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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1章 第八章尴尬·丧心病狂


    毒死了金毛,少凰有点愣,我正将化石蛋从恒温柜里取了出来,见此,问少凰:“怎么了?”


    少凰道:“我原以为三十六给的会是什么瘟疫病毒呢。”


    结果纯粹是见血封喉之类的毒药,你就很是失望?那么你原本是希望爆发瘟疫?这火气有够大的。


    我将化石蛋收了起来。“我说你收敛一下脾气吧,这蛋还没事呢,还有的救,真想杀人的话,阿莯那边还在打,你可以去帮忙。”


    少凰向我示意了下她连万年一米二的萝莉身材都没有的身材。


    莫名的想笑,神尊这手真的挺神来之笔的,挺好玩的。


    拿了蛋我便想带着众人回去招呼阿莯走人,东西已经到手了,而且还买一赠一得了个华胥鼎,不虚此行。但被高岚给拉住了,我不解:“有事?”


    “反正都是拿,都拿了吧。”高岚指了指那些纹饰华美的青铜器与工艺精细的玉器。“本来就是我们的,物归原主。”


    我委婉的提醒,理是这个理,但你不是少凰,很容易引起国际纷争呀。


    少凰敢这么直截了当的拿走化石蛋是因为她有能力让人不敢找她的麻烦,或者说,她有能力干掉所有想找她要公道的人,又不会永远留在人间界,自然可以不遵守地球人类之间的规则。


    赵小弟也表示:若是能武力抢回去,特勤处早自己动手或是请几只大妖出手抢回去了,这不是怕引起国际纷争吗?不然还用得着他筹资来买?


    “又不是我一个人拿的。”高岚说。“表姐,你不会不帮这个忙吧?”


    我秒懂,但这个时候怎么就想起咱俩没有半毛钱血缘关系的表亲关系了?虽如此,但我还是答应了。


    反正都是拿,全拿了吧,不止华夏的,别的不是华夏的,甭管认不认识,全拿了,没道理他们能抢我们,我们却不能抢回去。用少凰的思维逻辑来说就是,被人给抢了,必须抢回去,不然多不公平。而且西方可是抢了华夏百年,我现在却只抢了这么一次,总的来说还是西方占便宜。


    高岚与赵小弟瞠目结舌的看着我,估计这辈子就没见过我这么干脆的强盗,不对,我哪是强盗,再怎么样我也有一半的华夏人族血统,拿回这些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事。


    还没收拾完便感觉到怪异的声音,同时感觉到了空气中的气流波动,有什么东西要攻击高岚。


    为何如此笃定是攻击,因为丫速度太快了,哪怕是撞上都够高岚喝一壶的,也因此,我脑袋都还没扭过去就已经伸手拽开了高岚,然后手臂被划拉开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我很是惊讶,什么东西这么牛掰?我的鳞甲可是比金刚石还坚不可摧的。


    正惊讶也看清了那是什么东西,赫然是刚才那个主事,只是,此时此刻的主事,已经不能说是人了,不仅是因为我刚才很确定他已经断气了,现在也是断气状态,也因为他现在的外貌,灰白的皮肤,白色的眼睛,这不就是熊猫前段时间陪阿吉一起追剧时看过的丧尸片里的丧尸吗?


    什么情况?


    好好的尸体怎么变丧尸了?


    可别告诉我这拍卖会里有人研究丧尸病毒然后完脱了。


    还有,丧尸不都行动极为迟缓的吗?怎么这只的速度足有普通人的三倍,奥运会冠军给他当徒孙都不够格。


    事实证明,这只丧尸还能更变态。


    丧尸速度很快,但我更快,我一爪子将他的脑子抓破,按着丧尸片里的定律,丧尸应该死定了,然并卵,它仍旧活蹦乱跳的,脑浆都沾了我一手,毫无影响。别误会,是对他毫无影响,对我却是很有影响,我都要恶心吐了。


    尽管想吐,但这个节骨眼上显然不能吐,这里还有两个普通人呢,不收拾掉这只丧尸,高岚和赵小弟的安全就很值得商榷。


    再抓一爪心脏,仍旧活蹦乱跳的。


    MD,这什么变态啊。


    我抬爪搓出个球形闪电来,本庄主就不信了把你劈成炭还弄不死你。


    显然,球形闪电还是有点用的,丧尸扭头就跑了,留下正在搓大球的我无限凄凉。


    我无语的将球形闪电散掉,正想问这是怎么回事,在一旁瑟瑟发抖的赵小弟的鼓起勇气问少凰:“你刚才给他喝的该不会是丧尸病毒吧?”


    这个问题问的少凰显然无法回答,她压根不知道熊猫给的是什么毒,最多就是有所猜测,比如瘟疫或具有挥发性的毒之类的,不过现在这情况,虽然不是瘟疫,但也差不了多少。


    只是,别人看丧尸片是被吓的瑟瑟发抖、晚上做梦被丧尸追,然后惊醒,熊猫却是玩出了新境界:丫在现实中制造丧尸去追别人,没什么比做梦梦到被丧尸追,结果醒来真的有丧尸更悲剧的了。


    混蛋啊。


    这么牛的丧尸你也不怕真的搞成全球生化危机?


    不对,若是真的搞出生化危机来,熊猫只怕高兴还来不及。


    高岚看着我手上的伤口问:“若是丧尸病毒,小落”


    我说:“不至于,那应该不是丧尸,谁家丧尸比猎豹还迅捷的?”不过说到传染性,也是有可能的,熊猫那家伙的医德虽令人不敢苟同,但她的医道你还真不能否认,否则它也就不是医神了。


    保险起见,我说:“我还是追上去处理掉比较好,你们就呆在这,少凰你保护好他们两个。”


    少凰点头,想了想,还是说:“我觉得你最好也关心一下自己的身体。”


    我说:“我现在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方才的真是丧尸病毒,那么你很可能感染。”


    我不可思异。“我现在这躯体,怎么可能。”普通人会感染丧尸病毒是因为自身的抗毒能力不高,但我这媲美初代种的身体素质,拿毒当饭吃都死不了。


    “我怀疑三十六的病毒专门针对人类基因。”


    呃,我再厉害,但我的身体里也的确有人类基因,可“病毒不都是无差别杀伤的吗?”什么还能针对某一物种了?


    “它当年给我的病毒全是只对人族有用,没有人族基因的智慧物种哪怕天天泡在病毒里也不会染上。”


    很好,我对熊猫已经彻底无话可说了,丫的医德与医道都无敌了,不同的是,一个是下限无敌,另一个是上限无敌。不过话说回来,这都千万年了,死熊猫你对人类怎么还是厌恶得如此深沉?


    无话可说的我赶紧去追那只丧尸,若是丧尸病毒真能感染别的人类,那就真的大条了,分分钟上演全球生化危机。


    事实证明,这玩意还真能感染,沿途我碰上了好几只丧尸,不是来参加拍卖的客户就是工作人员,身上都有伤,或被抓,或被啃的,这毒发速度够快的。


    值得庆幸的是,二次传染的丧尸病毒没有最初的那只生猛,速度比猎豹还差了点,不过还是比普通人要强,若是普通人,只怕还真拿它们没辄,但我的身体素质也不慢,倒不怕这点。就是这些家伙也顽强了,都被我拔剑大卸八块了,八块肢体仍旧能活动,具有攻击性。


    瞧瞧这发明,我深以为,若是有一日世界末日了,那么一定是科学家的杰作,一个小小发明,破坏力比任何的暴君都要强大。


    我让烨宁将丧尸的血肉都给吃了,就不信这样还能继续活动。


    血肉灵魂都没了,自然就不能活动了,但烨宁只啃了一只就不肯再吃了,嫌弃难吃。


    我无语,你都什么状态了,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嘴?


    我想跟烨宁讲理,但丫现在神魂不全,无法跟我吵架,也无法理解太过复杂的交流,我无奈放弃这个法子。


    我搓搓搓,搓出个足球大的球形闪电怼丧尸身上,丧尸霎时就化成了一堆齑粉,终于安生了。


    见真的管用,我将紫玉剑收回,一边搓闪电一边找丧尸,搓好一个就放身后,让球形闪电跟着我一起找丧尸,找到就抓一只球球怼出去,一球解千愁。


    找到拍卖大厅的时候这里已经一团乱了,到处都是丧尸,阿莯正跟那只最凶猛的丧尸干架,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也不知是吃了什么东西,丧尸已经进化成了三米的巨人,身手却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并且四肢都进化出了锋利的爪子,但再生猛也被阿莯拎着华胥鼎压着打,都快砸成肉饼了也没死透,贪婪的攻击着阿莯。


    理解,这里最补的人类就是阿莯,若能啃了阿莯,我相信这只丧尸一定会进化出自己的灵智来,并且实力更上一层楼。


    怼过去一个球球,没用,靠之,这也太生猛了吧。


    见我赶来,阿莯道:“对它没用,你赶紧救人,把没事的人都带出去,我有别的办法解决。”


    放大招啊?


    我问:“你不怕被雷劈?”


    三十六与小幺如今能在这方天地活蹦乱跳绝不是世界意志多么好说话,而是世界意志奈何不了这两位,加之这两位进行了自我封印,不影响到这一方天地的稳定,双方这才能相安无事。


    “顾不上了。”


    上神真伟大,不过你既然有办法,那我也就不用头疼怎么避免生化危机了。


    一边怼丧尸一边护送着普通人从安全通道离开,护送第一批人离开地下建筑跑到外头的时候我无语的发现这外头已经有人了,不是普通人类,而是一群非人生物,有吸血鬼也有狼人,跑的真够快的,尤其是吸血鬼,林子里的吸血鬼足有百来只。原本应该更多,但之前就说过了,吸血鬼并非天生的非人类,而是普通人被吸血鬼初拥后变的,也因此,这些吸血鬼的本质仍旧是人类,只是发生了一些便已,但就算变异了你就不是人类了吗?熊猫的丧尸病毒表示:还是。


    地下建筑里闹得最生猛的丧尸除了那只被少凰给灌了一整瓶病毒的倒霉蛋就是那些吸血鬼变的丧尸了。


    可惜的是,这些吸血鬼显然不这么想,至少它们不认为自己与人类是同类,发现病毒对自己也有用后麻溜的跑了,还不如它们口中的食物呢,我方才救人的时候看到了几个魔法师在配合阿莯打丧尸。


    不断往来,一趟又一趟,没被感染的人都被我给带了出爱,但不保证还有没有漏网之鱼。于是我又跑回去找阿莯,问阿莯有没有办法。


    阿莯闭眼感应了下,说:“有,但那些人身上多少都有丧尸造成的伤害,不用管。”


    拿神念当雷达,阿莯你也是够灵活的。


    不过剩下的人都被感染了的话,我只得爱莫能助的招呼配合阿莯打丧尸的人撤退。


    那些被感染的人是不可能救了,我又没解毒剂,而解毒剂就算有也远在死熊猫的手里,隔着一整个欧亚大陆和小半个太平洋,就算坐飞机也来不及。


    才跑出地下建筑就发现外头一团乱,什么情况?这冰天雪地的居然还有力气打群架?不由问之前被送上来的高岚与赵小弟:“什么情况?”


    赵小弟心有余悸的道:“刚才有只吸血鬼突然发狂,伤了好几只吸血鬼和不少人,不过已经被打死了,但剩下那些已经被伤了的人,大家想先杀了他们,免得一会出事”


    人性自私,比起别人,自然是自己的安危更重要。


    我无语,更无语的还在后头。


    走在最后的阿莯上来了,而她一上来我就知道不好,不是因为她身上的气势节节攀升,若是有个能量探测仪在这,妥妥的会烧坏,而是,天上雷云聚集,若我没说错,过会儿天雷就该下来了。


    姑奶奶,我们都还没走完呢你就把天雷给招下来了,我是不怕天雷,但这里可不止我一个人呀。


    看看阿莯,再看看正忙着打成一团的众人/非人,我哭的心都有了,这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越急越想不出什么能在一瞬间带走所有人的法术,干脆问少凰,才开口却发现这位挺悠闲的,都这个时候了还拿了个小本子和铅笔在写着什么。


    “少凰……你写遗书啊?”


    “不是,是三十六让我写的实验数据。”


    它不提那只死熊猫还好,一提我就忍不住上火。“写这干嘛?还那只祸害闹腾的不够大?”


    “它让我帮忙写实验数据,说明它的研究还需要改进。”


    我说:“再改进地球人类就该灭绝了。”


    “你找个镜子照照吧。”


    我摸了摸脸,没毁容呀。


    少凰继续道:“研究不完善意味着它还没研究出解药。”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高岚小声提醒:“小落你的脸色不太好。”


    哪不好了?


    我瞅着高岚的眼睛,华夏族黑色的眼睛里赫然是一个脸色灰白的人形生物!


    第222章 第八章尴尬·无奈


    没等我反应过来自己这是什么情况,天雷便落了下来,伴随着一阵地动山摇,然后就是天旋地转,再睁开眼的时候已在几百里外的冰原上,以及远方天际轰隆轰隆的雷声,仿佛北欧神话中的雷神托尔正在发怒。


    自然,以上是普通人的视角,从非人,尤其是我与少凰的视角便是阿莯解开了部分封印着手收拾地下建筑里的丧尸,同时将所有幸存者给丢到了几百里外免得被殃及,但世界意志也怒了,于是天雷滚滚。


    高岚望着远方的天劫,很是疑惑:“那是天雷?”


    “嗯。”我颌首。


    “天道为何要劈阿莯,阿莯不是在做好事吗?”


    这个要怎么解释呢?


    虽然丧尸很危险,一个不留神地球人都得灭绝,但地球只是这方天地中的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而阿莯,那是上神,一尊证道成神的上神,它的存在就是一种道。也就是说,别人是存在即合理,它却是存在即道,只要存在就会干扰到这方天地的法则。只是阿莯以前是封印状态,因此没什么影响,世界意志也就能接受,但现在,阿莯解开封印便意味着可能食言,世界意志能不怒吗?至于地球的存亡?在生命的面前,损失几个细胞算事吗?


    必须得说,洪荒破碎有好也有坏处,人神固然分离了,让凡人物种不用再遭受神类的祸害,但凡世的承受能力也差远了。这要是洪荒时代,别说只是一个上神的存在,便是一群上神掐起来天道都表示齁得住。


    “阿莯并非此世之人,天道不欢迎她。”我只能如此回答,心里莫名的想起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阿莯没诗里描述的那么老,归乡时都两鬓斑白了,上神是不会老的,不老不死,更难灭,也没有儿童笑问客从何处来,但这也更凄凉。


    上神音容笑貌依旧,但她的族人早已忘了她名字,连她亲手铸造的鼎都给弄丢了,更甚至,这方天地也排斥着她,跟防病毒一样防着她。虽然这防备并没有问题,但想到阿莯最初是一个普通的人族,与许许多多的人族一同生活在大河之畔,采集狩猎、祭祀


    相识的族人早已死绝,时代也变了,她不仅是个陌生人,她的存在更是仿佛病毒。


    或许,阿莯很多年都没回过人间界,便是因此,不是每个人都能没心没肺到一个神奇的境界的。


    忙着记实验数据的少凰道:“别在那感怀了,那些感染者快跑光了,让他们跑了,到时候你就真能看一出全球生化的好戏了。”


    我瞅了眼,阿莯送人的时候顺手已经丧尸化的感染者给灭干净了,因此剩下的感染者都是还有神智,还没变丧尸的,但也正因为没变,一落地就忙不迭的跑路。可真要让他们跑光了,麻烦才大条了。


    顾不上感怀了,我拔剑去围追堵截,不接受回来呆着的一律砍死,省得在我看不到的时候变了丧尸,若是已经丧尸化了,那就更简单,一剑灭了就是。


    这里是格陵兰,是冰原,好处是不用担心丧尸围城,至少暂时不用,坏处是冰天雪地的,想要藏起来也很容易。


    普通人可能只能等死,但非人生物,向下挖几百米一藏,咋个找?


    我最后快找断了气还差三只,而我自己现在的情况,再拖下去可以考虑换个躯体了。


    我问少凰:“你是不是记错数字了?”


