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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1章 第211章:番外一


    前两日出了太阳,雪化了些,今日里屋檐底下就见到了一长串的冰溜子,长短不齐,垂下来像是随时都要扎人的坠子,眼看着阳光好,时不时就能听到“啪啦”一声,冰溜子坠地,碎成一片晶莹。


    秦骁回来的时候,身上仿佛还在冒着热气,甲胄在身,走起路来便有几分雄壮威武,少了些轻盈敏捷,头盔抱在左臂弯,露出来的脸上显出几分沧桑之色来,一双眼依旧如鹰隼般锐利深邃,下巴上却已经挂了不少的胡子,凌乱而污浊。


    右手握着的长枪进屋了才放到一边儿,头盔放到架子上,自己抬手解开系着甲胄上的绳结,一个青衣女子也上前来,帮忙解开各个绳结,她的动作熟练,手指修长,但不难看出那一层薄茧,并不是娇生惯养的贵女。


    “家中可有信来?”


    秦骁随口问了一句,大约是许久不曾喝水,喉咙有些干,连着一句话都带着些嘶哑之意。


    青衣女子手上收拾甲胄的动作顿了一下,很快声音轻快地回道:“许是路远,还要再等几日,家里一大摊子事儿,奶奶可能也不得闲。对了,前儿家中送来的桃花糕还有,爷可要吃些垫垫?”


    秦骁已经走到屏风后面,正在褪下衣服准备换洗,听得这一句,不由得皱眉,“再等几日”“前儿家中送来的……”,时间对比太过鲜明,很容易就让人听出来若是能够有书信,怕是前儿就送来了,而不是要再等几日。


    粘了血污的衣裳脱下来,跟皮肉相挨的地方似乎已经黏上了一样,撕下来都有一些切肤之痛,却也只是错觉,他身上并没有受伤,不过是淋到身上的血污太多,黏着太过,以至于有了这般错觉。


    水声响起,不徐不疾,青衣女子已经把那一副甲胄都放在了架子上,之后还要细细擦拭,现在,最重要的是……她咬了咬唇,都跟着出来一年多了,若是再不能有所进益,恐怕夫人也不会理会她了。


    她本就是夫人送来做妾侍的,偏偏到现在都还只当个丫鬟。青衣女子本是自负美貌的,虽不如奶奶那般举动惑人,却也是正正经经的清丽佳人,在夫人那里的时候,谁不说她生得好,可到了少爷眼中,怎么就像是没她这个人似的。


    都说男子重欲,可这一年多,她竟是没有摸上床的机会,莫不是真要她恬着脸爬上床吗?她倒不是不敢做,只怕做了之后没办法收场,奶奶可不是好相与的,更不要说少爷他的性子……她其实还是有些怕的。


    尤其是以前看过少爷打人的狠劲儿,那些贴上来的可都没什么好下场。


    “爷,可要加水?”


    青衣女子拎着半桶热水走到屏风后,见得秦骁点头,就用水瓢把热水慢慢加进去,新加的热水不好挨着皮肉,她就只能在秦骁对面这般动作,弯腰,起身,俯身,倾身……一下,一下,举动之间,衣领仿佛就散开了些,青衣女子缓缓凑过来,那衣领也随着她的动作越来越散,雪白的肌肤被水汽蒸腾,若有几分晶莹诱人。


    淡淡的香气更是迷离暧昧,仿佛在散发着勾引的信号,试图让对方更加主动。


    秦骁不动。


    听到水声渐消,他的眸中便有了些了然,果然,又是这样。


    一捧水被泼洒在青衣女子的脸上,并不防水的脂粉迅速被冲开又晕散了些,顺着下巴滑下的水珠落在浴桶之中,仿佛还带着甜腻的香气。


    “哗啦”,秦骁起身,直接离开了浴桶,像是嫌弃那水被脂水污染了一样,随着他离开,一条布巾甩在了青衣女子的脸上,浸过水的布巾打脸很疼,青衣女子发出一声痛呼,很快又压抑了声音,这似乎是她预料到的结果之一,以至于整个人呆立着,不敢动弹。


    “出去。”


    秦骁呵斥一句,并不十分严厉,但那语气却不容置疑,他实在是不想在战事闲暇还要分心身边的人和事,对方这样做,显然已经不再适合留在他身边了。


    “少爷,夫人派我来,就是要来伺候您的啊,爷,我不能走,我若是走了,夫人会怪罪的。”


    青衣女子像是反应过来,带着哭腔娇啼,“爷,求您可怜可怜我,别赶我走。”


    她要的并不仅仅是“不走”,还想要爬上那张床榻,从此成为姨娘,而非现在这般“妾身不明”。


    “滚!”


    秦骁似乎已经失了所有的耐心,这一声低喝之中暴露出来一些烦躁,他是最不待见女子哭哭啼啼的了,若说曾经他救助过的那位卖身葬父的女子便是以娇柔堪怜的姿态赢得了他的同情心,那之后对方的“背叛”更是让秦骁每每想起那般姿态都忍不住犯恶心。


    仿佛已经看过了花心盘踞的恶臭虫蝇,以至于每每看到花朵,无论其中有虫没虫,他都只能想到那恶臭的虫蝇,以及那种初次相见的恶心之感,而忽略了花朵的美态,忽略了这一朵花,其实并不是上一朵暗藏虫蝇的花朵。


    秦骁本就不是什么惜花爱花之人,因一朵花而厌弃此后所见的所有花朵都是应有之意,谁会为了不喜欢的东西多做分辨呢?


    若有,大约也是因为那一朵花是那般热烈地向他绽放,一句句“喜欢”,一句句“爱”,毫不掩饰的大胆举动让他相信了她一次。


    也就那一次,以后……


    像是想到了什么烦心事,秦骁扔掉了另一块儿已经湿了的布巾,在青衣女子的抽噎声中抽出了长剑。


    寒光闪过,那长剑出鞘的声音让青衣女子瞬间学会了闭嘴,惊惧地飞快抬眸看了秦骁一眼,似从他的眉眼之中看出了某种杀意,当下再不敢出声,紧紧抓着适才甩在脸上的那块儿布巾,拢了下衣裳,悄然起身从另一边儿绕出了屏风,又飞快地退出了室内。


    “啪嗒”,冰溜子坠下,又碎了一根。


    青衣女子离开后,过了一会儿,便有一个小厮模样的推门而入,他拎着食盒,若有若无的香气从食盒之中窜出来,像是迫不及待要唤醒人们的饥饿。


    “爷,吃饭了。”


    小厮进门的时候看到了那呆呆立在屋外的青衣女子,四目短暂交错,青衣女子刹那惊慌又羞窘,嘴唇蠕动,不知如何开口,最终也没吐出一字,看着小厮的背影闪入门后。


    小厮则在那一个对视之后露出某种了然神色,还以为这个会长久,没想到……一时间心情都复杂了,也不知道夫人都在折腾什么,为了没影的孙子与亲生儿子离心,值得吗?


    许是他还年轻,没有那份想要当父亲的迫切,所以不太理解夫人想要当祖母的渴求,不过少爷也不老啊,何必那么着急,这还打着仗呐,若是真的弄出一个孩子来,难道要让人夸“公私两不误”吗?也不怕少爷上战场腿软,到时候可就是要给人送人头了。


    秦骁正在整理甲胄,有人时,他不必亲自自己整理,但他并不是不会,很多事情,他都知道要怎么做,也知道各人诉求为何,可他更不想要勉强自己。


    小厮看着秦骁坐过来准备吃饭,加快了摆盘的速度,末了还不忘从食盒之中端出一个仿佛填塞位置的花瓣小碟子,里头放着玫瑰黑的酱菜,点着些白芝麻,还有几颗青豆。


    “这是前儿奶奶送来的,叫什么八宝酱菜,也不知道是怎样做的,倒是香得很。”


    小厮夸赞着,凑趣一样把那花瓣小碟子摆在了正中的位置。


    前儿?“前儿还送了什么?”秦骁已经拿起的筷子顿住了,第一筷子就落在了这八宝酱菜上,小小的一碟子,也就是个佐菜的意思,偏偏放在了正中,倒像是主菜一样,让人的视线再也挪不开,只看着这一小碟子酱菜。


    “哎呦,那送的可多了,吃的用的,再没有咱们奶奶想不到的,爷在外头没见到,那玻璃罐子拿下来,真是冰雕的一样,冰都没那么通透,第一次见再想不到里头还能装酱菜的,只当是什么珍宝阁上的镇店之宝呐,让人都看呆了眼去……”


    小厮若有几分聒噪,但在这聒噪的述说之中,秦骁脸上的神色却舒缓了很多,一口一口吃着饭菜,因外头天气凉,食盒中纵然有着保温层,到底是不如刚出锅的热乎,尤其那酱菜,本身就是凉的,但秦骁却吃得痛快,像是初次喝到烈酒一样,冰凉的酒水入喉,却是火辣辣的热意,燃烧一切。


    “没有信?”


    挟菜间隙,秦骁问了一句。


    小厮快活的神色随之卡壳,话语也支吾起来,“许是、许是奶奶没来得及写。”


    秦骁黑着脸,筷子夹起那所有的酱菜,一口塞到嘴里,大力咀嚼着,像是要从中品味出些许墨香来,最后又塞了一口饭,差点儿没把自己噎到。


    “等回去再说。”


    战况焦灼,可还不是算账的好时候,且等他回去好好跟她算一算,小骗子。


    ————————


    哈哈,没想到吧!


    咳咳,我等直男,忙的事情多了,哪个顾得上谈情说爱,这种事儿,一次就够了,多几次费神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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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2章 第212章:番外二


    “奶奶,夫人叫您过去呐。”


    小丫鬟在门口讷讷,那副不得不开口、生怕被责骂的为难样子,分明也有点儿有口难言。


    屋中本来正欢笑的轻松气氛,听到这一句,顿时哑了声,像是瞬间被喷上了制冷剂一样,冰封万里。


    “唉,我这婆婆啊,实在是太爱我,这一日不见我啊,都不行。”


    宋婉自嘲地一笑,婆媳斗法,大约都是差不多的招数,魏夫人这里也没什么新意,该说不说,她在某些事情上做得还不如荣恩伯夫人,对方还知道维持一个表面上的喜欢,看着像是真的善待你才教你那么多,可魏夫人呢?


    把人叫到身边,连句正经话都倦怠开口,全是身边的嬷嬷代为开口指教你做这个做那个,几个意思呢?你就只配跟人家的嬷嬷对话。


    哎呦喂,咱们魏夫人可是正经的嫡女,跟她这种庶女转正的记名嫡女可不、一、样!


    更不要说魏夫人未出阁的时候还有才女名声,嫁人这么多年,也没随着时间蹉跎才气,伤风悲月,感春怀秋的,哪日不得写一两首诗词呢?


    便是听得戏曲,也能随意点评,偶有兴致,改那么一两个字词,该说不说,即便是宋婉这种业余水平的,也能觉得这“推敲”得味儿,的确是改得更妙了。


    就说这种文学素养,艺术修为,还有谁能与之匹敌?


