“今天是成人礼,大好的日子我真不想揍你。”
少凰艰难的将目光收了回来。
一直留意着这一切的长恒心中一动。
长恒通过无悔对了解了很多关于少凰的喜好。
郎有“情”,妾有“意”,这俩货很快就勾搭在了一起。
与少凰相处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至少长恒是这么感觉的,少凰虽然是个熊孩子,但熊孩子的心思也很简单,容易猜更容易哄,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就行。
长恒很有耐心,没多久就自觉将少凰掌握住了。
少凰对他很听话,不管有什么好吃的都会记得他分他一份,而与孟凰虽然也认真但本质出于礼貌不同,少凰的赠礼都是很认真的,不是礼貌,只是想那么做就那么做了。
长恒意识到自己真的爱上了少凰是在神族与魔族的大战中。
长恒运气太不好,碰上了魔君手下的大将,被伏击了,是少凰救了他。
少凰为此受了不轻的伤。“谢天谢地你没死,不然”我不就亏大了,养了这么久才养肥的呀。
受了伤的少凰,杀起来很容易。
这是最好的机会。
天帝在战争爆发时给了长恒一个任务:找机会让少凰“战死”。
孟凰虽然没有立少凰为储君,但她打的什么主意也不难猜。
天帝希望自己的孙子成为下一任凤凰王,少凰的存在无疑是最大的绊脚石。
有这么个继承人在,别说让天孙继承王位了,事实上孟凰连孩子都没打算生,反正她已经有继承人可以交差了,那么生不生孩子有区别吗?反正她是觉得没区别,既然没区别,自己干嘛还要生孩子?(讲真的,要不是利益需要,必须联姻,她连结婚的计划都没有,三次婚约都黄的那么轻松,跟这也有很大关系,她不是冷眼看戏不挽救就是推波助澜,活脱脱的洪荒古神族版独身主义者)
天帝也是无语了,在这个每个人都努力传宗接代繁衍血脉的时代,孟凰已经不是特立独行了,根本是有病。可也不能不承认,这种神经病比起任何正常人都难对付,因为你根本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想不明白天帝干脆不想了。
既然你是因为有了可以交差的继承人而推掉繁衍子孙的使命的,那就让你没有继承人好了,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对于这个任务,长恒一直都在犹豫,对于少凰,他下不了手,而现在,更下不了手了。
他明白,自己这是沦陷了。
浪迹花丛却从不为某一株花而停留的自己遇到了命中的克星,但长恒并不后悔,因为这个人是少凰。
他爱上了她,很早的时候就爱上了,这一份爱源于嫉妒,他嫉妒她太久。嫉妒她拥有的一切,那都是他渴望却得不到的,却没察觉,自己在这个人身上投注了太多不必要的注意力,多得已经不能仅仅是嫉妒了。他所嫉妒的,他会毁掉,因为碍眼,然而,他从未想过毁掉少凰。
意识到了自己的心,长恒彻底放弃了天帝的命令,因而对于天帝的命令,他很快就想到了解决的方法。
比起熊孩子,其实天帝更想弄死孟凰,让南明换个容易对付的王,遗憾的是从未成功过。孟凰的修为与根骨虽然尽废,变成了废人,但这人的保命技能和忽悠技能点的冠绝八荒六合。
联姻是不会因为换了一个人而取消的,最典型的证据就是昀息去了十八狱天,自己顶上了。
孟凰这个纯粹打酱油的吃瓜众运气很不好的掉进了洪荒大地的禁地虞渊,一起掉下去的还有妖君——从来都没人掉下去还能活着爬出来,上神也不能。
少凰成了代王(代通假,意为代理某某),暂代南明事物,但所有人都知道,少凰的代王很快就会去掉代这个字,只剩下一个字——王。
没人认为已经是废物的孟凰能够活着回来,做为唯一的王族嫡系,少凰的继位是大势所趋。
长恒很高兴,王位本就是少凰的,如今,他帮她拿回来了,而他们会是最恩爱的夫妻。
有的时候,不能高兴太早了。
联姻被取消,孟凰虽失踪了,但她留了后手,全洪荒都知道了长恒不满意未婚妻因而弄死未婚妻的事,少凰立马单方面取消了婚约,天帝大怒,重惩了长恒,同时允诺南明将南荒江河湖泊里所有龙族撤出,南荒水族不再受天族制约,还有诸多天材地宝,只要南明答应平息此事。
南明没吱声,努力的寻找孟凰,显然,人找的回来还有的谈,找不回来,少凰明确表示:龙殉。
长恒难以置信,那个人抢了你的王位,令你流落在外两万年,欺压你三万年,为什么?
长恒想与少凰解释,想平息她的怒火,但少凰不见他。
没人知道妖君与孟凰是如何活着出来的,反正妖君将重伤的孟凰送了回来。
重伤并不是死了,既如此,先王的先字可以去掉了,那么少凰自然也理所当然的退了下去。
长恒恨得咬牙切齿,孟凰你怎么那么命硬?
又很担心,不知少凰如何了,孟凰归来看到自己差点被人取代,怎么可能不忌惮少凰?
将心比心,如此威胁,自然是越早除了越好。
不过,孟凰没死,少凰应该不会那么气了吧?只要自己好好哄一哄,一定会消气。在这方面,他很有信心,因为从未在这方面失败过。
少凰终于答应见他,他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肯见自己就好,肯见就说明少凰还舍不得自己。这很好,因为他也舍不得她,害怕失去她。
长恒去了,然后……被下锅了,至死都不明白为什么。
执念长恒回忆完毕,不想理会这种破事,但继承了原长恒执念的他无法克服自己不去关注那个杀了原长恒的家伙。
少凰与神尊不和,一直在作死,因而长恒与她始终缘悭一面。
然而,查得越多,关注的越多,长恒的心态渐渐变化。
凡人说,你看一个异性看得太久,很容易爱上它。
爱上一个人其实不难,尤其是那还是一个出色的人,且还是你的执念所向。
我分不清自己是谁,是长恒还是执念所化的魔,但不论是哪一个,我都爱你。
作者有话说:
如果有人奇怪孟凰那么厉害怎会差点死长恒手里,我这里说一下,孟凰的对手是天帝,比起帝子们,天帝的段位和心性手段都是最高最绝的,也因此,孟凰对帝子们的手段就看不上眼,她觉得不如天帝的帝子们是小孩子手段,难免大意,加上她没想到长恒会违背一贯的画风突然为情冲动……差点阴沟里翻船,但她习惯性有备无患,长恒,只能说姜还是老的辣,而少凰,完全不走寻常路
第172章 第二章养尸·丹青
爱一个人没有错,但这不能成为你伤害无辜的理由。——庄主。
一楼的大客厅里挂上了丹青,一幅不管是谁见了都会露出一言难尽之色的画。
全是一帮不懂欣赏的家伙。
我哼了一声,如此评价。
众人更加一言难尽了。
好吧,我自己也知道,这幅画丹青有些一言难尽,但这幅画是我专门弄来的,我怎么好跟这些家伙一样?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就算是跪着我也得夸赞这幅画的无双,虽然它也的确很无双。
问这怎么回事?
这得从长恒的事说起。
帝子长恒虽然很渣,但也很可悲。
同样是帝子,虽然一个是天帝的帝子,另一个是诸侯的帝子(帝姬仅指神族族王之女,帝子则儿子女儿皆可用),论身份自然是长恒更尊贵,但人生显然不可能只看明面上的尊荣。
长恒父母健在,亲爹是天帝,八荒六合间最尊贵的神,亲娘是天帝的妃嫔之一。
生下来是就是皇子,含着金汤匙出生、长大,却不被天帝所喜,而不得宠爱的帝子显然不可能过得多好。想要王位得自己去争取,用尽一切手段,龌龊、肮脏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目的。但天帝还是不喜欢他,哪怕最后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而选了他,也还是不喜欢他。
至于他的母亲,天帝妃嫔那么多,我相信她就算爱孩子,也不可能在宫斗之余抽得出太多精力放在儿子身上。后宫中的女人,荣辱兴衰都系在帝王的身上,而这从一开始就注定她们必须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帝王身上。
啧,不怪这娃长歪,爹不疼娘不爱,还有超过三位数的兄弟争夺资源,没长歪才有问题。
再看看少凰,亲爹是桓寂,而桓寂是凶兽,凶兽的臭名昭著我就不重复了。亲娘也是王,但她还没出生就被杀了。这节奏堪比天煞孤星,还没生下来就死爹死娘了。这也就罢了,她还被人丢到了魔域,不知道多少次生死悬于一线,最后能够活下来并且一路成长为闻名(臭名昭著?)八荒六合的神孽,中间吃过多少苦估计她自己都记不清。
这么一比,长恒就像是在温室里长大的,也难怪他最后死在少凰手里。
温室里养大的狗与荒野里长大的孤狼只能活一个的话,答案根本不用猜。
可比起幸福的话,毫无悬念也是少凰稳赢。
少凰还没出生就没了父母,但她有孟凰。
父母应该给孩子的,桓寂与瑶光无法给予,孟凰全都给了。
都有家暴的情况怎么还说幸福?简单,少凰可是熊孩子,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熊家长,就算不是熊家长也是溺爱孩子的家长。这世上最会察言观色的生物就是孩子了,若非心里明白不管自己捅了多大的篓子大人都会替自己背锅,有几个孩子会不往熊孩子的方向发展?
所以,这里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九成的熊孩子的背后都有着非常宠爱纵容他们的父母。
孟凰对少凰,绝对比熊家长还宠爱。
少凰未必是孟凰心中最爱的人或事,但我相信这世上很难有人比孟凰更爱少凰。
孟凰在王位传承和婚姻子嗣方面的很多表现,清新脱俗的简直有病,然而在了解了姐妹俩的身世以及长恒走之前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在我问了,居然真的坦诚说了的故事后,我恍然了,孟凰不是有病,她只是想保护妹子。
虽然妹子比她年长,但鉴于熊孩子的心理年龄,估计她也没法将熊孩子当成姐姐。
在长恒的描述里,那就是一个独身主义者。
利益至上,没有结婚的欲望,但需要的时候会毫无心理障碍的拿婚姻换取利益。
子嗣方面,单她那套拿少凰交差的理论和态度足以说明很多事情。
可是,有的时候一个人嘴里说的未必是真的,哪怕那个人修的是顺心意。
孟凰喜不喜欢幼崽还不得而知,但她绝不是丁克,也不是独身主义者,她死的时候可是有嗣的,而且她对那个孩子也很喜爱。除了王位继承权,别的方面,孟凰对那只幼崽可谓有求必应,便是褫夺王位继承权,也未必不是好意。不是每只幼崽都能如孟凰一般,能够继承王位的同时收拾好随之而来的烂摊子。
我推测,早先的时候看似独身,一半是因为自己太龟毛以及遇到的人都太不靠谱,三顶绿油油的绿帽,也就她脾气好,换别个早气死了。
至于幼崽,一半原因是她不可能跟龙族生个幼崽,不然她死的时候就得考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要不要让自己的孩子给自己殉葬?
然而,这两个方面的另一半原因都与少凰有关。
想一想吧,孟凰不婚不育,最大的受益者是谁?
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统,且还是造成了神族浩劫的桓寂之女,早期的性格还一言难尽,连凤凰的肉都想尝尝是什么味,南明就算能看在瑶光的血脉上接纳少凰,对她的接受度也未免太高了,都高到不介意她成为王。而少凰,绝对丛林法则的环境中长大的她居然真的能够融入南明,太稀奇了。我不知道少凰最开始时是什么样,但参考一下丛林里的猛兽吧,多疑、狡诈、凶残这是最起码的基本素质。
综上所述,孟凰对少凰或许因为自身君王的责任而有过不少的算计与利用,但她对少凰也是真的很好。
无怪乎少凰将她姐放在心里第一位,连桓寂都要让位。
只是,再怎么有亲疏,最后能够对桓寂真不知道该说桓寂是造孽太多遭到了报应还是无语少凰的无情。
长恒想要王位,得用尽一切阴谋阳谋、舍弃良心、连亲兄弟都要害才能得到一个机会。而少凰,她什么都不用做,孟凰将一切都捧到了她的面前。
话说,孟凰你究竟养的妹子还是养女儿呢?
不过,如此也不难理解少凰千万年都无法放下了。
你调/教改造好了一个人,被改造的人用你带来的改变去对另一个人好,并且让那个人取代你的地位。
这种事,很多人都做得来,因为人得向前看,只有如此才能让自己活得更舒服,在这个前提下对别人不公平一些也是人性。然而,她是做不到的。
少凰放不下,也无法允许孟凰在自己心中被人取代,论理应是纠结于过去走不出来的人,但少凰,她这方面的心性不错,她放不下,但也不会沉溺于过去中。
唔,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少凰能够过得好好的,长恒却会死了。
性格决定命运,少凰不会为已经发生无法改变的事一蹶不振(谁让她不痛快她屠人全族),更不会为不值得的事浪费自己的精力。她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哪怕她最爱的两个人都已离开了她,但我知道,在她的认知里,那两个人都还活在她的心里,从未离开。因而,千万年不管遭遇了什么,这位非典型性暴君都活蹦乱跳的。
而长恒,他执着于天帝的父爱,执着于王位,还异想天开,不死才怪。
这么一比较,长恒简直是个大写的悲剧,但——我不同情也不可怜他。
原因?
我拿他跟孟凰比了下。
孟凰生长的环境活脱脱的精神病院与顶级监狱的集合体,但她没长歪。
而我之前一直以为她人生的苦难从她得到自由并被凤凰族寻回后就结束了,但我发现自己想得太美了。
一万岁的古神族,相当于人族八九岁的孩子,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坐上了王位,还坐稳了,稳得让天帝都想弄死她给南明换个王,日子怎么可能轻松?
保命技能点得冠绝八荒六合,哪个正常人会将这种技能给点得那么高?她又是上哪学的技能?
学?我看她根本是在一次次的生命危险中练出来的。
若早知如此,吾王你会后悔那年跳下诛仙台救人以至于自己万年修为毁于一旦,且再也无法修炼吗?
你成全了别人,代价却是你自己的生命永远处于危险之中。
长恒再可悲,他的生命有时时刻刻都处于危险之中吗?更悲剧的是,面对危险,连拔剑与敌一战以解决危险的能力都没有。
长恒永远都不会懂孟凰的感觉,天帝再不喜欢这个儿子也不可能放任他被人给杀了,因此长恒就算遇到危险,那也是有限度的危险,生命安全始终有保障。
他很可怜,但比他更可怜的人多得是,绝没有人有他作死。本来怎么也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一直活到渡劫飞升上神,与天同寿,亦或渡劫失败灰飞烟灭,他却把自己给作死了。
别说有这么个比较,就算没这么个比较,在了解了长恒的故事里流露出的关于吾王的那些信息所代表的内容后我也彻底成了吾王的铁杆粉丝。
粉丝都有哪些行为?
花钱买所有和偶像有关的周边产品,买电影或演唱会的票,追剧
吾王不是大明星,所以这些都可以免了,我也没这个兴趣,感觉太幼稚。
不过,在墙上挂偶像的照片我还是有兴趣的,看少凰那张脸美得那么颠倒众生,做为她同卵双生子的少凰没可能差了。
遗憾的是,洪荒时代那会,没照片这玩意。
当然,我也可以让少凰露出本体的模样去照张相,反正这两姐妹生得一模一样。
可是,脸长得一样,鸟不一样啊。
反正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谁说这对姐妹的性格气质有一丁点相似。
就算是同一张脸,用不同的气质去撑,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
少凰的那张脸毫无疑问是妩媚艳丽型的,立体精致,若无足够强大的气质,那就是艳俗了,少凰撑得起来,并且女王气场十足,足得很少有人去想她的美貌。老实说,我没法想像少凰那张霸道总攻脸放到一个气质淡泊的人身上会是什么样的,那张脸怎么看都应该与淡泊等词不沾边。
综上所述,当我弄不到偶像的照片而照少凰画丹青的时候我没让少凰画她姐的人形,而是让她画的本体形态。
讲真,少凰的丹青,我个人觉得,也就中上水平,但放在这个时代的话,妥妥的国家级高手。
少凰的丹青画得非常的写实逼真,看着就好像那只神气活现的立在梧桐枝上的凰鸟随时会从画中飞出,如果它还飞得起来的话。
嗯,我很怀疑它能不能飞得起来。
摸着良心说,乍看第一眼的时候我压根没认出那是一只凰鸟,活了二十几年,好吧,算上靁的记忆,那就是千万年,也可能是亿万年,鬼知道是多少年,但我这还是头回知道世上竟然有鸟类能长这样,吾王你也是鸟中之才了。
“你长姐长得真是珠圆玉润。”拿到画的时候我很是委婉的与少凰说,很想问你是不是乱画的,哪有鸟能长这样?
少凰给了我会心一击:“直说她是死肥鸟就是了。”
我捂心。“所以它的本体真长这样?”