    少凰皱眉:“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


    我说:“那就让阿莯负责找人吧。”


    少凰无语:“你好意思让个裸/奔的去抓人?”


    嗯,裸/奔的。


    天雷是劈不死上神的,但阿莯现在用的躯体也不是原装的神躯,天雷一劈一秒钟就成了齑粉,不过成齑粉之前阿莯也成功的将那座地下建筑连同里头所有的丧尸都给沉进了地心。熊猫的发明应该还没丧心病狂到让尸体拥有凤凰的体质,几万度的高温里跟洗桑拿一样舒服。


    不过,裸/奔状态被雷劈,阿莯到底也是受了伤,现在正虚着呢,但我不心虚。


    “这不是她应该做的吗?毕竟,麻烦可就是她带下来的。”


    一人一裸/奔神不约而同的看着我。


    我继续说:“熊猫那德行,我想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让她往人间界跑,就算有事找少凰,有阿莯你一个也就够了,犯不着拖上它。我思来想去,就只有一个解释,它是你带下来的。”


    至于死熊猫自己跑人间界来的?那不可能,熊猫不喜欢人族,有人族活动的地方,除非必须,否则她是不会主动前往的。就好比阿莯的神宫,除非孟凰那种好为人师并且喜欢集邮的,不然每个神的神宫里聚集的多是自己的同族。人生地不熟,跟着同族的长辈怎么都会觉得安心一些。也因此,阿莯的神宫是人族神仙的一大聚居地。我问过熊猫,阿莯的神宫打从建立之日起,熊猫就没踏足过,原因就是那的人类太多,她怕自己呆着呆着,然后阿莯的神宫就得出现大规模的人口失踪事件(被熊猫扛回去做实验品了)。


    阿莯沉默的看着我。


    我问:“为何带它下来?你难道不知它对人族的厌恶?带它下来的危险性”我指了指远处因为地心被打了个洞而导致岩浆喷发的景观。


    “留它在神界,更危险。”阿莯道。“在人间界,它再危险也只能祸害这一地的人族。”


    反应过来阿莯什么意思的我:“这颗星球上的人族招你惹你了?”


    “牺牲少数人保全更多的人罢了。”阿莯说。


    牺牲少数人保全更多的人,这是人族文明发展中的一个核心思想,这样的选择在历史上有过太多太多的例子,而每个人的选择最终都是大义凛然的:牺牲少数保全多数。无数的人因此而被牺牲,被杀身成仁,但我估计再心狠手辣的枭雄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同样的选择出现时,被摆在祭坛上的牺牲会不再是几个或是一部分人,而是整个地球人族,包括别人,也包括自己。


    对此,我表示理解,但不能接受,更不支持。


    但我也更确定了一件事,阿莯真的是一个人族。


    别看我平日里没少腹诽这家伙是一个血统纯正的原始人族,但其实我心里是没将她与人族挂钩的,双方的三观代沟远超马里亚纳,堪比归墟,真的很难让人将之放在一个生物纲目里。但此时此刻,我无比深刻的意识到,其实阿莯的骨子里是一个真正的人族,哪怕隔着千万载的代沟,但某些事情的思维逻辑上,她与人族如出一辙。


    地球上的是几十亿人族,不是几十亿头猪,这家伙的取舍可真做得干脆利落,没有愧疚,没有纠结,只有平静,某种意义上她比所谓的英雄坦诚多了,至少英雄还会假惺惺的掉几滴泪,并怀念一二。而阿莯,我敢笃定,若地球人族真灭绝了,最多几年她就能将这事给忘干净。


    格陵兰最后剩下的三只感染者最终由阿莯接手,我找华夏驻丹麦的大使弄了一艘飞机,然后将剑架驾驶员脖子上让驾驶员将飞机开出了破吉尼斯记录的速度。


    回到国内继续借了一把特勤处的关系换了飞机继续飞,总算在毒发攻心前回到了鹤城将熊猫从血肉横飞的手术台边拖了出来,至于手术台上那血肉模糊,但隐约能看出点人形的不明生物,我拒绝深究。


    “解药给我。”


    熊猫诧异的看着我。“你怎么也中毒了?”


    我说:“听你这意思,我原本应该不会中毒?”


    “这病毒只对人族基因有用,而且,感染后,短则几分钟,长则十二个时辰就会毒发。”


    我怒:“老娘一半人族血统呢。”


    熊猫闻言眼睛噌的就亮了。“忘了。”


    我揪着熊猫脖子上的毛说:“解药。”


    “还没配出来。”


    少凰还真说准了,丫的研究还没完成。


    我将少凰记的实验数据丢给死熊猫。“你要的实验数据,什么时候能有解药?”


    “没有活体?”熊猫有些失望。


    “离着半个地球,你让我怎么给你带个活体回来,我自己能神智清醒全须全尾的回来已经很不错了。”


    “给我点时间,数据有点少,解药有点难度,但可以控制一下你的恶化。”


    熊猫这话说的非常的诚恳真挚,我想了想,信了,然后——


    不到三天我就后悔了,找了口锅将熊猫洗洗后就放了进去,放油加盐加胡椒厨房里各种调料我都放了一些进去,尘寰拦都拦不住。


    “小落你冷静。”


    我怒:“冷静冷静我冷静个屁,你知不知道这混蛋拿我做了三天的活体实验?”


    老娘等着她给我研究解药,她倒好,沉迷完善病毒不可自拔,拿我当小白鼠。


    “可你把它煮了,你还怎么解毒?”尘寰死命的拽着我。“咱们可以用别的方法。”


    “严刑拷打,伤口撒盐对它都没用。”我很确定的说,能够修成上神,不管是天劫还是心魔劫都遭受过,而能够挺过这两关,十大酷刑都不可能再让它有什么感觉。


    尘寰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挠痒痒,我以前看人族用这招折磨过同类让人活活笑死了。”


    我问:“你确定熊猫有痒痒肉?”


    尘寰瞅了眼熊猫的腰围,语塞了。“挠脚底板?”


    我抓起熊猫的爪子示意那肉呼呼的爪垫,捏了捏,手感真好,长得萌、毛还好、爪垫更长得这么好好像有点明白华夏族为什么那么迷死熊猫的同类了。嗯,同类,不是这只,我不认为这只死熊猫全身上下有哪是能吸粉的,丫就一变态熊。


    尘寰继续出主意。“割伤口抹糖引蚂蚁?”


    我说:“这主意听着耳熟。”好像在哪见过。


    “天龙八部里看的,有个叫康敏的角色就是这么死的。”


    想起来了,超惨,好像是被吓死的。


    不过这法子听上去挺不错的,不知道对熊猫管不管用。


    我将被捆成粽子的熊猫捞了出来做实验,割了伤口也抹了糖,但事实证明,不仅是因为熊猫不是康敏,而是丫伤口恢复得特快,伤口恢复的速度肉眼可见。最后我是专门去找了几只蚂蚁放旁边确保蚂蚁可以及时爬伤口里去,然后奸笑着对熊猫说:“你好好研究解药,我就放过你。”


    熊猫给我的回答是充满挑衅的笑容,然后蚂蚁被毒死了。


    我还能说什么?面对这么一只连自己的都能拿来做实验给弄得血液带毒的家伙,神也无可奈何了。


    至此我完全明白了少凰在我走的时候讲的两件事什么意思。


    “你认识池刃吗?”这是少凰的开头。


    不认识,对于神族,我所认识全是大洪荒时代的,天知道是死是活,池刃,那年头没这号神。不过也不是完全没印像,刚找到熊猫和阿莯的时候给少凰打电话证明我没恶意时,这两位的电话里有提到过,似乎被熊猫给整得很惨。


    少凰给我说了池刃的悲催遭遇。


    不是很惨,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


    池刃在战场上受了重伤,而那个时候熊猫正在做个研究,就差个实验体了,而由于它之前十九段婚姻,再勇敢无畏的人在见了十九位前辈的悲惨后,只要脑子正常都不会再被熊猫的外表所迷惑。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有几个人是真愿意死在牡丹花下的?尤其是清楚那朵牡丹花还是一株食人花。


    也因此,虽然万般准备都齐全了,但就是没法继续。


    池刃很倒霉,真的很倒霉。


    它本来是不必死的,但熊猫需要实验体,所以它就死了。


    神躯挂了,也不是不能解决,去轮回就是了,既可以历劫又可以重新获得躯体,也可以从自己的后裔里找个合适的躯体,再或者找娲灵大神制造,前两者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去磨合,最后一种的磨合期较短,但娲灵大神一向深居简出,找它的话委实难了点。也因此,当熊猫说有办法为池刃提供一具没有任何后遗症、且百分百契合的躯体时,池刃非常高兴的说愿意配合熊猫。


    熊猫的办法说来也很简单,用培养皿人工培育躯体,不过一来等躯体完全培育出来了,那就是夺舍了,有伤天和,而且,也无法百分百的契合,因此熊猫是从胚细胞起就把池刃塞了进去,让胚细胞与神魂相互磨合同时进行改造,如此,等分娩时得到的必然是百分百契合的躯体。


    虽然用的胚细胞是用池刃生前的细胞组织培养出来的,但胚细胞的脆弱反正第一次塞进去的时候池刃不到零点零零零一秒就又挂了一次。神魂的活性太强,改造后胚细胞的活性也同样变态,然后不到一秒钟就崩溃了。


    熊猫毫不气馁,再接再励,胚细胞的存活时间越来越长,挂第一千万亿零五百四十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一次的时候池刃已经活成了胚胎。


    胚胎。


    人类十月怀胎,胚细胞发展成胚胎至少一个月的时间。


    池刃不是人类,它的物种的孕育时间比人类更长所以挂了一千万亿零五百四十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一次不是结束,只是开始,真正的开始。


    值得庆幸的是,池刃最终得到了一具与自己完美契合并且比之前那具更好的躯体。


    啥?


    问他成功复活时的精神状态?这种问题……人生难得糊涂,何苦刨根究底呢?


    第二个故事是熊猫的第八段婚姻。


    那是熊猫唯一一段不是纯粹钓鱼的婚姻,虽然开头还是钓鱼,但过程发展出了别的内容。


    咬钩的是一条科学鱼,与熊猫同样热爱科学热爱研究,对于做实验的时候拿自己拿别人当小白鼠毫无心理障碍,这两只的节操与下限可以说是一个等级的,相性非常的合。


    当时大部分的神都很看好这一对,结果这两只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从蜜月期发展成了世界大战。


    按着人类的思维逻辑,如果夫妻关系破裂,闹得不可开交,那百分之九十九是有人出轨了,找了第三者,因此想将第二者踢出去以便给第三者腾位置。但熊猫夫妻并非人类,用人类的思维逻辑自然是不行的。


    当众神将这两只给制服的时候,神界已经让毁了十分之一,众神一边修复神界一边觉得不可理喻审问两只是什么情况,就算是审美疲劳也不至于这么快吧,而且众神之间就算是审美疲劳要解除道侣关系也是和平分手,哪有发展成世界大战的?


    原因自然是与审美疲劳无关,但丫还不如是审美疲劳或第三者插足呢。


    第223章 第八章尴尬·无敌


    古人有云,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但古人肯定没想过,若搭配干活的男女是同行会发展成什么情况。


    男女热恋的时候总是会做一些可能有趣也可能无趣,可能好笑也可能不好笑的事,而这种行为有个统一的学术名称:浪漫。


    普通情侣的浪漫大概就是说几句好听的话,或是用蜡烛弄个心,弹个吉他什么的,有钱人就可能规模弄得更大一些,甚至跑到传说中一些爱情圣地去玩。而熊猫跟第八任的浪漫则是秀爱情的结晶,别误会,不是秀幼崽,古神想要怀孕,难度不亚于肥猪上天,它们秀的结晶是共同创造的发明。


    这种行为,仍旧是浪漫,只是罕见一点,是属于科学家的浪漫。


    嗯,科学家,严格意义上,熊猫和第八任都可以归入科学家这个行列。咱不能因为科学家的IQ爆表,EQ惨不忍睹就觉得人不懂浪漫,那是赤/裸裸的歧视,是无知。科学家也是有浪漫的,你觉得没有只是因为你没见过,或者,你不是那个人。


    只是,就算是科学家,内部也有不同分类的。


    研究生物的、研究化学的、研究天文的都是科学家。


    熊猫在分类上应该属于生物学科学家,而第八任则属于机械学科学家,分类不同,在一起研究爱情结晶的时候自然也有所侧重,熊猫偏重生物,第八任偏重机械,然后毫无悬念的产生了分歧,刚开始只是拌几句嘴,很快发展成吵架,贬低对方的学说,抬高自己的学说,然后反正最终的结局就是创造了盘古世界有史以来最凶残的夫妻吵架,整个神界都给毁了十分之一,网上讨论世界末日的时候真的很有必要将科学家导致世界末日这个可能性最大的题材给加进去。


    一般来说,夫妻之间,只要不是有一方出轨了这种问题,那么最终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熊猫与第八任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意见不合,都退让一些就是了。


    可,这对夫妻是科学家,而科学家可以说是周天万界最虔诚的信徒了。


    啥?


    科学家是信徒?


    太扯了吧,科学家应该跟信徒怎么都不沾边才对。


    事实上还真的很沾边,不同的是,凡人信仰的是神明,是英雄,这样的信仰其实并不纯粹。毕竟凡人的信仰充满了功利性,神明得庇护他们,英雄得带给他们可以继续活下去的生活,若是自己的信仰没有回报,凡人会生气,会痛骂,更甚至于,神明的庙宇会被焚毁,神像会被亵/渎。科学家却不然,至少真正的科学家不是,真正的科学家没有任何功利性,它们纯粹因为热爱而信仰,痴迷于知识以及探索奥秘。


    举个例子好了。


    如果有一项研究,需要你自己躺上实验台,正常人肯定是死也不干,不是报警就是跑路。


    而真正的科学家,它们会跟同行研究怎么保留自己的脑子,让自己活着看到结果,哪怕看到的时候自己只剩下大脑还活着。


    为了自己的信仰,研究自己、根据研究需要调整节操与下限真正的科学家,可以说是相当欠揍和刷新你三观的存在。


    不巧,熊猫与第八任都是科学家,且是非常虔诚的科学家。


    虔诚的信徒怎么可能让别人的研究压自己一头?必须以自己的研究为主。


    谁都不让的最终结果便是从相互贬低对方的研究抬高自己的研究升级到人身攻击,神界拆了十分之一,爱情结晶没搞出来,婚姻却划上了句号。


    熊猫的十九任道侣里,它和第八任是分手最快的,从成婚到离婚不超过两个月,真正意义上的闪婚闪离。神人漫长的生命造就了神人特殊的时间观念,就算是审美疲劳,怎么也要几百几千年,也因此,在这两位之前,离婚最快的神人道侣也维持了至少两千年的道侣关系。这两位一下就刷新了记录,并且至今无神能超越。


    对此,除了槽多无口我没有任何感觉,但是——


    我不该问少凰,熊猫的另外十八任道侣是怎么离婚的,多久才离的?不会也是理念不合吧?若是这样,那科学家与科学家之间还真的不适合结婚,结果——


    “另外十八个?研究价值没了,自然就离婚了。至于多久才离的,短则几千年,唔,我记得有一个是超过十万年的,最后离婚的时候,活了快一百万年的神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哭成了狗,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可你好像很高兴别人离婚了?”


    “三十六每次成婚,整个神界都会打赌这段婚姻能坚持多久,那一次我下注五万年内不会离婚,一赔两百。”


    我:“”


    咱就不吐槽神界的神究竟多么的没节操没下限了,只提一个事,熊猫的婚姻史与池刃的遭遇充分说明了一个事:若将科学家比作信徒,那么熊猫妥妥的狂信徒。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不怕变态一样的对手,更不怕神逻辑的变态,就怕狂信徒。


    神一样的对手可以想办法,变态也可以去猜测,神逻辑的变态也不是完全没有逻辑可循。而狂信徒,它们的逻辑真的很简单,简单的一目了然,但也正是一目了然才更无敌。


    我更不该问,做为一座神宫的主人,死熊猫这么胡来,真的好吗?不怕名声扫地,威严尽失吗?不怕徒子徒孙没脸见人吗?每个证道的上神都有自己的道统,徒子徒孙无数,就算自己无所谓也请稍微考虑一下徒子徒孙的感受好不好?不怕人都跑光了,没人继承道统吗?