    魏夫人瞧不上自己,连说句话都不愿意,宋婉还是很能理解的,她的确是不如人家学问深厚。


    可,瞧不上可以不瞧,天天叫自己过去是几个意思。


    罢了,也就是秦骁不在家中,否则她也不至于如此“磋磨”自己。


    宋婉起身,李嬷嬷在一旁帮她整了整衣裳上久坐而起的褶皱,她拽了拽裙摆,看那褶皱不算太显眼,便不让李嬷嬷再费神,“罢了,一会儿也没人看,快走吧,别让人等急了。”


    魏夫人就住在正院,从这里过去还要穿过一个小花园,正是春日浪漫,只看那花瓣飞舞,便有几分神思飘远。


    宋婉徐徐走来,裙角擦过娇艳,那一朵朵低头俯身的花朵好像是在为她的到来自感羞愧。


    而她的面色从容,光彩照人的脸上并未多施脂粉,便已经是众人称羡的好颜色。


    也就是宋婉少有外出,否则,她早便知道外面都是怎么称呼她的了。


    “……宋家殊色。”


    窗前正在插花的魏夫人乍然抬眸,正好看到那阳光下无所遮蔽从容走来的女子,微微眯起眼来,看得更清楚了一些,不自觉便有呓语,“……果然是宋家殊色。”


    宋家几个姑娘,唯独这一个,美得钟灵毓秀,让人找不出什么词来形容那种一眼难忘的美,不怪会令她的儿子动心,也不怪……


    心中骤然没了插花的情绪,放下剪子,魏夫人转身离开。


    跟在她身边的嬷嬷见她神色不好,不由得迁怒宋婉,真是个搅家精,自她嫁进来就没什么好事儿。


    “奶奶,这是上次没整完的诗稿,还要奶奶用心些,也多学着几分。”


    面对宋婉,嬷嬷的言辞并不厉害,行礼之后就说出了要求,桌案上的一沓诗稿未曾装订,正等着她来排序装订。


    听起来简单,仿佛随便拢一拢,直接穿针引线,缝起一侧来,做成一本书就算是完成了一本诗集。


    其实不然,这些诗句不仅需要看,还要想,还要排序,或按照时间季节来排序,一季为一本,或一年为一本;再或按照诗句之中的情感来排序,喜怒哀乐分类,一类情绪汇总为一本,又或如四季一般,有一个轮转分明的感觉。


    嬷嬷的要求不清晰,这本来就是一个坑,之后只说排得不对,可见是不曾通读领悟,下一次,依旧还是这样作业,也不为别的,就为消磨她的时间,把她拘在这里,做不成别的事情。


    这就跟二周目荣恩伯夫人把宋婉拘在身边学习各家关系网相似了,都是差不多的手段,只学的东西不一样罢了。


    “好。”


    宋婉如常应下,婆婆让儿媳妇学东西,做点儿事儿,说破大天去都不算错,在这府中,吃喝不愁,也不用她多么劳累费力,只是整理一些诗稿,还是婆婆的诗稿,这不就是孝顺吗?


    若是连这点儿孝顺都不想做,岂不是要千夫所指?


    宋婉早就知道其中缘故,不就是看她不肯给秦骁纳妾,以此逼迫吗?可她就是不会主动给秦骁纳妾,秦骁若是自己愿意,那她阻拦不了,索性就当做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可想要让她主动给自己的丈夫选女人,呵呵,下辈子都别想!


    也就是开国公本身就不乏姬妾之流,又从不会做宠妾灭妻的事情,否则宋婉还真想来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给开国公找一个貌美年轻的小妾,看看魏夫人是作何想法。


    呃,好吧,这种以眼还眼的做法,恐怕伤不了对方分毫,因为魏夫人本身对丈夫纳妾是接受的,本就接受的事情,又有什么必要在乎多一个还是少一个呢?


    一想到这里,宋婉就觉得挺没意思的,其实,即便那样能够报复魏夫人,她大约也不愿意去做,这世上不乏想要攀高枝甘愿为妾的,但她,不能做逼别人做妾的那个,那样,她就好像真的被古代所同化了,遵守他们的一切规矩,甘愿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


    同为女性,本不应如此的。


    嬷嬷走了之后,室内一时静了下来,李嬷嬷看着已经端坐在桌案后的宋婉,看她拿起一页诗稿认真研读,轻叹了一口气:“姑娘该与姑爷说一说的。”


    “说什么?有什么可说的,总不能让他在我跟他娘之间做选择题吧,这本也不是非此即彼。再说了,婆婆愿意教我做事,留我在身边,本身就是一种看重,难道我还要说‘敬谢不敏’吗?那也太不识抬举了。”


    宋婉什么都明白,什么都知道,这种婆媳之间的天然地位压制,无论古今,都有着共同的难为之处,一个搞不好,就要背一个不孝顺的罪名,承受别人指责的目光,以及由此而来的各种压力。


    “你别为我担心,我的日子,其实过得还不错。”


    降低要求,会发现生活真的很美好,现在的时间也不是白费,看看这些诗作,魏夫人难道写得不好吗?遣词造句,用典用言,都非常人所能及,她多看看,多学学,指不定以后真的“不会做诗也会吟”了呢?最重要的是,还免费!


    谁没想过当个才女,惊艳四方呢?


    宋婉微微一笑,眼底还有两份狡黠,整理诗稿,也没说一定要整理多少,她慢慢看,若是一天整不出两页来,总也不能说她效率低,只能称赞她认真,不是吗?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她也不是真的傻,磨洋工还不会吗?


    不过,她说学习,也是真的,与其把这想成是一种折磨,不如当做是课外补习班,纵然不太喜欢,但学习这种事,也不能每一科都那么讨人喜欢吧。


    宋婉安之若素。


    李嬷嬷却没她那么好的涵养,她是看着宋婉怎么把日子过成现在这样的,总觉得曾经活泼的日渐文静,与其说是成长了,不如说是被生活摧残的,她总觉得宋婉不快乐。


    “姑娘,不如回娘家看看?”


    李嬷嬷年轻的时候就谈不上十分聪明,现在自然也不会智商飞涨,本来智商也不会随着年龄增长,她自己都拿不准这个主意,提出来的时候便有几分忐忑。


    宋婉听得“娘家”,一怔,宋家啊,宋家如今哪个会帮自己呢?


    宋老太爷和宋老太太都故去了,宋家如今是宋二老爷当家,宋大老爷搬出去另住了,也算是分家了,宋老爷,当年外放之后就像是开了窍似的,一直都在外任,过几年东边儿,过几年南边儿,过几年西边儿,就是没有回京当官儿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平级调动。


    该说不说,宋婉觉得宋老爷的能力大约十分平庸,不仅是他,连同宋大老爷和宋二老爷也是中人之姿,也难怪前两个周目都没听说过宋家有什么起落,一不留神就忽略了。


    宋夫人随着宋老爷,也是东跑西颠儿的,根本没什么时间回京看看宋婉。


    宋府之中如今就是宋二老爷一家子,孙子辈都有了,哪个还关心外嫁的姑娘,没看以前还会一年回一次的宋明玉都不爱回去了吗?


    也是她年龄大了,每年都有了不回去的借口。


    至于宋娟和宋妍,当年两人所嫁都是在京中的,可禁不住丈夫升官外放,学有所成外地做官,如今也都在外地奔波。


    宋婷后来嫁了一个举子,旁的不说,家中殷实是肯定的,唯一的不好,大约就是对方并非望京人士,后来做官选择离家乡更近的地方,也无可厚非。


    更不要说宋如宋宣,宋如是彻底在林家落地生根了,宋宣也难逃外地当官的宿命。


    这样算下来,如今的宋家,哪里还有几个相熟的人呢?


    “女儿出嫁后,娘家就不是家了,以后的路,只有我自己能依靠,旁人,都是靠不得的。”


    宋婉坦然,她早就懂得了这个道理,也从未把人生寄托在别人的善待之上,只不过,她每一次都想要一个更好的结果。


    微风拂面,花香轻盈,宋婉挪开压在一页页诗稿上的镇纸,看得那风卷纸页翻飞,纸上的文字仿佛也随之卷曲翩然,为她舞蹈,她忽而笑了起来,抬手抓过一页纸,像是抓住了那莫测的命运,向它微笑,告诉它,无论怎样,她都可以微笑面对。


    ————————


    任何时候,独立自主,保持自我,爱自己,都最重要!


    祝愿大家生活平顺,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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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3章 第213章:番外三


    玻璃工坊,牌匾上的四个大字规规矩矩,一点儿都不卖弄才华,工整得像是用尺子比量出来的字,可要说毫无美感,仿佛又有那么点儿不一样的感觉,不能说是丑的。


    “倒是清楚明白,就是……”


    “就是少了文采!太直白了。”


    两个士子来到玻璃工坊前头,先看了看这牌匾,之后才发出议论,他们并不是第一拨发出这种议论的,显然也不会是最后的。


    不过周遭的人都已经习惯了这四个清楚明白的大字,看得久了,还觉得有些好认。


    玻璃工坊的大门敞开着,有车马进去,很快就拉着一车的稻草出来,不,不是稻草,只是上面遮盖着稻草罢了。


    “这一批是送到哪里的?”


    “又是送到西边儿的吧,听说小公爷在那边儿打仗呐。”


    “哦哦,我知道,是那个罐头是吧,还有什么干果的,这玻璃罐子好用倒是好用,就是太容易碎,一磕碰就……”


    “这不就跟碗碟一样嘛,哪里有磕不碎的,仔细些就是了。”


    等待拉货的伙计们自顾自议论着,谁也没多看那两个士子一眼,这玻璃工坊跟别的工坊可不一样,里头用的都是能耐人,指不定这两位也是慕名来的,要知道,这里工钱可高着呐。


    望京之中的平民百姓很有自信,对这种外地士子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都有几分轻蔑,眼角夹一下,都流露着一众自傲,嘿嘿没见过吧,没见过就对了,你们那穷乡僻壤,哪里会有这些东西!


    说话间,又有一队人从外头过来,越过了一众排队等候的车马,直接往里面去了。


    马车上,已经蓄了胡子的宋宣摸了摸嘴角那一小撮胡须,笑着往外看了一眼:“我可是老远就听过妹妹这玻璃工坊的大名,我还当是国公府的能耐,没想到竟是妹妹想出来的方子。”


    同车的宋婉浅笑了一下,并没什么不满,世人多会把妻子的荣耀归于丈夫身上,她嫁入了开国公府,在外人看来,所行便是代表开国公府,那么她的产业,她鼓捣出来的方子,自然也就成了开国公府的。


    在不和离分产的情况下,这般认为也不能算错,非要解释一二,强调一番,倒像是自己和开国公府离了心,不愿意踏实过日子一样。


    “哥哥想要什么,只一封信,有什么不能得的,倒是自己大老远跑过来,可是不怕上官怪罪?”


    宋婉笑着转移了话题,车子已经行到工坊内,作为东道主,她抢在宋宣前头下车,转身把手递给宋宣,见他一怔继而大笑,自己也笑得开怀,兄妹两个的手搭在一起,仿佛又回到了旧时亲近。时间、空间所横亘出来的距离,在这一刻,彻底烟消。


    “这么多年过去,妹妹倒是没怎么变。”


    宋宣不无感慨,岁月最是催人,他自忖多年过去,自己都变了不少,不说膝下子女,就说性子上,也都有变化,反倒是六妹妹,恍若旧时,反催生些难言之叹。


    “在我看来,哥哥也没怎么变,不,应该说,哥哥怎么变,都还是我那个哥哥。”


    宋婉说着,引宋宣往里面走,玻璃工坊的一切她都不保密,制作方法就好像是现代的菜谱似的,谁都知道,但真正能做得好吃的,到底也是要下心思的那几个。


    普通人,拿着一本菜谱也变不成厨子,这玻璃工坊的制作工艺同样如是,也正是因此,从玻璃诞生便伴随着不少人的窥探,宋婉敞开门迎着他们,哪怕是那些好事的士子,也能在这里参观一圈儿,她甚至还专门为此收了点儿门票钱,以此来制造门槛,阻拦一些真正游手好闲的人拥挤入内。


    “这样说,我看你还是变了的,以前可不知道你还有这般巧思,能做到这般……大方。”


    宋宣不知道该怎么说这种公开秘方的行为,那些赞誉声都像是在说“这人是不是傻子”,他最开始不知道这是自家妹子的手笔,还当是开国公府为了邀买人心,若施粥那般做善事,现在知道了,本想问的,可见到宋婉笑容恬然的模样,又觉得这本也是她会做的事情。


    出人意料,却又并非完全不能预料。


    以前每次见面,宋宣都要舍出些钱财去,一来二去,便是他身边人也会小声说宋婉这个妹妹就是冲着他的钱叫“哥哥”的,可他知道不是,她的确缺钱,却从不对人吝啬,便是送他的礼物不曾贵重,也是用了心的,至少他知道,她是用了心的。


    钱财于他,并非困窘,又何妨给她一些,让她不必为旧衣遮掩呢?她虽然好像总是盯着钱,却并不是一个把钱财看得很重的人,如今看来,果然如此。


    这独一份儿的玻璃秘方,若是握在手中,该是多大一笔财源,她难道不清楚吗?可她还是舍了。


    宋婉听得那微妙的停顿,“噗嗤”一声乐了,“哥哥少为我遮掩,我知道他们表面上夸我,背地里都骂我傻,可他们也不想想,我要那么多钱财有什么用,只安安分分,这祖宗基业就不知道能吃多久,何必争那一寸半厘,坏了名声。”


    勋贵人家有勋贵人家的活法,在不缺钱的情况下,实在没必要损了自家名声,这又不是只争朝夕,何必呢?