少凰理所当然的点头。
太阳真好,月光真美,这世界真玄幻。
好吧,我还是醒醒,现实点。
我的偶像很美,哪怕是鸟形也一样,如火焰般燃烧的赤色翎羽比天边的烟霞还要美轮美奂,神气活现的,萌萌哒,好想撸毛,但你是王啊,你是变革者啊,为什么你的本体比球还要圆?
我很想问,能不能换人形的丹青?但瞅了瞅丹青上神气活现的凰鸟,还是算了,我怕自己剩下那一半幻想也跟着幻灭。
带着丹青走人的时候,我犹豫再三,还是没忍住嘴贱。“少凰你的本体也是只球吗?”少凰的人形我是见过的,很苗条,但也不会给人弱柳扶风的感觉,相反,一看就知道很强健,千万年如一日的打熬,整个地球的核/武器估计都破不开她的防。可这世上看着衣冠楚楚,实则斯文败类的人那么多,谁规定这些神就不能效仿一二,顶着苗条的人形却有着球状的本体?
少凰的眼神飘了飘。“我是凤凰族最矫健的鸟儿。”
矫健的禽鸟应该很苗条呃,话说好像也没什么能证明一只球不能矫健。
虽然偶像是只球,但,一个真正的粉丝怎么能因为偶像的一点无关紧要的缺点就粉转路,甚至粉转黑呢?
况且,偶像虽然是只球,也是一只萌萌哒的球啊,萌破天际,好想撸毛,可惜已经死了,就算没死估计我也是撸不到的。
怀抱着这种矛盾的心情,我将这幅丹青挂到了山庄大客厅的墙上,谁见了都忍不住夸一句:好萌的火鸡。
而我瞅了瞅丹青上不知道什么文字写的符号,想了想,还是拿笔在上头写上了楷书字体的翻译:凤栖梧。
第173章 第二章养尸·烦恼
我近来有点头疼,我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有人格分裂的前兆。
尘寰觉得我想多了。“你看上去很正常啊。”
我想了想,还是问了句:“你觉得伴侣出轨和伴侣有个孩子,但孩子不是自己的,哪个更严重?”
尘寰明显有点懵,就差在脸上写上这有区别吗?“按照时下的观念,应该是后者更严重,孩子会分财产的。”
我捂脸。“可我昨天被阿吉拉着看电视吐槽的时候发现我竟然觉得后者根本不算什么事,前者才不可饶恕。”
尘寰惊讶的看着我。“真没看出来你是个能接受私生子的圣母。”
我更想捂脸了。“不是我,是靁,她的记忆与感情都在与我融合,也可以理解为恢复。”
本来这事我也没太在意,种种特征已经变相说明了很多的东西,虽然我至今还没搞明白它当年怎么没死透,并且真的复活了。虽然它那样的古神,理论只要还剩下一点渣渣都能活过来,但那是理论啊,实际难度却比蝼蚁登天更难,蝼蚁真想登天的话,爬上飞机就可以了,古神复活却不是。
反正没出现人格分裂,只是前世今生的记忆与感情融合而已,老实说我怀疑自己一开始就没忘,它们一直都在我的脑子里,否则没法解释我这几十年经常有的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以及打小的一些习惯。
为了以防万一,我还专门向少凰请教了下。
“你终于想明白了。”
我:“”OK,我算明白她为什么从一开始就对我的态度不太对,不像对大部分人那样了。
“那我这情况”
“不管是靁还是小庄主都是你,你受人族的影响太深了,人族每一世都是一个人,而神,不论是靁还是君羽落都是只是一个称呼,就算没了这两个名字,你也还是你。”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会不会出现人格分裂。”
“你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人格,哪个失忆症患者恢复记忆时会出现精神分裂?要不要我默几本神族的启蒙书给你,你现在,常识也太差劲了。”
我松了口气,然后就把这事给放下了,然后貌似有点问题。
最开始的时候对电视剧里婆媳问题时婆婆埋怨媳妇生不出孩子,下意识的吐槽干嘛不让你儿子生,因为变化不大,加之这是潜意识里的变化,我也就没注意到。
现在再这么发展下去,我可以笃定的说,我的三观迟早成为这个时代的精神病。
靁那庞大的记忆与感情在与现在的记忆与感情融合得很好,我没有人格分裂的情况,但大洪荒时代的价值体系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
哪个现代人,不,就算是现代的非人生物也不会在吐槽婆媳问题时第一反应是干嘛不让丈夫怀孕生子?
本庄主会。
关于私生子与伴侣出轨的这种截然不同的认知,也是靁所带来的。
人族普遍认为,男人在外头玩没什么,会浪子回头或是不搞出人命就行,前者是不死心觉得还有的救,后者大多是已经对爱情不抱期望,只要不影响自己的地位就行,就算还有期望,经过私生子的事也足够抹杀这些期望了。
靁认为,道侣有别的孩子,但孩子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这一点问题都没有。
别误会,这不是它圣母,而是大洪荒时代那会,结为道侣之前与之后都不会考虑孩子是不是自己的种的。真考虑这种东西的话,那古神的圈子绝对是贵圈真乱的典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
凤凰生孔雀与大鹏,两个孩子,不仅与自己物种不同,彼此之间也是不同物种。凤凰还生凤凰了,但凤凰有五色,除了火凤凰,另外四色凤凰也就外形与它相似,但也不是全似,某种意义上要归为不同物种也不是不可以的。
一个人,有七个孩子(凤凰生的五色凤凰不止五只,这里打比喻就姑且当她只生了五只),但每个孩子的物种都不相同,做为一个人族,第一反应肯定是这人真厉害:至少嫁过七次,亦或是至少娶过七次,再不就是有过至少七个情人。
然而,现实与我的记忆都告诉我,凤凰是只超级龟毛,别以为因为未婚夫有过红颜知己就觉得未婚夫很脏是孟凰的专利,那是整个凤凰族的专利,是先天遗传问题,而这种遗传的源头就是凤凰。做为一只龟毛的神,凤凰别说道侣,它连情人都没有,到死都还是处男/处女(选哪个看你心情,也可以都不选,凤凰没有性别,非公亦非母,最早的那些神,十只至少有九只没有性别),这么一只神,你要用人的思维去理解,那么根本无法理解它是如何生下那么多还物种都不同的孩子的。
还有我与娲灵,我生了君族的初代种,同样是我一个人生的。
娲灵生了人族,人族说自己是她与伏羲的后代,而娲灵与伏羲是兄妹,但我的记忆告诉我,娲灵和我、凤凰是一样的。
兄妹,顾名思义,妹子是母的,可娲灵跟单细胞生物一样无性别啊,还有,娲灵有兄长我怎么不知道?
娲灵要是有个兄长也不至于一个人被欺负得那么惨了,我认识它的时候她被欺负得不行。
大洪荒前期与中期的智慧生命虽然因为智慧生命的稀少而不会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杀死智慧生命,却不代表不会欺凌,抢更好的洞天福地抢更好的材料与法宝,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在那个时代注定混在最底层。
娲灵如是,事实上,我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它就在被抢劫,好不容易得到的一株灵草眼看就要守不住。最后守住还是因为它被抢的地方是我的领地,嗯,以雷泽为中心的方圆几亿里全是我的地盘,我自己划的,没人有意见,有意见也没关系,揍到没意见就是了。
我不喜欢抢劫这种行为,资源很多,够用,没必要抢,而且显得乱糟糟的,就不能坐下来好好谈,交流修炼心得可比打劫更有益身心健康,以及修神。一群人集思广益,怎么都比一个人更容易找出正确的证道之途。
因为不喜欢,又是在我的地盘,我帮了娲灵一把,然后就发现这条蛇真是太太太博学多才了。
这不是我夸张,我承认,做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修炼的死宅,我对于自己地盘外的世界了解确实有点稀少,但娲灵不一样啊,这家伙可是超级驴友,这固然有她抢不到好的洞天福地修炼的原因,但主因还是她喜欢旅游。认识我后,她更是变本加厉的拽着我一起旅游,死宅变驴友,那滋味,太难忘了。
要不是不时能遇到个人交流修道经验,以及认识了凤凰,那简直是噩梦。
说起来,我认识娲灵,到我死,怎么也有几百几千个元会,也可能更多,不可能更少,那会儿我的时间观念,过去几千几万年我根本没多少感觉,但能够让我觉得很长,那就只可能只多不少。
但那么漫长的岁月,我从未听娲灵提起过她有亲人,我也没问过,我们那一批的神全都是天生天养,根本没有亲人,就算有也是子孙血裔。
人族说伏羲是娲灵的丈夫兼兄长,我这个死党居然一点都不知道,这合理吗?
你们说的和我认识的真的是同一只娲?
我一度以为自己的记忆错乱了,还专门去翻了书,发现这事居然有许多的书籍记载,顿时就觉得自己的情况更严重了,后来去找解忧咨询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死朏朏表示:贵脑有疾,想太多。
我的疑惑最后是美人化解的,她告诉我,历史上的确有伏羲这个人,但在周朝的时候,伏羲并非神灵,而是古时的有名人物,最后上升为神,且与娲灵一同创造人类的说法则是秦汉时代出现的。
她这么一说我就立刻明白了,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为了表示自己的正统,必然说谎篡改历史,说从一开始就是如此,男人天生是统治者,女人从一开始就是被统治者。不如此,没法理所当然的压迫女性,豢养女性,并且让女性理所当然的认为那是应该的,《女训》《女则》什么的就是证据。
只是,谎言说到最后连自己都信了,我也挺佩服人族的男性的。
不过这跟我无关,我一不是人,二君族是母系氏族,指望我认同人族的见鬼理论根本不可能,因此这方面的东西,我从知道的那一刻起就选择了说拜拜。
我压根无法理解这种见鬼的理论,最后还是少凰对这种理论表示了理解。
如果你以为少凰是支持人族的这种事情与理论的话,那就是你想太多了,她只是觉得这很合情合理而已。
不支持,又怎么会觉得合情合理?
简单,少凰的理论就四个字:弱肉强食。
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时代是因为铜铁工具的出现,男性能够创造的价值胜过了女性,因而男性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统治者。既然男性更有价值,自然应该比女性有地位。反之,若是女性能够比男性创造更多的价值,那么女性就是统治者,甚至女性将男性当猪羊来豢养都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女性强大,男性孱弱。
彼时听着少凰的语气,我总有种她原本想说的应该是女性将男性当成食物都是可以的感觉,弱肉强食嘛,强者以弱者为时,天经地义。不过,她最后说的不是这个,大抵是我想多了。
人族过多的依赖于工具,当工具对使用者有要求的时候必然改变社会的地位分层,直到进入现代,工具已经进化到男女都可以擅长,甚至女性能做得比男性更好,男尊女卑的情况这才开始好转。而君族与凤凰族,修神可不拘男女,万类霜天竞自由。君族一直稳定在母系氏族社会便是因此,蒙昧之时就是母系氏族,而后来虽然族群发展了起来,但两性的力量并未因此而变得悬殊起来,自然没有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机会。
至于凤凰族,古神族更不拘这个,一个族群有三种性别,想搞性别歧视也很难,因为歧视了一种,还有另一种你是歧视还是不歧视?若是歧视,打不过,而弱者是没资格歧视强者的,真敢歧视,那是对强者的侮辱,按照洪荒时代的规则,这是罪,罪当诛全家的罪(如果碰上的是个脾气特别差,报复心特别强的,那罪及族群都很正常)。且,就算介意这个,孟凰后来的情况不好说,但少凰,她会也有能力杀了所有反对者,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异议都是放屁。
我算是明白了,虽然孟凰改变了这个神很多,但本质上她还是那只神孽,弱肉强食,弱小即原罪,强大即法则。
在我的思维发散性乱跑还跑没影的时候,尘寰说:“如果大洪荒时代是那样的情况,而你恢复了那个时代的记忆,会有这些认知也很正常啊,毕竟,那个时代,你不可能去计较道侣的孩子不是你的血脉这种问题,得气死。”
我的思维终于被拉了回来,并且点头,我的确不会在乎伴侣的孩子不是我的血脉这种问题,在大洪荒时代计较这个迟早把自己给气死,无/性繁殖在那个时代可是主流,会计较这种事纯粹是闲得蛋疼。
尘寰继续说:“这些认知虽然会让你显得与人族不同,但你本来就不是人,只要不在人族面前发表那些认知就可以了。”
见我赞同,尘寰愈发不解:“那你这几日忧心忡忡的做什么?”
我说:“靁生而无性。”
尘寰愣了下,旋即看我的眼神就有点古怪了,显然是明白了我想表达的意思。“就算这样,你生理也还是女性,这不影响什么,又不是顶着女子的皮觉得自己是男子。”
我苦笑:“若我顶着这副壳子爱上了男性亦或是无性的生灵都没什么,若是女性”特喵喵的,总不能让我搅姬,亦或是做变/性手术吧?
尘寰默然了须臾,说:“我可以变成女子。”
我果断拿起沙发上的抱枕怼在了尘寰的脸上。“我咨询错人了。”虽然爱你为你变/性什么的听上去挺感人的,但细思的话总觉得别扭。
尘寰艰难的从枕头下继续开口:“我是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就是认真的我才更想闷死你啊,我本来就够头疼了,你现在让我更头疼了。
一直旁观的美人终于开口道:“就算真到了那个时候,小庄主的性别认知都已经改变了,应该不会再觉得这是件头疼的事了吧?”
我:“美人我晚上若是做噩梦的话,明天一定找你算账。”
美人应该庆幸,我晚上没做噩梦,一夜无梦,压根没睡。
还没等我调节好心理入睡,小姑父一通电话来求助了,好不容易有的一点瞌睡虫跑了。
“小姑丈啊,这么晚了你不在家享受你的二人世界给我打电话干嘛?”你不睡我还要睡啊。
“我现在还在局里。”
我:“小姑丈你可真是尽职尽业。”怎么感觉小姑姑快赶上寡妇了?嫁个男人,男人却嫁给了工作。
“小落你就别讽刺了,我真找你有事,我们这里碰到了僵尸。”
我彻底醒了,估计今晚也不可能有睡意了。“僵尸?你确定你没眼花?”
鹤城里的妖魔鬼怪这两年我已经全都上了户,僵尸这一分类就一只:老腊肉。小姑丈该不会是看到老腊肉了吧?老腊肉也太不小心了,居然让人看到原形。
“我都让咬掉了一块肉,你说我是不是眼花?”
老腊肉什么时候换口味了?
不对,老腊肉不吃人的。
想喝血,医院有血库,想吃人肉,手术切下的废料和妇产科人流的胚胎都是人肉,犯不着攻击活人。
第174章 第二章养尸·尸毒
踩着拖鞋赶到警察局的时候我冷汗都冒了一身了,虽然说我对这个小姑丈真的不是很满意,但我也没想他死啊。
诚然,人还没死,真死了电话也不可能半夜三更的给我打电话了,问题是他被僵尸给咬了啊。
划重点——被、僵、尸、给、咬、了!
我靠,被僵尸给咬了这是小事吗?
事大了。
被妖怪给咬了一口,只要不是带毒的妖,那只要没被咬死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咬掉了一块肉而已,至少命还在,养几个月还是会长回来的,但被僵尸给咬了,不好意思,僵尸正好是带毒的妖,还是带毒的妖里头最坑的一种。
被别的带毒妖给咬了,最严重也不过一死,而被僵尸给咬了,死都不能死得消停。
觉得老腊肉怎么样?长生不死,有着一份体面且积德的工作,什么都不缺,羡慕吧?
那我告诉你,他曾经吃人无数呢?