    少凰呵呵哒的给我科普了韶光神宫的发展史。


    别看死熊猫节操各种欠费,但丫在自己的专业方面还是很尽职尽责的,对徒子徒孙的毕业标准定得很高。每个毕业的徒子徒孙至少有背医书一百年、跟药材打交道一百年、活体实验一百年的经历。就好比针灸,一个只在学校里学了几年理论的医学生和一个已经用活人练手练了一百年的医学生,做为病人,你会选谁为自己针灸?


    只要不是想不开,用膝盖想都知道选哪个,也因此,韶光神宫的医修虽然臭名昭著,但就职并不是问题,供不应求,个顶个的有钱。


    只是,背医书一百年与研究药材一百年问题不大,耐得住性子就行,耐不住怎么办?自然是滚蛋。能够进入韶光神宫学医的,自然是耐得住性子与寂寞的,但活体实验一百年就有点问题了。


    针灸什么的,还可以相互扎个几十年练手,但别的,比如试药、比如解剖虽然死了也能救回来,但那个过程,真的很痛苦,能让别人受罪还是不要自己受罪了。就算狠得下心对自己下手,素材也不够,想要毕业,就要做更多的实验,而考虑到神界的庞大的智慧物种种类,显然,只研究自己是不够的。


    韶光神宫的发展初期,这些医修解决实验素材的法子是出钱:灵石、各个品级的丹药(品级越高,服务时长就越长)。


    重金之下必有勇士,踊跃报名者很多,但过程太痛苦,很多人都是还没到期就跑了,连酬劳都不要了。而跑得人越多,实验品就越好,医修们就担心自己的药没人试,或没人练手,狼多肉少,不抓紧时间,连汤渣都喝不到了。因此做实验就更频繁了,实验品也就更痛苦了恶性循环之下,到了后来,哪怕韶光神宫开出上品的丹药,除非想不开,否则再眼馋丹药都没人报名。


    招不到实验品,徒子徒孙们只能去战场上抓俘虏,太清楚众神及其徒子徒孙都什么德行,神尊明确规定:除非是俘虏或有仇,否则做实验必须当事人自愿,并且实验结果都对当事人有益。但战场上需要的再缺医修,也吃不下整个神宫的医修,为了去战场的名额,韶光神宫进行了惨烈的内讧,少数踩着大多数的“尸体”兴高采烈的去了要多少实验品就有多少实验品的战场,而剩下的人一片愁云惨雾。


    这个时候死熊猫不知道为什么对研究上神产生了兴趣,但对付等级比自己低的,她可以用各种方法让人自愿,但同级的存在,那就真没辄了呃,至少短时间没辄。


    道侣之间相互帮助做点小研究是不犯法的,于是乎,死熊猫拉开了骗婚的帷幕。而它的徒子徒孙,瞅着祖师爷骗婚的事迹,思路完全被打开了。


    原来还可以这样啊。


    祖师真聪明


    无数白痴被韶光神宫里或美丽或温柔或英俊或知性或妩媚或反正你想得到的任何款,韶光神宫的医修们都能给你演出来,包你满意,只要肯去相关部门登记结婚就行。


    只是,帅哥美人再好,天天拿自己做实验,哪怕是色中饿鬼,最终也会进化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红粉皆骷髅的佛。往往要不了多久就会哭爹喊娘的要离婚,遗憾的是,结婚容易,离婚的话,在另一半毕业之前是别想了。


    人性未泯的医修们普遍一手毕业证一手离婚证,人性已泯灭殆尽的,通常只有毕业证,除非道侣疯了,或者研究价值被榨干净了,否则别指望能离婚。


    为了让我更明白一点,少凰还给我举了两个例子。


    一个是一只风流种马,该种马极为好色,飞升后很快就混开了,并且吸引了十五位红颜知己,而十五位红颜知己对其爱入骨髓,愿意共侍一夫,并且相处得极为和睦,从不争风吃醋。十六个人很快就决定去领证,办事人员瞅着这十六位的队伍,一颗冷漠无情的心都禁不住抖了抖,委婉的劝该种马,娶这么多真的会死人的,婚姻并非儿戏,应慎之又慎。


    该种马觉得办事人员是羡慕嫉妒自己左拥右抱,没听,让办事人员快点。


    办事人员无奈,为十六人登记了户籍。


    那只种马的婚后生活多滋润少凰不太清楚,少凰只知道那十五位红颜知己出师后是离了婚的,并且每个都给了那只种马一大笔离婚费,不过那只种马没要。少凰见过一次种马,畏雌如虎,甭管是女神还是女人,甚至雌蚂蚁都能让他如同耗子见了猫一般瑟瑟发抖。


    还有一个例子,有只小玄武成年后去神界拜访一位长辈的时候与一个韶光神宫的医修相识了,在发现这只小玄武是第一次来神界,人生地不熟后,医修热情的为小玄武提供了很多帮助,两只很快相知再相恋,最后结了婚。


    少凰对此事印像极为深刻,因为那只玄武是少凰一个老友的晚辈,玄武鼻涕眼泪直流的来找这位族中准备求救帮自己离婚解救于自己水深火热之中时,少凰就在旁边。


    那位玄武上神被气得不轻,结婚你不挑挑人啊,韶光神宫的医修是能结婚的对像吗?


    气归气,但小龟还是要救的,而上神出马,医修没坚持太久就答应了离婚。它怀孕了,肚子里有一只玄武正在孕育,孩子它爹没了也无妨,等孩子生下来了研究还是可以继续的。


    少凰介绍完后,我也就剩俩字了:呵呵。


    人族中的很多人都觉得自己身边的异性接近自己爱慕自己追求自己都是图自己的钱财,因而觉得空虚,然后使劲的作,我觉得,那些人都是没碰到对的人,若是碰到韶光神宫的医修,一定会满意,不再空虚。那些医修不会图你半毛钱,就图你这个人。


    言归正传,终于回过味来少凰为什么要给我讲那些的我最终没有听少凰的劝谏。


    我也不是不明白,面对死熊猫这种无敌的家伙,忍耐是最好的办法,但面对这种神经病,谁TM的能忍?反正本庄主忍无可忍!


    我最终将熊猫放回了锅里,这回尘寰没拦着,他也想不出有什么能收拾熊猫的法子了。


    加半锅水,打火,加盐加葱加干辣椒加花椒撒胡椒


    熊猫虽然很萌很可爱,但仍旧是熊,皮糙肉厚,想要炖熟,需要很久,因此我搬了个凳子再取了一卷佛经慢悠悠的念着,平心静气,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戾,不好不好。


    “只是研究一下而已,我保证你不会死,你折腾我这么久,也该消气了吧。”水沸腾时锅里的熊猫道。


    我心说,折腾你半天,我更上火了。


    十大酷刑,没一个是对这只死熊猫管用的,丫还真就无敌了。


    我不愿妥协,熊猫不肯放弃,这锅熊猫汤炖了三天,整个屋子里都肉香四溢,然而这毫无意义,熊猫就算五分熟了仍旧是淡然的,也的确该淡然,就算十分熟它也死不了,为何不淡然?


    我绝望了。


    我的绝望最终是阿莯拯救的。


    尘寰得知还有三只感染者后跟格陵兰那边联络了下,因此阿莯与少凰回来的时候是带着两只丧尸和一只感染者的,有了别的研究材料,熊猫对我的兴趣立时大减,好吧,也不是大减,只是减了一分而已,它还是想继续研究我的,神民与人族混血的感染者,只我一例。


    我无言的将烨宁搁在了自己的脖颈上,问死熊猫:“你信不信我砍下这颗头颅,这副皮囊可不是神之躯,脑袋掉了,还是被烨宁给割下的,肯定活不了。”


    熊猫:“冲动是魔鬼。”


    第224章 第九章血脉·华胥


    人性的下限,你永远都想不到――庄主


    赵哥来的时候我正在看尘寰杀羊。


    大清早的杀什么羊?改行当屠夫?


    还真不是,只是准备早餐而已。


    回来后我就发现自已对熟食的兴趣越来越少,相反,身体对生肉的渴求却越来越强烈,回来第三天我吃了一口熟食,然后就吐了,目光下意识的扫了眼外头,大街上有不少人,想吃生肉。


    尘寰对此很是担心,怕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上街上抓人吃,回头肠子毁青,赶紧去给我买生肉。只是,他还没回釆熊猫就递了我一块生肉,脑子反应过来之前我的身体就己接过生肉啃了起来,而脑子也旋即跟了上来,肉的滋味,怎么说呢?虽然没吃过生的猪肉或羊肉,但这生肉的感觉真的不太像这两者中的任何个,可又确实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哪吃过。


    边啃边想,然后,想起来了,前段时间被少凰借了身体的后遗症时期我啃过人肉,貌似,就是这个味儿。


    我当时就呸的吐出了嘴里的肉,跑去地窖一看,小白鼠果然少了一只。


    我问:“人呢?”


    熊猫答曰:“昨晚上想吃宵夜,冰箱里没食材了。”


    所以我将熊猫给炖了三天炖了个八分熟真不能怪我凶残或是变态,实是这只熊猫太能拉仇恨了,跟它一比,少凰简直乖乖鸟。


    不过,经过死熊猫那么一折腾,我现在就是想啃生肉也拒绝别人提供的了,必须是在我眼前被宰杀取肉的生肉我才啃。啃生肉我是没有芥蒂的,大洪荒时代啃了千万年的生肉,而千万世的轮回里也不是没有过需要吃生肉的时候,甚至在雷泽的时候我都没少吃生肉,一些特殊的肉类只有生食才能最大限度的吸收其中蕴含的能量,因此对于吃生肉一事我的接受良好,但再好也没好到吃人肉的地步,相反,我对此很排斥,我可是还记得自己的身体里有着一半的人族血统呢。


    赵哥看看生羊肉,再看看脸色灰白已经半丧尸化的我,原本诚惶诚恐、激动、好奇等多种情绪混合的神情变成了惊讶。“小庄主你怎么还没好?”


    我怎么还没好,这话你问我我问谁去?问那只死熊猫什么时候玩够吧。我这几个月睡觉要么一直睁着一只眼,要么让尘寰给我守夜,就怕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死熊猫的实验台上,另外三只一天三场实验,数月无休,精神都快崩溃了。结果少凰与阿莯告诉我,这已经很有人性了,韶光神宫的无节操无耻无下限那三只还没真正体会到。


    我当时就忍不住问了句:“那怎样才是真正体会到?”


    两只告诉我,韶光神宫素来狼多肉少,因此除了道侣,别的“小白鼠”,大多是共享的,全宫共享。曾有个仙人得罪了阿莯,阿莯将其丢给了自己的徒子徒孙,后来仙人的同门找来,阿莯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因此表示,带走吧。然后,仙人的同门挨家挨户的敲了三百多户实验室才将自己同门的零碎给收齐全。


    我说:“这么丧心病狂,就没人管吗?”


    “又不会死。”这是两只给我的回答,一击将我KO。


    死不了就不是大事,这是古神科的普遍思维逻辑,但这世上还有个词叫生不如死呢。


    不过,这也让我更警惕死熊猫了,这几个月都没怎么休息好,要不是现在这副尊容实在不适合出门,容易引起恐慌,我是真想搬出去的,不过,既怕别人恐慌,也怕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伤人,也只能继续忍着与熊猫共居一座屋檐下。


    只是这些是不会与赵哥说的,不管是谁,得知自己生活的天地有熊猫这种恐怖分子,能安心?


    赵哥这几个月的生活,不比我好多少,确切说,很多人的日子都挺累的。


    阿莯将一大片人给沉进地心岩浆层是干脆果断了,但考虑到那些人的身份,有俗世的富豪,也有各种非人生物,这就是个超级烂摊子。而赵小弟的身份,以及我们几个典型的东方人长相,不难猜到我们的国籍,然后纷纷找华夏麻烦,施加压力。


    高层心理什么感受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没人敢因为压力将我们给卖了,一来是他们做不了我几个非人生物的主,二来,他们不敢卖阿莯,但凡历史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听完赵小弟的经历都不难猜到阿莯的身份。


    不过,这几个月,国际上台面台下都挺热闹的。


    玩政治的就得厚脸皮甚至不要脸,这几个月,国际上就是这么个情况,扯皮条扯得很热闹。


    别的国家指责华夏,华夏也不客气,阿莯是弄死了很多人,但那拍卖会本身就不干净吧。


    打个比喻,早上的时候卢浮宫丢了一件珍宝,那么晚上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在拍卖会上见到,而从这个很多人都知道的比喻也可以知道那个拍卖会拍卖的东西都是什么来历。


    扯皮扯得热闹,但真敢动武的却没有,阿莯轻而易举将人丢进地心的手笔吓着了不少人。


    我问:“有事?”


    因着熊猫的事,我一直没想起国家的态度,光应付熊猫已经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而且,做决定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也就暂时将这事给放后头了,也因此,我现在才想起赵哥还是这几个月第一次有官方的人来拜访,显然,这是有决定了。不过这是单方面的,阿莯未必配合。


    赵哥问:“我能否见一见风前辈?”


    我琢磨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所谓风前辈是哪位,这不怪我,现在这年代,姓氏是合一的,但在阿莯那年代,姓是用来区别婚姻的,同姓不婚,怕生出畸形来,也就是说,姓这个东西,只有在跟婚姻有关的时候才用得上,也因此,阿莯习惯自称华胥莯,又不是打算相亲,犯不着专门提自己姓什么。


    阿莯那样的习惯,我都要忘了华胥是她的氏不是姓,而按着现代的习惯,她的名字应该是风莯。


    我说:“稍等一下。”


    说完向在给白梅树浇水的小鸩打了个手势,小鸩立刻跑进了屋里,很快拿了一本砖头书出来,真的是砖头书,比砖头还厚,拿来砸人的话绝对比砖头更有杀伤力。


    砖头上有两个非常有名的字:《圣经》


    赵哥的头上是显而易见的黑线,理解,刚看到这本砖头的时候我也同样满头黑线。


    我将圣经塞进赵哥手里。“阿莯让我转告你,人族要么像这里头记载的一样当宠物,要么当丛林法则的生存者,没有第三个选择。”


    阿莯还不愧是证杀伐之道的,崇尚丛林法则。


    做为神,她对待自己种族的态度还真挺实在的,人族作大死的时候她会抽人族几巴掌,让你醒醒,人族捅了大篓子的时候,比如远古时惹了少凰这种大麻烦的时候,她打不过少凰,却也会尽其所能保留人族的血脉不绝。除此之外就什么都不管了,是吃饱喝足还是摔了跟头她都只看不管,因此若让她像人族普遍的爹妈一样负责孩子一辈子的负责人族一生,估计她宁可去死。


    丛林法则之下,活下来的就是好人族,阿莯的思维逻辑估摸就是这个。但你还不能否认,她这样养种族的逻辑是最合适的,要真跟圣经里记载的上帝一样养人,用阿莯的话来说就是:这是养人还是养猫狗?