    “正是如此,妹妹如今无子,还要多看重名声才是。”


    宋宣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免不得多说一句,这话论理不该他一个当哥哥的说,怎么也要女眷来说才好,但,宋府如今也不能算是家了,还有几个会为宋婉多说两句。


    “我才不是为了这个看重名声的。”


    宋婉不耐听“无子”说辞,小声嘀咕了一句,却也不去跟宋宣争辩,三观不是那么容易改的,就好像世俗不会轻易变,她最不爱在这些事情上找架吵,努力说服别人改变观念,还不如自己闭嘴,图一个清净。


    宋宣不知道宋婉心里的弯弯绕绕,这种子女的事情,他到底不好多说,只在最后表示若有什么,都不要怕,总有他这个哥哥能依靠。


    “嗯,我知道。”


    宋婉点头,很是肯定这番兄妹情谊,宋宣这个人,骨子里是很重感情的,只不过能够被他划定为感情范围内的也要分大小,先小家,再大家。宋婉确定自己在其中有一席之地,且排序靠前,但别的,就不要想太多了。


    送走了宋宣之后,宋婉找来工坊的负责人,询问那一批送到边军的玻璃罐头如何了。


    这玻璃工坊并不是只能制作玻璃,还能顺手制作一些玻璃罐头,玻璃干果之类的,为了解决运输途中的碰撞损耗问题,宋婉还首创了泥壳运输,湿软的胶泥在玻璃罐头外面贴上一层,还能加强密封,唯一的缺点,大约就是增重了。


    但在长途运输的常规损耗对比之下,这点儿重量又不值一提了。


    “昨儿个才送走。”


    工坊管事回话。


    宋婉点点头,又问了问其他事项,管事都回得还不错,她没听出什么问题来,褒奖两句,就带着李嬷嬷离开了。


    马车驶出工坊的时候,宋婉掀开帘子,往西边儿看了一眼,目之所及,遥遥无物,她是看不到那里的边军如何的,若有几分怅然。


    李嬷嬷只当她惦记秦骁,笑着说:“姑娘别担心,这一路都有军中相护,再不会有错的。”


    “我哪里是担心他啊!”宋婉否认思念,放下帘子,“我只是想……算了,也没什么可想的。”


    话到一半,自己先住了嘴,有些话真的是不可说,她其实是想到了同在边军的司马修,这是能说的吗?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竟是投身边军,难道真的要当大将军不成?前洛阳王的升级路,可不是他能走的,多少人忌惮,他怎么敢去碰兵权。


    以前一无所知的时候,宋婉看这大夏是一片盛世之景,略知一二的时候才知有繁杂蛛网萦绕其中,看似明晰范围的夺嫡之争,原来并不仅在那四五人之中,这可是真的没想到。


    更没想到,原来司马修还有那样的志向。是啊,他有这样的血脉,有这样的基础,又有前人的遗泽,多少年了,还有人把他从人堆里翻出来继承前洛阳王的荣耀,他想要更进一步,也是正常的。


    他便是不想,也有人推着他想。


    盛世之下,多少阴影,又有多少人在汲汲营营,当着幕后的推手,台面上的那四位,谁又能是赢家,或者说更有异军突起,四人之外,再立峰头?


    身在局中,很多事情,宋婉看得都不清楚,那种朦朦胧胧,仿佛拨去眼前雾霭就能得见真容,可怎么拨动雾气,却是她无力能为的了,远的不说,只说开国公府的立场,真的就是只忠于当今吗?


    宋婉以前坚定此念,如今也有些看不清楚了,如开国公府这等手握兵权的勋贵,若是不早早依附哪方,真的能够稳当到现在吗?


    “姑娘,可还要去绣坊看看?”


    “不去了。”


    宋婉摇摇头,连女学的旗号都不敢打出来,她又何尝不是妄图用迷雾包裹自身,以图万全的幕后之人呢?只她这个幕后,怕是百年千年后才能见分晓。


    这一想,宋婉又偷着乐起来,穿越一场,总该留下“到此一游”的标记的。这一次后若再无重生,她也不枉此生。


    ————————


    感情不是全部,也可以发展事业的,不过略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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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4章 第214章:四周目


    春日的晨光熹微,越过窗棂照在室内的时候,最初是朦胧的,能够看到轻尘在空气中飞舞,然后有一种通透感,明暗对比之下,窗前的一小片地方都变得格外清新自然。


    晨起的微风伴着阵阵凉意,从窗户的缝隙入内,一点点浸染着室内的空间,张牙舞爪地想要霸占这个新的领域。


    床上躺着的女孩儿鬓角微湿,细软的发丝黏在脸颊上,面上由白而红,那微微泛起些薄红的面色倒是褪去了病时的苍白,显出几分生机来。


    由死到生的生机。


    “春巧姐姐,姑娘可好些了?”


    窗外,细弱的声音问得小心翼翼,生怕触及了什么危险一样。


    “……都说病去如抽丝,这药怕是还要再吃几天。”


    春巧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忧虑和黯然,如果姑娘真的不好了,那她以后该怎么办?


    “那姐姐快去吧。”


    小丫鬟像是在同情,却又实在笨嘴拙舌,竟是也说不出什么好听话来。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了,春巧端着一碗药入内,黑褐色的汤药散发着难闻的味道,这是她在外头小炉子上才熬好的,刚才那个小丫鬟就是帮忙看火的。


    春巧全身心都在手中汤药上,那不断上升的蒸汽熏着压在碗沿上的拇指,只片刻就烫得人感觉要端不住了。


    她全心一意都在汤药上,好容易走到桌边儿放下,这才赶紧用发烫的手指去捏了捏冰凉的耳朵,以此降温。


    完成了这一步骤,回头来看向床上,对上那一双黑亮湿润的眼眸,春巧怔了一下,喜色逐渐显露:“谢天谢地,姑娘可算是醒了,今儿看着精神好多了呐,可见这一回的汤药是对症的。”


    春巧这般说着,倒是也不急着喂宋婉吃汤药,而是过来坐在床边儿,又摸了摸宋婉的额头和面颊,看她的手露在外面,还托在手上摸了摸掌心温度,似乎是觉得都正常了,她又双手合十,虚拜了拜,“可算是好了,可算是好了,这以后就大好了。”


    “春巧……”


    宋婉开口,想要凑趣说点儿什么,但一开口才发现声音干涩,嘴角也像是被黏住了似的,张开都有一种撕扯开的干疼。


    “姑娘别着急说话,先喝点儿水润润喉,这嗓子都要烧干了。”


    春巧这样说着,把宋婉的手塞到被子里,又把被角掖好,这才转身去桌上要端水,见到那热乎乎的汤药,迟疑了一下,这人都好了,今儿的药还要吃吗?


    先不急,先喝水。


    水杯递到唇边儿,春巧坐在宋婉的身后,扶她起来靠在自己身上,这猛然起身,宋婉才感觉到身上汗湿,一离开床榻被褥,当即就感觉到凉意,像是被寒风吹过一样。


    靠在春巧身上,又有一股暖意,还夹杂着汤药那古怪的味道。


    喝了半杯水,润了润嗓子,就要喝药了。


    春巧用勺子搅合了一下那汤药,热气散了些,却也还是热的,这一翻腾,那股怪味道又涌上来,这一次近在口鼻,真的是躲也躲不了,宋婉微微偏头,这可真是,“从苦开始”了。


    “再凉一凉喝吧。”


    宋婉受不得这样一勺一勺地喝,想要打个商量,等到凉一些,一口气灌下肚,也免得受这苦涩折磨。


    “汤药哪里有放凉了喝的,都要趁热喝,药效才足。”


    春巧只当宋婉不知道这一点,这般说着,勺子已经舀起汤药缓缓送达宋婉唇边。


    宋婉一启唇,那勺子就不失时机地窜进去,连带着一勺汤药也直接灌入嘴中,都入嘴了,吐出去岂不是遭两遍罪,也浪费春巧的劳动成果。


    眨眼思量,硬着头皮一吞,很好,咽下去了,以为闻着难喝已经是极限了,没想到还能更极限,这都是什么味儿啊!


    下了喉咙,就像是立刻打翻了颜料盘一样,乱七八糟的味道混杂着,无法形容其难喝之一二。


    这药,原来这么苦的吗?


    宋婉都要对自己的记忆产生怀疑了,她怎么不记得这药原来这样苦了,哦,对了,她穿越之后,身体就很少生病了,偶有不适也没到喝汤药的程度就好了,若不是穿越改变身体素质,就是这药太苦,让自己潜意识都惧怕生病了。


    含着勺子不放,在察觉到春巧要拔出勺子的时候,她还特意咬了咬,牙齿跟瓷勺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察觉到阻力,春巧也没多想,笑着哄劝:“姑娘喝了药就好了,以后就再不用喝药了。”


    她想要讨个好彩头,这般说着,却不知一语成谶,宋婉以后真的再也没喝过药。


    春巧不知道,说了也就说了,却让宋婉听得好笑,以前还真没看出来,春巧还有预言的天赋。


    一碗药下肚,肠胃内都暖和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这药真的有效果,宋婉只觉得这暖意从肚子里往外发散,周身都暖融融的,人也懒洋洋的,不知道哪里又生了困倦之意,悄悄打了个哈欠。


    “姑娘若是困了,先闭着眼睛眯会儿,一会儿早饭就来了,可别再睡了。”


    这房里就春巧一个大丫鬟,按理还应有两三个听指挥的小丫鬟,奈何初来外地,人手不足,宋婉这里事情也没那么多,就春巧一个人都扛下了杂物琐事。


    不算院中打扫,房间之内的清扫工作,一并若干杂事,都由春巧一人来做,加上宋婉生病,她一个人就有些忙活不过来,就好比那还在小火炉上搁置的药壶,里面的药渣要倒掉,还要留下部分以供后来检阅。


    剩下也不能随便倒掉,一般都是埋在树下,有“去疾”之意。之后还要清洗,连那小炉子,也不是能够一直摆在外头的,不用了还要收起来,还有床上的这些被褥,汗湿了也要更换,换下来的还要送去清洗,衣服也是,贴身的都要自己洗了,半点儿都清闲不了。


    这还多亏是有小丫鬟送热水送食盒过来,不然一天三趟去厨房取饭,也是要占用时间的。


    一个人是真的有点儿忙不过来。


    宋婉知道她忙,看她眼下发青,顺着她的力道躺下,也顾不得嫌弃身上汗滋滋的黏腻感,感激道:“我这一病,累了你了。”


    “姑娘可别想这么多,这病从思起,凡事想多了,只会累了自己,姑娘若是念我的好,就快快好起来,以后再不要病了。”


    春巧快言快语地说着,大约是真的累了,说话也没怎么过脑子,想什么说什么,倒显得干脆利落,很是能担事儿的样子。


    宋婉抿唇笑了笑,原主为什么病了,她也没个具体的说法,换掉她身上,那是怎样都不会如此“多思伤身”的。


    总说人难得糊涂,宋婉觉得,自己就是糊涂的典范了。


    一周目蒙头蒙脑只觉得撞大运了,穿越这等事儿竟然都能落在她头上,让她重活一回,可不比中了彩票还难?既然碰上了,又有什么好说的,活好才是正经。


    二周目,多想了一下重生的因果何在,没想明白,但一周目的坑,是肯定要避过的,顺手捞一下一周目垂涎三尺的莲花郞,本以为是猴子捞月,图个热闹,哪里想到真的捞到了,虽然最后一地鸡毛,可最初的快乐也是真的,不亏。


    三周目,唉,三周目,真是做梦都没想到还有个圣旨赐婚,还是跟开国公府的小公爷秦骁,可结果呢?也不知道他打仗打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回京,可还平安?