并非每只僵尸诞生的时候都是有灵智的,从棺材里一爬出来就有灵智的僵尸属于十万里无一的特例,而这一类僵尸不是生前死得极惨因而怨气冲天,便是执念深重,因而勉强能够保留一点灵智。但实际上,就算能够保有灵智,它们也无法控制自己嗜血的欲望。
僵尸的进化是通过猎杀别的物种吞噬其血肉精华,有点像凶兽,但又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吃嘛嘛香,不过也幸亏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否则芸芸众生也不用活了。
每一只从低级爬到高级的僵尸都必然吃过数之不尽的人,踩着累累尸骸成就大妖。
老腊肉虽然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但这也只是他。
僵尸在进化和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时候会产生魔魄,拥有清晰的灵智,但就算如此,嗜血仍旧是本能,而谁能控制自己的本能呢?就算能控制,又为何要控制它?最典型也最近的例子还是少凰,若是没有被孟凰给找回去,少凰的结局几乎是注定的:成为神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神孽,最后被神族联手灭杀,亦或堕入魔道成为一方大魔,为祸世界。至于尊重生灵的生命什么的,想都别想,在魔的观念里,蝼蚁是不需要尊重的,不论是生命还是思想都不值得尊重。
当然,你要说神和魔很像,好像也没什么区别,那么我告诉你,区别大了。
神好歹会披一层名为虚伪的皮,虽然你可以说神这是道貌岸然,但伪善也是善,要让别人承认那是善,至少得先付出了,让别人受益了才能做到。不求回报的付出,那是圣人,不是神。因为披着这样一层皮,神族的本质还是秩序的,虽然这秩序跟人族的三观差得不是一点两点,但差得再大那也是秩序。而魔,弱肉强食是唯一法则,如果这可以称之为秩序的话,那么魔是有秩序的。
君族记载着很多的史料,其中就有不少关于魔的,若是杀戮千万人能让自己得到好处,魔会毫不犹豫的动手;别人都没招它惹它,只是因为觉得别人不顺眼就毁灭了一整个世界,这也是魔才能做得出的事。
随心所欲,没有道德更没有法律观念,这就是魔,而少凰,本该成为那样的存在,虽然她现在貌似也没好太多,但九十九步和一百步终究还是有区别的不是吗?(PS: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觉得现在的少凰很无语,但她是真的很好了,妥妥的遵纪守法良民一枚,十佳良民啊)
放纵远比克制容易,因为克制需要用一生的力气,而放纵,完全不需要,只要跟着欲望与本能走就是了。
低级僵尸修炼成高级僵尸后有了灵智是不会考虑吃素的,它们仍旧会吃人,只是从原本的靠本能狩猎更进一步,从小BOSS升级为大BOSS,但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还是BOSS。因而,老腊肉已经不是僵尸界的一股清流,他根本就是一股泥石流。
值得一提的是,僵尸有毒,被僵尸咬一口,死了的话会尸变,没死的话会死,然后再尸变。
尸变之后变的可不是老腊肉这种高级僵尸,而是毫无灵智只有嗜血本能的行尸走肉,必须进食无数的生灵且不在半道上被人干掉才会生出魔魄产生灵智。
到时候小姑丈尸变,你说我带具行尸走肉回去见小姑姑还是抓个几十万人族给小姑丈当食物,吃出灵智吃出人形后再带回去见小姑姑?若是前者,小姑姑得哭死,若是后者,那我得担心僵尸小姑丈会不会把小姑姑给下锅了,僵尸可不会控制自己的嗜血本能。
反应过来被僵尸咬了一口的后果后我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穿上衣服,拖鞋都没换就跑出了门,连被尘寰看到追问发生了什么事都顾不上回答。
小姑丈你可千万别尸变,你若是变成了僵尸,小姑姑怎么办?好吧,小姑姑就算了,她会难过,但最后一定会坚强的走下去;安安怎么办?算了,这位比小姑姑还不需要让人担心;高岚怎么办?嗯,高岚怎么办?她可是货真价实的小孩子,亲妈离婚后很快就二婚,高岚已经够悲催了,老爹再死了,那还不得悲伤逆流成河?
谢天谢地,我赶到警察局的时候小姑丈被咬了一口的胳膊,伤口附近已经失去了知觉,被咬掉了一大块肉,若不打止痛药,疼个好几天是必然,然而小姑丈一点都不疼,我随手找了个木签扎伤口他也不疼。
有一句话我特别想说:MMP!
小姑丈这会再心大,看着那黑色的伤口也该知道不对了。“这、这”
我掏出一张符贴在了伤口上:“尸毒,你快尸变了。”
小姑丈道:“还真是僵尸啊。”
所以你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其实根本不确定是不是僵尸?
我想打死他,半夜三更扰人清梦也不觉得不道德吗?
“电视上不是说被僵尸咬了应该用糯米吗?”一个年轻的警察道。
我说:“对啊,应该用糯米,但这半夜三更你去给我找袋糯米来啊,等你把糯米找来了他也该尸变了。”而且,我这符也不差。尸毒说白了就是毒,既然是毒,逼出来就是了。这枚符纹就是我为了逼毒给创造出来的,虽然画起来非常费力,但效果却是值得的,只要不是特别厉害的妖毒都能逼出来,尸毒什么的,不在无法逼出的序列里,至少咬小姑丈的僵尸的尸毒弱得一逼。
解决了小姑丈尸变的问题,我说:“僵尸呢?你们烧了没?”
“没烧,在太平间呢。”
已经打算走人的我默了。“你们可真是艺高人胆大。”
碰上僵尸没给烧了也就算了,居然还弄到太平间停尸。
不过这样的话,就还得去一趟太平间看看怎么回事了。
僵尸不是正常的躺在某个台子上的,四肢都给折了,再绑成了粽子,最后冻成了冰块。
我瞅了瞅尘寰,尘寰抬手就消融了粽子身上的冰块,然后粽子就要跳起来,可惜跳不起来,他身上的绳子可是警察们特别找出来的,质量贼好,挣不脱。
我拿手套戴上,检查了下粽子的身体情况,身上有部分的肉没了,去哪了就不必说了,我指着那些仿佛猛兽咬的伤口对脸色苍白的小姑丈说:“看到没,你差点就跟他一样了,麻烦你下回珍惜一下你的小命,别忘了你家里还有妻子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呢。”虽然少凰没有你也能活得好好的。
“我是警察。”小姑丈嗫嚅道。
我觉得拳头有点痒。
小姑丈又道:“这次也是不小心,以后我会尽量注意安全的。”
这保证的可信度跟母猪上树的可信度没什么两样,真的需要豁出命的时候,我相信小姑丈绝不会跑,而他不跑就还是重蹈覆辙。不过,我也无法开口让他跑,如他所言,他是一名警察,这是他的工作。
不论是在大洪荒时代自己摸索着建立的三观还是君族给我养成的三观都不允许这种临阵脱逃的事,若非如此,靁也不至于死在宁渊的剑下,而雷泽界,不想这个,想想就觉得心头戾气暴增。
我略疲惫的抹了把脸,比对了下靁与君羽落的三观,忽然意识到了为何神族会有换了一个躯体等于换了一件衣服,亲人还是亲人的观念。虽然从神变成了凡人,虽然很多的东西都改变了,但最本质的东西却是从未改变。不过,也幸亏如此,否则我现在就得发愁人格分裂了该怎么办。
“累了?”尘寰问我。
我说:“我有点愁。”
尘寰以为我愁的是小姑丈,便说:“你让他身上多带几张符,应该不会出事。”
“不是他,是我自己,上辈子留下的烂账。你还记得吗?少凰说过的,换了一个躯体如同换了一件衣服,亲人仍旧是亲人,不可能因为亲人换了一件衣服就不认它了。”
尘寰怔了下。“你有很多仇人吗?”
我有很多仇人吗?
这个问题问的真好,我竟无言以对。
大洪荒时代诞生的古神,哪个是没跟人有过过节的,但因为那个时代的特殊性,就算有过节,只要不是不死不休的过节,都不会多么放心上。而能够不死不休的过节,不外乎夺妻之恨、杀父母之仇什么的,前者的话,我爱的是凤凰,而凤凰单身到死,从未接受过我的告白,可以略过,杀父母之仇什么的,我那一代的古神有哪个是有父母的?全是天生天养的。因此问我哪些神与我有过节,那我能报出一长串的名单来,当年与娲灵游历洪荒,干过的架太多,揍过的神数不胜数。
会想要我的命的,我还真想不出几个,毕竟,我再怎么得罪人也从未将人往死里得罪,最多就是别神想揍我一顿。
但是,我清楚的记得,宁渊提起过,它是被人故意引到雷泽去的。
当时因为要死了,因此这事我也就没问,问清楚了也没用。而且,我与凶兽之间也是有过节的,因此全当自己的死是倒霉催了,但现在复活了,那我就不得不自己当年的死不是真的倒霉这个事了。
按着神族的观念,不论我顶着什么皮,我都是靁,而我是靁,当年害我的人发现我没死,肯定不会罢手。
生死之仇,必须以一方灰飞烟灭,一点渣渣都不剩,彻底死亡再也无法复活告终。
MD,我什么时候跟人结了这么大仇?
尘寰想了想,问:“那你有没有亲人,亦或是朋友,如少凰说的那种,你换了件衣服,它们仍会让你进门的那种。”
亲人就免了,我没兄弟姐妹也没父母,子嗣倒是有,但这无数元会过去,君族多次濒临绝种,我的孩子们虽然理论上是不朽的长生者,但种族有难也不可能袖手旁观,这么多年,早就死得差不多了。特别好的朋友也就两个,凤凰已经死了,娲灵,具体情况不清楚,但人族的神话里告诉我,她已经因为补天而亡。而君族的记载里也有娲灵补天的记载,补天意味着什么我可没忘记当年三大神尊为何而死,单是这些已经足以我推测出娲灵的结局。
三个挚友,两个成了天道修补天地的材料,唯一一个没成砖石的我却不提也罢。
“两个已经死了,还有一个,我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
那么多的量劫与无量量劫,能够从开始活到如今的神祇少得可怜,那个人,我还真不确定它是否活着。就算活着,真见面的话,那我还得头疼,不过,真活着的话,头疼也得把问题给解决了。
尘寰瞅着我,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没说来。
我将僵尸给烧了,然后就跟警察们告别了,小姑丈在我走之前问我:“能不能再给我们几张符?”
我将身上可以用来逼毒的符全都掏了出来,别的符就没给,并不是什么符普通人都可以用的,很多具有攻击性的符必须有灵力才能使用,给了他们也是浪费。
离开太平间后尘寰终于将之前欲言又止的问题给问了出来:“你之前的表情有点奇怪,是那个不知道还活着的神有什么问题吗?”
我说:“也没什么问题,只是它是我的道侣。”
尘寰:“”
对着一个想要追你的人说自己有道侣,虽然是上辈子的,我估计这世上不会有第二个人有我这种经历了。但因为那是上辈子的事就觉得这辈子不用再负责了,那就想得太美了。
凡人或许可以以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早就过去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过着自己的新生,再次嫁娶,但在神族,别说我已经想起来了,就算没想起来,也别想再次嫁娶。除非我灰飞烟灭,死得透透的,亦或是对方已经与别的人结为道侣,否则这婚事就还是作数的。
当然,我也可以不管不顾的开始新的感情与婚姻,但那不是我的性格。而且,神人结为道侣是要天道作证的,要取消也必须双方都在场,不通知另一方就单方面取消,天道会认为你在耍它玩。
不管是否要开始新的感情,这事都必须解决,我得确定它是不是还在守着,若还在,那就得解除道侣婚约,若是不在,那就不必了。
尘寰很是一言难尽的看着我:“都那么久了,你怎么就确定它没有与别的人在一起?”
我说:“不知道啊,所以才要弄清楚它死了没,有没有找别的人。不管怎么样,都结为了道侣,总得有始有终。”
尘寰没再说什么了。
第175章 第二章养尸·源头
“之前那具僵尸不是自然形成的。”尘寰忽然说。
这话题跳跃度太大,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能听尘寰继续分析:“咬它的僵尸也不是自然形成的,应该是有人专门养出来的。”
专门、养的?
我问:“你怎么确定的?”
“自然形成的僵尸和人为制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自然,这是我见多了之后有的,你可能没感觉。但僵尸进食也不同,若是自然形成的僵尸,不会浪费食物,会把人吃干净,除非是高级僵尸,不然尸毒一般很弱,因为尸毒于它们而言如同毒蛇的蛇毒,主要作用是为了杀死猎物以便进食,因此够用就行。只有人工僵尸的尸毒会特别的烈性,跟传染病似的,高警官身上的尸毒蔓延得太快了。”
重点是尸毒的毒性不同,我懂了。“人族真TM无聊。”
吃饱了撑的去人工制造僵尸,也不怕玩脱,好吧,现在已经玩脱了。
不过,若是人工僵尸,本庄主咋个找啊?
自然形成的僵尸是有迹可循的,生物有着自己的习性,僵尸虽然不知道算不算生物,但也是有其习性的,就好像老腊肉在医院工作,那地方经常死人,阴气重,而老腊肉自己买的用来住的房子更是个中翘楚,阴气之重,换个活人住那,保准不出一个月就得去地府报道。可那是自然僵尸,非自然的僵尸很好,我脑子里的常识可以丢去爪哇国喂狗了。
我给朏朏打了电话。
既然要对付的是人,那么自然是找心理医生比较好。
虽然不知道炼僵尸的是什么人,但妖族不会干这么无聊的事,逮着个人或尸体,第一反应都是打牙祭,第二反应还是打牙祭,炼制成僵尸,太暴殄天物,僵尸很不好吃的。只有食腐动物修炼而成的妖才会对僵尸肉有兴趣,但也没有折腾那么久的兴趣,太麻烦了,还不如直接啃尸体。而人族,我个人认为,会干出这种事的人族本身就有病,既然有病,自然要找专业的。
朏朏的声音听上去挺无语的。“这种问题你问我?我又不是人,跟人族的三观在一条线上吗?”
“至少你的三观跟人的距离比我近。”我已经不想吐槽自己日新月异的三观了,在调节好古神的三观与神民的三观之前我不打算用自己的三观去揣度任何人,尤其是人族,因为那肯定会是个悲剧。
靁是个好神,至少按着大洪荒时代的标准,靁是个善神,但放在人族,且是以现在的地球人族的标准来看,靁妥妥的超级BOSS标准。尽管靁没有中二灭世的想法,也对人族没有恶意,但它也没有善意。
我尊重你,因为你是一个生命,而生命是很珍贵的,不论是人族的还是蚂蚁的,但你的思想你的道德那是什么玩意?
显而易见的,人族=蚂蚁。
靁的三观真的是非常标准的古神三观。
心情不坏的话,它会指点别人如何修炼,让别人少走弯路,或者免于走火入魔之难,反正不过举手之劳,但它永远都不会将凡人视作平等的存在。
人权?人人平等?嘛玩意?
这种三观在人族社会真的是太容易出事了,不,不是我会出事,而是人族会出事。
喵喵的,我虽然也谈不上多喜欢人族,但我也没弄死一大片人的想法。神尊重生命本身,但不一定爱惜啊,让它们觉得受到了冒犯,哪怕没什么实质损失,只是冒犯,杀你全家你都该感激它们的慈悲。
时代不同了,就算时代还在,在人间界也不能这么个思维逻辑,入乡随俗啊亲。
很多年以后,电视剧什么题材都拍,其中就有拍封建时代的皇帝穿到现代或神仙下凡的,我看得一直吐槽,但也不可否认,皇帝的破坏力比我小多了。皇帝虽然也没有人权和人人平等的观念,但失去皇位,皇帝就是个普通人,就算不适应现代,也不过是毁灭自己。而神仙下凡,这就是让我最吐槽的了,神仙会那么尊重人?好吧,你拍的是仙人,仙人大抵是不一样的,但神人,这个题材要是拍了那就只能拍成灾难片。
山不来就我,我来就山,这是人的哲学。
山不来就我,我夷平那山,这是古神的哲学。
MD,越来越感觉自己活似精神分裂了。
“小庄主,我是妖。”
“从事心理医生职业这么多年,我就不信你还对人族的思维一无所觉,单纯的拿看两脚羊的态度看人族。”喵咪,啊不,是朏朏可是爱上过人族呢,若真的只是拿人族当食物,谁会对食物发春?
朏朏毫无悬念的被我一击KO了。
“这种事情,受害者应该不止一个,你查查疑似受害者,再拿地图画个辐射圈。”
“就这个?”
“不然?”
“我还以为你能更多点提示呢。”
“我觉得幕后的不是为了做什么事情。”
“啊?”
“以前一直没听到什么消息,若是团伙,不会这么点动静,应该是个人。”
OK,我了解了。
查所有类似的案子,看地图。
失踪人口不少,今年特别多,原因就不提了,想要从里头区分出因为僵尸还是别的真有点困难。
没等我火眼金睛的完成巨大的工作量,又出事了。
又是一具行尸走肉,这会警察小哥哥和大叔们长记性了,没谁被弄伤。
瞅着那具行尸走肉,也就二十几岁,还挺年轻的,可惜生命戛然而止。
我随手一道符再次将行尸走肉给烧了,这种状态,送太平间显然不适合,一个不留神溜出去咬几个人,再扩散的咬下去,僵尸围城一点都不好玩。
将疑似的几个失踪人口的失踪范围给标一标,再将行尸走肉出现的地点标一下,最后画出了一个圈。
不是团体作案,而是个体作案,那么原因呢?
炼制僵尸是为了谋财害命还是别的?
本庄主个人倾向前者,人性本恶,尤其是人心之中生来就种着魔种,人性本善什么的,还是省省吧。
但不管是哪一种,炼制僵尸都得找个隐蔽的地,若是不够隐蔽,被人给发现了,那这会早被请去警察局喝茶了。
可这个地方也不能太偏僻,阴气重特别适合非人生物活动的地尤其不能选,鹤城的妖魔鬼怪数量为华夏所有城市之最,在这些地方很容易被发现,而妖魔鬼怪可都在我这里上了户口,跟我说一声发现了不好的东西,无疑是与我结了个善缘,保不准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就算用不上,但凡打算在鹤城长住也不会希望鹤城出事。
我将圈子里的各个地方一一淘汰,只剩下几个有可能的地方,然后与尘寰分头行事。
地方虽然不多,但间隔不近,避免再有受害人出现,还是尽早确定为好,如此的话,分头行事更有效率。至于警察们,这种事还是别让他们掺和了,对付个行尸走肉尚且如此艰难,更别说对上会炼制僵尸的妖人了。
凡人的躯体就是太不好,做什么都不方便,世界意志还一直压制,没法彻底觉醒力量,硬来虽然也可以,但考虑一下后果我跟这世界没仇。
若是曾经的状态,神识一念之间都可以扫描到银河系外去了。
我揉了揉额角,头好疼。
这磨合期究竟要多久啊?