    嗯,养猫狗。


    这是阿莯在国外买了本圣经打发时间,结果越看越无语,最后看完了的无语评价。


    当宠物,吃喝不愁,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愁,亚当与夏娃早先在伊甸园过的不就是这样的生活吗?活似动物园里养着的动物。阿莯绝不可能容许自己过那样的日子,不然她当年也不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一个来路不明并且有食人习性的家伙跑了,嗯,食人习性,孔雀大鹏好食人,而与孔雀大鹏有血缘关系的食性如何从少凰的身上也能找到线索,丫同样吃人啊,我不认为孟凰的食谱里会没有人族这一物种。


    这丫头,当年为了力量也是豁出去了,大抵也是她运气好,碰上的是孟凰那个好集邮的奇葩,若是少凰或别个,那她的下场就两个——汤镬之鼎或烧烤架。反正我不认为这家伙会不知跟着一个来路不明的非人生物走的可能下场,能证道的再蠢也蠢不到哪去,但她还是那么干脆的跟着走了,走的时候必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场豪赌罢了。


    而从阿莯的自身经历也不难猜到这家伙的心性,宠物什么的,不适合她,而以孟凰的性子,她既然能教少凰做神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理由教徒弟另外一套。而按着孟凰的逻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便没资格要求别人,既如此,阿莯想来不会愿意将自己的族人当宠物一样养着,至少,我觉得能将少凰这株歪脖子树给扳正的孟凰教不出耶和华那样的奇葩。(好吧,按着世俗的标准,少凰也谈不上三观正,至少三观正的人即便心里每个亲人有轻重之分,但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能够不假思索的做出弑父救姐的事情,尤其是她那实验根本不靠谱,甚至她自己心里也清楚那法子多不靠谱,只是不死心罢了,而因为不死心,她轻轻松松的就压上了她老子的命。但你也不能否认,跟别的神类比起来,少凰的三观已经很良善了,不信的可以看看死熊猫)


    赵哥不清楚阿莯早年的事迹,毕竟,他们已经亲手抹去了阿莯的事迹。但不懂也没关系,圣经看得懂就行,懂丛林法则的含义就行。


    “我懂了。”赵哥说。


    懂了就行。


    我表示你可以滚蛋了,再在这晃悠,我怕自己忍不住烹了他。


    赵哥问:“我可以见见她吗?”


    裸/奔有什么好见的?


    我说:“远祖就跟明星一样,只可远观,不可近瞧。”瞧了的话很容易失望,距离产生美,懂不懂?


    阿莯故意将三七这么一只祸害给带到人间界来的做法,她最终用一句话KO了我:华胥鼎。


    华夏族本身就是不干净的,丢了华胥鼎,那可是重罪,阿莯拿它们冒险,本就无可厚非。就好像一个良民和死刑犯,两者只能保一个时,除非死刑犯是自己的亲人,否则人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是毫无疑问的。何况,阿莯做的还不是必死的选择,只是将死熊猫放在神界没个人看着,又是这个节骨眼上,没法放心而已,因而被踢到人间界时,阿莯顺道将死熊猫也给带上了。


    然,这样的理由说服得了我,说服得了众神,说服不了人族。


    赵哥最终被打发走了,我问玄衣赤裳俨然神女也的确是神女的阿莯。“你有没有后悔?”


    阿莯茫然的看着我。


    “死熊猫放在人间界,真的很不安全。”我说。


    “放在神界更不安全,只要碰着对忍住落井下石的机会,它不会错过,而我不能保证这个节骨眼上它会不会碰上干一票大的机会。”阿莯说。


    好吧,对于熊猫这种,几个月前的我肯定无法理解阿莯,但现在,做为亲身体验者,我只能说,确实挺无奈的。


    面对一个三观不在一个世界无法说服,更弄不死的家伙,除了无奈你还能怎样?本庄主将死熊猫炖了个八分熟,熊猫当了两个月的熊猫木乃伊,愣是没咽气,相反,她的恢复速度挺不错的,这会已经恢复了健康,连皮毛都一如既往的油光水滑。而考虑到少凰说的,这家伙曾拿池刃上神研究胚胎重生法,我估摸着,自己便是用神力将这家伙给弄死,它也迟早复活给我看。


    人族招惹了死熊猫,我已经无法用倒霉或作死来描绘此事了。


    莫名的,我同情的看着阿莯,真不知这事究竟是人族倒霉还是她更倒霉,为了族人捅的麻烦,她只怕千万年来都没对熊猫放心过。


    阿莯道:“它平日里也不这样,只是在可能有机会的时候才会想顺手做点什么。”


    我嘴角抽了抽,想呵呵。“罢了,不提这事了,你的躯体怎么办?要不要找政府帮帮忙?”


    神人没了躯体,想要找合适的躯体有多麻烦就不重复了,不过对于阿莯而言,想要找一个可以用的躯体不是难事,地球上十几二十几亿基数,量变引发质变嘛,真正难的是找一个特别好的躯体,没道理委屈不是自己不是?哪怕只是临时用的。


    若是找政府帮忙,想来效率会很高。


    阿莯道:“我只用死人的躯体,你觉得人在欲/望的驱使与投上所好之下不会故意弄死别人,再将躯体送来给我?”


    这个,还真不能高看人性。


    既如此,那就只能自己慢慢找了。“华夏人口最多的城市莫过于北京上海,要不我们去北京上海的大街上蹲几天?”


    “我只用死人的,用活人的伤天害理。”阿莯提醒。


    我说:“总能碰上阳寿将近的,不过,你还真够有原则的。”


    “师尊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真到了死亡的时候,谁还能控制得住自己?守得住自己的底线?”真正的死亡面前,圣人也可能化为卑劣小人,要不怎么有盖棺定论这个词呢?


    阿莯反问我:“你以为三十六为何弄死池刃研究胚胎重生法?”


    弄个神人来研究怎么重生,可以理解,为了活下去,不管是人还是神类节操下限都是可以放得很低的,但,我现在才意识到,死熊猫原来还是很有节操的,至少它没去研究怎么个夺舍百分百成功法或如何跨物种夺舍无后遗症。


    作者有话说:


    卡文,缓缓


    第225章 第九章血脉·有龙


    在我考虑要不要用神力弄死死熊猫的时候,死熊猫终于玩够了,给了我一枚丸药。


    死熊猫给的东西,哪怕说是解药,反正我是没胆吃。之前信了它,吃了它给的东西后的下场我还没忘呢。


    我说:“要不你自己先尝一丸?反正你炼的,也不止这一丸。”


    熊猫反问我:“是你快变丧尸还是我快变丧尸了?”


    当然是我快变丧尸了,可我也实在信不过你这只死熊猫啊。


    瞅瞅解药,再瞅瞅信用破产的死熊猫,我有点犹豫,要不,换个躯体算了,现在这个躯体烧了就是,肯定没后患。


    “你就没想过为何你会复活成一个混血种?”死熊猫问我。


    我说:“我欠人族大因果。”长眠醒来发现自己欠了巨债是什么感觉?我只有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什么时候欠人族大因果了?我死那会人族都还没被造出来呢。


    “若是舍了这个躯体,你打算去寻什么样的躯体?”


    “自然是寻个纯血种的。”我说。


    虽然现在的躯体用着也挺好的,但真正适合也最适合我的还是纯血君族的壳子。


    “你既然能投生到这具躯体里,又怎么那么笃定你摆脱得了人族的血统呢?”熊猫反问我。


    我皱眉。“你知道什么?”


    “你猜。”熊猫说。


    我问已经抱了几个月的蛋现在还在抱着的少凰:“我一直拿你当朋友。”


    少凰头也不抬的反问:“不是当晚辈的吗?”


    我麻溜的改口:“我一直拿你当晚辈的。”


    少凰看了我一眼,一脸被恶心到的模样,道:“当年娲灵大神创造人族镇压元魔,做为酬劳,盘古世界万族皆分了自己的气运予人族,而有万族的气运加身,人族才得以拥有盘古世界最变态的繁衍能力,生生不息。”


    理解。


    一个种族的气运越强,新生儿的出生率自然越高,反之亦然。既然要用人族镇压元魔,自然要保证人族不会随随便便就绝种了,而太古洪荒那恶劣的环境,刚出生的种族想要延续的确是个难事。既如此,分予气运是个很实在的法子,不过,一个种族的气运何其重要,要命都比要这个容易,也不知元魔带给太古诸族的心理阴影究竟多大。


    可,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那会早挂了,还在读条中呢。


    看着我茫然的模样,少凰道:“长姐曾予我言,八荒六合最亘古的爱情是契与少绾,但最挚诚的友情却是娲灵、凤凰以及你。”


    我愣了下。“娲灵做了什么?”


    若要说我对大洪荒时代最放不下的是谁,那么非娲灵莫属。


    风君子的性子我是了解的,那是个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活得好的家伙,那个家伙就像它的名字,像风一样,无忧无虑,既多情又无情,也因此,我根本不担心他,他最多伤心难过,却不会放不下。我真正放心不下的是娲灵,别看那只骨灰级驴友仿佛没心没肺,走遍八荒六合,遇到无数人,也经历无数的离别,但它从未因为离别而难过过。但,那只是因为它从未失去过心中在意的,它享受风景,享受交友,但前者享受的是风景本身,后者享受的是过程,但要说它跟它那些朋友多么的深交却是不然,泛泛之交罢了。


    我与凤凰可以说是八荒六合间它最在意的两个人,凤凰死的时候它已经很痛苦了,我死的时候我是真怕最在意的人都失去了的娲灵做什么傻事,不过后来想想,她能做得最傻的事也不过是找凶兽的麻烦。而找凶兽的麻烦,我们已经找过了,很有经验,只要不是硬刚,想来它是不会有事的,也就放心了一半。


    嗯,只是一半,这种心理就跟大人第一次送年龄到了的孩子去幼儿园似的,哪怕清楚幼儿园里不会有什么危险,但仍旧会忍不住担心这担心那,坐立难安。


    可,如今看来,我似乎小瞧了娲灵。


    “我的母亲,它亦在人族轮回借人族气运加速修复神魂。”少凰道:“其实,我挺佩服它的,这世间,最敢想最敢做的,除去长姐便是它,而它们还都做到了。”


    我想呵呵,恕我想像不能娲灵究竟费了多少心血,又算计了多少神人,也不怕把自己的命给玩没了?


    我接过了解药。


    熊猫挑眉问:“现在不怀疑我了?”


    我说:“我仍旧怀疑你,但我寻不到比如今更好的躯体更换。”轮回千百世,现在这具躯体真的是最好的了,以前的可是没有一具活过二十五岁的,大多数不到二十五岁就崩溃了。


    神人复活并非易事,至少我死的时候是没想到自己还能复活的,哪怕宁渊口下留情留了我一丝丝的真灵,可要以一点微不足道的真灵复活从未有过先例,神人若那么容易复活,那神人还愁什么量劫?啥?你说池刃,它又不是灰飞烟灭,熊猫再没神性也不可能没神性到在毁了池刃的神之躯后连它的真灵都灭了。


    我不知娲灵是如何做到的,但我不想糟蹋它的心意,这只死熊猫,想来解药里再掺料也不会弄死我,一来是我觉得它还不至于那么无法无天,二来,我现在再弱渣,仍旧是古神科目的一员,而这世间不存在能够毒死古神科生物的毒。


    出乎意料,解药是真的,也没掺东西,一觉醒来看着自己在隐去了鳞甲后的白皙肌肤,我几乎喜极而泣,顶着灰白的死人脸几个月,可算是恢复正常了。


    一起恢复正常的还有一只吸血鬼,被逮回来的时候丫虽然感染了,还没完全变丧尸,有救,自然就被救下了。不过,很难说他是运气好还是不好。熊猫检查了,他是百分百的人族基因,虽然和华夏族不是一个分支的,但人类这一物种科目是毋庸置疑的。论理,感染了丧尸病毒后丫应该要不了就变丧尸才对,结果不完全是人类基因的都变丧尸了,唯独他还保留了部分正常。熊猫的兴趣很是浓郁,而在发现这家伙还不怕太阳后,熊猫就更感兴趣了。


    吸血鬼大部分都是见光死的生物,为什么是大部分?自然是因为若是强到一定境界是可以在太阳下生存一段时间的。可落熊猫手里这只,纯粹是完全不怕太阳,晒太阳就跟日光浴似的,貌似还挺享受,因为吸血鬼本身是冰冷的,晒太阳会有暖和的感觉。


    熊猫现在对那只吸血鬼的热情,啧,老爷爷看四代单传的曾孙的目光都没这么热情,只是,这种热情,一般人消受不起,估计那位倒霉催的挂了神之躯的池刃上神会和他很有共同语言。


    不过,不是祸害我就成。


    我果断对熊猫的非人道实验视而不见,有这功夫我还不如跟少凰一起研究一下怎么孵蛋。


    孵蛋什么的,我还真没孵过,虽然君族是卵生的,可,我现在的躯体都还没完全成年呢,因此我只有被孵蛋的经历。


    问千万年前,那倒是有,但那都是千万年前的事了,我记忆力还没好到那份上。不过,就算记不清我也可以推测出大致的情况,君族的蛋挺好孵的。在母体子宫里呆一个月,生出来后孵一年左右,不磕着碰着,别丢冰里,再提供足够的灵力做为营养,一年后准能孵化。


    凤凰族的蛋,想来孵起来的流程也差不多,问题在于,这是一枚饱受磨难的蛋,它原本储存的灵力已经在漫长的休眠与近百年的折磨中损耗得差不多了,原本它所在那座洞窟,若我没说错,应该有专门的设置保障它的营养,不让它营养不良,现如今说它营养不良都是委婉的。


    原本的话只要提供足够的灵力就可以让它恢复营养,乃至于孵化,但如今,随便渡灵力无法解决营养不良的问题。想要让它完全恢复,只能提供同源的灵力,并且是非常纯正的同源力量,数量还不能少。对于少凰而言,这不是什么难题,千万年的积累,别说孵个蛋的灵力,便是烧一整个元会的法力都不是什么大事。难的地方在于,少凰现如今顶着人的壳子,它的力量都被封印着,在脱离现在的皮囊之前,她明显不符合孵蛋标准。


    这枚蛋现在还能等多久,是个问题。


    少凰这些日子,脸色一直不大好,估计这阴沉的脸色会一直维持下去,直到蛋的问题得以解决。


    我对少凰建议:“要不我们去雪域高原上找找那座遗迹。”遗迹里应该有相应的设施。


    “找多久?”少凰反问我。


    这是个问题,雪域高原可不是东部,人口密集到就没什么地方是没有人类活动的,只要耐得住性子抽丝剥茧,还是能够找到目的地的,但雪域高原,靠,那里可是有大片的无人区的。


    我说:“除此之外你还有别的法子?”


    别的法子自然也是有的,比如,找一只纯种的凤凰来孵蛋,可这里是凡世啊,你要一个有凤凰族基因的人族不是难事,华夏曾经人神杂居,远的不说,就小姑姑一家子肯定有一个有,也可能是两个。反正,小姑姑和小姑丈两个人里肯定有一个有凤凰族的基因,不然少凰投胎投不到小姑姑的肚子里,毕竟,古神科神人投胎也不是随便投的,若少凰现在用的身体里没有凤凰族的基因,那么小姑姑生下来的就应该是个死胎。不过,找凤凰族的基因很容易,但找只活生生的纯种凤凰就很有难度了。有一只活的凤凰已经很奇迹了,哪还有第二只?那还不如到雪域高原上找遗迹呢。


    我以为少凰会无言以对,不曾想,这家伙竟然说:“或许,我真能找一只纯血族人。”


    我愣住,逗我呢。


    凤凰族血脉进化可比龙族难多了,一个挨雷劈,一个玩自焚,前者死亡率虽然同样很高,但就算失败了也并非十死无生,而玩自焚,那是真的不成功便成仁。也因此,凤凰族的纯血族人基本是先天的,后天的极为罕见,通常情况下,几十万年难得一见。而生而纯血的凤凰,应该没哪只会与少凰一般“热爱”凡世,千万年如一日的在凡世打转。


    过个路的情况居多。


    华夏远古的时候就有不少见到凤凰的传说,最为出名的当属三千年前的事,先秦时代,华夏族的主流图腾是鸟纹,而鸟中之王为凤凰,凤凰的名气在那会是胜过龙的,也因此,路过岐山的那只凤凰就被姬周给拿来做宣传了,做为天命在周的象征。


    可是,那是远古,而今,反正是没听谁再提起见到过凤凰了,反倒是见龙的不少。毕竟,龙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没有凤凰那么苛刻,渴饮醴泉水(无任何赢在生化起跑线上的成分),饥食竹实(必须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整个地球上估计就找不来几处符合标准的,哪只凤凰能这么折腾自己让自己住在不喜欢的环境里?反观龙,不管是哪一支,只要有水,并且水质在及格线以上就行。


    少凰显然是来真的,拉着所有人一起钻进了浩如烟海的史料里,不钻不行,史料太多,她一个人忙不过来,需要人帮忙,而不帮忙,会被揍。


    唯一一个例外的是熊猫,此熊沉迷实验不可自拔,而少凰,显然没兴趣被它给记住,日后成为丫实验台的小白鼠,因此没去打扰熊猫,最后是熊猫自己来帮忙的。


    不管是我还是少凰都异常的惊讶,之前还如痴如狂,疯魔了一般,怎么现在就正常了?神经熊秒变神熊,这也忒奇迹了吧?