    纵然心有顾虑,但总还是希望他好的,为国戍边,保护边疆,这本就是荣耀,没得因为她一己之私的些许不可言说的嫉恨,就真的让他马革裹尸,不能平安了。


    哦,还有司马修,也不知道他最后争得了什么结果……


    这一想,那点儿瞌睡虫也没了,宋婉躺在床上,多有怅然,再被春巧拉起来换衣服去吃饭的时候,还有些没缓过神儿来,有些恹恹的。


    春巧只当她病后体虚,懒得动弹,也没多想,趁着她吃饭的时候,快速去换了被褥,她们房中可没多少被褥可换,这一床,不如先晒晒,去去潮气,等日后有了替换再洗。


    不大的房间内,春巧来来回回,忙忙碌碌,倒显出勃勃生机来,宋婉看着看着,对着那一碗白粥也多了几分胃口,真好,竟又是重生了,这辈子,她又该如何呢?


    许是宋婉心中从来不挂念什么大事儿,不关心什么朝政,一颗心先想到的就是情情爱爱,然后就先把秦骁这个人选否了。开国公府的小公爷千好万好,却也一次就够,莫要说什么前世今生,三生三世,实在是没那么爱,开国公府的环境,也不是那么友好。


    该怎么说呢?怎么就没个无父无母却有车有房有家产的夫婿等着她呢?婆婆这种生物,真的是够够的了。


    看得开不代表乐于接受,这辈子,宋婉再不想跟任何婆婆打交道了,哪怕不是恶婆婆,她也实在是不需要一个“妈”来管教了。


    ————————


    四周目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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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5章 第215章:四周目


    宋婉在床上躺了小半天就有些躺不住了,病好了之后再要这样强行躺着,一时半刻还行,时间久了就好像是身体各处都生锈了一样,非要动一动不可,不是那种在床上翻个身就能好的,要下来走走之类的。


    而这一动,多半就是代表病好得差不多了,不免就要被春巧问起什么时候销病假的事情了。


    “再等等吧,等我想想。”


    宋婉还没想好是否要去福胜寺小住,她至今都觉得去福胜寺小住的选择很不错,若不是三周目意外“抓住”秦骁,那她一直抓着跟司马修青梅竹马这条线,以后倒是能够没婆婆。


    诶诶,好像哪里不对,对了,司马修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作为林无暇被认回林家的时候,可是有娘的,怎么后头进京就再不闻亲娘,莫不是林家那个娘充其量只是养母,而非亲娘。


    认真说起来,连养母的“养”都没有,也就谈不上什么养恩,所以司马修独自进京认祖归宗,而不是带上一个娘。


    如果司马修一开始就是司马修,那他是假冒了林无暇的名字,占据了林无暇的位置,还是说本来就没有这个林无暇,一开始就是他,那他是怎么成为林家子弟的,或者说,怎么就选择了林家来藏身?


    再有,那黑鹰风筝……宋婉皱眉,她现在已经知道黑鹰风筝也算是补风使的某种标志,他们有时候会以风筝传递信息,约等于信鸽送信,但也就是近距离的,讲究一个时效性。


    若是少了对接,也就是一周目宋婉在树上捡到的那只黑鹰风筝一样,好好的风筝,白白作废了。


    说来也是宋婉太爱惜那黑鹰风筝的缘故,纵然有过修补,却也没想过探究这黑鹰风筝之中究竟藏了什么信息,不然,也许一周目的时候,她就已经能够揭开林无暇就是司马修的神秘面纱了。


    唔,也不一定,指不定是什么密电,外人没有个密码本,根本解读不出来其中的内容,不然也太不安全了。


    “姑娘想什么?”


    春巧觉得宋婉有些答非所问,是否病好还是需要想想的事情吗?


    “呃,我想好了,我的病还没好,想要去福胜寺小住祈福。”


    宋婉觉得司马修的路线有必要再试一次,这一次她一定专心致志,不会再半途跑去跟小公爷谈恋爱,唉,也不能怪她啊,谁让黑皮美少年太诱人了呢?


    比起仿佛总是有那么点儿阴沉气息在身上的神秘感满满的林无暇,秦骁那种直白野性的,看起来就很诱人啊!


    要么说男孩子一定要会点儿武功呐,有武力值就是很帅啊!安全感爆棚。


    “啊,福胜寺?”


    春巧不知道宋婉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个念头,顺着她的话想了想,“倒是听说附近有个福胜寺,据说还颇为灵验,前一阵儿夫人还去了……姑娘也听说了?”


    她问得无意,却把宋婉吓了一跳,很多东西,她都已经习以为常地知道了,这会儿再要跟春巧瞎编消息来源,可就不那么好说了,两人同进同出,少有什么是她知道,而她不知道的。


    宋婉的思维一时又有些发散,要不怎么说那种丫鬟假扮小姐的戏码有现实可能呐,小姐什么东西是丫鬟不知道的啊,只怕小姐无意中放在某处的私人物品,丫鬟都是了如指掌的,毕竟丫鬟就是负责管理这些的啊!


    春巧只是随口一问,也没深究,她以为她知道的,宋婉也知道,就没觉得这其中有哪里不对,比如说她听某个嬷嬷说起福胜寺的时候,原主还在病床上起不来身呐。


    在宋婉提了要求之后,她只奇怪为何想要去福胜寺小住,继而就是觉得夫人恐怕不会答应。


    “……姑娘病才好些,这就着急出门,吹了风就不好了。”


    古人养病的理念还是很朴素的,少动少吃,最好就躺在床上等病好,这样“静养”最佳,尤其还要少思,这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毕竟有些病就是想出来的心病。


    不过在思想无法丈量的年代,这样的“少思”还带有某些玄学成分,若是病人总是治不好,大可以说“病中多思,不利康复”,若有病因不明,也可说“多思伤身”,至于是不是真的跟“多思”有关,除非是个傻子白痴,否则也不可能让脑子空下来完全不动弹吧。


    宋婉没跟春巧辩驳,故作几分落寞:“病中寂寞,我想姨娘了。”


    “周姨娘昨日才送来了佛经……”春巧话至一半,突然止住,周姨娘可不是宋婉的生母,挂个名罢了,时常也不多管的。


    窥着宋婉神色,春巧问得小心翼翼:“姑娘说的是已经故去的……”


    她是自小就来到宋婉身边的,即便如此,却也并不是看着宋婉从婴儿时期成长起来的,对那位生下宋婉就故去的姨娘,也只是听闻而已,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该怎样称呼。


    认真说来,恐怕这一声“姨娘”都是虚知,指不定是个还没抬起来转正的,只是人故去之后,称呼上抬一抬罢了。


    “是啊,我都未曾见过她的样子,但这一病,倒是想起来了,恍惚有那么个温柔女子,看不清模样,只觉得亲切,梦醒就流了泪……”


    宋婉自己回想,三周目的方法到底粗糙了些,也就是春巧对她不曾有过怀疑,见她有主见有想法,也只当是她长大了,全没往别的方向想。


    一回生,二回熟,这一回,宋婉就知道该怎么“演”更合适了,作为一个主子,她说诉求,说缘由,至于怎样达成这样的诉求,就要靠春巧了。


    作为贴身大丫鬟,春巧不能是一戳一动弹,有些事情还需要她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啧啧,不愧是自己,这用人的方法,愈发纯熟了。


    宋婉这样想的时候,是已经达成去福胜寺小住诉求的时候,春巧依旧是走了郑嬷嬷的路子,跟三周目宋婉简单粗暴,暗示“故去姨娘惦念以致大病”这种迷信说法不同,春巧是直接动之以情,任何时候,孝心都是值得褒奖的,虽然夫人尚在,对着一个姨娘有孝心,听起来不像是在夸奖,但生身之母,总是难以混淆的。


    宋夫人也不争这些细枝末节,她本也没有把庶女当做亲女儿的想法,更不会拦着对方给故去的姨娘表表孝心。


    郑嬷嬷传了话上去,她很轻松就同意了:“孩子有孝心,是好事,到底是周姨娘不顶用,养了这么多年,也没养出几分亲近来……”


    宋夫人略鄙夷了一番周姨娘的做派,千辛万苦舍了脸面成了姨娘,倒一心吃斋念佛起来了,也不知道图个什么。


    宋婉早知道宋夫人会同意,她对庶女的大方,很多时候都是不在意,这倒是能够让宋婉松快一些。


    坐在去福胜寺的马车上,宋婉只觉得病已经全好了,若不是还要遮掩些,不要太神采飞扬,她恐怕会掀开车帘子往外看,像是被放飞的笼中鸟,满心欢喜。


    “咱们这一去,只怕得罪了周姨娘。”


    春巧念叨着,有些想念孙嬷嬷,这院中的事情,没个老成的指点,她还真的是没谱得很,做成这件大事,心中依旧忐忑。


    “不得罪又能怎样?人生在世,总不能事事求全的。”


    宋婉说出自己的感言,她知道周姨娘这边儿未必不能提炼出来一些“母女之情”,虽说有嬷嬷有丫鬟,但周姨娘这么多年的看护之责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这一天天看着原主长大,多少也是有些感情的,就是这感情太少,不值得对方投入更多。


    不然的话,大约可以通过周姨娘和庶祖母的关系,打开新的婚嫁市场。


    宋婉有的时候就在想,如果人生是一场游戏,她接触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打开一条与别人不重叠的支线,那这人生,仿佛一下子就有趣了无数倍,若是能够找到各种支线交叉的节点,是不是也能找到她为何重生的原因呢?


    不,或许只要找到某个变量的点,就能直接终止重生。


    作为扇翅膀的蝴蝶,宋婉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变量,但换一个角度想,穿越是她主动的吗?重生是她主动的吗?既然都不是,那么导致自己穿越重生的,才是那个变量吧。


    若是在人群之中找到那个变量,是否这一切都会终结。


    她所经历的这些,就如同一场大梦般醒来,梦醒之后,她还是在现代,还有一个新的未来?