就算古神与神民的人格是同一个,这思维惯性的差异我也吃不消啊,简直分分钟精分的前兆。
一边吐槽自己的精分一边溜达着。
第一个,不是,划掉。
第二个,还不是,划掉。
第三个,也不稍等,什么味?
我吸了吸鼻子,空气中隐约有着药味,但这药味,感觉怪怪的。
做为神民,我还是未成年,不论是学习还是训练都还没完全完成,但靁不一样啊。
做为神道的探索者,最初的那些古神一个个的都点亮了学霸模式。
后人是大道三千条条可证道,有着先人留下的丰富经验,因而可以选择最合适自己的。古神一点经验都没有,因而走的大多是大道三千全都修了的路子,总有一款能成神。不过这条路也非常难走,博必然不精,因此走到后期,古神都会放弃别的路,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都那么多年了,什么路最适合自己也该弄清楚了。
自然,事无绝对,也有古神没有做选择而是继续,三大神尊便是其中之三,也是那个时候唯三成功的,而这条路上,遍地尸骸。
靁的记忆里对中医什么的真心不熟,那会都是炼丹,治伤提升修为,治病什么的,古神会生病吗?反正我的记忆里是没有听说那个古神自然生病过,真趴窝了也一定是受伤或中毒,感冒发烧着凉什么的,没那功能。
不过,就算弄不懂这药味是干什么,但敏锐的嗅觉还是通过气味将药的成分给分析出来的(蜕变之后的身体素质真是棒棒哒,鼻子就比狗鼻子还灵)。
然并卵,就算分析出了什么成分,我也不知道它是干嘛的。
让我炼丹我还能试试,中医什么的,真心不懂。
不过就算不懂,我的感觉也告诉了我,这药不是治病救人的药,因为它渗入我的皮肤时,身体内部的排毒机制就自动启动了将所有气味给清干净了。
得了,我也不需要懂中医了,就自己身体这本能反应已经足以说明这气味对人体有害了。不过普通人可没我这么强大的排毒机制,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久了,等着大病一场吧,身体底子太差的,那就更好了,可以去见诺诺了,据说诺诺是个大美人,虽然死了,但能见着倾国倾城的绝色,想来还是会觉得被安慰到的,就算没被安慰到也无妨,人都到无常手里了,还阳是做梦。
虽然是来查僵尸的,但赶上有人研究生/化武器,还是瞅瞅吧,我可是鹤城的居民,真闹出什么篓子来,我肯定跑不掉。
这一片全是居民区,不过住的人比较鱼龙混杂,有外来的务工人员,也有无业游民,人很多,也很乱,我才转了没一会就感觉到自己被人给尾随了。
弄死。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平静而理所当然。
我也是这么做的,但爪子都把别人的脖颈给弄折了一半忽然觉得哪不对,靠靠靠,这不是大洪荒时代,我现在也不是雷泽之神,这么草菅人命好吗?虽然这人的确是冒犯到了我,是按老规矩还是按人族的律法?若是按后者,最多拘留几日,不,虽然我能够感觉出他们之前满心的恶意,但他们此时此刻还没把我怎么着呢,反倒是我已经把他们怎么着了,真上警察局,该刑事拘留的是我。毕竟,有恶意但还没来得及动手和没有恶意但已经伤了人是两回事,一个不犯罪,另一个已经犯罪了。
还是弄死算了。
不,这里是人族的地盘,在别人的地盘上还是尊重一下主人的感受吧。
我艰难的将自己的思维给扳了回来,然后抬脚踩断了尾随我的两个青年的胳膊,下脚很有分寸,死不了,但骨骼是碎裂了,用正常的手段根本治不好,这俩人算是终身残疾了。
小惩大诫,可以了。
我拍了拍手,继续去找那药味的源头。
拍着手,我仍旧觉得哪不太对,但一时半会真说不上来哪不对,只得暂时先放下。
药味是从一栋筒子楼里传出来的,这栋筒子楼的年纪,感觉比我还大,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建筑物。气味也很杂乱,不过药味太过独树一帜,找起来也不难。
一路爬楼梯爬到传出药味的单元房外头,还没敲门就已经感觉到了里头的尸气。
我想我大概知道这药是用来干嘛的了。
已经抬起来准备敲门的手放下,抬脚将大门踹飞,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具泡在药液里的尸体,旁边还有个年轻的女子,生得,按着人族的标准,挺漂亮的,不过不认识。
“我想我们需要谈谈。”我微笑的说。
我可以摸着良心说,我没恶意,真的是想谈谈,最多就是谈完后会把她送公安局,但小美女显然没有和我谈谈的意思,我话音未落她就控制僵尸来攻击我。
僵尸炼制得不错,力气很大,一拳下去就算是钢板也得完蛋,更别说普通人了。
不巧,我不是人,更不巧的是,我的力气也很大。
咔擦咔擦
不过是一具低级僵尸而已,连灵智都还没有,我怕你个毛线,三两下便折断了僵尸的四肢,骨骼粉碎性骨骼,碎成粉末了,确保它完全失去活动能力,这玩意可是带毒的,必须谨慎。
“我想我们现在可以谈谈了。”
“你放了石哥。”
石哥?
我瞅了瞅被踩在脚下死活挣扎就是跑不掉的僵尸。“你是说他?你们认识啊?这也够丧心病狂了啊?对认识的人都下得去手炼成僵尸。”
陌生人也就罢了,人性如此,害陌生人和害熟悉的人,肯定是加害前者的心理负担比较小,但这位石哥,听语气,显然和女子很熟。
事实证明,我现在不稳定的思维逻辑将人想得太坏,也想得不够坏。
这对男女又是一对罗密欧与朱丽叶,但与少凰那个完全不走剧本最后还将罗密欧给下锅了的朱丽叶不同,这对要正常很多。
这两位是西南少数民族的人,但不是普通的少数民族,是懂得蛊和不少巫术的少数民族,我推测这应该是巫族的后裔。巫人四散,许多的东西都被人族继承,而两族曾联姻,就人族那完全对得起海纳百川这四个字的血统,说实话,哪天返祖生出一只巫我都不会觉得稀奇。
虽然都是巫之后裔,但这对男女的家族有仇,虽然没到见面就掐的地步,但也差不多。仇恨的源头据说是很多年前,一家娶了另一家的大美人,但娶回家后却不好好珍惜,酗酒搞家暴,失手把人给打死了。霍,嫁出去的闺女也是闺女啊,必须报仇啊,于是那个家暴男被丢进火里活活烤熟了。
虽然自己不占理,但再怎么样那也是亲儿子,儿子被人给做成了人肉烧烤,搁谁都恨。
两个家族毫无悬念的结下了仇,数百年来充分诠释了何谓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精神。
这对少年男女在这种环境下意外相识,相恋。
只是,两个家族自当年的事后便有了一条不与XX家族通婚的族规。
在宗族势力大的地方,宗法族规绝对比法律管用。
两个小年轻就想着私奔,私奔到族规管不到的地方。
讲真的,想法不错,就是计划没赶上变化,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命运无常。
前些日子鹤城大乱,石哥为了救人被人族的修士给杀了,他修的是巫族的功法,跟传统修士走的根本不是一个路子,加上他本身是有巫族血统的,修士一看他就不是同路人,既然挡道了,那就杀了呗。
修士杀人一时爽,失去了情人的少女却是哭断肠,为了留住情人,不惜用了秘药然后把石哥的尸体给折腾成这样。
之前的失踪者和受害者是意外,吃人是僵尸的本能,少女已经很小心的看着了,但还是会被石哥溜出去,大部分尸体都被她给处理了,但也有部分是没来得及处理就尸变了已经被我给烧了。
本来一直漫不经心的听着的我听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没法漫不经心了,而听完后更是彻底无言。
前些日子的鹤城之乱,认真说起来,是我的责任,若非我这个新庄主无能,何至于闹成那样。
只是,我瞅着脚下的僵尸。“这只是一具皮囊,你的情郎早就不在了。”
“不,他还在,我会复活他的。”
我揉了揉太阳穴,姑娘诶,你理智行不行?起死回生是那么容易的事吗?看小姑娘情绪极为激动大有拼命的架势,我赶紧道:“我可以带你去见他,真正的他,我认识无常。”
与地府的通道仍旧是单向通道,因此这人死后,灵魂要是没被修士给收走炼器炼个什么,那么就应该还在城隍庙。虽然鹤城之乱时是挺乱的,但应该没被修士秉着榨干利用价值的心给收走灵魂。倒不是我信任修士的人品,而是我信任诺诺的能力,修士们杀人放火她不会管,但收走鬼魂去炼制什么法宝或丹药什么的,妥妥的踩地府底线,没说的,弄死你!
小姑娘愣住了,趁着她发愣,我一道符将脚下的尸体给烧成了灰烬。
“不”
我一记手刀劈晕了小姑娘。
尘寰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坐在城隍庙门口吃冰棒,见他来了,也递了他一根。
“找到了?”
我点头,旋即将怎么回事跟他说了说。
“你当时做得已经很好了,若不是你,鹤城只会更乱,并且没完没了。”尘寰安慰道。
我点头。“我明白,但还是会有点难过,给我点时间,我会收拾好心情的。”我当时已尽力,就算还有悲剧,我又能如何?
尘寰瞅了瞅我,大抵是确定我不是在诓他安心,也就安心了。“你打算如何处置那个少女?”
“送公安局依法处理。”我说。
尘寰道:“她也是”
我道:“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她都做错了。”
“没看出来你如此有正义感。”
“这不是正义感,是觉得她蠢,这种办法根本救不活人,就算救得活,害死很多人去救心上人,听上去很浪漫。实际上因果深重,心上人就算活了也只会更惨。累累的因果与业孽可不是白记的,欠了债,要还的。真爱?我看真恨还差不多。”我嗤道。“就算是真爱,这也不能成为她害死那么多人的借口,又不是有仇,她与那些受害者根本不认识,过往更无瓜葛,连过节都谈不上。”
“那我现在打110。”尘寰说。
“不用打110了。”
身后忽然传来诺诺的声音,我愣了下,扭头:“你要救她?”
诺诺摇头。“她刚自杀。”
我:“”
第176章 外篇琅鸟·初见
我心中最爱的人啊,我爱你胜过一切,所以,请你别再爱我。——庄主。
安顿下来后,子珝和表哥被姨父叫了过去。
小表哥虽然是凤凰与琅鸟的混血,但就算是混血种也是凤凰的血脉,到了年纪得入雏宫学习与修炼,但子珝不是,子珝是一只普通的琅鸟,自然不能入雏宫,姨父想知道子珝日后有什么打算。
问子珝有什么打算,他也不知道。
以前最大的打算也不过是活下去而已。
此次凤凰王废除了凤凰族不与外族通婚的族规,虽然也没表示支持,并且凤凰五族内部还是排斥的,但对于已经在外头与外族通婚却因为族规而不敢回来的凤凰而言,这是个好机会,麻溜的将伴侣给带了回来认亲戚,表示自己现在是已婚鸟了。
就是鸟流量不小,别说凤凰族的长老们了,便是王,估计脸色都不是很好。
然而脸色再不好也没辄,禽鸟是一夫一妻制,不是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配偶,过段时间腻了,可以离婚再娶或再嫁,禽鸟,尤其是猛禽的婚姻更是属于霸王条款中的霸王条款:终生一夫一妻。
通俗点说就是,一生只一只配偶。
任何敢于染指自己配偶的人,都将被撕成碎片,不拘公母雌雄。
综合上述,找配偶,尤其是跟猛禽结婚需慎重,你得确定你这辈子都不会再换配偶,否则结了婚却在事后反悔了,只一个下场:被撕成碎片。
碍于此种情况,长老们再呕血这些小辈,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总不能拆了姻缘让小辈孤独终老吧。这一辈的后辈已经这样了,但下一辈的幼崽们的思想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耳提面命,通婚必须找同族,绝不能再找外族,那样的婚姻生下的全TM是残疾,结婚必须考虑优生优育,配偶要找好,不能选个会生下残疾的,懂不懂?
子珝对这些不太清楚,他的父母早已死去,因此跟着姨母生活,姨母跟着丈夫来到了南明,但他还是感受得到姨父的压力的。
表哥在外头的时候,所有幼崽里就他最强壮,然而在这里,他是残疾。
“长远的打算我还没想好,但我想到处走走,了解一下南明的情况。”子珝说,姨父姨母已经很不容易了,自己若是能不给他们添麻烦就还是不要添麻烦的好。
南明的直属疆域其实不大,至少相对于整个南荒而言不大,但琅鸟想走完也不容易,嗯,走完,他不会飞,一方面是太小,翅膀还没长硬,另一方面则是他恐高,天生的,因此就算翅膀长硬了,于他而言也不过是装饰品。
虽然如此,但琅鸟也有自己的办法。
洪荒的飞禽大多在南荒,而王畿地域是最热闹的,尤其是到了如今这位王继位以后就更热闹了,南荒多山,王畿更是一座不死火山,不过活火山区域只在群山深处,外围的地方还是很安全的。王开放了王畿一部分山脉,允许别的物种在其上生活,就是要缴纳租金,租金还贵得要死。但就算如此,也仍有无数的物种捧着大把的灵石来租地生活,原因?王爱论道,还不设禁音,因此只要不是离得太远,都听得到的。
妖族与灵兽大多修炼艰难,若是能听王讲道,毫无疑问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花多少灵石都值。
人多了,先王时期建立的集市也随之兴盛了起来,各种各样的服务兴起,其中就有代步的。
会飞的物种愿意给别的物种做代步工具,但得支付灵石。
子珝溜溜达达了两年左右定下了目标,他想开商铺。
集市并非时时都有,两三年一次,但有的时候要买什么东西,实在买不到就只能自己去找。虽然以前所有人都是如此的,有一片领地,然后自给自足,然而先王设立的集市已经打破了这种状态,他也看得出,新王想彻底打破旧有的规则。人会越来越多,集市会越来越兴盛,这个时候开一家商铺是最赚钱的。
修炼需要很多资源,而他本身也没有领地,但这种方式可以让他获得很多需要的资源,加上他有个凤凰族的亲戚,相信没有人敢找他的麻烦,开店也会很顺利。
对于子珝的想法,姨父姨母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开店铺也是需要商品的,借了姨父姨母一大笔灵石在集市上买了许多常用的东西,但还是不够吸引客人的目光,须得有镇店的东西,不过那种级别的东西往往贵得惨无人道,买的话太亏,子珝决定自己找。
但找什么东西,又上哪去找呢?
这是个问题。
青鸾君给了子珝提示。
凤凰有五个支族,每个支族都有一位君,地位仅次于王。
青鸾君,顾名思义是青鸾一脉的君。
现任青鸾君与姨父是发小,差点就凑成了一对的发小,嗯,差点。
青鸾君少时活泼可爱,确切说,熊得一比,因为熊,跑出了领地,遇到了一只捕猎时喜欢折磨猎物,以至于猎物即使侥幸活下来也往往落下心理阴影的臭名昭著的妖。虽然奋力反抗,但自己还是太小,幸亏同样熊的一比的姨父经过,两只幼崽合力将那只妖给灭了。
因着这事,俩熊孩子特有共同语言,玩得特别好,长辈们都想给他们定娃娃亲了。但也只是想想,按着凤凰族的规矩,婚姻之事长辈可以提意见,但最终拍板决定权在当事人自己手里,而且婚事也都必须等幼崽成年后才能考虑。
不能替幼崽做决定,却可以逼婚,自打成年起俩鸟就一直被逼婚。
青鸾君对长辈说,你看,我这么小,见识也太少,结婚实在是太早了,不如让我先出门游历一番增长见识吧。
长辈一想也是,幼崽一直都被拘在南明,见识的确不够,想要出门游历见识也是好事,就批准了。
然后青鸾君就出门游历了,然后就死活不肯回来了。
姨父则在青鸾君跑了一万年都未归后也对长辈说,我去找她吧。
长辈们也愁青鸾君不肯回来的事,见他如此上道,麻溜的批准了,然后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现在回来了,姨父已经有了姨母,而青鸾君,仍旧单身,浪得飞起。
青鸾君正与姨父饮酒,抱怨着长辈们的逼婚,她连巢穴都不敢回了,就怕被堵上。
“你都十一万岁了,换做龙族的神,在你这个年纪,连孙子都有了。”姨父道,面对这么一只剩鸟,搁谁是她长辈都想呕血。
青鸾君理直气壮道:“别拿我跟那些成天配种的龙族做比较,太恶心了。十一万岁怎么了?王可是单身了十七万年。”她才十一万岁而已,单身多好啊,放飞自我,想怎么浪就怎么浪,为毛一定要结婚呢?