    少凰难得好奇的问了句:“他什么情况?”


    “你可还记得央错?”熊猫问。


    少凰想了想,不是很确定的问:“祈渊那个被长姐救下的庶子?”


    我问:“祈渊哪位?”


    熊猫回答:“师尊的第三任未婚夫,第一任丈夫。”


    我不可思异。“孟凰被人戴了绿帽居然还会救祈渊的庶子?”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见死不救,反正不过一个庶子,本如同微尘,尤其是他还是嫡嗣尚没影的时候有的庶子,最想弄死他的是天帝,龙族的私生活不管多乱,在纯血的嫡长出生前是不允许有纯血庶子降生的。尤其是,联姻之下,第一个子嗣必须是出自正妻的嫡长。长姐都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看戏就能欣赏到一出好戏。但那次,情况有些特殊。央错的母亲祈渊的初恋,就是那个妄想与长姐平起平坐羞辱长姐,结果被长姐随手砍了的蠢货。砍完之后才发现那是个孕妇,而长姐,她素来有原则,不杀幼崽,便将还没死透的胚胎给救活了。”少凰解释道,语气中带着讥讽。“那女人,有点小聪明,可惜没放对地方,她想利用孩子让长姐沾上麻烦,理亏,从而更进一步,却不曾想到,长姐的思维逻辑与她不是一个世界。按着那时的观念,那种情况,要么一尸两命要么杀母留子,天经地义,她选了后者,哪怕是天帝都得称赞她仁慈,自然,背地里肯定说她是个妇人之仁的蠢货。”


    想起来了,的确妇人之仁啊,我说:“杀了老娘,再救了孩子,她也不怕孩子长大了找她寻仇?”没看出来孟凰还有玛丽苏的潜质,能接受别人害死了自己的亲人,能接受丈夫跟别人生的子嗣,杀母之仇,谁能不报?妇人之仁的简直愚蠢。


    少凰说:“所以长姐的打算是等孩子成年后再杀。”


    好吧,我错了,孟凰你不是玛丽苏,你是奇葩变态。


    既然决定等孩子成年后再杀,你还不如一开始就杀了,那不是更一了百了吗?


    值得一提的,孟凰的计划最后肯定泡汤了,算时间的话,孟凰死的时候,那条龙应该还没成年。不过,这也不代表那条龙就活了下来,事实上,他最后还是死了,不过不是孟凰做的,更不是少凰做的,是他的子嗣做的。


    嗯,没错,就是弑父。


    熊猫随口给我介绍了龙族那段时间里的血腥争斗。


    少凰砍了天帝之后,祈渊继承了王位,而在之后的无量量劫里,无悔趁机发展,势力越来越大,无量量劫结束后,无悔毫无悬念的率领杂种龙发动了血腥政变,龙族内部杀得血流成河。


    央错的几个子嗣便是无悔手下的得力干将之一,而央错则是祈渊的继承龙之一,立场不同。


    这种情况在当时也不稀奇。


    纯血与混血是两个阶层,一贵一贱。


    除非进行一场彻底的血腥变革,否则这种局面根本不可能改变。


    祈渊后期也意识到了龙族的内部问题,但,这世上可能有背叛阶级的个人,却不会有背叛阶级的阶级。做为既得利益者,谁愿意让出自己手中的利益?而且,且不说纯血古神科骄傲跋扈不拿混血种当同类的毛病,便是纯血与混血之间明摆着的先天差距,想要暂时解决内部隐患,一场杀戮在所难免。祈渊与央错都做不到这一点,他们俩生而纯血,是天然的统治阶级,若是叛变,不仅会众叛亲离,更是会失去最重要的基础——他们继承王位的合法性便是源自于龙族当时的贵贱之别。不然,王位还真轮不到祈渊来做,天帝的儿子不乏比祈渊更出色的,但那些帝子,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还活着却因为血统不纯而没有继承权。


    君王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阶级,但被统治者渴望成为统治者,这属于不可调节的矛盾。


    父子相杀,实属正常,先天已经决定了彼此的立场。


    无悔最终还是被推翻了,一方面是她太过激烈,另一方面则是纯血种千万年的积累全翻出来,推翻一个王并非不能,事实上,若非无量量劫中纯血种损失太大,无悔连政变成功的机会都未必有。不过,变革没能完成,至少留下了种子。


    虽然推翻了无悔,但纯血种也没法再将混血种给打回原来的地位,只能不甘心的让出了部分利益,双方也拉开了长达千万年的拉锯战。


    总的来说,纯血种略占上风,千万年来龙族的王,平均十个里有七个是纯血。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了一句:“龙族的王死得很勤吗?”


    南明千万年来都没换过王,一直都是少凰这只非典型性暴君,怎么龙族,感觉换得不是一般的勤啊?


    “龙族古王族的纯血在千万年前被少凰杀了一半,剩下一半又被无悔杀了,死得精光。而剩下不是王族的纯血分支又都想当王,再加上混血种横插一杠,最终达成协议,王位不世袭,每隔一百万年一换。”熊猫说。


    噗,这还真是皇帝轮流坐,今天你家坐,明天我家坐的真实写照。


    不过,这跟那只吸血鬼有什么关系?对此我仍旧不解,同样不解的还有少凰,那只吸血鬼没有龙族基因,这点是板上钉钉的事。


    “他遇到过龙。”熊猫说。


    第226章 第九章血脉·寻觅


    那只吸血鬼叫艾伦。


    艾伦生于中世纪,约莫六百多年前。


    流浪少年在替人给乡下的亲戚送东西时看到了一颗流星从天而降,出于好奇,少年决定去瞅瞅,而这一瞅改变了他的一生。


    巨大的陨石坑里不是陨石,是一头奇异的怪物,五爪,头顶生着角,更详细的,少年的眼神还没好到能看出一坨炭原本该是什么物种,唯一能笃定的就是这不是自己认识的任何物种,哪个物种能长到百米长的?并且,这怪物的体型还在不断的缩水。


    若是个专业的在这,肯定能看出那是一条龙,并且这条龙正在被世界意志与法则压制。正常,恐怖分子入境,不想死最好做点防护。不过艾伦不懂,他觉得自己活见鬼了,更活见鬼的是那头怪物最后变成了一个人,至少看着是人形。


    艾伦有点怂,这太古怪了,自己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但真的很奇怪,怪物怎么会变成人?是恶魔吗?恶魔不就是长角的吗?不过,没听说什么恶魔是长条的呀?说不定是什么比较稀有的恶魔。


    想到恶魔这个可能,原本已经怂得要走人的艾伦毅然决然的走下了“陨石坑”。


    坑底是一个人形的少女,白衣乌发,虽然不是西方人,但就算是西方人去看那张东方特征的容颜也仍旧觉得很美,仿佛天地钟灵毓秀的造物(古神科标志,就没长得差的)。


    一坨炭大变活人也就罢了,居然还变成了一个异族少女,真不是一般的大开眼界。


    “您是恶魔吗?”艾伦问少女。


    少女默默的看着他,吐出了一句话,很遗憾,语言不通。


    一条命去了九成九,现如今又被世界意志给压制,少女如今这个状态想要利用非正常途径解决语言问题,真心有难度。


    艾伦不懂少女的情况,但语言不通是可以确定的,有点无语,也不知传说中的恶魔术士与少女是怎么个沟通的,莫不是比手语互猜?


    少女的手语很好猜,原因?因为太过直白了。


    少女从宽大的袖子里掏出了一颗成人拳头大小,色泽明亮且饱满圆润的珍珠递给艾伦。


    用膝盖都能想到少女什么意思,提供食宿,酬劳是一枚珍珠,一枚买下一座城都绰绰有余的珍珠。


    艾伦不怕死的将一个不明物种给带回了家,一间非常小的阁楼,还是租的,这让他很是羞愧,哪怕他不知道少女是什么物种,也看得出少女身上的衣服料子是上等的丝绸,应该是丝绸吧,虽然从未见过那么好的丝绸。白衣之上绣着精致繁复的怪兽纹(艾伦后来研究东方神话和历史的时候才知道那是龙纹,而在东方,只有皇族才能在衣服上绣龙,而五爪龙则是皇帝的专利),虽然不懂东方非人生物古神科的纹饰等级,但在古代,会穿这么好的衣服的,都是贵族,虽然少女肯定不是人族的贵族,但不管是什么地方的贵族都不可能住过这么差的地方。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差的地方少女不是没呆过,毕竟,虽是龙族的王族直系后裔,但之前就已经说过了,纯血种早被杀光了,如今还活着的都是混血种。而龙族内部等级之森严,对血统之吹毛求疵,混血种的标签直接抹杀了王族血裔这一身份可能带来的尊荣。甚至,王族血裔的身份只会带来警惕,按着远古的传统,混血种不能继承王位,但随着纯血种王族的灭绝,无悔的上位,这一铁律便被打破了。也因此,若是有足够的力量,那么混血种王族也是可以登上王位的,不过机会不大,因为所有纯血种都防着它们。毕竟,现在的王族血裔,比远古时有价值多了。虽然无悔最终还是被推翻了,但终究是一个活例子,还是一个相当凶残的活例子,没有任何一个纯血种愿意看到第二个无悔。


    少女很小的时候就清楚自己与自己家族的处境,因着纯血种的打压,这一支王族血裔早已落魄,除了所谓的血统,它们什么都没有,而那血统也因为并非纯血种而显得没有意义。


    谁甘于永远沉沦尘埃之中?反正,少女不甘。


    十几万年的岁月里,因着这一份不甘,少女吃过太多的苦,居住环境差真不算什么,再差能差过战场?她可是在战场上生活了几万年,吃住之时,视野里有着永恒不变的风景——尸山血海。


    只是,如此狭窄的阁楼,真没呆过。


    王族血裔再落魄也不可能落魄到连足够舒展自己肢体的居住环境都没有。


    不过,特殊情况,少女也就不讲究了。而且艾伦也没让她住太久的阁楼,第二天的时候艾伦就找了路子将珍珠给处理掉了,换了一栋大房子。


    住宿问题解决,吃的问题却很有问题。


    我对西方的用餐最大的印像就是刀叉,但事实上,刀叉并不是一开始就盛行的,实际上,更早的时候西方的用餐更多的还是上手。自然,艾伦不至于让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的少女跟平民一样手抓用餐,换了房子的同时艾伦也重新准备了餐具,银制的刀叉。遗憾的是,少女似乎不是那么领情,刀叉只用了三秒钟就忍无可忍的给丢了,换上了自制的箸,这是之前没有餐具不得不用手进食后她找了一株木质比较结实的树木折了一截树枝制的。


    餐具问题解决,剩下的便是伙食问题。


    龙女再怎么着也是东方的神话生物,而东方,虽然某些方面挺无语的,但大吃货国四个字也非空穴来风。连个最简单的豆腐都能做出豆腐脑、豆腐干、豆腐皮、腐乳等做法,再去吃西方料理,尤其是中世纪的西餐,黑暗料理也不过如此了。所幸,龙是肉食生物,素食做得太难吃,那就不吃了,三餐食肉,特别要求必须做熟,五分七分熟还带着血丝的那种就免了。


    食宿问题勉强解决,龙女抱着不想当聋子哑巴的想法学起了当地语言,而龙女的语言能力极强,只用了数日便能听了,说一些简单的词汇也可以做到。


    艾伦问起了一开始就好奇的问题。“你是什么恶魔?”


    龙女的回答是一巴掌将人给拍飞了,真正意义上的拍飞,墙都被砸出了一个人形的洞,艾伦的骨头至少断了七八根。还没爬起来就看到了一双绣着龙纹的鞋,很奇怪的鞋,反正艾伦头回知道,鞋尖可以是方的,并且有一片竖起的东西,也不知是否用来防撞的。


    抬头,精致华美的曲裾深衣,再往上是一张淡漠绝美的容颜。“我是古神族。”


    古神族?


    那是什么物种?


    没听说过。


    艾伦一脸的茫然,而龙女也没有详加解释的打算。


    比起古神族是什么,艾伦更在意另一个问题:恶魔邪神都是会给予追随者力量的,若是他追随龙女,龙女能不能给他力量。


    龙女明确表示,别人给的力量不是力量,自己修炼得到的力量才是实实在在的力量。而且,你确定你口中所言的恶魔与邪神是真的给了追随者力量而非榨取了追随者的生命力让追随者获取的力量?反正,龙女是知道不少榨取生命力换取力量的方法的。


    艾伦不在意那些,他只想要力量,遗憾的是,龙女表示,我不当邪神,也不需要你这么弱渣的追随者,你根本无法为我做什么重要的事。


    艾伦很失望,不过没死心,慢慢磨就是了。


    龙女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些东西,教了他一套凡人的武功,让他可以更加强健,以一打十不是问题的那种,前提是练好了,练不好的话,那么一打一都是被KO的命。本来想随便教点修炼功法的,但看了看艾伦的资质,还是算了,除非喂洗髓丹,否则这家伙就不适合修道,而给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吃洗髓丹,报恩还是报仇啊?


    艾伦对此挺满意的。


    而龙女,她在一年后就知道了艾伦为何如此执着于力量。


    艾伦刺杀一位红衣主教失败,差点死在乱刀之下,回来的时候一身都是血,龙女挺疑惑的,将已经只剩下一口气眼看就要去地狱报道的艾伦给治好后龙女得到了答案。


    寻仇。


    提到欧洲中世纪就不得不提到中世纪一大特色——烧女巫。


    艾伦曾是贵族子弟,锦衣玉食,父母皆在,无忧无虑,但这一切止步于他十岁那年。


    先是父亲在外出时遇到盗匪遇害,然后是家里被搜出黑猫,母亲被当地的主教给判为女巫,送上火刑架活活烧死。而艾伦,做为女巫的孩子,自然也要倒霉,被家族驱逐,家产皆被其叔父继承。


    龙女说:“你没有巫的血统。”


    活了十几万年,龙女自然是见过巫这个物种的,她可以很确定的说,艾伦身上没有任何巫的血统。要么他老娘是被冤枉的,要么他不是他妈的亲生骨肉。


    显而易见,艾伦的母亲是被冤枉的,这就是一桩谋财害命的家族内斗。


    龙女说,我可以替你杀了主教和你的叔父。


    艾伦很是诧异,虽然不知道古神族是什么,但跟神字沾边,应该是光明的生物吧?


    龙女并不在意艾伦的惊奇,她只是挺满意这个人族的服侍,因此愿意为他做点什么罢了。


    龙女显然是个雷厉风行的,艾伦的叔父与那名已经成为红衣主教的主教纷纷成了烧烤。


    太过肥腻,没什么嚼劲,这是龙女享用了大餐后的评价。


    艾伦觉得,自己大概是弄错了什么,古神族与恶魔的距离绝对比离天使的距离要近。


    ****


    美人说:“若是后来他们相恋了,那就太狗血了。”


    少凰说:“怎么可能,那是人族,龙虽然看着没我族那般骄傲,但实际上比我族更傲,哪怕是混血种,也不屑于与非神类的生物通婚,更别说相爱了。而且,那只龙女可是楉,混血种王族血裔中百万年来最出色的龙,也是下一任王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这样的龙绝不可能爱上凡人,将凡人给下锅了倒还有可能。算算时间,楉渡天劫化神龙的天劫应该会在近两三千年落下,不过,以她的实力,应不至于渡个劫都那么惨吧?”