    春巧不知道宋婉眨眼间想了那么多,她听了宋婉这略老成的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周姨娘……”


    作为宋婉的贴身大丫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那个,春巧对周姨娘也是有着怨言的,不敢比肩何姨娘对宋宣少爷,老爷总共就这么三个儿女,但凡周姨娘对宋婉好些,也不至于常年冷清清念佛,便是看在女儿面上,也会多看周姨娘两眼。


    ————————


    哈哈,这是番外没看够啊,想看哪个视角的?留言说啊!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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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6章 第216章:番外四——三周目秦骁番外


    秦骁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亲。


    小时候的秦骁,不理解那个总是郁郁寡欢的母亲是为了什么难展笑颜,也不明白父亲为什么总是陪伴在不同的女人身边,她们有的并不如母亲好看,可父亲却能在那些女人身边笑得温柔和善。


    “不必理会他们,我们活我们自己的就好了。”


    比他大了两岁的姐姐是这样告诉年幼的秦骁的,那个时候的秦骁真的就好像是一只小兔子,不吭声的时候安静乖巧,随便一把就能抓过来掂量一下的感觉。


    “你这样不行,太弱了,男子汉,可不能这样柔弱。”


    那时候还健在的祖父是这样对秦骁说的,然后把他从柔弱的娘,冷漠的爹,享乐的姐姐身边揪出来,用军中的手段操练他。


    最初练武的时候,浑身酸疼的那个夜晚,秦骁默默流泪,他以为自己坚持不下去的,可一晃眼,便已经从柔弱的小兔子进化到了矫健的黑猎豹。


    少年时候的秦骁已经能够看懂一些这个家中的事情,比如说他的母亲,因为对父亲没什么感情,所以总是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外人,默默忍受着她以为的不公,努力维系着她以为的规矩,然后把所有人都弄得不舒服。


    父亲并不喜欢母亲,他娶她,大约是因为合适,之后的不合适也展现在那后院的一个个妾侍通房身上,她们都有他爱的某个点,但又不是全部,于是后院的人数就一点点变多了,他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她们,留给正院的只有冷漠和不耐烦。


    至于姐姐,她自有一套逻辑,父母不疼爱有什么关系,她本来也不需要他们多少关爱,若是能够减少关注,何尝不是她的自由,想要习武就习武,想要习文就习文,想要出去玩儿,也只需要获得祖母的同意就可以了。


    父母的缺席,让她的身上少了一层枷锁,让她可以如同男孩子那样自由成长。


    而秦骁,大约他的内心深处,总还是有那么一小块儿地方,留给一只柔弱的黑兔子,黑兔子长得丑,又怕生,不敢在偌大的庭院之中四处乱走,总是缩在墙角的一小块儿地方,安静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若有什么风吹草动,它就会动动耳朵,缩成一团,睁大的眼睛充满惶恐不安,好像随时都会被伤害到一样戒备着周围的一切。


    祖父要求他强大,于是秦骁练就了一身好武艺,他不可以哭,因为哭代表软弱,他不可以害怕,因为害怕证明他还不够强大。


    在这种环境之中长大的秦骁,仿佛天生就缺少了一段柔软心肠,一直以冷硬的外表示人。


    直到……


    那第一个想要爬床的丫鬟长什么样子,秦骁已经忘掉了,明明在爬床之前,对方也是他身边伺候很久的人,不应该不知道她的长相,但在她做出那件令他厌恶的事情之后,他就直接遗忘了对方的长相,连同她曾经的好处。


    厌恶,只有厌恶,她让他想到了父亲身边的那些妾侍通房,一个个仿佛都是如出一辙的妖媚笑容,藤蔓一般缠人,莫名的黏腻感让人给予作呕,连那庸俗的脂粉香气,都像是腐尸身上的臭气,令人恶心反胃。


    秦骁的反应有些激烈,他把人赶出去,用粗暴的方式,完全不顾念曾经的情面,粗暴地把人赶下床,赶出房,赶离他的视线。


    有人在痛呼,有人在哭,还有人在喊……灯光摇晃,一片凌乱,等到秦骁再冷静下来的时候,地上已经多了些碎片,连带着还有些模糊的血色,点滴若梅的残留……


    “你是、不喜欢女人?”


    秦珍的结论有的时候迥异常人,她封锁了消息,没有让这件事惊动祖父祖母,也没让父亲母亲得知,安顿好了那个受伤但不致死的丫鬟之后,她再来看秦骁,就发出了单纯的疑问。


    秦骁给了她一个白眼,早知道自己这个姐姐并不是很靠谱,对方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也果然不是那么令人意外。


    “……没有。”


    “啊,你迟疑了,我不信。”


    “谁能想到你问这样的问题!”


    还不够成熟的秦骁被逼急了,气恼得声音都大了,嘎嘎嘎,鸭子叫一样,惹得秦珍大笑不止,完全忘了自己问了多么离谱的问题,没再深究。


    “你放心,咱家是肯定没谁会给你选通房的,你若是愿意,以后看到什么好的,就放在身边好了,这种事情,总还是要你自己惦记,我也不会管的。”


    秦珍大大咧咧安抚了秦骁一句,在她看来,不关注就是一种自由,拥有这种自由的滋味儿真的是太美好了。


    性格的不同,让她体会不到秦骁的内心深处还有一只敏感的黑兔子,也让她无法理解黑兔子想要的亲亲抱抱举高高,那来自家人的温暖是怎样的。


    她从未体会过的东西,又如何给予旁人,哪怕那个旁人是她的亲弟弟。


    都说血脉相连,可血脉至亲到底还是两个不同的人,哪里能够真的连到一起,同心同德。


    秦骁也从不做那些无望的期待,他按部就班地长大,按照祖父的教导长大,长成了一个看起来足够沉稳有但当的样子。


    然后,那一天,他策马行过街上,见到了卖身葬父的姑娘。


    那姑娘是那样柔弱,好像一只白兔子,瑟缩在街角,头上的白花是纸叠的,于风中颤巍巍发着抖一样,略显杂乱的发还有些发黄,像是被风雨侵扰过似的,有一种可怜的味道。


    她微微垂着头,秦骁从马上看,根本看不清她的脸,只是那无意间的一瞥,让他觉得对方可怜——好像一只白兔子啊!


    思绪被触动,他给了钱,没想要收下,可她哀哀切切地祈求,仿佛没了他的收留,她就活不下去,是真的很可怜的样子。


    秦骁收下了她,并没有想要收下当通房,可似乎所有人都误会了,连秦珍听了消息,还特意来看过,调侃他:“果然是长大了啊!”


    那挤眉弄眼的样子,好像某些纨绔子弟,让秦骁不忍直视,若不是亲姐姐,他恐怕就要打上去了,这都是什么样子。


    秦骁素来寡言,小时候是不敢说,面对垂泪郁郁的母亲和暴怒吼叫的父亲,他都觉得害怕,无法理解他们的情绪,也无法做出适应的反馈,长大了是不必说,身边有太多训练有素的下人,抬手低头,便各色齐备,根本不需要他多说什么。


    后来,是懒得说,尤其是面对秦珍,说什么她都能歪到另一头去,话又多又密,欺负他笨嘴拙舌无从应答,秦骁就偷个懒,索性不应答了,随她怎么想,也影响不了他。


    所以,面对秦珍的玩笑话,秦骁只默默给了她一个自己解读的眼神,就不再理会了。


    后来,那被带回来的白兔子总是出现在他的周围,不是不小心摔碎一个茶盏,就是不小心绊倒差点儿扑到他怀里,前者打扰秦骁安静,后者被秦骁闪避之后觉得麻烦,这般笨手笨脚,到底是怎么到他身边的?


    他已经忘了这只白兔子的与众不同,但其他人都记得,白兔子自己也记得,在几番“殷勤”没讨了好处之后,也不知道哪一天开始,白兔子就不再在秦骁面前出现了,这是知道自己笨就自动退位让贤了?


    不等秦骁为此松一口气,就发现父亲身边的新姨娘就是那只曾经可怜的白兔子,黑发已经不再枯黄,苍白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仿佛还有些可怜的,但却是楚楚可怜。


    她见了秦骁,露出惶然的样子来,主动避让的时候还不忘说一些有的没的,听得秦骁心烦,明明是她攀了高枝,怎么竟像是他负了她似的,莫名其妙。


    秦骁从来不是一个受委屈的人,他闹了,闹得有点儿大,也没留意这位新姨娘的心机,这一幕正好落在了父亲的眼中,父子两个大吵了一架。


    秦骁“厌女症”的名声不胫而走,随着这位新姨娘算计失误一尸两命而成为京中新闻。


    一时间,秦骁恶名昭昭。


    跟父亲身边的小妾拉拉扯扯,不清不楚,还害得对方一尸两命,不乏一些有心人士在编排那小妾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父亲的还是儿子的。


    本来正在商议的婚事也彻底没了踪影,秦骁不在意婚事,但他觉得憋屈,他错了吗?是他的错吗?


    不,他没错,错的是那些试图从他身上谋取好处而欺骗他的女人。


    那一年,团圆节,秦骁走在街上,无意中看到了灯墙上高高挂着的兔子灯,那是一只白兔子,因腹内烛火,显出几分暖融融来,看着就令人感觉温暖。


    胆小的黑兔子仰着头看去,有些向往,它是真的不想孤零零一个,冷冷清清,但它又不相信有什么人能陪伴它,给它这份温暖。


    夜凉如水,他像是要凝固在这水中,自顾自化作冰雕,却有人突然拽着了他,用疼痛唤醒了他,明亮的眼眸看不出柔弱之态,欢喜笑颜也看不出什么可怜,那大胆的样子更不像是弱者该有的模样,完全不能让人动恻隐之心,却还是让他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像是被一只活泼的白兔子踹了一脚,招呼它一起去玩儿……


    书房里,写着一行字的白纸在桌上,桃花糕模样的镇纸压着一角,窗外的风吹进来,让那纸页翻卷,哗啦,哗啦,上面的字迹秀丽端凝,似乎可以想到落笔人是怎样地沉思着写下这一行字,若有所缺,大概是其中的一个墨点,正压在一字上,若泪痕未干,洇润了字形。


    ——自诩情深,难负深情。


    “……小骗子。”


    黑兔子回来了,白兔子呢?啊,它不在了啊!


    那一年所见的一腔暖意,也如那团圆夜的烛火一样,不得长久……


    ————————


    以上,以上,秦骁视角番外!满足大家期望!


    晚安!


    第217章 第217章:四周目


    福胜寺。


    林木掩映之中的寺庙颇有几分清幽之感,远远看到那枝头的一角飞檐,便似已经想到了晨钟暮鼓,明月孤云,格外超凡脱俗。


    宋家的香火钱给得足,宋老爷又是一县之长,多少也算是个小土皇帝了,福胜寺没有不大开方便之门的道理,给了宋婉一座小院儿,好巧,就是三周目那个小院子,一模一样。


    领路的小沙弥倒是换了一个,略有几分清秀的小沙弥笑起来很有些腼腆,领着人进了院门,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了想才道:“女施主若是有什么不便的,可以跟寺监说。”


    好家伙,这种给领导派活儿的事儿,你们领导知道吗?


    宋婉听得颇有几分喜感,自己笑了笑,春巧拿出一个荷包来就要给他。


    小沙弥惊得慌了神儿,口中连声称着:“不敢,不敢!”连道别都来不及,一扭头就跑走了,活像是被老虎追似的。


    春巧的手还半举着,手中的荷包,那鲜艳的牡丹花朝上,像是有几分委屈无人赏识一样。


    看着小沙弥一溜烟儿不见了的背影,春巧收回手,把那荷包翻来覆去看了看,纳闷:“这也不是鸳鸯啊,怎么就这般避若蛇蝎?”


    正常来说,大户人家的赏钱都是伴着荷包给的,一来有个包装看着讲究,二来也是方便拿去,三来还有一层隐藏之意,如同现代公司里对各人的工资保密,也不让旁人知道谁得的赏钱多,谁得的赏钱少,减少直观攀比。


    日常出门,若春巧这样的贴身大丫鬟,随身都不是一个两个荷包,怎么也要考虑到迎来送往,多准备几个,里面放上数量不等的赏钱。


    为了方便做区分,荷包的样式,上面绣着的图样也是有区别的,若这牡丹的,便算是一等的荷包了,里头的赏钱是十个大子儿,也有十全十美之意。


    宋婉一笑:“他怕是误会荷包就是鸳鸯了。”


    只看那小沙弥耳根红透的样子,就知道对方是误会什么了,这也难免,戏本子里书生小姐定情,总是送个荷包什么的,听起来好像送荷包就一定要定情似的。


    “呸,哪个想这样好事儿!”