姨父嘴角抽了抽,青鸾君口中的王自然不是王座上现在坐着的那位,但你还真好意思去跟凤凰族近百万年来最大的龟毛比。“先王再怎么样,也留下了两个子嗣。”
青鸾君嘴角也抽了。“你不提还好,一提,你说王是怎么生下这么两个怪胎的?一个比一个”青鸾君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了,这年头还没有基因变异这种说法,但碧梧宫那两位已经身体力行的诠释了何谓变异,除了一张脸,身上就找不到一点与先王相似的地方。
虽然回来不久,但碧梧宫那两位的性格与丰功伟绩,姨父这些日子已经从族人的耳朵里听了不少,对于青鸾君的话倒是颇有同感,生了两个,一个比一个难搞,先王真是太会生了。
“说起来,也不知她们俩的父亲是谁。”青鸾君颇为好奇的咕哝。
“先王那个时候也没与谁在一起,应是她独自生的。”姨父推测道。
女子有了孩子,正常人都会揣度一下孩子他爹是谁,但碧梧宫那两位,压根没人去考虑这个问题。
古神族的特立独行就在于,单独孕育子嗣,一个人兼任父母的角色并不困难。想当年,始祖不就是一只鸟繁衍出了凤凰族?因此算了下日子,发现先王怀上孩子的时候并没有与任何雄性或雌性有什么超出正常友谊的接触后便将孩子他爹是谁这个问题给丢归墟去了。
啥?你问那只和先王爱恨纠缠了几万年,强占了先王将先王的神生搅得一团乱,逼得先王一度想死的凶兽?从某种意义上说,桓寂也挺有才的,先王的神经堪比天柱,哪怕是亡国之难都没把她逼到想发疯,桓寂却做到了。
就算不提他把先王给祸害得有多惨,就说它的死,它可是先王亲手杀死的,先王得多脑抽才会一边想着怎么杀死一只凶兽一边与其孕育子嗣?
只是,说起孩子没爹这种问题听说王近来正在研究交/合之气,想试试能不能自己生产,显然是打算走无/性繁殖族群的路子。而根源,姨父瞅了眼青鸾君这只浪得最欢的单身鸟,能够将一族之王给逼到这份上,这些单身鸟也挺有本事的。不过新王也的确很有创意,面对这群浪得飞起的龟毛鸟,先王也很头疼,很想撸袖子拔光这些骚浪贱鸟的毛,但最终还是气到没辄,也没立场,她自己就是浪得最飞起的那个。就算要逼婚,身为王也应以身作则,作不了则,也就只能默默内伤。新王却是清新脱俗不走寻常路,你爱骚浪贱就骚浪贱吧,我不会管你们怎么浪,但你们必须给我生个孩子,简直神逻辑。
姨父拿这事安慰了青鸾君,有了孩子,逼婚应该不会再那么频繁了,至少长辈们不会再逼婚逼得她连巢穴都不敢回了。
青鸾君:“虽然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但我怎么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不然你想结婚生子?”
“我还是自己生吧,不过,王也不知道靠不靠谱。”青鸾君有点愁。“罢了,她若是不靠谱,我到时出门找找哪里有交合之气。”
姨父:“”所以你是打定主意要浪到天荒地老吗?幸亏我不是你的长辈,不然迟早被你气出心脏病来。
这两只鸟的对话让子珝有了个想法:做交/合之气的生意似乎也挺不错的。
交/合之气,听名字像是催情用的东西,但还真不是,它是助孕的,哪怕你没有与任何人上床,它都能让你有孕。凤凰当年便是感交/合之气而生的孔雀与大鹏,助孕的成功率高达百分百。
子珝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交/合之气是天地初开时阴阳之气交/合时产生的东西,数量稀少,至少现在很稀少,大洪荒的时候,那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否则最初的古神也无法繁衍出后来万类霜天竞自由、诸神族征战不休的情况来。只是,这种东西的产生不易,大洪荒时代被消耗太过,到了如今,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在子珝查阅资料时,伙食一个劲的上升,若只是如此也就罢了,查阅资料也挺费神的,吃好点补补也是应该的,但姨母还天天给他保养梳理羽毛。
“我的羽毛怎么了?”子珝很是不解。
羽毛对于禽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成年后求偶,羽毛越漂亮的禽鸟在求偶时成功率越大,毕竟——禽鸟求偶第一标准就是羽毛必须好看,颜控属性与生俱来,无药可救。也因此,快成年和已成年的鸟儿对于羽毛的爱惜可谓是变态级别的,关乎鸟生大事,照三餐的保养羽毛都不过分,但他才三十几岁,毛都还没长齐,离成年还远着呢。
面对子珝的疑惑,姨母坦言道:“王很喜欢毛绒绒的、摸起来很舒服的小动物,我和你姨父商量了下,将你的羽毛保养好,到时候带你去见王,看能否让她收你为弟子。”
王的绒毛控属性与“移情别恋”的速度是整个凤凰族人尽皆知的事情,为了满足自己撸毛的欲/望,王也是拼了,小小年纪就学着别人收徒,然后使劲撸徒弟。但不管是多么好的毛,她的兴趣往往很难长久,到手之后就会被别的毛绒绒给吸引目光。
姨母对此也很是无语,但她也敏锐的意识到了里头的机会。
王的“移情别恋”速度虽然很快,但她也不会因为有了新欢就把旧爱丢到角落里自生自灭,既然收了徒弟,做为师父的责任她还是会承担起来的。而王的弟子们,姨母打听了下,发现都教得很好,若是子珝能够成为王的弟子,想来也能受到更好的教育与培养,有更好的前途。
子珝也无语了,王可真是有个性。
“若是如此,那我更得找到交/合之气了。”子珝心想。
王在研究交/合之气,而研究是需要素材的,拜师的话是要交束修的,自然,王不介意这个,她只要有毛绒绒撸就行了,但如果拜师的话,子珝还是希望能给师父留个更好的印像。
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子珝最终找到了一个可能的地方,与姨父姨母打了招呼便出发了。
王畿及周围的治安很好,安全有保障,就算没保障,子珝的身上也带着姨父的一根羽毛,别人看了也就知道他和凤凰族关系匪浅,不会对他做什么,因此成鸟都对孩子独自出门很放心。
一路溜溜达达,子珝碰上了不少不错的药材与矿石,年份足够的药材都采了下来,矿石则是捡几块喜欢的。
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子珝松了口气,可算是到了,这一路为了搭乘交通工具,他花费的灵石可不少,再不到,回程就该成问题了。
下了鸟后子珝又走了两日,拿着地图比比对对,觉得应该就是这附近,找了一圈,交/合之气没见着,反倒是美鸟见着一只。
很美很美的鸟,通身的羽毛都是非常纯粹的黑色,宛若最深的夜,倾泻而下,取其精华制成。
黑色的禽鸟,子珝也不是没见过,但黑色的翎羽并不是什么鸟都能驾驭的,以前见过的禽鸟那一身黑,不是像黑炭就是像乌鸦,怎么看都不美。然而,这只华美的大鸟却完全驾驭了黑色这种颜色。
桀骜、华美、高贵
子珝将自己脑子里所有赞美词都给挖了出来仍旧觉得不够,小心脏砰砰砰的跳着,跳比逃命的兔子还快。
太美了。
子珝很想上去认识一下那只美鸟,如此美丽的鸟,就算自己和对方都还没到求偶期,也可以先留个印像,不然等以后对方成年了,自己不知道要排多么长的队,对方又对自己一点印像都没有,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然而,子珝还没来得及将心动变成行动,便见那只鸟看了自己一眼。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
璀璨夺目,仿佛绝美的宝石。
然而,宝石虽美,却是冰冷的无机质。
这双眼睛里自然不是无机质的,却也是冰冷的,子珝在那一瞬有一种自己是一只兔子,而对面是一只狮子的感觉,肚子不是特别饿的狮子挑剔的看了眼兔子,好瘦,根本没几两肉,算了。
然后,狮子,啊不,是美鸟头也不回的走了。
第177章 外篇琅鸟·猎杀
子珝的一颗春心啪的碎了一地,还没等捡起来收拾好就再次碰到了美鸟。
这个地方是始祖凤凰感交/合之气孕育孔雀与大鹏的地方,虽然当初的交/合之气已经被用光了,但子珝通过蛛丝马迹推断,这里应该还有交/合之气,不是剩下的,而是天地法则重新孕育的。
原因?
每个地方出现的交/合之气不是因缘际会飘过去的就是恰好在那个地方孕育的,这个地方出现过的交/合之气明显不是别的地方跑过来的,这方圆千万里就没别的地方有交/合之气了,若是别的地方跑来的,那得多能跑才能跑到这?太扯了,不可能。可若不是别的地方跑来的,那就只能是本地产物了。
不过那会众神对交/合之气的还不是很熟,始祖凤凰更是没见过,用爪子碰了几下确定无害后就没在意了,然后就做了处鸟妈妈/爸爸。
子珝的猜测是对的,并且也找到了新孕育的交/合之气,用专门准备的容器给收了起来,避免碰上。他可不是始祖凤凰,拥有强大的神力,因此单独孕育子嗣没有压力,还不想死呢,且是死于生产这种死法,他可是雄鸟啊。
宝物到手自然就该打道回府了,但子珝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多转一会儿,他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再见到那只黑色的美鸟。
很难说子珝的运气是好还是坏,美鸟没找到,反而等到了围猎。
他对围猎不陌生。
这是神族幼崽成年后的一种游戏,用以锻炼幼崽的能力,见过血的兵和没见过血的兵是不一样的。而且,安逸得太久,人会废,因此围猎应运而生。
圈一块地,设立结界让幼崽们狩猎,而猎物便是结界内的所有智慧物种。
是的,智慧物种,没有灵智的猛兽杀起来一点意思都没有,也不会让幼崽有直观的刺激感。
找类比的话,这种围猎就等同于后世人族贵族的田猎,一年到头都有,但因为洪荒太大,也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倒霉的碰上,但碰上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这是子珝第二次碰上围猎,上一次他活了下来,但他的父母死了,这一次,子珝略微苦笑,他不认为自己有能力从神族的猎杀中活下来。
不过,就算如此,子珝还是想拼一拼,不是求活,而是求死。
杀一个神人吧,够本,不然就是死了也会死不瞑目的。
至于杀了神人后,回头神族点人头发现有族人死了会屠了猎场中以下犯上的猎物,管它呢,就是有点可惜,再也见不到美鸟了。
子珝瞅准了神族中最年轻的一位,趁着它落单的时候偷袭。
蝼蚁与神的距离真的很大,大到令人绝望。
不论他怎样拼尽全力,都无法伤害神人。
自己真是没用
“啊!”
以为自己死定了的子珝错愕的看着被挖出了心脏的神人,一个七八岁模样稚童瞅了瞅挖出来的心脏,咬了一大口,眼睛顿时亮了亮,好久没吃到这么新鲜这么美味的血食了,真是想得紧。
三两口嚼玩了心脏,稚童又抓着还没死透的神人躯体,一爪撕开了颅骨掏出新鲜热乎的脑髓品尝。
好吃,太好吃了。
子珝瞠目结舌的看着稚童一口又一口的将龙族神人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没放过,一根不剩的吞了下去。
稚童将爪子上的脑浆和血迹舔干净,准备走人,这个猎场里还有很多美味的猎物等着她去品尝呢。
怔愣着的子珝终于回过神来,赶紧跟了上去。
发现有鸟跟着自己,稚童转过了身,属于掠食者的冰冷眸子瞅着子珝。
“美鸟大人您是否想吃了猎场所有龙族?”子珝问,虽然对方现在是人形,但他还是认得出来,这个稚童就是他不久前遇到的那只华美的美鸟,那属于掠食者的眼神辨识度太高了。
美鸟理所当然道:“美味在前,不吃要被天打雷劈的。你的肉太少也太粗劣,不过你若是再跟着,我也不介意忆苦思甜一回。”反正猎场里不论发生什么,外头都不会知道,同理,她吃了一只开了灵智的飞禽,王也不会知道,而不被发现的犯错从来都不是犯错。
兔子被狮子给盯着是什么感觉?子珝现在就是,但不论对方的眼神多么的恐怖,他都必须扛住。“大人您很强大,但猎场的龙族并不少,就算您能独自猎杀落单的龙族,它们却不一定会分开。”
美鸟很强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子珝也不认为她能强大到以一人之力抗衡整个猎场的猎人,虽然现在已经很难说谁是猎人谁是猎物了。
美鸟没吭声,子珝也无法看出她在想什么,它在她眼里就是一块劣质的肉,谁看一块劣质肉时会有什么情绪?因此看神态看眼神读别人在想什么这招在美鸟身上完全用不上。
“我可以帮您,给您当诱饵,我可以引出您的猎物。”
掠食者冰冷的眸子总算有了些许变化,从看一块嫌弃的劣质肉变成了一块有点意思的劣质肉,还是劣质肉。
子珝的武力就是个渣,至少在掠食者眼中是如此,但他脑子很好,活脱脱的狗头军师料子。
一掠食者一劣质肉配合得极好,一头又一头的龙被单独引出,落单,然后被猎杀。
因着子珝出谋划策的好,掠食者每次进食时都会非常大方的分给它一块肉。
子珝很想说,我对龙肉兴趣不大,我主要就是想报仇,但掠食者不考虑这些,一块肉直接怼进了他嘴里。
其实龙肉也挺补的,差点被噎死的子珝如此安慰自己,不过就是很补他才没兴趣,他又不是瞎子,虽然合作良久,但掠食者的本质终究是掠食者,她看他的眼神一直都是劣质肉,他不敢肯定,若是自己吃得太好,不再是劣质肉,掠食者会不会食欲上来的时候就把他给洗洗干净然后生吞活剥了?
生吞活剥,这年头除了神族,万族进食都是生吞活剥,弄熟了再吃,大部分物种都没这概念,然而这位疑似神族的掠食者却不然,她应是知道弄熟了再吃,但她更喜欢生吞活剥。
被猎杀的龙都是被她用爪子掏出心脏和脑髓吃掉了才死透透的,根本没考虑弄熟,就那么生吃的,吃得满嘴的血和脑髓,也就是说她吃的时候猎物大多还没死透,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吃。
子珝刚开始还有点不适,有个神族的姨父,他进食还是偏好熟食的,但见多了之后他已经能面不改色的帮掠食者处理食材让她吃得方便些了,别再每次进食都吃得一塌糊涂,最后舔爪子。
当子珝已经适应的时候,龙族不配合了。
被猎杀了那么多族人,再蠢也知道有问题了。
若非猎场的结界属于时间不到是打不开的那种,相信这些龙早就跑光了。现在虽然跑不掉,但他们也不要成绩了,全都聚在了一起,坚决不落单。
子珝很无奈,猎物死活不咬钩他也没辄啊。
掠食者很气愤,这么拖下去,等结界开了,长姐肯定在外头蹲了许久,这些美味就飞了。
“长姐?你还有姐姐啊?”子珝微讶。
掠食者斜睨子珝:“我有姐姐很奇怪吗?”
“不奇怪,只是,我一直都觉得,你就算有亲人也是会被你吃掉的那种。”子珝硬着头皮回答,这不是瞎说,而是这些日子掠食者给他的感觉就是这种,这家伙不管看什么没有灵智的野兽还是有灵智的妖魔鬼怪神仙都是看一块肉的眼神,唯一的区别就是肉的品质不同,但品质再不同,那还不是肉吗?
“打不过。”掠食者舔着爪子意味不明的回答。
子珝噎着了,你还真对自己的亲人下得去口啊?
等等,掠食者脾气,还有个想吃却打不过的长姐“您是二帝姬?”
他没少听青鸾君吐槽王前些日子找回来的妹妹,一点都不像神,更像是一头野兽,还是满脑子食欲的野兽,连同族都想吃。
掠食者微微挑眉。“你认识我?”
还真是你啊。
黑色的华美鸟儿,早该想到的,除了凤凰中的鸑鷟(yue,zhuo),还有什么鸟能够如此完美的驾驭黑色这种颜色?
子珝觉得很无力,他这辈子别说见了,便是听都没听过有如此奇葩的凤凰,这基因变异究竟有多严重?但更无力的在后头。
“我要吃光他们,你若没用,我就先吃了你。”鸑鷟面无表情的对子珝说,虽然面无表情,但认识了有一段时间的子珝知道,她是认真的。这家伙简直是翻脸无情的典范,你有利用价值,可以暂时不吃你,但你没利用价值了,她又正好肚子饿了,吃你不带半点犹豫的。
狐假虎威也是很需要勇气的,因为狐狸不知道猛虎什么时候就会吃了自己。
“你们有仇吗?”子珝很是诧异,自己想咬死那些神人是因为仇恨,这只鸑鷟又是为什么?
“这里是南明的地盘。”鸑鷟回答。
子珝茫然,这里是南明的地盘,谁都知道,但忽然提起这事是什么意思?
鸑鷟回答:“谁的地盘就只有谁有资格狩猎,他们过界了,按着规则,不是他们杀了我,便是我杀了他们。”
这是什么规则?