    熊猫道:“渡个劫自然不至于那么惨,但渡劫期间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


    众人秒懂。


    王位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既然是之一,自然不止她一个,肯定还有别的。若是能趁机弄死楉,那无疑是离王位近了一大步。


    我很是无语的说:“有资格角逐王位,想来也是种族内部的天才人物,下这么狠,未免过了。”


    想也知道,楉的潜力必然很大,否则也不可能以混血种的身份成为王位的候选人。这样的一条龙,若是活着,必然能够给种族创造更大的价值。说弄死就弄死,离王位是近了一大步,但对种族的发展必然造成伤害。


    “近在眼前的个人利益与族群未来的利益,脑子正常的人都是选择前者。”阿莯理所当然的说。


    我说:“你这是拐着弯骂人?”


    “没有。”阿莯道:“一个脑子正常的人若是在两者之间选择后者,多半是因为它是金字塔顶端的存在,便如师尊,她会将族群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更多的还是因为她是王,南明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家,更是她所爱。”


    我说:“屁股决定脑子。”


    阿莯颌首。


    君王自然以国族利益为先,但在坐上那个位置之前却是不一定,但这种做法,真的很蠢。


    保住了眼前的一时之利,可种族利益受损,你又能得到多少好处呢?


    古人云,宁为盛世犬,不为乱世人。


    为何?


    不就是因为盛世时,犬过得比乱世人还好吗?


    同理,族群强盛,那么哪怕自己只是一个臣子都绝对比一个衰落族群的王要神气。而且,角逐王位,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不掉。就好比少凰,这丫多不靠谱,但她被推翻了吗?没有,因为都打不过她。绝对的实力面前,少凰再不靠谱,她的族人也会自觉的将这家伙给当成定海神针。


    继续艾伦的事。


    艾伦在大仇得报后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中,很正常,以复仇为一生目标的人在完成了目标后自然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艾伦遇到了一个贵族小姐,贵族小姐似乎对他挺有兴趣的,一来二去,俩人开始了交往,地下交往,只是玩玩。西方血统论很是根深蒂固,贵族不与平民通婚。


    因为迷惘而被美色所惑的艾伦没注意到龙女似笑非笑的眼神,不过他也很快就明白了。


    那个贵族小姐是一只吸血鬼,在艾伦上了餐桌时是龙女赶到救了他,而那个贵族小姐,确切说,是贵族小姐的一家子代替艾伦上了餐桌。


    “没人教过你,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危险的道理吗?”龙女享用着大餐,同时教导了艾伦一个道理:美丽即危险。


    没人教过,但现在有了,相信经过这么一遭,艾伦对这话时刻铭记于心。


    因为这些惊悚的经历,艾伦对龙女的物种属性愈发好奇,这究竟什么物种?


    艾伦的好奇在另一条龙找上门的时候得到了满足,代价是生命。


    艾伦与龙女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身上不免沾染了些龙的味道,也因此,找不到龙女的龙找到了他。


    艾伦对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自己死也不肯说出龙女在哪,然后就真的死了。再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活了,深衣乌发的龙女就在旁边百无聊赖的翻着一卷圣经。


    “有人要杀你。”艾伦赶紧说。


    “已经被轰走了。”龙女说。“多谢你拖延了时间让我做了充足的准备,不然我还真没把握能成功。”


    艾伦莫名的心寒,这话的意思是说,其实这家伙很清楚自己被人给抓了刑讯,但她当没看见,因为需要时间。


    艾伦很想生气,却不知道如何生气,因为自己根本没资格对这个只是披着人皮,实际上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不明生物生气。


    龙女也不在意艾伦生气与否,她只是坦诚而已,不屑于欺骗一个凡人。


    再后来,龙女也离开了,这次能有一只找上门来,再呆下去肯定有下一只,她需要换个安全的地方,对自己好,也对这座城邑好。


    龙女走了,但她留下的麻烦却仍在,丫吃了一家子的吸血鬼,但别人不知道,只以为是艾伦做的。


    根据熊猫的检查,艾伦原本应该是死了的,只是楉用自己的力量将他给救活了,并且维持着他的生命,让他看上去和活人差不多,但实际上,他和活人还是有区别的。而被吸血鬼给咬了后,楉留在他体内的力量为了救他对他进行更彻底的改造,于是造就了一只喜欢日光浴的吸血鬼。


    这根本不是熊猫原本以为的是进化或基因变异的原因,毫无研究价值,熊猫的失落之情可想而知。


    好吧,它要是不用遗憾后悔的眼神看我,我会同情它的,而现在,我更想砍死它。


    第227章 第九章血脉·荆山


    你有没有看过书?连着看一个月,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二十个小时在对着史料。


    我从未如此深切的体会到一个道理:华夏五千年还真不是说说的,MD,翻遍地球所有国家,绝对不会有哪个国家的史料之丰厚比华夏更变态的。


    单是正史就有二十四史,而野史逸闻以及地方志上下五千年,我恨你。


    反正终于不用翻阅史料的时候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并且哪怕是正坐在去盗墓的飞机上我也没有任何意见,淡定的紧。


    嗯,盗墓,不过别人盗墓是为了财宝,而我,我也不知自己为了什么,少凰说要去掘一座古代陵墓,找我帮忙,我能拒绝吗?


    显然不能,因为少凰是为了她怀里那枚蛋。


    但,混蛋啊,让我盗墓你好歹也得给个目标啊。


    盗什么墓,墓穴的具体位置什么的,总得给一个吧。


    然而,那只黑鸟什么都没给我,哦,不,还是给了的,给了墓穴的大概范围,也就方圆百里左右,至于墓穴,那一片土地之下的所有陵墓都是我的目标。不确定具体那座陵墓,干脆将所有陵墓都给挖开瞅几眼。少凰这画风真是简单粗暴的令人佩服,前提是她支使的人不是我的话。


    我很想多拉几个人下水的,但一起查了一个月的史料,我能够想到拉下水的对像也都差不多猜到了少凰在找什么,最后除了尘寰这只主动送上门的狼,别的,我一只都没能拉下水。


    我看了看坐在旁边带着眼罩睡觉的尘寰,吐出了两个字:傻瓜。


    没看少凰自己都是在家等消息同时换西藏的相关资料继续查吗?(这也是我没坚持不懈的拉人下水的原因,不来帮我刨坟掘墓并不代表就可以解脱)显然,少凰也清楚,这不是刨一两个月的地就能够有结果的事,并且有结果也不一定是她想要的结果,因此做两手准备。


    荆山是湖北省名山,位于武当山东南,汉江西岸,呈北西——南东走向,北始房县青峰镇大断层,南止荆门当阳一线。


    没有错,少凰让我掘墓的地方就是这片长约一百五十公里,宽约二三十公里,面积超过三千平方公里的地方。我得庆幸这一个月的工作有那么一点成效,否则我一点都不怀疑少凰能丧心病狂的让我将整座荆山都给犁一遍。不过,犁三分之一和犁全部有区别吗?貌似,没区别,少凰你个丧心病狂的。


    第一天,一寸寸“犁”得我觉得,自己还不如留在山庄里面对上下五千年呢,我怕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不管是我还是尘寰都得对黄土地,错了,荆山不是黄土地,但不管是什么颜色的土地,我们日后都可能想吐。


    古墓也不是没找到,但揣破墓门,进去一看,陪葬挺丰富的,但显然不是少凰让我找的。得,给特勤处打了个电话,墓门都被打开了,若是不加以维护,里头的古物很快就会因为千年的时光而腐朽。顺便,这陵墓里有些不方便普通人看的东西,特勤处还是先行处理了危险物品再让普通考古学者来比较合适。


    第二天,古墓没找到,反倒是挖到了原玉。


    我去,这里竟然还有玉?


    尘寰说:“据史书记载,和氏璧就是从荆山开采出来的,这里有原玉也不稀奇。”


    我说:“就是这样我才惊讶,和氏璧是从这里开采的,这都两千五六百年了,这座山的玉居然还没被挖干净。”


    尘寰也觉得我们运气不错。


    这里能够开采出和氏璧那样的美玉,多半是有条玉矿,而人们在看了和氏璧后不可能不回来找和氏璧的兄弟姐妹,而两千五六百年过去,多大的玉矿也该枯竭了。事实上,也没听说这里有什么玉矿,估计是几千年前就挖得差不多了。


    然并卵,我是来找鸟的,不是来找玉的。


    第三天的时候尘寰问我:“这里有山君吗?”


    对啊,山有山君,地有土地,水有水君,我怎么忘了这些自然神类。


    荆山是肯定没山君的,确切说,山君应该在长眠中,环境破坏严重的时候自然神会陷入长眠,等待环境恢复的一日再醒来。虽然我觉得人族肯定不希望那一天到来,为何?因为那个时候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多半已经绝种。


    一方天地,一颗星球的繁盛,不能看星球上种族的文明发展度,还得看自然神类的生存状况,自然神类越繁盛,就说明这地方就越好,自然越少,甚至快绝种了,那么就说明那方天地或星球的文明离灭绝不远了。


    原理?


    万物皆有灵,我们脚底下踩着的星球也是有意志的,只是那意志与天道差不多,没有自我,是法则的集合,但也正因为如此,才更无敌。没见大洪荒时代天道弄死了多少上神?


    大洪荒时代众神折腾得天崩地裂,天道便创造九凶兽斩杀众神以众神的神魂血肉做材料修补天地。那么,当人类将地球给祸祸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地球的意志会不灭了人族吗?反正,我想不到地球意志不那么做的理由,毕竟,我要是它,我肯定灭绝人族。


    宇宙浩瀚无边,地球不能呆了,移民别的星球不就是了?


    好主意,但我无意中从死熊猫那里知道了一件事。


    大洪荒时代,天道对众神磨刀霍霍,为何从未有神想过灭了天道?仅仅是因为天道被灭,世界亦将不存,自己会活不下去?混沌无边无际,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而且,一部分上神是有能力重立地火水风的,至少,当年的三神尊肯定有这个能力。白话一点就是,世界末日了,它们能再造一个世界。可是,天道磨刀霍霍,却始终没神那么做过,大部分人都是没那个能力,而有那个能力的为何不做?


    不知道自己会死吗?


    自然是知道的。


    那为何不那么做?


    因为怜悯众生,不忍为一己私欲导致众生遭殃?


    这个理由若有人信,那脑子里长的多半是草。


    除非修的是守护这一类坑自己的道,否则众生与自己的生命之间,众神的选择是毫无悬念的,反正,我那个时代的神类肯定会舍弃众生保全自己。


    这个问题,我想过,但不得其解。


    死熊猫给了我答案。


    丫解剖了二十四位上神。


    疑惑不是只有二十三个受害者,怎么现在变成二十四个了?记错了吧?


    没记错,是二十四个,死熊猫自己也是一尊上神呢。


    天知道我当时心中的佩服之情如长江大河一般滔滔不绝,解剖别人这种事,疼的不是自己,在必要的时候,很多人都能做到。但解剖自己,我就一感觉、四个字:丧心病狂。


    熊猫也是在研究上神的时候意外发现的,众神的神魂里都有一个印记,而那个印记,有天道的气息。熊猫也是因此才变本加厉的钓鱼,收集更多的数据比对,后来更是为此去了别的世界抓了别的世界的上神拆开加以研究,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每个世界的上神的神魂里都有差不多的印记。


    当你拥有灭世的力量时,世界会不提防你哪天中二送它下地狱吗?


    自然是会的。


    当上神意图灭世时,那个印记会摧毁上神的一切,包括生命、包括神魂,彻彻底底永永远远的消失。


    只是,古往今来还没哪个神中二到想要灭世(灭亡几个物种,比如人族在天道的概念里不不属于灭世,只有当盘古世界的一切,无论有形之生灵还是无形无识的一切都可能灭亡才是灭世。),


    熊猫没去研究人类身上有没有什么类似的后手,但这种问题根本不用想,反正将心比心,谁要是将我给祸害得快死了,然后打着自己跑路的主意,我只能说,想的太美也是一种病。


    自然神类终有复苏的一日,但它们复苏之前,文明的末日必然已降临。


    不过那跟我关系不大,种族之间的矛盾我还能调解一下,但这种问题,谁插手谁沾因果,而这是大因果,做为一个身心健康智商也在线的神类,真到了那一日的话,我会做好一个安静的吃瓜众。


    言归正传,我现在提起自然神倒不是想说人类末日快来了,而是,我记得,自然神类之间是有联系的。


    虽然不能离开自己的领域,但自然神类之间自带内部无线网。


    山川土地皆为地火水风的延伸,而自然神类,本质上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神类。某种角度看的话,山川土地的自然神类,实质上都是地脉与水脉,即地灵与水灵的分/身,但地脉与水脉这一类存在,它们有存在的概念,却没有自我。


    分/身受主体控制,除非是斩三尸,否则是没有自我意志的,便是三尸,也不能说有完全的自我意志。但,估计没人设想过,当一个主体拥有无数分/身,并能通过某种神魂网络控制分/身会是什么情况,而那个主体若只是概念存在,没有自我意识的话又会是什么情况。


    自然神类用自身说法告诉众神会是什么情况。


    主体没有自我意识,分/身便拥有了完整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利用自己族群的神魂网络聊天,自然,距离不能太远,太远了的话,信号会有问题。


    荆山,这地方都能养出和氏璧来,我不认为它会没有自然神,并且那只自然神还是一只能力差,信号差只能当死宅的自然神。


    在荆山周围转了一圈,很快逮了一只土地。


    不过,瞅着被我从一片果林里揪出来的老爷爷,我有点怀疑。“自然神,这也太老了吧?”


    别看人族的土地庙宇里,自然神什么的都是老奶奶老爷爷,但,神类和人类完全是两个概念的存在。少凰活了千万年尚且顶着一张最多十七八的容颜,这些自然神的年纪肯定比不上她,没道理同为神类,少凰风采一如千万年前,而土地却老成了这个样子。


    神类会老吗?


    这真是个好问题,但我回答不上来,但我从未见过老死的神就是了。


    一般来说,若是见到那只自然神是老人家,那么你见到的多半不是真面目,是别人变的。可我这双曾让我自己无数遍吐槽的眼睛,我只能看到它的真正模样,幻术什么的,没用。这也就意味着,这真的是个老人家,但这不合理。


    尘寰说:“会不会是因为这片地区环境破坏的关系?”


    “若是那样,它就应该如同荆山的山君一样正在长眠中,不过话说回来,他现在这状态,离长眠也不远了。”连维持自己正常的容貌都做不到了,这得虚弱到了什么地步?