    春巧面上泛着红晕,啐了一口,这福胜寺的小沙弥是什么来路,都是贫家孩子,有的都无父无母,以后便是还俗又能有什么家底产业,凭空就想要娶大户人家的婢女,还是如春巧这样的,岂不是做梦?


    宋婉在一旁偷笑,她是知道春巧的,不算是个心气高,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但也讲究一个门当户对,若丫鬟配小厮,丫鬟配管事,都是她眼中的正经婚配,若是配了外人,就是后半辈子没了着落。


    也正是因她这般古板思想,每每待她嫁人之后,宋婉还把她带在身边,只不想以前丫鬟时候一天到晚都跟着,像是正常上班那样,朝九晚五罢了。


    “可不是么,想什么美事儿呐。”


    宋婉附和一句,怕她羞得脸上挂不住,也没再调侃,主动转了话题,让她去看看屋子里的东西收拾得怎样了。


    这一行小住,春巧自然是要跟着宋婉的,却也不免多带上两个帮忙搬箱子的仆妇,有她们帮忙打扫,也省了春巧许多事情。


    次日一早,伴着晨钟醒来,宋婉没有着急起床,躺在床上听了一会儿钟声,脑子里所思所想又被清了清。


    好像好久不曾这样安静了。


    “姑娘,快起吧,也别太晚了,让人笑话。”


    春巧睡在外侧,先起了身,随手挽起了长发,匆忙踩了鞋子就去外头提热水桶进来。


    不过才第一日来这里,她就已经摸清楚门道,没有一早上手忙脚乱四处找东西,倒是处处顺手。


    宋婉翻了个身,脸颊压在胳膊上,看了一会儿春巧的忙碌,这才起身:“我就说你昨天打听什么,原来都安排好了啊!”


    “到底是外头,咱们又是女眷,也不好到处乱跑,总要多问两句,有个避讳。”


    春巧不是很理解宋婉为何非要在福胜寺小住,若说因病,病也都好了,不然哪里来得精神头坐着马车跑到寺庙里头来,若说是为了孝心,请几炷香也就是了,不然点个长明灯也好,哪里需要自己亲自过来念经呢?


    她心中怀着深深的忧虑,在府中不敢开口,到了这里,倒敢探问两句了:“姑娘可是对夫人……”


    春巧的话没有说完,但意思完全展现在脸上,宋婉看明白了,这是担心自己对宋夫人有怨怪之心,这才不肯在府中住,一门心思要跑出来。


    “没有。你都想哪里去了,我是那样看不开的人吗?”


    无论是宋夫人还是周姨娘,都没有必须爱她的理由,宋婉又是个鸠占鹊巢的,哪里还会在乎她们的爱与不爱,不过是觉得外头更自在罢了。


    “这天地太大,我总是想要走出宅子,多看看的。”


    上个周目,宋婉觉得最自由的,莫过于在福胜寺小住的时候了,虽也在众人的视线之内,甚至因为和尚庙中少有女眷而更受关注,但他们没一个是能够直接管到宋婉身上来了的,看过来的目光最多让人感觉虚荣,却是没什么压力的。


    宋府,望京,就不一样了,便是没有宋夫人管着,还有宋老太太,宋二夫人,就连宋大夫人这个不怎么管事儿,基本上没有府中实权的,看到宋婉也可随口指摘,这便是长辈的权威了。


    她们看过来的目光,就不能无视,反而还要赶紧反省一下,看自己哪里做得不对,需要好好紧张一番,诚惶诚恐地应对。


    “那这次可就好好看看吧。”


    春巧笑着摇头,只觉得姑娘还是小,外头有什么好看的。


    宋婉被她拉起来,把散乱的青丝随手拧成发髻,一根簪子固定,伸了个放纵的懒腰,“是要好好看看的。”


    这一次,宋婉还是在斋堂守株待兔,等待林无暇的出现,她目光灼灼,见到林无暇的身影之后,一颗心又安定了几分,这与三周目仿佛的开始,让宋婉会心一笑,她还想要用个别的方式来“逮”林无暇,可想来想去,竟是只有这种方式最靠谱。


    福胜寺的小沙弥严格来说并不算是僧人,居住范围也相对靠外,与宋婉所住的客院距离较远,专门过去一趟,不像样子,那边儿又是大通铺居多,想要找人,惊动的恐怕就是满屋子的人。


    可要不专门过去找人,想要偶遇,谁知道林无暇每日里都做什么事情。


    寺庙之中的杂事不少,挑水劈柴,洗菜洗碗,另有准备香烛,清扫室内院外……也不知道寺中是怎样安排的,实在是不方便逮人,也唯有斋堂这里,是每个人都必来的。


    宋婉在树后站着,手中拿着一本经书时不时翻一下装样,等着林无暇从斋堂出来,她就“随便走走”地跟上去。


    这一次,没有见到找茬的小胖沙弥,林无暇的路走得顺畅,宋婉也跟得顺畅,唯有春巧,走得犹犹豫豫,干什么要跟着一个小沙弥走啊?


    “姑娘,是不是该回去了?”


    春巧跟着走了一段路,总觉得不妥当,被人看到了像是什么样子,但凡做得不是那么明显呢?


    宋婉也知道自己装样子的水平不太高,尤其是又要随意又要跟踪,加上这一路并没什么遮挡的缘故,恐怕早就被发现了,但林无暇不回头,她就继续跟着走。


    “不着急,等等,等等。”


    分心回了一句话,只一错眼的工夫,前头的林无暇就不见了。


    宋婉脚步停住,左右看了看,周围树木颇多,一片绿意,哪里还能看到一个灰衣的小沙弥?


    看了一圈儿,确定没人在了,宋婉跺脚:“怎么就跟丢了呢?”


    “好好地,姑娘跟他干嘛?”


    春巧不理解,以前姑娘可从不做这种古怪事情,让人看不明白。


    “哎呀,你不懂,我病中做了个梦,只说我未来的夫君就是他呐。”


    宋婉随口瞎编乱造,给自己找了个听起来不靠谱却又有点儿真的理由,把春巧唬了一跳,连忙“呸呸”几声,还让宋婉照着做,“姑娘说得什么胡话,哪里能这般呢?咱们家可好好的。”


    若不是家道中落,或者干脆家族落败,好好的姑娘,哪里至于嫁给一个小沙弥。


    见春巧真信了这做梦之言,为此担忧,宋婉心中想笑,有意逗逗她,故意幽然一叹:“我也觉得奇怪呀,这才想要来看看,我未来夫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的人,说不定他是有什么才华,以后高中呢?”


    贫寒小子,逆风而起,这种草根逆袭的戏码,总还是有很多受众的,宋婉这样说,倒像是这梦中夫君之语有几分可能了。


    “这……”


    春巧也不好一下子否定了,眉头还皱着,却也不敢说什么贬低的话,人生际遇多变,从小沙弥到士子高中,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


    “姑娘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想要来看看,他若是有才,我就资助他,不说未来姻缘,帮他一把也好。”宋婉仿佛专注跟春巧说话,视线却划过树梢,那无风而微微晃动的青叶,可是早就把躲藏的人出卖了。


    三周目,她是见过他从树上一跃而下的身姿的,再难相忘。


    ————————


    是哒,在外人看来就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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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8章 第218章:四周目


    宋婉从树下离开之后,林无暇也从树上跳了下来,枝叶回弹间,一片青叶飘然落下,嫩绿的颜色显然还没能经过阳光的暴晒,脆弱到不堪一击。


    一身灰衣站在树后的林无暇就好像是一段枯死的树干,悄无声息地站了一会儿,回眸看向宋婉离去的方向,并不见人回转,又看了看四周,并无人在,这才继续往前走。


    一直回到住所附近,才看到有其他小沙弥的身影。


    小沙弥的住处是大通铺,进门就能看到两侧的通铺,上面若干被褥晨起时都卷起来靠边儿放置,一眼看去,格外整齐。


    林无暇走到最边角的位置,手伸到铺盖卷中摸了摸,触碰到异物之后带出来,那是一根竹管,手指粗细的竹管年头久了,颜色都不复鲜绿,短短一截,也就拇指长短,一头若有缝隙,指甲轻轻一翘,便如活塞一样打开,露出里面一截纸卷来。


    抽出纸卷看了看,一行蚊蝇般的小字颜色浅淡,像是吝啬用墨一般,看过之后,手指揉搓,那乌黑就被蹭花了,模糊了字形,不辨原意。


    “宋家……”


    林无暇有几分疑惑般,嘴中喃喃,想了想,弯腰探身到床铺下,几乎半入,从中拖出一个紧挨着墙的小箱子,打开来,里面赫然是一只黑鹰风筝。


    黑鹰风筝保存完好,一双黑琉璃一样的眼睛仿佛活了一样,锐利逼人,更不要说其身形立体,迥异于一般的风筝,格外栩栩如生。


    “我就说了,跟着我,肯定吃不了亏!”


    外头有人正往里面走,一帮人的脚步声说话间就已经到了门边儿。


    林无暇正要取出风筝,听得动静,连忙合上箱子,却还是晚了一步,那率先进入门的小胖子已经看到了箱子之中的东西,虽是一晃眼,却也认清了。


    “这里怎么有一只黑鹰!”


    他咋呼着,快步上前来,就要看个清楚,林无暇用身子挡着他,脚下用力,已经把箱子踢回到床铺下放,同时自己站在那里,挡住了他可能捞够的方向。


    “好啊,你是不是偷偷捕猎了?你可知寺内禁止杀生?”


    小胖子眼珠子一转,就有几分算计人的感觉,明明白白摆在脸上,他故意夸大了说,还要拉着林无暇去见寺监,让寺监问罪。


    “不是活物,只是风筝。”


    林无暇辩解了一句,手中还捏着那短短一截竹管,竹管内的纸条已经被他揉搓蹭花,宛若一张灰色纸条,塞子重新塞上,不仔细看,很是普通,哨子一样藏在掌心,不易发觉。


    小胖子并没留意到他手中还藏了东西,只记得那一瞥之下看到的黑鹰,宛若生时,怎么可能是风筝。


    “若是风筝,你藏什么,拿出来让我们看看,若不让我看,那就定然是有问题。”


    小胖子不依不饶,可他又不敢对林无暇动手,哪怕身后的小伙伴也跟上来了,却怯于先动手,也就只能在嘴上争锋。


    林无暇不与他争,干脆也不走了,直接坐在床榻上,腿垂下来,挡住看向床下的视线,以行动表明“不给看”。


    见他不动如山,垂着眼很能静坐的样子,小胖子有些麻爪,还有些好奇,却又不敢先挑起乱子,寺中规矩严厉,便是他也不敢随意闹事。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一小会儿,还是小胖子身后的人最先醒转过来,拉着快要下不来台的小胖子走开。


    “不是说有东西给我们看吗?是什么好东西啊!”


    “就是,别理他了,谁不知道,他就是个怪人。”


    “对啊,咱们看咱们的。”


    小沙弥你一言我一语,迅速把小胖子带到另一边儿。


    虽说小沙弥们多是贫苦人家出来的孩子,有些干脆就是弃婴,被收入寺中的时候身无长物,但天长日久居住下来,哪里能够没有一点儿私人物品,也不必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像是在外头捡的好看石头,香客赠予的旧衣之类,都有个自己的小箱子收着,放在床铺之下。


    大通铺住的人多,床上的铺盖分好不乱,床下的小箱子也是对号入座,绝不会弄混乱拿的。


    不问自取视为盗,这点儿规矩在寺中是绝不敢有人犯的。若是有人犯了,被抓住了,那就要赶出寺中。


    他们这些人,若是在寺外还有活路,也不至于苦守寺中规矩。


    林无暇也知道这一点,不怕人偷东西,只怕他们当面乱翻,只是看看,不拿走,也就算不上偷了。这点儿小聪明,那小胖子还是不缺的。


    等着他们一行人看了小胖子的私藏再出去,林无暇才再次弯腰去拉了那箱子出来,取出那黑鹰风筝,往外头走去。


    他走得从容,也就没留意到身后有人跟着,等到人少了的地方,发现不对劲儿,这才把人甩开,依旧是躲到树上甩开了人,同时也悄悄放飞了那只风筝。


    风向正好,风筝飞到一定的距离之后,林无暇就直接剪断了风筝线,看着那只“黑鹰”飘然远去,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这种东西,留在房内还是有些太扎眼了,便不是今天,迟早也会被人盯上。


    日近黄昏,林无暇再次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许是看日头久了花了眼,竟是没留意树下早有人在了。


    “嗨,又见面了!”