子珝好半晌才反应过来鸑鷟谈的是什么规则。
这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可一点都符合神族的审美品味啊,至少明面上的审美是不一致的,神族重礼,自然,这礼也只跟神讲,蝼蚁不在需要以礼相待的对像范围里。可,你做为一只鸑鷟,且还是神族帝姬,是如何理直气壮加理所当然的奉行这套法则的?
算了,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现在的重点是赶紧给这只肚子饿了的鸑鷟弄到更好的食物,不然她就要吃自己了。
狗头军师死命的转到脑筋,于是残余龙族倒霉了。
这已经不是猎杀了,而是精神虐杀。
不肯分开,那好,通过制造恐怖氛围施加各种精神压力,逼疯他们,疯了的话就很难再保持理智,无法保持理智自然就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到时猎杀起来也容易多了。
每只龙都是以为自己获救的时候被猎杀的,陡然从希望掉进绝望之渊,那些龙死之时的神情足够任何心性还不够的人做一辈子噩梦。虽然主意是自己出的,但效果如此之好还真的是出乎狗头军师的预料。不知为何,鸑鷟似乎天然拥有让人发自内心恐惧的能力,很多龙族本身也不是什么心智软弱的人,但与鸑鷟对上后,心性的坚定程度下降了一大截,这才会中计,然后被无情猎杀。
最后的三头龙被玩得太过,精神崩溃,疯了,鸑鷟轻轻松松的就拿下了,却没急着杀,而是拔剑准备做脍。
子珝知道脍,凤凰五族的口味其实各有各的偏好,竹实是都喜欢的,但除此之外也有次一些的喜好,比如鸑鷟就很喜欢吃鱼,鱼脍是鸑鷟最喜欢的一道美食。将鱼片得薄薄的,品尝的时候一点腥味都没有,入口即化。但龙脍这个有鸟做过吗?蛟脍应该有,猛禽的食谱挺杂的,凤凰族更是其中之最,什么都吃,吃过蛟脍很正常,但用纯种龙做的脍,应该没人做过,这太得罪人了。
鸑鷟才不管那些,反正她吃的不是幼崽,没违反诸神族之间的约定。
剑光凛冽,如雪花一般,当雪花消融之后,子珝看到的是三道龙脍,值得一提的是,鸑鷟没伤着三条龙的内脏,因此三条龙都还活着。
“回头被检查出来,龙族会很生气的。”子珝提醒。
鸑鷟理所当然道:“就是要他们检查出来才好啊。”
子珝懵逼的看着鸑鷟。
鸑鷟心情不错的解释了句:“知道如何让猛兽自此畏你如虎吗?”
子珝问:“如何?”
“比它们更恐怖。”鸑鷟回答。
子珝皱眉,说不清为什么,但他就是觉得鸑鷟这逻辑有问题。
事实上也的确有问题,也因着这个问题,很多年后王一度考虑过要不要杀了这个继承人。
妈哒,这种思维逻辑若是为王,必然是不世的暴君。
王可以是世间最光明磊落的君子,也可以是最卑鄙无耻的小人。
说白了,王是君子,也是小人;王是善人,也是恶人。
只有一种特质的王,带给国族绝不会是强盛,不是衰落就是灭亡,而少凰,这家伙跟秦始皇属于同一款,经典暴君脑回路。
鸑鷟随手用树枝做了两双筷子,同时还弄了个石鼎一边生吃龙肉脍一边煮肉粥。
子珝一边吃着龙肉脍一边问:“你终于想起这世上还有一种吃法叫熟食了?”
“这龙的血统很纯正,味道特别好,得给长姐留点。”
你对你长姐真好,子珝是打算这么感慨的,有好吃的会想到你长姐,就连这次跑到这地方来也是为了寻找交/合之气给王提供研究素材,但他没说。倒不是悚鸑鷟不敢说,而是,他看到了鸑鷟又往石鼎里加了许多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各种珍贵的灵植以及从龙族身上搜刮的妖丹、龙珠这肉粥真不会吃死鸟?那些宝物里什么属性都有,不乏药性相克不能放一起的。
事实证明,吃不死。
结界打开后,王尝了一口肉粥,没死,只是表示肚子不饿,你自己吃吧。
鸑鷟果然没有浪费的将剩下的肉粥给吃完了,同时为了讨好绒毛控属性的王希望她饶过自己这一次的错误而将没有鸟权的它送给了王,它有留意到王与鸑鷟相似的绝美容颜上划过的一抹诧异,显然是好奇妹子是怎么没吃出问题来。
第178章 外篇琅鸟·学渣
外人面前,再想收拾熊孩子也得给熊孩子留点面子,因此只是说了写检讨书,但回宫以后肯定没完。鸑鷟也清楚这点,因此一回宫就献宝的取出了交/合之气。
王怔了下。“你跑那去就是为了找交/合之气?”
鸑鷟点头。“我听一个混血种说起那个地方可能有交/合之气,你手头的正好消耗完了,便去寻的。”
摄人心魄的眸子清澈如水,仿佛一眼就能看到底,但实际上看到底也什么都看不到,自然喜怒难辨。此时此刻这双美丽眸子的主人正看着心里直打鼓的鸑鷟,虽然昳丽的容颜绽着了一抹如冬日暖阳般的浅笑,但那双眸子始终是亘古不变、一眼见底的清澈,半晌,道:“有进步。”说完便收下了瓶子,没提还要罚什么。
鸑鷟不由得松了口气。
子珝在心里自我安慰,不管怎样,这拜师礼最终还是没浪费不是吗?虽然不是自己送上去的。
是的,拜师礼,他现在是王的弟子了。
绒毛控能控到什么地步,他算是在王的身上见识到了。
洗毛、喂食、撸毛一手包办,温柔细致耐心,就是不够长情。
王对同一只毛绒绒的兴趣从不超过三个月,见异思迁的速度比龙族换床伴的速度还快,渣属性满满。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她的这种渣属性,她的弟子之间倒是相处得极好,不论哪只正得宠,别的都不会嫉妒,反倒是经常有人打赌这一次王的兴趣能够维持多少天,反正不超过三个月是可以肯定的。例外自然也是有的,但没人想成为例外。
唯一的例外是少凰,王的亲妹子,虽然很宠,但考虑一下少凰凶残和喜好作死的性格以及她平日被收拾的频率,还是算了。妹子是变态,但王自己也不是一般人,换做别的人被王那么收拾,不是早黑化就是早死了。必须得说,少凰的生命力顽强的惊人,这大概也是后来五万年里她跟孟凰怼了五万年,孟凰一直没杀了她的一半原因,妹子生命力太顽强。
正式拜了师,子珝也与王之前渣过的师兄师姐们认识了,五百多只毛绒绒,放眼望去除了毛绒绒还是毛绒绒,每次出远门回来的时候王都会被团埋,挨个撸毛,往往撸上一整天才能喘口气。最令人佩服的是,就算这样了,王的毛绒绒军团也仍旧在持续扩张中。
本以为少凰这只思维逻辑凶残的妹子是王一生中最大的变态,但王的弟子团却证明:强中更有强中手,变态更有大变态。
提到王的弟子团就不得不提一下她收徒的起因。
最初的时候王也没想过收徒,刚被南明神族找回来那会,王的情况比少凰还严重,少凰的凶残暴虐是体现在明面上的,那是一种堂皇大气的暴虐凶残,崇尚弱肉强食,多少有点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自然,少凰脑子不差,绝对在水平线以上,但她偏爱简单粗暴的风格,因此收拾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你比她强大就行。但王,不论是精神状态还是心理状态都跳出了正常人的范畴,闭着眼睛给她盖个精神病晚期的戳绝对不会误诊。
南明神族与王的师父花了很长的时间与心思才让王看上去正常,也只是看上去,实际上精神病还是精神病。
最后,有鸟提出,王不如多与正常人相处试试看能不能好点。
然后王开始从外头捡徒弟回来,收徒自然要收合眼缘的,而能让一个精神病觉得合眼缘的人,想也知道不会是多么伟光正的人,基本是病友无误。
一口气捡了一百多只变态,王自己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比起跟正常人打交道,她还是更习惯与变态、疯子之类的打交道。反正专治变态一万年,从未失败,一般的变态根本不是王的一合之敌。但别的鸟和神都不适应,天天抗议投诉,王这才不再捡变态回来,然后开始捡毛茸茸。
合自己眼缘的捡回去肯定被投诉,那就不捡合眼缘的,按自己另一种喜好捡好了,碧梧宫的毛茸茸军团就是这么来的。
做为禽鸟,看到毛茸茸食欲不免很不错,禽鸟的食谱很杂,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带毛的。但王的弟子,还是算了,天涯何处无肉吃,何必得罪王。至于食物天天在眼皮底下蹦跶不能吃的感觉不能吃的毛茸茸总比变态扎堆好。
虽然捡徒弟的标准换成了毛茸茸,但以前捡回来的变态们也没丢,放在一起养着教着。
子珝瞅了瞅,王的弟子全是异族,没有一个神族。这也很正常,虽然王的弟子这个身份能够带来不少好处,但鉴于王如今的年纪,根本不会有神心宽的将自己的孩子交给她,雏宫里有着南明神族最好的资源,孩子放在那里才会让父母安心,交给王,哪个正常神能放心?也就那些卑微的蝼蚁需要如此,王再不靠谱,能提供的资源与教育也比下层蝼蚁要高出一大截。
王自己对此很是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教谁不是教?
因着弟子太多,王也不打算一对一的教,那太麻烦,而且她的精力再好也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弟子,因此王是花了千年的时间整理出了一套炼气教科书,并且内容还在不断增加中,弟子太多,还个个都不同物种,基本上每收一个弟子王就得重新创造一套炼气功法。
子珝是禽鸟,这方面的功法倒是不缺,做为飞禽中的王族,凤凰族最不缺的就是禽鸟的修炼功法了。不过功法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除了炼气,还要学习大量的东西,天文地理、历史、阵法、物种图鉴、格斗每日的功课繁重得让人想死。
少凰不是王的弟子,但她也要跟着王学习,王个人是比较倾向少凰去雏宫学习的,王自己的修炼之路完全是野路子,一路感悟与生死搏杀中走到如今的,未必适合神族。但少凰走的也不是正常神族的路子,加之少凰的性格和某些原因,王也不放心她进入雏宫,不担心少凰有事,担心少凰把别人给怎样,因此找回来后一直都亲手带着。
上课是件很考验心理素质的事。
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适应,功课繁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王与少凰。
同卵双生子生得一模一样,但长大后却是会因为环境或种种因素而变得不一样,从一模一样变成非常像,但终究不再一模一样。但这个定理不能放在这两只身上,她们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双生子,她们曾是同一个胚胎,同一个神魂。
外界因素能够造成的不同的是两只幼崽的性格,不同的环境造就不同的性格,但是容貌这一类客观的东西却没法改变,特殊的灵魂关系使得这俩姐妹的容貌在不专门去整容的前提下是一模一样的,一模一样到连毛孔的数量都是一致的。
不过,虽如此,却没人会认错鸟。
这两只也就容貌相似而已。
少凰喜着玄衣,耐脏。
王喜着红衣,灼目。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那就是她们的毛色,这两位的袍服都是用自己的羽毛炼制的,凤凰族都是如此,用自己的羽毛炼制衣裳,好看还实用,刀枪不入。
自然,有这样喜欢毛色的,也会有例外,比如先王,瑶光帝君做为一只火凤凰最喜欢穿的却是白色。据青鸾君所说,先王一袭白衣如水,尊贵大气,清逸脱俗(省略一万字的赞美,子珝严重怀疑青鸾君是先王的迷妹,迷到永生不想结婚的那种)。
同样昳丽的容颜,穿着不同的衣着,一个气质桀骜暴戾,看人永远都是看食物的眼神;另一个和煦淡泊,脸上经常挂着冬日暖阳一般的笑容,哪怕是瞎子都能清楚区分出这两只来。考验人心理素质的也正是如此清晰的对比,同一张脸,怎么给人的感觉就能差这么大呢?简直是水与火,更痛苦的是,你得同时对着这两只。
而这还只是子珝这种正常人的感受,变态弟子们的感受更痛苦,少凰那掠食者的心态与眼神是挺悚人的,但更悚人的是王啊,没有原因,纯粹是小动物对于危险的第六感,第六感告诉它们:王比少凰更恐怖。
刚拜师的时候总有种王随时都会捅自己一刀的感觉,并且捅人的时候王一定发自真心的对你笑得很甜美。这是一只本体是蜘蛛的弟子多年后回忆往昔时用的词句,无人反驳,十万年对于神而言并不是特别长,但那是王的一生,波澜壮阔,也扭曲变态,她还真是一个能够一边发自真心的对你笑容甜美一边一刀刺进你心脏的奇葩,对此,少凰最有体会(所以有的时候真的不能怪熊孩子对家长苦大仇深,家长本身也有很大责任)。
少凰再不正常,但她绝对做不到一边发自真心的对一个人笑一边眼都不眨的掏出别人的心脏(庄主:很好奇吾王精神病究竟多严重,可惜洪荒时代没有心理医生,就算有也没人敢给王诊断这种病)。
这太干扰学习了。
不知道该庆幸还是高兴的是少凰暂时变不了人形了。
熊孩子偷溜出去玩的时候被人给敲了闷棍,子珝是池鱼。
王禁止熊孩子在自家领地里狩猎,熊孩子动手狩猎,那绝对是修罗场,若是别人的地盘她还能无视一下,但自己的地盘,熊孩子还是乖点比较好。不过她也没让熊孩子饿着,一天几十顿,刚被找回来时还是标准身材的熊孩子如今胖了不止一圈。
只是,熊孩子还是更喜欢亲手狩猎得到的猎物,杀戮时的感觉太美了,令人心醉。
熊孩子是如此想的,也是如此说的。
她要只说了前一半,王或许还有可能考虑一下批准她外出狩猎全当活动筋骨,但听了后面的,心里刚冒出来的一点答应的苗头立马被掐死了。
王不答应,熊孩子也有自己的对策:大路朝天,做为一只飞禽,想走的话哪里走不了?