    “两位是什么人?”土地疑惑的问我们。


    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君族人,他是尘寰,我的朋友。”


    土地赶紧了一下,估计是没感觉出我们有恶意,因此引我们去它家做客。


    我正想说我对土地庙的兴趣不大,连个门都没有,更日日烟熏火燎的,味道也挺重的,便听土地说他就住在果林旁边的房子里,这片果林是他的产业。


    我瞅了瞅满园的果树,再看了看老人家,虽说,山川土地的灵第一次凝结实体时什么形态都有可能,比如尘寰曾与我提过,他几百年前在清江一带呆过两年,便见到了一只本体是蜉蝣的水君。相比起朝生暮死的蜉蝣,山川土地之灵更多的还是凝结成各种植物,不过,多是一些灵植,反正,我是没听说哪位山君水君的本体是梨树,这地方在很久以前该不会是一片梨树林吧?山川土地化灵时都是参照自己地盘里有的东西化的,可能现在仍有,也可能曾经有过如今已消失,大自然的记忆是永恒的,它记得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而那些记忆,山川土地化灵时可以拿来参照,而这里不曾有过的东西,土地是化不了的。


    不过,这些梨树倒也真是不错,等结了果,必然个大且甜美。看来,这地方自古就是梨树生长的好地方。


    土地待客挺热情的,估计是因为很少见到非人生物,这也正常,这一片的工业污染,真心不想吐槽,别说非人生物了,便是人族自己都未必乐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


    热茶、鲜果,都是最好的,让空手上门的我很是不好意思。但再不好意思我也得问问题,我可不想真将三分之一的荆山给犁一遍,会死人的。


    我问的问题不难,但土地表示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他是一只很年轻的土地,化形才三四百年,听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打断了下,化形三四百年,您老这模样,说是化形三四万年还差不多。化形三四百年的自然神,别说成年体了,基本是幼年体,毛都没长齐的形像,而眼前这只土地超违背常理。


    土地吭哧吭哧的表示,真的是三四百年,至于他现在的模样,还不是环境污染闹的。人类将环境破坏了之后可以搬到别的地方去住,但他显然不可能搬家。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人类的污染还没超出他和吞的净化能力范围,但进入近代以后,尤其是最近几十年,先是大炼钢铁将树木给砍得差不多了,后来又是各种污染严重的化工业净化能力完全被甩在了污染速度的后头,连灰都吃不着,土地不得已,只能不断消耗自己的灵力保护自己的主场,然后,他就成如今的模样了。


    我秒懂,丫这根本就是损耗过度伤了元气所致。


    我建议:“其实你可以用地震将这里所有的人族和工厂都送到地底深处去的。”


    土地悚然的看着我,显然是被我的凶残吓到了。好吧,别说他了,便是尘寰都对我刮目相看了。


    我啃着鲜果道:“你不可能一直这么损耗下去,再这般,你就该跟荆山那边那位一样长眠了,不,你会比它更惨,它的情况估计是活得太久,累了,想休息了,因此自主长眠,而你是被动长眠。”


    土地无言。


    我喝了两杯热茶后土地都没想好要不要走凶残路线,但还是继续回答了我的问题。荆山的山君在他化形之前就长眠了,而他这样山川土地孕育的自然神又无法离开自己的主场,荆山有几座先秦古墓,他一无所知。不过,他也给我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消息,荆山中隐居着一位神人,那位神人有时也会离开山中溜达一二,因此土地见过一两次。


    找了三天古墓,结果被告知要找的对像压根不在不知道在几十米之下的地底古墓长眠,而是在深山里结庐而居,这心情怎一个郁卒了得。


    第228章 第九章血脉·龙凤


    深山结庐而居,听着挺浪漫的,但这只是针对非人而言。毕竟,深山多野兽,非人生物碰上野兽不过是下一顿可以加餐了,而普通人族碰上野兽,那多半是野兽的下一顿有着落了。


    我如今找到的这位深山结庐而居、与猛兽为邻的隐士自不是人,却也不是凤凰,丫是一条龙。


    瞅着眼前披着美人皮的银龙,我默默无语,我找的是凤凰,不是凤凰的死敌。


    这位深山结庐而居的美人,看外形的话,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姿容绝艳,高冷似仙好吧,严格来说,高冷似仙是贬低了她,她本就是神。不过,就算不考虑她的身份,她那张脸也称得上神女了,很美,美得跟少凰那张脸一样,一看就知道不是人族。那是超越了凡人的美丽,不过这对我没影响,她再美能美过凤凰去?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美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没人能超越,最难得可贵的是,它很美,却不是花瓶摆设,它拥有着与容貌媲美的力量,大洪荒时代众神巅峰的三神尊之一,更有着仁慈的心性(仁慈不等于好人,但做为神,凤凰真的很仁慈),空前绝后。


    让我默默取剑的是美人的气质,她的气质很容易让人跳过它的美貌,反正我看到她的时候最先注意到她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那威严的气度。这样的气度,我不陌生,千万世的轮回里,会有这般气度的,不是明君便是日后会成为明君的人。


    一个神,还有这样的王者风采,我若非神,我真想去庙里烧香去晦气。


    出发的时候我考虑过有没有可能跟神人干起来,毕竟,一个神人在人间界混迹几千年,而且还是因为那样的原因,谁也不敢保证它的精神状态还正常。


    在我以此为由拒绝出门的时候少凰从阿莯的手里弄来了一柄剑,一柄完整的神器,虽然比不上与我伴生的烨宁,但也是一流的神器了,最关键的是,它是完整的,而烨宁现在是碎片状。


    我对少凰说:“每个神的神器都是独一无二的,你给我,我也发挥不出华胥剑全部的力量。”


    嗯,华胥剑,阿莯也是绝了,铸鼎是华胥剑,铸剑还是华胥,你对华胥这两个字真是爱得深沉。


    虽然对剑的名字吐槽不已,但我对这柄剑却是没有兴趣的,尽管它是一流的神器。这倒未必是我心性好,而是,抢了也没用。


    凡人的小说里,主角无意中得了神器,然后收服器灵,大杀四方,所向披靡。虽然夸张了点,但也有一部分靠谱,那就是神器的确很强大,但凡人无法控制神器,神人倒是能控制,但不会有神人有那个兴趣。


    每一柄神器都是量身打造的,铸造时会先收集使用者全部的信息,然后量身打造,最终铸造出来的神器,使用的时候会感觉跟使用自己的手臂似的。也因此,对于神人而言,抢了别人的神器也没用,因为不论自己多么的强大,都无法发挥神器全部的力量,也不能用得如臂指使,因此有那闲工夫抢别人的神器还不如自己收集材料为自己量身打造一件。


    烨宁虽然残破,但它是这世间最适合我的神器,伴生神器是比量身打造的神器更加趁手的神器,也因此,我对华胥剑没有半点兴趣。


    少凰示意我拔剑。


    我不解,但还是拔了下,然后死活拔不出来,不由拿起剑鞘剑柄仔细检查了起来,没问题,不是假的,既如此,为何拔不出来?


    “这柄剑是长姐为阿莯量身打造的,心中无杀意,拔不出来。”


    这剑还挺有个性的,但不可否认,这种剑很适合阿莯,证杀伐之道很容易走火入魔,迷失在杀戮中,而有着这样一柄个性神器,阿莯也就不能随便杀人了,而若是能够随便拔剑,那阿莯也会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该找心理医生了,如果神界有心理医生的话。


    “若是起冲突,你用此剑。”


    “你怕我杀了它?”我问。


    “烨宁如今逮谁都想吞噬,如此最为保险。”


    “那我死了怎么办?”


    “你不动杀意,它不会杀你。”


    你对你的族人可真是有信心,但你肯定没想到我没找着凤凰,倒是见着了一条龙。


    我拿着华胥剑颇为头疼,这把个性的剑只适合阿莯,不适合我啊,至少此时此刻不是很适合。


    银龙也注意到了我手里的剑,微微扬眉。“华胥剑,华胥上神是你什么人?”


    呃认识?


    好像也正常,盘古世界再繁盛,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但上神的数量肯定不超过三位数,做为一个神人,想来,除了大洪荒时代那些千万年没出来蹦跶,没人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的,别的上神想来是每个神人都会知道的。不然一个不留神就把神给得罪了,那麻烦就大了。


    阿莯是新生代的上神,不认识谁也不可能不认识她。


    我说:“它借我的。”虽然是被少凰给半逼半抢的,但这个节骨眼上我显然不可能说是少凰给的,谁知道这条龙是不是少凰的敌人。好吧,这个节骨眼上出现在人间界的神人,九成九对少凰不怀好意。


    我问银龙:“据我所知,这里应该是一只凤凰的隐居之地。”


    银龙闻言挑眉。“你也是来找水光的?”


    水光?谁啊?不认识。


    我问:“你也是来找那只鹓鶵的?”


    虽然不知道水光哪位,但根据少凰的判断,这里的凤凰应该是一只鹓鶵。


    银龙闻言颌首。“水光在王陵里,你想见她有点困难。”


    呃,还真不是冲着少凰来的啊?


    我诧异,隐约有了个猜测:“不知你是?”


    “你可以叫我楉。”银龙回答。


    楉?


    这不就是艾伦遇上的那条龙吗?


    我有点犹豫要不要将华胥剑收好。


    听熊猫几个人的对话,它们与楉的关系似乎不差,但也不好说,少凰与龙族的关系委实过于复杂,但总的来,少凰妥妥的龙族黑名单榜首。也因此,谁知道是不是平日里看着关系不错,真到关键的时候会不会却是拔剑相向的关系,这种交情在历史上海了去。就算不提关系,只提利益,少凰若是死了,貌似对龙族也没多少坏处,反倒是好处可能不少。


    我问楉:“据我所知,龙与凤凰的关系似乎”不太好,你是来踢场的吗?


    楉诧异的看着我。“你知道的倒是不少。”


    的确不少,世人普遍认为龙凤呈祥,龙与凤凰的关系必然是不差的,实际上离天敌也没多少距离。凤凰喜竹食,喜醴泉水,但也不是只食这两种,猛禽类食物的食性之杂,遍布海陆空。


    “你既然说得出龙与凤的关系不太好,那也应知龙族内部的混血种与纯血种之分。”楉道。


    我点头,自然知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神话版本。前些日子才被科普了一大通,颇为刮目相看,无悔挂了后,环绕着王位,混血种与纯血种在千万年里可谓是狗脑子都给掐出来了。


    纯血种有先天优势,混血种有数量优势,而且,虽然先天不如龙,但后者中的极少一部分是可以后天努力超越混血种的,比如无悔,那就是一只先天不如龙的混血种,但最后是被几十条龙群殴击败的混血种。


    也因此,纯血种虽然稍占上风,但总的来说,谁也奈何不了谁,都挺无奈的。但再无奈也得继续掐,千万年下来,血债与仇恨一笔笔的累积,同源的两个分支活似不共戴天的天敌。


    楉说:“我是混血种。”


    我知道啊,我还知道龙族中因为无悔的关系,混血种与凤凰族的关系较为缓和。


    越欣与孟凰的关系,后者不可能不照顾无悔,也因此,无悔为王时,龙凤的关系最为和睦,而她死后便是时掐时和了。但无悔与孟凰姐妹俩关系好并不代表后人也一样,权力中心的人与人是否交好并不由个人意志决定。


    楉显然看懂了我的意思,却也没有多加解释的意思,而是说:“若要见水光便随我来吧。”


    尘寰用眼神问我:楉会不会几百年都没离开过此方天地?


    这个可能性很大,但若真是如此,我想为这方天地掬一把同情泪,这都第几个超标恐怖分子了?迄今为止都没灭亡,着实不易。


    楉与她口中的水光显然挺熟,没少串门子。


    轻车熟路的带着我们找到了王陵的入口,通过长长的墓道便是墓室,我还在想那间是主墓室,她便已推开了其中一间墓室的门。


    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了墓室里的棺椁,摆在正中央,个头还那般大,想不注意到都难。


    靠之,别告诉我,我好不容易找到这里,结果那只鹓鶵已经挂了,若是那样,我会想死的。


    我问楉:“棺椁里的是?”


    “一个巫族。”楉随口回答。


    巫族?


    我愣了下,这才想起,这里是先秦时的古楚王陵,而古楚,那个巫风浓郁的先秦南方大国与巫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可以说是巫族在这方凡世的绝唱。在古楚早期的王陵里挖出个巫族棺椁,也不稀奇。


    墓室的墙壁上绘满了壁画,也不知用的什么材料,虽然色彩黯淡,但保存得很完整,内容也相当之丰富。


    壁画的主人公是古楚早期的一位公子,修炼、学习,改变是在其成年后的游历,似乎他并非嫡非长,因此在成年后可以想去哪就去哪,很是自在。他也就出门游历了,经历了很多,遇到了很多的人和事,最后遇到了一只鹓鶵。再然后,他兄长挂了。


    嫡长继承制虽然保障了权利的平稳过渡,但它不保证每个嫡长子都有着与权力相媲美的能力,至少,壁画主人公的兄长没有,因此遇到大问题的时候别说解决麻烦了,便是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性命都没保住。也因此,诸公子里最出色的主人公被找了回去,成为了新的楚君。


    楚君的位置显然是个坑,且是天坑。


    巫妖没落,人族崛起,不管是哪一方势力登台,登台后对于曾经的统治者必然是打压的,就怕别人咸鱼翻身。


    早期的古楚,国人基本是巫人,也因此,当时在天庭占据统治地位的人族神仙看古楚的存在多么的碍眼可想而知。


    本身就已经觉得很碍眼了,更别提这位新任楚君还与一只鹓鶵结婚了具体过程壁画上没画,但最终的结果是楚君身死,而鹓鶵,它隐居王陵,幸存的巫人也自此以其凤鸟为图腾。


    我说:“这真是个令人惋惜的故事。”


    惋惜,本来一只鹓鶵一只巫人是可以好好过日子的,甚至,做永远的夫妻也不是不可能。普通的巫尚且长命百岁,若是修成大巫,甚至巫神,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了。不过,人生于世间怎可能完全无牵无挂,又不是天煞孤星或苦大仇深的终极大BOSS,一个可以弃族群于不顾的人,鹓鶵也不可能看得上眼,俨然矛与盾的死结。


    我瞧了瞧壁画中每一根翎羽都华美不凡的猛禽。“嗨,少凰让我来我找你孵蛋。”


    一句话,十余字,信息量杠杠的。


    壁画里装死的猛禽终于装不下去了,一道金光闪过,壁画上唯一色彩鲜艳的一副猛禽黯淡了下来,而墓室里多出了一只凤凰,而看着凤凰的容貌,我不由愣了下。


    神人都生得姿容绝艳,但这只鹓鶵的容貌,眼熟。


    尘寰道:“她好像与少凰有几分相似。”


    我恍然,对,就是相似,这只鹓鶵与少凰有几分相似,因此我看着才眼熟。


    思及少凰曾提过,她曾用交/合之气孕育过一个子嗣,再瞅瞅鹓鶵的容貌,我嘴角微微抽了下。“你莫不是少凰的后裔?”


    后裔,不是子嗣。


    想也知道少凰生不出一只鹓鶵来。


    少凰又不是和一只鹓鶵生的孩子,利用交/合之气生下的子嗣,只可能是鸑鷟,若不是鸑鷟,也可能是火凤凰,但绝不可能是这两种以外的可能。


    水光闻言微微挑眉。“看来,你们真的见过王。”


    我问:“所以你真的是少凰的后代?”


    “不,我是王族。”


    王族,有血缘关系,但不一定是后代。


    我说:“孟凰的后代?”


    依稀记得,孟凰虽然挂了,但她与妖君有一子,被她亲手剥夺了继承权的神族与妖族共同的王子。


    “也不是,我是旁支,非常远的旁支。”许是怕我不理解,水光补充道:“南明第二代王是我的祖先。”


    第二代王,那只生了自己祖先的凤凰?


    我对它有印像。


    凤凰死后,继承王位的并非它的儿女,活了几百万年,对王位都没兴趣,相互推诿之下,最终是凤凰的一个重孙子被按在了王位上。而这只凤凰在位百万年,子孙盈满,仅是儿子女儿加起来有十几只,孙辈就更多了,就是其中九成九都死在了亡国之战中。至少,他所有儿女里只有瑶光幸存。


    不过,既然也是第二代王的后裔,为何在孟凰姐妹俩失踪的时候水光的祖先没当上王?虽然是旁支,但当时的情况,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不是痴傻,且有一定的能力,应是可以继位的。


    第229章 第九章血脉·骑墙


    水光很好说话,知道少凰找她孵蛋后便同意了跟我走,还附带了一条龙。


    我看看楉,又看看水光,欲言又止,你确定这位可信?好吧,其实我连水光都不是很信,她的祖上也是王族,且是近□□么,为何瑶光死了,孟凰与少凰的蛋不知所踪,水光的祖先却没登上王位,并且,在后来孟凰与天族联姻,其后代被变相放弃,南明神族第一反应是培养少凰当王位继承人。


    不管是历史还是智慧生物的劣根性都告诉我,若是有这种情况,那么这里头必然隐藏着超大的信息量。


    “楉可信,便是不可信,我也能对付。”


    她这么一说我更不放心了,就算你能对付,龙凤大战后,鹤城也将成为历史。


    庆幸的是,楉貌似真的可信,虽然看到少凰如今的模样后不管是水光还是楉都不约而同的揉肚子憋笑,但我没有感觉到恶意。


    “笑啊,憋着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笑出来。”三寸丁的少凰对着两只冷冷的说。


    水光努力的揉了揉脸,终于收拾好面部肌肉。“我先孵蛋吧。”


    少凰将蛋递了过去。


    水光抱着蛋进了少凰专门准备的屋子,室温高达两百度的房间,大活人进去几秒钟就能熟了的房间,但水光挺惬意的。


    走了水光,少凰看向坐沙发上收拾面部肌肉的楉。


    楉一本正经道:“我可以先知道什么情况吗?虽然你没少被神尊收拾,但我不记得以前有出现有人陪着的情况。”


    “神尊失踪了。”


    楉淡定道:“又出门寻找突破的机缘了?”