    宋婉抬手,好像招财猫一样笑着冲林无暇摆了摆手,再次守株待兔成功!


    春巧站在她身后,无奈又无语,为什么总感觉这样等着某个人的情景似曾相识,好像以前就这样做过。


    “你……”


    林无暇不理解,林无暇略惊讶,林无暇——有些无语。


    这宋家的姑娘是怎么回事儿,怎么就盯上自己了?她也看到了那只黑鹰风筝,还是说,有什么别的缘由?她认识自己?


    眸色深沉,若有黑雾翻涌,遮挡所有心绪,林无暇看着对方,立住了脚,一时没急着走,也没说话。


    “认识一下吧,我是宋婉,宋家的六姑娘。”


    宋婉对林无暇的冷淡似乎早有所料,放下手,笑着介绍了自己,说完之后,抬了抬下巴,示意对方也照着来一遍自我介绍。


    “……林无暇。”


    林无暇惜字如金,却对上宋婉笑靥如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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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9章 第219章:四周目


    林无暇就是那样的人,仿佛对很多事情都没什么好奇心,那一双黑眸深不见底一样沉郁,三周目的时候,宋婉也是努力主动发问,熟悉了之后才能与他多几句话题。


    这个人,在宋婉的眼中,“神秘”标签牢不可破。


    从福胜寺的小沙弥到林家子弟,再到司马修,这般身份转变简直像是一个传奇,可惜啊,不知道他最后的结果是怎样。


    好奇心驱使着宋婉再次主动,主动来福胜寺小住,主动认识林无暇,还想要探究一下他背后的秘密。


    若蝴蝶发现鲜花,环绕飞舞,宋婉的日常在与林无暇互通姓名之后就变成绕着林无暇转。


    三周目的时候她已经有了成功经验,这一次再来,驾轻就熟,很快就与之成为朋友,能够一起吃糕点喝茶,一起聊天说话的朋友。


    春巧是眼睁睁看着他们两个越走越近的,眼底的忧虑也一日甚过一日,这一日终于是忍不住了,开口问:“姑娘还是不要与那小沙弥太近了吧。”


    宋婉一怔,最初还没反应过来,不解地看向春巧,见她谨慎地欲言又止,宋婉忽而明白过来,笑,笑得眼角都有了泪光,“我才多大,你想太多了吧。”


    “姑娘都知道我说什么,哪里还是想得多。”


    春巧不服气,她比宋婉大一两岁,女孩子早熟,心中早就存下疑猜,也满是不赞同。“我看姑娘病也好了,这长明灯也点了,祈福经也念了,平安符都求了一套,不如咱们回府吧,总在外面待着也不是个事儿……”


    “不着急,不着急。”


    听说要回府,宋婉情绪复杂,她在三周目的时候选择福胜寺小住,一方面是想要营造偶遇林无暇的有利条件,从而破解对方身后的秘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心绪复杂,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本来应该熟悉的人,比如说宋如。


    真就是五味杂陈。


    算是逃避吧。四周目,她还是选择来福胜寺小住,倒不是要继续逃避,但迟些面对的心思总是有的。


    若是一周目她们不曾那样好过,她也不会在二周目那般热情失矩,也不会在三周目不敢面对对方的冷淡和质疑,也不会……


    见自己越是说着不急,春巧越是着急的样子,宋婉忍不住轻叹,拉着她的手坐在身边儿,轻声说:“你放心吧,我知道轻重的。”


    喜欢林无暇吗?


    好像没有那么喜欢,不过是觉得他背后的东西更加吸引她,就好像宋婉同样好奇为何每次王允之都一去无踪影一样。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已经四周目了,宋婉最初那种越挫越勇,屡败屡战的心思也淡了很多,以之前的经历来看,不过十年,也不是非要嫁人不可,她何不做些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呢?


    古代对女子的确严苛一些,但这盛世总也不至于真的让她不嫁人不能活,只要想办法,出家修道就是很好的规避婚嫁的办法,再不然,找一个什么刑克六亲鳏寡孤独的命数,也足够为自己的独身主义背书。


    一周目,不敢行差踏错,只想入乡随俗,二周目只觉得选择错误,当另立山头,三周目的时候,多了些随性和偶然,真正想要投入去谈恋爱的时候,才发现,早就没了那份初恋的心境,很难投入进去了。


    过往那些人,那些事儿,唯有自己知道的经历,总也是真的经历过的,到底让人的心境不一样了。


    一十,二十,三十……再算上穿越前的年龄,她的心境果然无法再如少女般简单纯澈了。


    “姑娘若是知道轻重,就不会流连不去了。”


    春巧轻声抱怨,只想给宋婉两只大白眼,却到底还是按耐住了,只说府中的事情,她并不是全无心机之人,随着宋婉到了福胜寺中,也不可能真的就此与宋府断了联系,日日都有口信来往,探听府中动静,也要隔三差五送些东西回去,表示宋婉在福胜寺中还在惦记家里,还在为家人祈福。


    她到底年轻,做这些事,恨不得大张旗鼓,只怕宋婉就此被遗忘在福胜寺中,每月只用些香火钱就“发配”了。


    “好了,好了,我保证,再过几日,再过几日就回去,好不好嘛,好春巧,春巧,春巧姐姐,我的好姐姐……”


    宋婉不吝脸面,拉着春巧的手摇晃撒娇,绵绵的声音好像猫儿叫,婉转缠绵,恨不得声音之中都拉出蜜丝来。


    见她这副模样,春巧也不好再说什么,她总不能逼着宋婉做事儿,也只能作罢。


    窗外,本要进入的林无暇默默移动脚步,离开了,他的脚步轻盈,落地无声,这院中本就没什么闲杂人等,竟是没有人留意到他来了又走。


    次日一早,宋婉又去找林无暇,在林中找到林无暇的时候,她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昨日你怎么没来,白让我等了。”


    宋婉仰面,穿过叶片缝隙的阳光落在她的面容上,有些晃眼,她抬手遮了一下,再看那树上人,只觉得是一团阴影,靠着树干坐在树枝上,若是不仔细看,也就被那日渐繁茂的层叠叶片遮挡住了。


    上一次,他也是藏在树上吧,倒是个爬树的好手。


    宋婉看着那几乎不曾被修剪过的树枝,有些心动,这样的枝桠,自己是不是也能试着攀爬一下?


    “……要上来吗?”


    “我也能上去吗?”


    宋婉拽了下裙子,她今日出门可没想过要爬树,身上的裙子倒是原主的旧衣,但也过于拖沓了,这裙摆旋转起来,怎样也能媲美一个喇叭花了。


    要说行动上,裙摆大,不锁腿,还是挺方便的,只要不踩着裙角,踢腿走路都没问题,但要是上树的话。


    林无暇弯腰,他的腿锁着树,整个人向下倾身,几乎是猴子捞月的姿势倒立下来,伸出手臂,把手递给了宋婉。


    哦喝,还以为是要让自己爬树,原来是要把自己拉上去吗?


    宋婉有些犹疑,林无暇最多也就比她大两三岁的样子,身量比自己高一些,却也显得瘦弱的少年,真的能拉得动她吗?别拉到一半儿把自己摔了。


    这些想法只是一瞬间,下一瞬,她的手就搭上了林无暇的手,被对方握住,然后一拉,一提,一收,耳边若有风过,再回过神来,宋婉已经侧坐在同一根树枝上,紧挨着林无暇了。


    她的手还被对方紧紧握着,而她,似乎是刚才那一下缺乏安全感的关系,本能地向他倾倒,试图扩大受力面积,增加稳定性。


    距离很近,若在咫尺,呼吸可闻。


    宋婉闻到了林无暇身上的皂角香,带着些青草的味道,似乎是在哪里经过的时候碾压了青叶,被它们留下了标志性气味儿,警告其他人这是个危险人物。


    一双黑沉沉的眸中微亮,好似有自己的小小倒影在其中,宋婉的另一只手压在林无暇的肩膀上,以为是瘦弱的,触感竟然很结实,像是摸到下方的肌肉,那般深藏不露。


    若是看起来瘦弱的林无暇有着足够坚实的臂膀和强大的力量,他又怎么可能是贫寒柔弱的小可怜?


    穷文富武,没有充足的支持,可养不出什么武力值来。


    宋婉想得多,有些走神,林无暇却很认真,认真地盯着宋婉,轻声问:“你是为了我来的?”


    “是啊……”


    宋婉还在走神中,不自觉就说了实话。一句话出口,立刻知道错了,不等改口,手上就是一疼,林无暇还拉着她的手,下意识用力,眸中也多了几分思量,“你知道什么?!”


    他这一问,把自己也暴露了。


    果然,他不是对自己的身世全然不知的,那他都知道什么?


    若是没记错,他在离开福胜寺之后,还当了一段时间的林家子弟,还去过林家族学短暂学习,之后又被王家的马车接到望京,摇身一变成了司马修。


    这段经历看起来奇妙,可其中也有说不通的地方,若是真的司马修,为何非要套着林家的外皮,直接去京中认祖归宗不好吗?


    前洛阳王子嗣的身份又不会面临什么追杀,该复爵也复爵了,该改爵也改爵了,他有什么必要要再套一层林家子弟的皮,还在这福胜寺中当小沙弥。


    林家……不得不说,因为宋如嫁给林家子弟,宋婉对林家也是有些了解的,林家和前洛阳王可扯不上什么关系,至少宋婉所知的资料之中,前洛阳王的地位太高,可不会跟林家这样的蝼蚁有所关联,也不会有托孤之说。


    那、难道是因为前洛阳王的子孙落魄,娶了林家的女儿,这才有了林无暇,之后被补风使找到,成了司马修?若是这般正常关系,为何司马修入京十年都不见他与林家还有什么联系,连基本的报恩提携都没有,是不是还有什么问题?


    “我知道你是林家子弟。”


    宋婉咬了咬唇,若有几分为难的样子,眼神闪烁,似有些不可说的谋划,不等林无暇多加怀疑,她就小声说,“我跟你说过的吧,我是家中庶女,母亲不会为我多谋划的……”


    话语暗示明显,没什么比为自己谋划未来夫君更让人羞赧的了,虽羞赧,却难避免,比起让嫡母操持,不知所嫁何人,还不如自己提前找好人选。


    “你……”


    林无暇到底还年轻,自小在福胜寺中长大,经历不多,手上微松,就是这般吗?


    他的手松了松,宋婉反而要握紧一些,好像那些汲汲营营为了自己未来算计一般,“我知道你家中不好,我也不求许多,以后你若是待我好就行,我想、我想有个自己的家,不必看别人眼色,不必为了琐事发愁,想有人能作伴,就好像、这几日一样,你……”


    宋婉吞吞吐吐,脸上也羞红一片,不敢看人,却又因为这同坐一根树枝的境况不得不看人,“我、我觉得你很好,你,你看我呢?”