碧梧宫内戒备森严,原本只是对外,现在也对内,专防少凰。少凰若是想离开不死火山,必须有王的批准或三位以上的君和大长老的点头。上一次她是趁王泡在了实验室里一直不出来,用寻找交/合之气的借口说服众人的,结果就不用说了,反正看了那些龙族被虐杀后的痕迹,王修改了命令:没有她的批准,哪怕五君和所有族老都点头也不能放少凰乱跑。
只是,再戒备的森严也不可能完美无缺,好吧,准确说,是防不住子珝。
做为盘古世界第一位教育家,王虽然是个扭曲变态,但她能够教出那么多的上神也足以说明她在教育方面的能力。
因材施教,王教弟子的除了基础东西和她所认为的常识是相同的,别的其实并不一样,具体教什么还得看个人的喜好和擅长。
子珝在阵法一道资质不错,王教给他的东西自然偏向阵法。
洪荒时代的安保有九成是靠阵法,护山大阵一开,别说人了,便是蚊子都跑不出一只。
少凰虽然因为交/合之气而记住了子珝这只鸟,但也没放心上,子珝是送了她交/合之气,但她也给了回报,让他成了王的弟子,有了更好的前程与光明的未来,足够了。
让少凰彻底记住子珝的是子珝在阵法上的资质。
少凰自己对阵法并不擅长,这也不稀奇,只从她最后以剑证道成神便可知她擅长什么领域,阵法这种烧脑的东西不擅长也很正常。
不死火山的护山大阵是少凰的老娘瑶光帝君留下的,经过几十万年的加固在已知的历史里它只被打破过一次,桓寂干的,但少凰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她很强,但还没强到桓寂那份上。
被少凰注意到并彻底记住是好还是坏,每个人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子珝的感觉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但少凰的确让他瞠目结舌以及刷新三观了就是。
少凰虽然不是王的弟子,但既然一起上课,那么每日的功课与每月的考试自然不能落下。值得一提的是,少凰的功课是别人的几倍。她不用练功,但别的功课却是成倍的增加,不管是课量还是课的种类。
虽然接受的是精英教育,但少凰始终不曾辜负学渣这两个字。
与少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子珝,虽然入门比较晚,但天资好,加之勤奋刻苦,所有弟子里他是最勤奋刻苦的,看着他勤奋刻苦的程度,很多弟子都被带动了起来,总觉得当着这么一位勤奋刻苦的小师弟的面偷懒很不好意思。
学霸永远都是别人家的孩子,虽然一个是妹子一个是弟子,但王有的时候实在忍不住说少凰的学渣成绩时还是会拿子珝来当正面教材,反面教材又是谁?少凰本身就是碧梧宫最大的反面教材。
面对别人家的孩子,熊孩子学渣再咬牙切齿也只能咬牙切齿,并不能做什么。但少凰她是一般的熊孩子学渣吗?不是,所以子珝倒霉了。
王并不禁止弟子打架斗殴,相反,她还挺鼓励的。
只要打的时候记得分寸,没忘了那是同门手足不是敌人,不能下死手这一底线,弟子便是按三餐的打架斗殴她都没意见,若是正好碰上,她还会拿出一堆水果边吃便看,兴致高的时候还会参与一下貂弟子开的赌局。
少凰下手有分寸,因此王虽然纳闷少凰什么时候找起了自己弟子的麻烦,但也不会阻拦。
被揍了,就自己揍回去。这是王在一开始就对弟子们明确表示过的,除非你把人揍了以后,别人搬了老的出来以大欺小,否则别指望她会出手。
既然明白王是什么态度,子珝自然不好意思也不会傻得去告状,王喜欢的是具有反叛与独立自主精神的生灵,只能依附于它人或物而存活的生灵,王素来兴致缺缺。
告状没用,揍回去,这更不靠谱。
少凰的桀骜暴戾以及她看人的眼神与态度,不是一般的拉仇恨,刚被找回来就被群殴过,结果她一只就把一千多只崽给揍了,要不是王看着看着发现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而将少凰给带走了,说不定还会更惨。
就算不提刚来的丰功伟绩,便是一百年前少凰猎杀成年龙族的事也足以证明这只鸑鷟(yue,zhuo)的武力值。
子珝想揍回去,下辈子做白日梦更靠谱点。
子珝自然不会痴人做梦的想着怎么揍回去,用阴谋诡计也没用,少凰的画风虽然简单粗暴,但她所信奉的理念也没错: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阴谋诡计都不过尔尔。
幼崽状态的少凰还没有如后来那般成为神尊之下第一神,打遍周天万界无敌手,哪怕是神尊,也没有绝对胜过少凰的把握。但对于同样是幼崽的子珝而言,少凰已然强大到他连仰望都无法望到的地步。
揍不回去,讲理也不现实,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弄清楚少凰为何看自己不顺眼,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众人也好奇,便帮着分析,各种天马行空的原因都给找了出来,全都不靠谱。
“我觉得,她揍你只是因为你太出色了。”人面蛛说。
子珝茫然的看着眼前美丽而狰狞的大蜘蛛,是的,大蜘蛛,蜘蛛的背部是一张倾国倾城的美女脸。“出色?你们也很出色啊。”没见少凰揍这几位。
“我们很出色,但我们不是别人家的孩子。”人面蛛为子珝分析了起来。
王收徒的时候对资质不是很看重,她更看重眼缘以及手感,尤其是后者,手感很重要,资质什么的,鬼才知道排第几。
虽然不看重资质,但收了这么多弟子,量变引发质变,尤其是王的教育能力真的很好。
子珝在众多弟子里并不是最出色的,各个领域里比他更出挑的大有人在。然而,人面蛛有留意到,和大部分偏科天才不同,子珝虽然擅长阵法,却也不是只擅长阵法,他在别的领域也都有学得不错,只是没有阵法那么出挑,因此便被人给忽视了。但王显然没有,因此她教子珝以阵法为主,辅修一大堆。
子珝很均衡,若是论综合,他是最均衡的,给他足够的时间,未必不能成为第二个王。
而少凰,王的情况所有人都知道,少凰是她目前唯一的继承人,也可能一直都是,哪怕王日后与昀息有了子嗣,少凰的继承人地位也不会被取代。
培养继承人和养弟子是两回事,标准和要求自然也不一样,而少凰的成绩王的心情肯定不会是高兴满足的,除了武力值,其它全是满江红。
这个时候子珝出现了,王不免拿他给少凰做榜样。
当学渣熊孩子是少凰的时候,子·别人家的孩子·珝被揍根本是板上钉钉的事。
她在用这种方式向王证明:你所看好的家伙就是只弱鸡,我一根手指就可以碾死。
遗憾的是,王并未领会到少凰想表达的东西,弟子们就没几个脾气好的,一堆刺头凑一块,天天掐架,她都看麻木了,指望她细思其中深意呵呵哒。
人面蛛分析得所有人都无语了:少凰有那么幼稚?
人面蛛道:“她看所有人都是看食物,唯独看师尊不是。”虽然很隐晦,但少凰看王的眼睛里有着孺慕与信赖,稚童看父母差不多就是那样了。
子珝懂了,自己就是倒霉的做了这对姐妹之间的炮灰。
鸟生真真是个大写的悲剧。
子珝试图帮少凰补课,如果少凰的成绩跟上了,王高兴了,少凰想来就不会揍自己了。
子珝的思路没错,他唯一的错就是忘了少凰的思维逻辑不能以常理论之。
少凰以前没看过子珝的功课内容,最多就是知道他阵法学的不错,但如今他主动送上门让她了解了他的功课,很好,以后本帝姬的功课都是你的了,小琅鸟,我看好你哟,加油。
第179章 外篇琅鸟·作死
姑奶奶你饶了我吧。
子珝想找块豆腐撞死,王最恶弄虚作假,而他现在也不会再如一开始那样认为王是温和无害的好神了。一个真正温和无害的好神是不会面带笑容的下令灭了别人全族的,几十年前,某只凤凰被杀,按着古神族的老规矩,要灭凶手全族,王下令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她下令时那张昳丽的容颜上挂着的是始终如冬日暖阳般的笑容。
凡是见了那一幕的弟子霎时就明白了多年来那些变态师兄师姐们的第六感了:嘤,师尊真的好恐怖。
“二帝姬,咱俩的字迹根本不一样。”
王与少凰不愧是亲姐妹,写的字是如出一辙的狗爬。不同的是,王的字再怎么狗爬,只要是识字的人都能认出那是什么字,而少凰的字,千万年后的人族有一句形容草书的的话很衬她的字:草字出了头,也就自己还认识。哦,对了,王例外,大抵是神魂同源的关系,王一直都认得少凰写的狗爬字是什么内容。
少凰道:“你模仿我的字迹。”
子珝更想撞墙了,讲真,将字写得好看不难,勤学苦练,再怎么样也能将字给练好,但刻意将字给写成狗爬,这绝对比写好更难。
强拳之下,所有异议都不是问题,子珝努力的将自己的字给写成狗爬,但少凰抓起一片缣帛瞅着上头的字。“你觉得这像是我的笔迹?”
少凰的字虽然潦草难看无比,但也是很有特色的,笔力入木三分,苍劲有力的按照后世人族的评价就是:完全看不出这是女孩写的字,那个女孩的腕力会如此变态?男人都不如。
不仅人族的男人不如,子珝的鸟爪子也不如,两相比较,子珝的字迹软绵绵的就跟苍蝇沾了墨爬出来的痕迹似的,还是一只快断气的苍蝇。别说王了,便是瞎子都能瞅出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写的。
少凰很是无奈的自己动手将功课的答案抄了一遍,没全抄,只抄了非常少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是自己天马行空的乱写。
子珝不解:“怎么只抄这么一点?”
“你觉得,我突然全都会答了,长姐第一反应是欣慰我终于开窍了还是把我抓起来问从哪抄的?”少凰反问。
自然是抓起来问抄了谁的答案。
学渣勤奋刻并非不能成为学霸,但那是多年积累,厚积薄发,一夜之间就从学渣变成了学霸什么的,要么就是被夺舍,里子换了个人,要么就是作弊。若是不能给王一个合理的解释,王绝对做得出来把人抓起来检查神魂是不是还是原装货的事。
虽然有答案可抄,但少凰也没打算一直这样,她根本不想每日做繁重的功课,她就想打架,能杀人最好,这世上最美妙的感觉就是杀戮的感觉,看着鲜活的生灵在自己的手里一点一点凋零,感觉特别的美妙。
然而,王禁止少凰修炼,想打架的话,王只要在碧梧宫里一定奉陪,全天无休的那种,不把少凰揍成秃毛鸡她就不是王。
虽然如此,仍旧挡不住少凰一颗追求强大力量的心,她近来开始苦练剑技。
洪荒时代,剑更多的是做为法宝,通常用于飞剑杀人、持剑做法什么的,真正的用剑做为格斗武器,少凰应是第一个。
王不许她修炼,她打不过王,听了。可,不能修炼,就不能研究别的作战方式吗?
少凰的剑没有任何神力,但杀伤力十足,尤其是近战格斗方面,即便是王,若是不够谨慎,被伤到也是必然。
少凰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更没心思做功课了。
子珝被迫在爪子上挂上了负重训练用的法宝。
“这样训练个百八十年你的笔迹就应该有我的几分笔力了,我再注意一下,到时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二帝姬,你不去从事咨询作弊这一行当真是可惜了。
少凰看自己的心态和目标别再是看劣质肉,不对,是不再是看一块肉的,不管是劣质肉还是好肉的眼神都不是,只是看一个人的心态和眼神,这是子珝最大的期望,不过这么多年他也清楚那很渺茫。
少凰已经习惯了简单粗暴的将遇到的生灵分为两种: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而能吃与不能吃的标准则是打不打得过,打得过那就是肉,打不过就不是肉。
很遗憾,子珝是少凰一爪子就能拍死的存在,因此是一块肉。不过也正因为是一块肉他才有机会与少凰好好相处,于少凰而言,除了她很确定不会吃她的王,别的生灵,只要是她打不过的,那就都是需要警惕的敌人。弱肉强食,她弱小,那她就是食物,但她不想被人吃,那么超越掠食者在食物链中的序列之前她都需要对掠食者抱以十二分的警惕。
子珝心里对此也是很无奈与心疼的,少凰这三观究竟是怎么养出来的,怎么感觉少凰以前的生活比他早些年还精彩?
如今,自己那渺茫的几乎不可能视线的期望终于实现了,少凰终于不再把自己当成一块肉了,子珝却哭笑不得:帮着作弊就不用被当成肉了,少凰的好感真是好刷。
更无语的还在后头。
少凰想溜出去玩,但护山大阵对内的所有防御都是针对她的,只是,上头有政策,下头也往往有对策。
“你去跟长姐说你想学护山大阵。”
“王不准你离开不死火山的。”子珝提醒。
“我知道。”
“那你还?”
“了不起就是被抓回来打一顿而已,她还能杀了我不成?”
熊孩子最大特色:察言观色,蹬鼻子上脸。
正因为清楚家长哪怕气吐血了也不可能真的伤害自己,熊孩子往往有恃无恐,即恃爱逞凶。更内伤的是,家长未必不清楚这一点,但,清楚也无奈,熊孩子可怜巴巴的瞅着你,你还能下狠手收拾熊孩子?真把熊孩子揍出问题来,熊孩子固然疼得嗷嗷叫,但家长更心疼。
不得不说,少凰进入熊孩子角色很速度,这么快就摸清了王对自己的宠爱与容忍度,不管她干了什么,哪怕将天给捅了,王也会帮她补天,而她,最多就是被揍一顿,还是死不了人的那种。既然死不了人,少凰自然不会当回事,被王找回来之前她过的日子可精彩了,王揍她一顿的伤害还不如她以前与人搏杀后的伤势呢,完全不痛不痒。
面对这么一只熊孩子,子珝哪怕是家长都觉得头疼,王再怎么样也能在武力上压制少凰,但他与少凰之间却是少凰稳稳武力压制了他。
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子珝如今就是这么个心情。
王自然没有想到少凰还会来这一招,少凰这几千年一直都是一副武力爆表,智商始终不再线的表现,因此王也就疏忽了光有武力可成不了臭名昭著,被神族视为公敌的神孽。
护山大阵太过复杂,真要学起来的话,就算是天纵奇才,没个几万年也别想掌握,因此王只是先教子珝如何在这样的大阵中寻找生路。
子珝一掌握如何寻找生路就成了熊孩子的导航鸟,更正,如今的子珝已经能够化为人形,因此应该说人形导航仪才对。
少凰的仇恨值有多高在这一次出游中被诠释了出来,浪了没两日就被伏击了,还不是一个,而是一群成年龙。
子珝的实力根本不是神族的对手,少凰,她再厉害也双拳难敌四手。
子珝不过一照面就受了重伤,同样没好到哪里去的少凰很是无语:“不是让你跑吗?”
子珝反问:“你觉得我跑得掉?”
这群龙明显在南明边境蹲守了不止一日,绝不可能放过少凰,而他这个可能带来援军的池鱼就更不可能放过了。
少凰一想也是。“那不好意思啊,连累你了。”
“我很高兴。”子珝回答。
他心里是真的很高兴,虽然很快就要死了,但他知道,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说明少凰对他的心态彻底与食物不沾边了。
他所求的很简单的,也很卑微,只希望自己所爱的那只鸟在心里给自己一点位置,哪怕只是一点点。
少凰完全无法理解,但她并不想死。
世界如此美好,那么多的美食等着她去猎杀,若是死了,就什么都享受不到了。
“我捏碎了长姐给我的求救玉符,但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到。”少凰对子珝说。
子珝不假思索的道:“你先走,我替你挡一会,尽量拖延时间。”虽然他的武力不如这些神族,但这么多年的阵法也不是白学的,用来拖延时间的话还是能拖延一些时间的。
少凰愣住,她真心不是这个意思。
虽然不是什么良善,但少凰的心性也没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否则王也不敢将她带回来当继承人培养。
“我刚才想说,你要不要跟我赌一把。”少凰心情颇为复杂的道。
王愿意为她豁出命,她不会惊奇,因为她很清楚王很爱自己,若非如此熊孩子这些年也不敢可着劲的作天作地。
不论是熊孩子还是成年人,所有的作都不过是自恃宠爱而有恃无恐的表现罢了。
但,王是因为爱自己对自己下不了死手,子珝这又是为什么?
怕两个人一起出来,结果她死了,他却活着,回头王找他麻烦?
不至于,王的心性还没那么差,以王的性格,只会对着少凰的尸体冷嘲热讽几句,然后用凶兽三族的头颅给她当陪葬品。对于徒弟,该是怎样还是怎样,熊孩子自己作死,不怪熊孩子却迁怒受害者这种事,王做不来。
综合考虑,子珝完全没必要如此。
少凰无法理解,虽然是学渣,但这些年跟着王,成人世界的权衡利弊,她终究还是明白了,也正因为学会了才不理解。子珝是琅鸟,不是凤凰,没有义务也没必要如此为她。
少凰的心情子珝并不知道,这会他正忙着从芥子袋里往外掏东西,顾不上看少凰的神情。“赌什么?”
“我有办法保护我们到长姐赶来,但有风险。”少凰顿了顿,说:“只对你有风险。”
“什么风险?”子珝随口问。
“你可能会发疯。”
子珝:“”
清楚少凰不会也不屑撒谎,因此虽然不清楚少凰所谓的办法是什么,但还是道:“那你自己用吧,我用阵法挡挡。”
少凰闻言也没再说什么,化回原形与众龙厮杀给子珝布阵争取时间。
子珝不时关注一下看少凰情况如何,还能支撑多久,却意外发现,少凰受伤后不仅掉毛,还掉鳞片。
鸑鷟黑色的翎羽之下是一层若隐若现的黑色鳞片。
鸟类的翎羽之下会长鳞片吗?
会长鳞片的只有水族和爬行类,禽鸟从不在此列。
虽然不解,但情况危急也没时间去思考这些,当自己眼花了好了,子珝赶紧布阵,阵法一布好就招呼少凰躲进去。
子珝的阵法非常的与众不同,别人布阵都是死阵,只能在固定的地方布置,并且布置好了以后就不能再挪动位置了。子珝却不然,碧梧宫打架斗殴情况严重,他总不能一年到头都趴窝不动,死宅什么的,真心没兴趣。
需求推动发展,子珝在这样的情况下硬是发明了如何布置可移动的阵法。
子珝的身上有许多的玉器,每件玉器可单独成一个小阵,也可以相互组合成一座阵法,这是他从不死火山护山大阵中得到的灵感。不死火山的护山大阵实际上是由若干座大阵组合形成的超级大阵,变化无穷。
自然,子珝还没本事复制出一座不死火山护山大阵出来,但弄个残次再残次的残次品还是可以的。
子珝忙着操控阵法的变化,少凰则在一边收拾自己掉落的鳞片与羽毛,子珝之前没看花眼,少凰的身上还真的有鳞片,只是大部分时候都是不隐性的,只有受到攻击时才会出现。
“加进你的阵法里。”少凰将自己的羽毛与鳞片塞给子珝。
鸑鷟的羽毛如同凤凰的羽毛一般是温暖乃至炙热的,然而那些黑色的古怪鳞片却不是,虽然也很炙热,但更让子珝觉得心中生寒,仿佛有无尽的恐惧与恶念在蠢蠢欲动,好悬没忍住将鳞片给丢了。
“这是什么?”子珝颇为悚然的看着黑色鳞片,或者他应该问,少凰你究竟什么凶残品种?
少凰不悦:“你管那么多干什么?”
子珝识趣的不再好奇这个问题,将鳞片与羽毛加进了自己的阵法里。
凤凰的翎羽化作了凤凰真火,而那些鳞片,子珝只看到它们化作黑烟消失了。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
这是人族说的一句话,但人族这么说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在这世上除了天,还有一种生物生而拥有令人疯狂的能力。
子珝没再问,却并不代表他就猜不到。
做为一个学霸,子珝学得东西很多,其中就有关于神族历史的部分。
凤凰族的先王瑶光帝君裙下之臣无数,只是这位王生性较为特别,七情六欲都很淡。八荒六合间曾有传言,瑶光帝君其实就是几百万年前以身填补了千疮百孔的洪荒大地的凤凰神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若是这个美人还有着尊贵的身份与过人的性格魅力,那么爱上她并不是难事。可若这个美人还有着媲美初代古神的七情六欲,那就是修罗场了。
最初的古神活得太久,久得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霸道XX爱上我什么虐恋情深的在瑶光帝君的身上更是不可能发生,瑶光帝君与少凰绝对是至亲骨肉,不带半点水分,这两位同样的武力值爆表。
瑶光帝君不愿意,谁也强迫不了她,这也是少凰与王弄清自己的血统后第一反应是先王你脑子被魔兽蹄子踩了吧,而非桓寂你牛居然能强迫瑶光帝君给你生孩子的重要原因。
子珝知道的并不多,但也容易猜啊,当年追求瑶光帝君的神虽然很多,但其中最坚持也最犟的就一个:魔君桓寂。
桓寂与瑶光帝君的爱恨情仇流传甚广,凶兽惦记怎么把神给烹了而是惦记着怎么弄上床,这简直是盘古世界有史以来最大的稀罕事。
王的弟子里有一名是知了,曾好奇过这段爱恨情仇,不明白同样强大的两个存在,为何最终走到那一步,桓寂对瑶光帝君的爱无可置疑,而瑶光帝君,知了觉得她对桓寂并非全然的无情。
王当时恰好经过,随口丢了一句:无它,瑶光帝君不够爱。
众人一想也挺合理的,毕竟,瑶光帝君是神,神不可能像凶兽那样肆无忌惮,无所顾忌,不够爱也很正常。
然而此时此刻,子珝瞅着身边的鸑鷟鸟,只想说,见鬼的不够爱,都心甘情愿的孕育了子嗣,这还是不够爱,那怎样才是爱得够深?
魔君桓寂,最凶残的能力不是属于凶兽的超级武力值,而是其扭曲现实的能力。
放大人心的恐惧与恶念,这是桓寂与生俱来的天赋,也是最令人觉得恐怖的地方。
人生在世,谁人能没有不产生丁点恶念?谁人不会恐惧?
桓寂便如魔鬼,轻易的将人心深处见不得人的东西挖掘出来,一步步发酵,终令其疯狂。
第180章 外篇琅鸟·传统
少凰终究不是桓寂,没桓寂那令得至亲至爱都能自相残杀起来的本事,不过也得亏她没有,否则早几万年前就该被诸神族联手灭杀了。桓寂那扭曲现实与心灵的天赋简直就是浩劫,至亲至爱都能自相残杀起来,炼狱莫如是。
少凰只能放大别人心中的恐惧与恶念,这还是有限度的,若是别人心理素质极其强大,她的这点天赋也就没辄了。若是更倒霉,碰上个心理素质强大到变态,又偏偏原本就扭曲变态的奇葩,比如王,初见时她曾用这招对付王,结果那就是一张巨大的茶几,上头摆满了杯具。
这一次遇到的龙不是上一次那些刚成年,刚从温室里走出来根本没真正意义上见过血的年轻龙,这一次的龙全是经历过事的成熟龙。这样的龙少凰以前也吃过,但她真没一次性对付过这么多成年龙。
子珝的阵法最终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轰然破碎,反噬的力量几乎震碎了子珝的元神。
少凰瞅了瞅子珝,无奈道:“我很想丢下你不管。”
子珝表示要走就快点。
“可那样的话,长姐会杀了我。”少凰道。
子珝无语,熊孩子原来你还知道怕家长啊。
少凰继续道:“而且那样,我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
子珝无奈的看着少凰。“你留下来是死两个。”
少凰点头,然后说:“我若丢下你跑了那就是怕了,强者永远不会向害怕低头,那是蝼蚁的行径。”
少凰追求的道究其本质,不过是强大,虽然她的道还在懵懂,但凶兽的血脉让她敏锐的察觉得到人性的弱点,但也因此,她是不屑而骄傲的,却也因此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道。
丢下同伴跑了,那么这事必将成为她心中永远的心魔,强者不会向害怕低头,会低头的是弱者。
子珝无奈的看着少凰再次冲了上去,这一次不是龙凤肉搏,黑色的鸑鷟化作了一片黑色的混沌,混沌中,所有规则都被扭曲,只剩下一片混沌。
子珝更默了,这要不是桓寂的子嗣,鬼都不信啊。
就这么大咧咧的暴露自己的血统,少凰你还真是不嫌事大。
混沌姿态下的少凰的武力值以鲲鹏展翅的速度飙升着,混沌之中是没有可以补充的灵气的,一切都是混沌,混沌无处不在,众龙的实力立时直打折扣。
少凰以这样的姿态拖到了一块金砖到来。
金砖的出现简单粗暴!
从天而降将一条龙给活生生砸成了一滩龙肉酱!
容颜昳丽,再过个几万年完全长开必然完美诠释颠倒众生这个词汇的女童拎着一块金砖很是无奈的道:“你们还真没完了啊,本王不做什么只是不想浪费精力,为何你们一定要如此呢?”
一头龙忌惮的看着女童。“杀人偿命。”
女童嗤道:“哪个神的手里没有无数的人命?真要杀人偿命的话,你我岂不是得万死难赎罪?”便是她自己,手里都一堆无辜的生命,只是她也问心无愧就是了。反倒是这些龙,绝无问心无愧的,因为他们根本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所杀的是与自己等的人,人宰杀鸡鸭牛羊是不会有感觉的。
杀人偿命的前提是公平,但这世上有公平吗?
虽然很无奈,但王必须得承认,少凰有句话还真没错:弱肉强食乃世间唯一真理。
生命的价值是不同的,因而杀人有时需要偿命,有时又不用。
女童撸起袖子,很是诚恳的道;“就让本王来为你们上神生最后一课吧,不应该看的东西就不能看。”
什么是不应该看的东西,完全不必提醒,正在变回鸑鷟姿态的少凰就在旁边呢。
比起少凰,王的武力值显然更为变态,金砖砖砖见肉,每一砖下去都能听到骨裂声,更值得一提的是,王出手的次数不多,但每一击都是击在龙的脑袋上
少凰都忍不住同情那些龙了,王的那块金砖可是特别炼制的。
拔了一座绵延千万里富含金矿的山脉,再加入了无数的稀有材料以及镇妖塔妖魔吃剩下的骨骼,之后不管捡到什么好材料,只要合适,王都会加入金砖里重新炼制,以至于反正少凰曾经试图掂量金砖的分量,用尽吃奶的劲才勉强拿起来,没一会就拿不动了,一个没拿稳摔在了地上然后整个不死火山山脉发生了一场十八级地震。
意识到王的武力,龙族也不会傻到继续拼命,便想跑。
少凰的所表现出来的血脉,足以让南明倒大霉,甚至天帝以此为由发动战争都绰绰有余。
没有一条龙跑掉,王其实早就来了,只是发现少凰露出了元神形态后才没立马现身,反正妹子你一时半会死不了就继续撑着吧。这段时间王也没浪费,收拾完没跑掉的龙族后王伸手一招,一把巨大的折扇法宝慢慢缩小回到了王的手里,扇面绘着山川草木的水墨画,原本没有任何动物的水墨画上赫然出现了三条龙。
王收起折扇,笑容浅浅的看向熊孩子。“今儿我很闲,你们俩有很多的时间编一个合理的借口糊弄我,若能将我糊弄过去,我放过你们,糊弄不了,你们可以猜猜会如何。”
少凰、子珝:“”我们一点都不想猜,你还是直说会如何吧,至少能死得痛快些。
面对一个折磨起人来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她做不出的扭曲变态,猜她的心思那是找虐。
正常人若是能猜到神经病的心思那就不是正常人了。
不知该说幸运还是不幸的是,碍于两个人这会就剩一口气了,王再想收拾熊孩子也不可能这个时候动手,不然就不是教训而是杀人了。因此俩熊崽子拎回去后一时半会不会受到什么惩罚,但越是这样才越恐怖,因为根本不知道会回头伤养好了,王会想出什么新花样来折磨人。
比死亡更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俩熊孩子如今就是这种心情,至少子珝是如此。
少凰?
做为一只滚刀鸟,王花样百出的折磨对她已经没多大作用了,熊孩子被收拾多了,产生抗性是必然。
子珝没有少凰那滚刀肉的抗性,很是忐忑,养伤都不能养得安心,不是他怂,而是王收拾起熊孩子的手段,并非单纯的摧残生理,而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摧残,怎么折腾人怎么来。
同是一个病房的病友,子珝这样少凰根本没法好好休息,干脆拿了一卷道经。“不如我给你念念道经。”
子珝懵圈的看着少凰,念道经干嘛?
“静心宁神。”少凰回答。
道经念得好的话,将那股韵律给念出来,真的很能平心静气。至少少凰是如此,虽然觉得道经很枯燥,但真的念个几遍的话,感觉暴戾的心能平静不少。
少凰念道经念得很有韵律(被王压着念道经念多了,熟能生巧),子珝听着听着就真的平心静气了,感觉也没那么慌乱了。
王原本是抱着让死刑犯好好享受等待死亡的过程才没立刻宣布怎么惩罚的,但也很快就意识到了此路不通,少凰是滚刀鸟,子珝,明显被少凰给带沟里去了。既如此,也就没必要继续沉默让这两位忘了自己如今是待罚中。
子珝的惩罚是功课增加了十倍不止,众多师兄弟姐妹们一看子珝那功课量甭管是毛茸茸还是变态都忍不住抱成一团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少凰的惩罚比子珝的更恐怖,王将其禁足,让她将神族的史册、洪荒物种图鉴(已灭绝的,没灭绝的,只要是洪荒曾经出现过的物种,甭管正史还是野史,一册都没落下)、山川地理、天才地宝林林总总,王开出了一张长达一丈的书单,全部抄一千遍,亲手一笔一划的抄,抄完了就可以出来了。只是,那书单,目测就是不眠不休的抄,没个三五千年也抄不完,所有弟子这回不是瑟瑟发抖而是唯恐避之不及了,生怕被少凰逮着代笔。
子珝是唯一还敢在这个时候靠近少凰的弟子,少凰也没逮他代笔,倒不是终于有神性有良心了,而是子珝的功课量导致子珝根本没多少空闲时间,就是逮着子珝也没用。
只是,瞅着一笔一划的抄着典籍的少凰,子珝默了默,为毛总觉得这不是在抄书,而是在杀人呢?
少凰抄书时绝对将手里的简牍给当成了王,一笔一划,入木十分,每一笔都透着十足的戾气。
子珝拿最开始和近来的简牍笔迹对比了下,经过这么多年的压迫剥削,他已经能够辨识少凰的狗爬字了,也就更看得出来,少凰抄书越抄越暴戾,再抄下去就该到临界点了。
自然,少凰到时候就是真到临界点爆发了王也是不会发愁的,镇压下去就是了。面对熊孩子,光是萝卜是没用的,还得加大棒,尤其是少凰这种信奉强者为尊、弱肉强食的熊孩子。
家有熊孩子还是少凰这种熊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担心揍出问题,皮实耐揍,心理更不会落下阴影,她被揍了绝不会哭,只会想着下回怎么揍回去,甚至将揍自己的人下锅。
眼泪?害怕?
那是什么?
少凰表示不知道。
子珝默然须臾之后在少凰的身边坐了下来拿了支笔陪着一起抄,他曾向一点都不想自己写功课的少凰提议练字,不然两个人的字迹相差太大,功课交上去一准露馅。少凰听了,跟着他练了这么多年的字,笔迹好看了很多,也与他的非常的像,他再注意一点,几乎如出一辙。
正抄书抄得杀气四溢的少凰怔了下。“你干嘛?”
“陪你抄书。”子珝回答。
少凰挑眉:“不怕长姐收拾你?”
怕,但我更怕你到时候控制不住自己被镇压,有些事就算这些年一直不懂,但明白了少凰的血统后他已经明白了为何这么多年王一直禁止少凰修炼。就算是神族,胡吃海喝也是会吃出问题的。
王对少凰很宠爱,也很在意,但那爱与在意,在王的心中并非第一位,这也意味着,她对少凰的包容是有极限的,只是少凰以前没踩到极限而已,但若少凰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王待她还会一如既往吗?
子珝不知道,他也不想赌。
“我更怕你揍我。”子珝说。
少凰:“我以后不揍你了。”
有人帮忙,少凰的进度大幅提升。
子珝估摸着,或许要不了两千年少凰就可以出来了。
“小妹的剑意精进了很多。”某一日王忽然对子珝来了这么一句。
子珝懵圈,是精进了很多,近来抄的书戾气大减,反倒是剑意愈发精进成熟,越抄越精神,以至于他看少凰抄书感觉就跟看绝世高手练剑一般。
“你的字没有剑意。”王说。
子珝啪的跪了下来,五体投地。
难怪抄书的时候总觉得忘了什么,原来是忘了这茬,当今世上只有少凰是真正的用剑做武器,他可不会,剑于他是法宝,让他如少凰一般练出剑意根本不可能,他们对剑的定义根本不同。对剑道这一正在萌芽中的道根本不了解的人自然看不出两者的字迹,但王是谁与少凰打了那么多场,可以说她是这世上除少凰之外最了解剑道的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王道:“我没有罚你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你,你做得很好。”
子珝霎时就懂了王的意思。
抄书这一招虽然对少凰而言极为痛苦,但少凰如今的情况,若是能够熬过去,心境毫无悬念会提高一大截。毕竟,能痛苦的抄那么多的书还不爆发,说明少凰终于知道忍字怎么写了,好事。不管是谁,一生都不可能只伸而不屈,宁折不弯什么的,死路一条,何况少凰那还不是伟光正的宁折不弯,她是痴迷与享受杀戮的那种宁折不弯。那一身的戾气若不能磨掉,少凰迟早自己作死自己。
便是真没忍住爆发了,那也没关系,让她发泄一通,然后再揍一顿,也能消停很长一段时间。
子珝让王看到了第三种结果,一种她原本以为不可能出现的结果:少凰在下意识的控制自己。
彻底懂了王让少凰抄书的目的,子珝第二天就找了一堆的师弟师妹帮忙抄书。
王已经看到了她想看到的结果,还是最好的,既如此,自然不会再强求让少凰亲手抄完一千遍。
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少凰已经手过了不止一遍,而是一百多遍,所有内容都倒背如流了,再抄下去也没有意义。既如此,找人代笔也是可以的,反正没有影响。
典籍抄完终于从屋里出来,少凰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王大战了十天十夜,竖着去的,躺着被抬回来的,回来的时候完全就是一只木乃伊鸟。但木乃伊鸟心情不错,郁气都发泄完了,浑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都是通畅的。
这么多年了,这是她第一次将王也给揍得满地找牙,虽然她自己是一颗牙都没了,连人形都维持不了,比起王要凄惨十二分不止,但她不在意这个,她在意的是王惨不惨,王够惨,她就爽了。
看着只剩下鸟喙还能动的鸑鷟鸟,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投以敬佩的眼神还是无语的眼神。
你对王究竟多大怨气啊?
时光如流水,琅鸟五百岁成年,子珝终于成年了。
昔年连人形都还不能化的琅鸟变成了翩翩少年郎,而对于小表哥与少凰,五百年于它们跟过了几天没什么区别,俩鸟一点变化都没有。王还好,她与少凰是双生子,少凰长得慢,她自己也是一样的。只有子珝的姨母略担心,怕自己白发苍苍,甚至老死了都不能看到孩子成年。对此,不论是子珝还是姨父父子俩都无言安慰,这还真不是不可能,而且也有先例可循。
“比红颜已老,夫君仍旧年轻英俊更揪心的是,自己都老死了,孩子还是幼崽。
配偶过不下去了,换一个就是,也可以自己过日子,还更自在,但幼崽,显然不能换,也不可能放下。”少凰很是感慨。
人面蛛道:“换之前还可以用现任伴侣加餐,浪费可耻。”
少凰道:“长姐说了同类不能相食的。”
“那是你们,我们蜘蛛是有吃掉配偶的传统的。”人面蛛道。
子珝扶额。“我说,蜘蛛师姐,你就别教坏少凰了,还有,少凰,你是禽鸟,你这逻辑是谁教你的?”
禽鸟,尤其是猛禽都是终生一夫一妻制,就算是教养孩子,也是顺着这种天性来教,少凰这逻辑肯定不是跟着哪只鸟学的。
“长姐说的。”少凰回答。
子珝:“王怎么会说这种话”
少凰回道:“她没说,但我觉得她就是这个意思。”
“你肯定是理解错误。”子珝斩钉截铁的说,旋即没多久就委婉的向王表示了下此事。虽然你俩是双生子,年纪一样,但少凰的心理年龄,也就比刚出生的幼崽好点,这些年一直跟着王学,王若是不注意真的很容易把幼崽带沟里去。
王:“”小妹你可真是我的知己,我都没说你就知道我在想什么,打什么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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