    没有一词言“喜欢”,却仿佛都是喜欢之意。


    林无暇仅有的怀疑都被这些话给打消了,他没有质疑为何宋婉知道福胜寺中有自己这个林家子弟,因为当年他替身出家之事也并不是什么秘密,附近的人,知道的都知道,在他还小的时候,还有人听闻故事,专门来看个新鲜。


    便是寺中,也有不少人知道他为何出家,那些小沙弥为何不太喜欢他,也是因为他其实是有家的。


    有人嘲讽他,也是因为他其实有家,还是林家子弟。


    以前也不是没有人想着对他好点儿,或许以后他回到林家,也会有些香火情,可一年,两年,三年……曾抱有这般心思的人都失望了,反而加倍瞧不上他,觉得他不中用。


    被孤立,被嘲讽,被放弃……不需要他多做什么,他便已经被人所挑拣着丢弃在一旁,若杂草一般长大了。


    “我以后——”喉咙有些发干,话语也干巴巴地,林无暇说,“——不会回林家。”


    “不回林家?那、是要分家吗?”


    宋婉眨巴眨巴眼,好像不知道他以后会入望京成为司马修一样追问。


    “……唔,也算吧。”


    林无暇含糊应着。


    宋婉看着他,看他的确不会说更多了,才略有几分纠结地咬唇思忖,好一会儿才说:“分家也挺好的,不必跟太多人打交道也挺好的,我也不是很擅长跟人打交道……”


    言语中,她似乎已经把自己的未来跟林无暇联系到一起,预想着在适应他的变化了。


    这般作态,若是真心,倒有几分可怜可爱。


    偏偏她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失言而作假,就显得虚伪可笑了。


    唯有她自己知道这话语是怎样狡诈,纯纯是为了骗人的,见林无暇竟似信了,一面在心中想他年轻的时候果然好骗,一面又觉得三周目两人纯洁的友谊蒙上了阴影。


    “你回家吧。”


    林无暇打断了宋婉的话,他没有看她,在宋婉还不知道要如何反驳他的时候,林无暇抱着宋婉跳下了树,完全没有预警的动作让宋婉下意识搂紧了他的脖颈,宽大的袖子滑落,露出雪白的胳膊来,绕着林无暇的后颈,宋婉的脸颊也擦过他的脸颊,蜻蜓点水般一触即分,可留下的暧昧气氛却久久不散。


    四目相对,林无暇率先移走了视线,宋婉眼中有着愕然有着了然,还有一丝狡黠和虚荣,明白了,她就说么,她长得这么好看,他难道瞎吗?竟然会不喜欢!


    所以,三周目,他也喜欢过自己吗?


    后知后觉,宋婉发现自己在三周目好像错过了什么。


    ————————


    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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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0章 第220章:四周目


    他好像、真的喜欢她。


    宋婉第二天又去找林无暇,没有借着讲解经文的借口把对方叫过来,而是悄悄地安静地去到某一片林子里,看着那正在做杂物的林无暇,一会儿拿着扫把走过,一会儿又去清理香炉,摆放那些线香。


    大殿门关上的时候,里面传来诵经的声音,这也是小沙弥们的必修课,他们其中大部分人之后都会成为本寺的僧人,而非直接还俗。


    不必理会那些外来的香客,这一处地方就好像是桃园净土一样,遵循着寺庙的守则,这些从小就生活在其中的小沙弥把寺庙的规矩融入了生活之中,一举一动,看似还有几分天然本性,却又规矩教条,香炉的摆放,存放线香的数量,以及每天打扫的时间和次数,来来回回,总是这么多事,在日复一日地重复中让他们循规蹈矩,不会行差踏错。


    宋婉在看林无暇,可在这一片忙碌的又不仅仅是林无暇,她就也看到了其他的小沙弥,有些会在发现她之后露出羞涩笑容,不好意思躲闪视线,有些则会大胆看过来,在隔了一段距离之后小声私语,用目光指指点点,还有些每逢经过宋婉所在地附近,就会加快脚步,好像要逃跑似的,格外羞涩怕人。


    这众生百态都不出意料,唯有林无暇,在宋婉眼中,与众不同。


    他认识宋婉,也就不会装作不认识的样子,看见她,黑沉沉的目光之中似乎都有了一抹亮色,不是那种为颜色所惊艳的明亮,倒像是夜空之中升起了晨星,又或是那深渊之中多了一轮明月,月影摇波,看似浮于表面,谁又能知道,其下深渊,有多少同样铭刻了这一轮明月。


    ——是我点亮了他的眼眸。


    四目对视间,宋婉忽然有所明悟,然后笑起来,突如其来的高兴似乎不仅仅是因为被喜欢,还因为、自己显得很重要,至少对他,很重要。


    或许是现代人固有的冷漠观念,人和人之间,谁离了谁不能活呢?所以无论是对此世的父母兄姐,还是对那曾有过动心的少年,宋婉都没有多少执念,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若要说,大约是有几分佛系在其中,不强求,不苛求,同样,也不挽留。


    这些人之中,仿佛也没什么人对她执着不放,用强烈的爱意纠缠她,让她感觉自己于他,于这个世界不可或缺。


    浮萍寄于秋水,为涟漪所逐,无一挽留。


    亲情,友情,爱情,仿佛都不足以维系宋婉在此世的根基,让她在离去之后牵念不放。


    宋婉太理智了,她所遇见的人,仿佛也没几个盲从者,缺少了几分感性,生活中仿佛也少了几分激情,以至于她都不知道自己重生的意义在哪里。


    挽救友情?重获爱情?还是……会不会是拯救什么呢?


    如果一定要对这个世界有什么意义,应该就是救世主那种角色吧,虽然也不觉得十年后还是平静盛世的世界有什么需要拯救的,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最应该被拯救的会不会就是眼前人呢?


    福至心灵,宋婉这样想着,觉得一颗心重新激动地跳起来,好像真的恋爱起来,目光也为之牵绊。


    “想什么呢?”


    油纸伞撑起来,从前方带来一小片灰蒙蒙的阴影,盖在头顶,伞沿触碰到叶片,那从上方阶梯而下的雨珠,好辛苦落在那一片叶片上的雨珠被碰碎了,迸溅的细碎水花落在宋婉的额上,不等她触碰就已经被蒸发,仿佛那一点凉意若幻觉一样。


    林无暇站在宋婉的面前,他的手中撑着那把油纸伞,垂眸看向身前的宋婉,她微微仰着头,明明没有淋雨,眼中却像是多了水汽一样莹润,盈盈的目光也如水波一样柔和,如泣如诉,她要说什么呢?


    她之前、又在看什么呢?


    心跳犹如擂鼓,以为走过来会好些,可实际上,鼓噪耳边,似乎更加响亮的动静让他只能看见她唇瓣轻启,却听不到她说了什么。


    哗啦啦的雨声在伞外倾泄,从顶端滑落伞面的水珠很快又顺着伞沿串联而下,与外面滴答的雨珠交织成一片雨幕,隔绝内外。


    伞下自成的小空间只有他们两个面对面站着,外面的一切仿佛都不存在,只有那哗啦啦的雨声为之伴奏回响。


    “走吧,一会儿(雨)下大就不好走了。”


    春雨仓促,没有给大家更换鞋子的机会,林无暇和宋婉脚上都是最普通的布鞋,舒适透气,宋婉的布鞋上还绣着花,极为精美,唯一的缺点,也就是不防水了。


    林无暇脚尖一转,往一个方向迈了半步,发现宋婉不动,略有几分无奈地回头看她,沉默片刻,扯开袖口系带,宽大的衣袖被风鼓动,瞬间膨胀了许多,手臂悄然伸出,揽着她的腰前行。


    这举动冒失,但有衣袖作为遮挡,又有雨幕模糊视线,外人看去,也看不分明,大约会以为是在虚扶罢了。


    唯有宋婉知道,自己是被那腰上的力道带着前行,更有甚者,她的双脚都可以不用走,直接被托起来了似的。


    雨中行路,又有风做阻力,加上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鞋子更湿一分,连带着袜子都逐渐被水浸湿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若是往常,宋婉恐怕都要望“洋”兴叹,想念一下曾拥有过的各色鞋子,现在么……


    脑子里仿佛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雨水给浇透了,竟是一时间想不到那些无病呻吟的怀念,反而目光灼灼看向林无暇。


    在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之后,那牵绊的另一头仿佛具体了很多,一下子就成了这个人,宋婉像是看到了钥匙,看到了谜题的答案,眼神中还有着跃跃欲试的激动。


    林无暇却没想那么多,他带着宋婉在林中无人处穿行,这里的每一处路径他都似乎极为熟悉,以至于根本不会走错路,也不会错误估量两棵树之间的距离,让雨伞无法通行。


    他甚至还抄了近路,在走出林子之后,宋婉都没察觉到前面的院墙就是她的院子了,还是被林无暇带着顺着院墙绕到正门,看到正在门口打着伞观望的春巧,这才反应过来已经回来了。


    “姑娘,下次可不要一个人出去了,这么大的雨,什么都没带……”


    春巧一眼就看到了宋婉,连忙就要上前,她手中举着的大伞比林无暇手中这柄更大,也更精美,大伞压过来,高过林无暇手中的伞,很明显,是要做个接力,让宋婉不淋雨换到大伞之下。


    林无暇倾斜了伞面,让宋婉那头的伞面抬高,如此,雨水就只能从另一侧流下,不至于让宋婉在换伞的时候被从伞沿落下的雨珠淋到。


    这个小细节,春巧没留意,宋婉却一下子发现了,再回眸看不知何时已经放下手臂的林无暇,他拿着伞的那只袖口还系着带子,是窄袖,另一只袖口却已经敞开,被胡乱的风吹着,像是个大口袋似的,一宽一窄,很有几分不搭调。


    冷风灌入袖口,袖子膨胀起来,那条胳膊就显得更细了,也不知道是怎样有力量,又是把人拽上树,又是托着人走路的。


    “等雨停了,就回家吧。”


    林无暇见宋婉回头看他,垂下眼帘盖住了眼中思绪,平静地说了一句。


    宋婉没说话,拉过他那条宽大的衣袖,因总是被风吹,袖子不能一直封印在伞下无雨空间中,一路走来,也湿了些,本来要帮他把袖口重新系起来,免得灌风,这会儿触手湿凉,宋婉就改为拖拽:“有什么话,进来喝碗姜汤再说。”


    目光看向春巧,做询问状。


    春巧适时说话:“早就备下了,在小炉子上热着,热得多,姑娘多喝些才是,千万别又着凉了。”


    她的话语也有催促之意,不让宋婉站在这门口吹风。


    宋婉还不着急,林无暇本来要拒绝的话终究是没说出口,随着宋婉的力道跟着进了院子,又进了房间,捧起了春巧准备好的姜汤,热热地喝了一碗。


    把人拉进房间来,宋婉就好像渣男一样放了手,转而跟春巧腻歪,笑着谢她准备了姜汤,又笑着说自己多有先见之明,并未让春巧一同跟着去淋雨,在春巧嗔怪她这般令人不放心的时候,宋婉的目光才又看向正要放回空碗的林无暇。


    “……若有旁人在,他定是又要避着我的。”


    这个“他”再不会有别人,春巧的目光看过来,仿佛还带着那点儿埋怨指责,像是在问林无暇,你一个无权无势的小沙弥,是怎么胆敢拒绝县令之女的青睐的?


    宋婉只笑,笑着一口口咽下并不爱喝的姜汤,总觉得里面的红糖好像是加多了,甜得都喝不到姜味儿了。


    空碗落在桌上,轻轻一声,若晨钟暮鼓,警醒世人。林无暇就要再起身告辞。


    还是下午,但因为这突然的大雨,天色骤然暗下来,仿佛直接到了晚上,春巧已经在犹豫要不要点灯,免得房中太暗,宋婉却不怕添乱一样还想要开窗,只觉得房中憋闷,反不如外面的空气清新。


    怀中忽来一股暖意,林无暇接住,那被春巧塞到宋婉怀中的小巧手炉,竟是被宋婉递到了他怀里,若火炭一样,从腹部烧到全身,整个人都迅速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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