    少凰补充道:“生死未卜。”


    楉终于不淡定了,瞅了瞅少凰,又瞅了瞅阿飘状态的阿莯,再瞅了瞅死熊猫。“不知神界现在如何了?”


    “你说呢?”少凰反问。


    楉沉默须臾,说:“我帮你。”


    闻言,死熊猫提醒道:“据我所知,纯血种压的不是这边。”


    “所以我才压你们。”楉理所当然道:“下注可不能只下一边,孤注一掷,若是败了,便是一败涂地,整个种族都要完。而两边下注,不论混血种与纯血种哪一方输了,龙族都不会输。”


    闻言我不由对楉刮目相看,诚然,楉的这种做法很正常,历史上多的是这种例子。比如三国时期,世家派出子弟投靠各方势力,都是一个子弟一方势力,就好比荀彧,他在曹营,他的同族荀湛则在袁绍手下,还有诸葛氏,诸葛亮在刘备麾下,他哥诸葛瑾却在东吴,在当时,这是常态,在无数的历史中,这种多方下注的做法都是常态。


    可,再怎么常态,都不会有人如楉这般理直气壮且理所当然的表示自己双方下注。


    我说:“如此理所当然的承认自己两边下注,你也不怕被猜忌?”


    楉道:“两边下注并不代表不尽心,至少,我可以保证,混血种会倾尽全力站在了少凰这边。”


    很好,很强大,却不可承认,这样的骑墙派,你很难讨厌得起来,相反,我觉得自己挺欣赏楉这种骑墙派的。


    楉主动提供了一块敲门砖。


    看到阿飘状的阿莯时,楉表示自己曾经见过一个心中怀有大恨的人族,躯体应该和阿莯很契合。若是楉以为其复仇为条件,那个人应该会答应将自己的躯体给阿莯用。


    我问:“那么你知道那个人现在在哪吗?”


    楉明确表示不知道,她又不关心的人族之间的爱恨情仇,便是那个人,若非看出那个人的躯体与阿莯有几分相似,楉表示她根本不会记住那个人。毕竟,人族在它的眼睛里,不拘男女老幼都长得差不多,鬼才分得清谁是谁。


    这理由,真是无懈可击,也无法反驳。


    考虑一下龙与人族的三观以及外形差异,楉这样很正常。


    虽然不记得那是谁了,但因为古神科强大的记忆力,楉仍旧记得那姑娘长得什么样,因此我让她执笔画了起来。


    “这模样的人族,大街上随便一找就能找出一堆,你确定有用?”楉疑惑的说。


    我问:“你与人族打交道不多吧?”


    人认人是靠别人的容貌,而神人,外貌并不是主要因素,哪个神仙不会个把变化之术?真靠外貌来认人的话,很容易被骗。因此神人认人主要靠气息,乃至于灵魂,好比少凰。千万世的轮回里,刘元换了多少张脸,又换了多少次性别甚至种族,但少凰会认不出来它吗?不会,因为少凰永远都是跳过躯体看灵魂,而每个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自然不会认不出来。


    只是,纯粹靠气息或灵魂去认人,在神族中倒没什么,但在凡世,很容易呈现脸盲症,看每个人族都觉得长得差不多,哪怕,她手里画的这个明显是个纯天然的大美人,然而,在楉的眼里,画里的美女和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的行人长得没什么两样。


    楉答道:“我是龙。”


    懂,你是龙,你遨游九天之上,与地上两只脚走路的人族从来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自然不会低头去注意尘世的凡人。


    思及此,我莫名的想起了少凰,少凰完全违背了古神科物种的正常思维,某种意义上,神尊对它的回炉再造教育真的挺成功的,不然,我见到的就不是一只讨喜的黑心黑毛鸟,而是一只睥睨众生根本不会尊重凡人的神人。


    虽然楉觉得有画像跟没画像没什么区别,但对于相关部门而言,这不是难事,尤其是,楉依稀记得,那个人族并非普通人,它有灵力。


    特勤处虽然在某些时候很坑,但更多的时候还是挺靠谱的,我也没等多久就等到了回信,一个超厚的牛皮信封,我目测了下信封的厚度,塞半本新华字典大抵就这厚度了。


    半个月后。


    沿海某城。


    我用一根铁丝轻轻松松的撬开了门,屋里是一间非常齐全的厨房,唯一与众不同的是,屋里唯一的食材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看模样,也就二十四五岁,很是年轻,也很是苍白,全身骨头被打断了七八根,能不苍白吗?


    “食材”的旁边有个人,一个阴郁诡异的年轻男子,正在烹煮着一锅一看就很诡异的东西。


    我敲了敲门。“嗨,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男子一愣,抬手就想掐决,但迟了一步,我随手将烨宁击出正中其心口,青年刹那化为白骨,便是白骨,也不过弹指间便化作了齑粉,烨宁的胃口越来越强大了。


    我将“食材”身上的绳子解开,问:“没事吧?”


    “食材”诧异的看着我。“你是?”


    “雪莹山庄的人。”我问:“有没有兴趣签个约?我很看好你哦。”


    虽然被邪术师和人渣给抓了炼药,但我查了下这姑娘的记录,着实不易,且人品达标,很适合签约。


    “食材”一脸的懵逼。


    我将她身上的骨头接好,然后扶着她去找阿莯。


    虽然原本的目的是找这姑娘,取得她的躯体,但这姑娘的阳寿,还远着呢,阿莯拒绝用活人的躯体,所幸,她说发现了个更次的次品,但凑合着也不是不能用,我赶着去看看怎么样了。


    再见到阿莯的时候她已经不是阿飘了,但让我瞠目结舌的是,她如今顶着的皮是个青年男性的,若非认出了躯壳里的灵魂还是那只阿飘,我真不敢认。


    “你这是什么情况?”我精神略恍惚的问。


    大洪荒时的古神与上神都没有性别,可男亦可女,就好比娲灵,一日七十变,整容达人给它当徒孙都不够格。可阿莯与娲灵还是有区别的吧,娲灵生而无性别,也因此,活了千万年它也没有性别方面的认知。但阿莯,她并非生而无性别,它最初之时就是个女性,只是后来修成上神,神魂与躯体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因而变成了无性别的存在,而做了千万年的上神,我相信,阿莯的性别认知肯定跟正常人有别,但再怎么有别,你这适应力,莫名的有种生冷不忌的感觉。


    “这个躯体是最合适的。”阿莯说。


    我说:“那是男性躯体。”


    “皮囊而已。”阿莯不以为意。


    我:“”阿莯你与人族之间的区别已经不是时代的代沟了,源于人族,但你的骨子里已经不是人族了。


    我问:“那个混蛋呢?”


    主要目的是为了给阿莯找躯壳,但也有别的任务,赵哥得知了我的目标后委托了我一件事,收拾一个混蛋。


    两千年多年前,秦始皇为了长生,又是炼丹又是派人出海寻访仙山的,不是一般的折腾。虽然那是个极端例子,但秦始皇充分证明了人族对长生的渴望,以及为了长生会有多么的折腾,而折腾的程度视那些折腾的人所掌控的势力而定。秦皇、汉武、唐宗,哪个不是明君,哪个没折腾过?哪个没磕过药?


    长生,不止帝王有这个渴望,普通人也有。


    有了财富,有了权势,自然会滋生更大的野心——长生。


    那姑娘的父亲原是特勤处的一位外勤,查婴儿失踪案的时候跟着失踪了,虽然没见到尸体,但特勤处有别的法子已经确定那位外勤是挂了的。但死活查不出来谁做的,特勤处最终将此视作了悬案,也因此,这姑娘自己调查了起来,一查便是四年,最终锁定了嫌疑犯,然后挨个找上门进行审视,然后反正最终结果是她进了厨房,相信我若是来得迟点,那我看到的多半会是一锅肉羹。


    我委托特勤处的时候特勤处也发现了小姑娘的调查,以及调查结果,便又委托了我。


    不过,看阿莯这情况,显然是处理完了。


    阿莯也的确是处理完了。


    那些失踪的婴儿都是被配了药,邪术中有一个方子是用婴儿的血肉炼制延续寿命的药,过程相当之泯灭人性,但也有效果。至少,这个法子让一个普通人族活到了一百三十岁都还没死。不过,这法子只能延续寿命,身体仍旧会衰老,而活了一百三十岁的老人有多老,脸上的褶子比陈年的橘子皮还夸张,并且靠管子维持生命不会死于器官的衰竭。


    这种长生,堪称折磨,生不如死的折磨,但能够活着,那个人渣还是坚持着。直到特勤处的那位外勤调查过来,被他给抓了,因为外勤将那一次他要用来配药的婴儿给救走了,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婴儿配药的人渣一怒之下将外勤给配了药,效果惊人。原本每个月都要配一次药,现在却是好几年都不需要配新药,并且身体机能恢复了不少活力,年轻了十岁不止,不过一百三十岁和一百二十岁,貌似也没区别。


    虽然如此,但这也让人渣拓宽了思路,这些年一直在寻找人族中的异人,抓起来配药。


    对此,我不解:“吃人很补吗?”


    非人生物吃人是为了采补,但若是为了采补,我觉得,吃妖怪不是更滋补吗?


    阿莯说:“他吃的都是神民。”


    我说:“你逗我呢,我现在就是神民,神民是什么样的我还不清楚。”


    “和你这种不同,他吃的那些都是祖上有神人,但到如今,血统稀薄只继承了极少的一丝力量的普通人。至于为何不吃妖族,你觉得他一个普通人的肠胃消化得了妖族?”


    懂了。


    我问:“你现在的躯体,可别说是那个人渣的?”


    “不是,是他重孙的。”阿莯回答。“他找到了换个年轻躯体的法子,这个重孙和他年轻时几乎一模一样。”


    我再次秒懂。“你可以用这个躯体,岂不是说”这个躯体也是阿莯的后代,那么,那个人渣


    阿莯面无表情道:“谁规定后裔一定肖祖先?”


    第230章 第十章锁龙井·传说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有理?无理?——庄主


    高岚失踪了。


    我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已经失踪两天了。


    这时间,好吧,我还是不吐槽了,这也不能全怪小姑姑和小姑丈粗心大意,而是,高岚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值青春叛逆期,自然,高岚从来都是熊孩子,因此也不需要父母适应不良。不过,孩子年纪到底大了,若再将她当小孩子一样管教,啧,高岚能熊上天,也因此都放宽了一些,反正,高岚熊归熊,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还是清楚的。


    这事得从几天前说起,高岚说跟同学约好了一起出去野营,小姑姑打了电话确定是真的和同学约的后便批准了。荒郊野外的虽然可能遇到危险,但高岚的身手,就算出事也是别人出事,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高岚正好赶上了这个万一。


    这着实让我吐槽高岚的运气,野营而已居然还能失踪,出门没看黄历吧?


    稳住了小姑姑后我便买了车票,高岚这两年跟非人生物混得久了,再被我顺手调/教了一番,身手大涨,我相信,就算真碰上狼虫虎豹她也不会出事。而这样的前提下还能失踪,容不得我不多想,这几年我陆陆续续签了不少妖,雪莹山庄的影响范围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只在鹤城一地,我不认为会没人为此不高兴。


    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来,又为利而去。


    楉理所当然的骑墙画风算是给我上了最深刻的一课,也更让我发愁。


    两头押注这种情况只有在双方都有很大几率获胜时才这么做,若是一方各方面因素加起来的胜算高得超过了九成,那么也没必要两头下注了。楉的纯血种压了另一边所以她要压少凰的作风充分说明了一件事:神界现在的两大阵营不分伯仲。


    人间有麻烦,神界也乱,我都不敢想像未来会是怎么个光景了。


    尽管如此,但这些事情也完美诠释了利益的重要性。


    雪莹山庄这几年的风格,因此而利益受损的人还真不少。


    这次出门并非一个人,还有少凰。虽然这家伙的里子是一只标准非人类,但皮不是,少凰如今用的躯壳与高岚是至亲,关键时刻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始终没回过神,少凰这家伙近来不是沉迷西部历史与神话不可自拔吗?


    两枚蛋,一枚已经解决了危机,水光将蛋给带走了,在鹤城孵蛋的话到时候众神找上门掐架,蛋很容易被波及,因此水光又回王陵去了。但还有一枚下落不明呢,若是不知道倒也罢了,如今既然已经知道了,不管是做为王还是做为同族,少凰都不可能坐视同族幼崽流落在外。成年的崽随便往家门外踢都没关系,反正死不了,但蛋这种东西,丢什么都不能丢这个。


    那一枚蛋失踪的年代太过久远,而华夏五千年,虽然让人想发疯,但五千年的史料主要集中在中原地区,还多是记载王侯将相的。西部的雪域高原,我就知道一个吐蕃王朝,而这个吐蕃王朝我也还是因为华夏族当冤大头,文成公主入藏而知道的。


    文成公主入藏,带着大量的中原特产与技术,尤其是后者,没有文成公主带过去的技术,吐蕃王朝后来也不能跟唐朝硬怼。而松赞干布当时是同时娶了两个公主,一个是文成公主,另一个是尼泊尔的尺尊公主,两相比较,文成公主带着丰厚的嫁妆,这肯定是唐人怕了我们,所以才给这么多好东西,如此人傻钱多的软蛋,太好了,就让它们的公主当小妾吧,想来唐人也不敢吭声。


    以上是我在书上看到文成公主入藏时脑子里的同步理解翻译内容,这可真心不是我胡诌,而是松赞干布与唐朝的联姻,忽略那些光鲜亮丽的辞藻,深入本质的话,可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唐朝人傻钱多,松赞干布是高级凤凰男,轻轻松松就得到了一妻(尺尊公主)一妾(文成公主)与大量的财富。


    我对西部那片雪域高原的最初印像就是这个。


    近来因为少凰的关系倒是了解的更多了些,知道在吐蕃王朝之前还有过象雄王朝,以及阿里王朝等,历史挺丰富的,然并卵,没史料,若非雪域高原上发现了许多的遗迹,那些王朝只怕都是不存在的。


    西部在著书,尤其是修史这方面远不如中原,以至于一个王朝曾经存在过,但能够找到的资料真的反正被中原五千年丰富的史料想抓狂的我瞅瞅中原的史山,再瞅瞅西部的,不提也罢。


    资料还是其次,更坑的是那些资料多散落在中原许多文献记载里的,跟添头似的,就没几个人是专门记载西部的,找起来就更痛苦了。


    少凰这些日子几乎就是靠一口仙气在支撑着现在的躯体,完全是跟那些资料怼上了。也因此,出于保险考虑找她的时候我没抱太大希望,高岚不过是她漫长岁月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而那枚蛋关系的却是与她神魂血脉相连的同类。


    少凰问我:“你是好奇我怎么会答应?”


    我点头,是很好奇,不管是直觉还是相识以来的了解都告诉我,少凰不是什么圣人,她尊重凡人的生命,但尊重和珍惜重视是两回事。


    “这具躯体与高岚是姐妹。”少凰说。


    我说:“我不认为你会像对待孟凰一样对待她。”


    “那是自然,但做一世的姐妹也是一种缘,缘尽之前,我自是要做好该做的,尊重这一份缘你什么眼神?”


    我诚恳的说:“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总觉得有些别扭。”怎么听怎么都觉得不搭。


    “这话不是我说的。”


    不是你就对了。“那是?”


    “长姐。”


    孟凰你的自我教养真好,嗯,自我教养,我不认为镇魔塔里的妖魔会教孟凰什么伟光正的思想,那么,孟凰就只能是自己基因变异了。不过比自己基因变异更神奇的是,孟凰你居然还能将少凰给教成这样。


    下了车再转车,转车再转车,最后连拖拉机都坐了一程,我很是佩服高岚,你这野营地点选得真好,想来就算不是原始森林也差不了太远。知道你不怕狼虫虎豹,但这样的地方,我不认为会没有妖魔鬼怪,就高岚那点身手若是落在妖魔鬼怪手里,那可就是一锅香肉与两锅香肉的区别。


    拖拉机也没能将我们给送到目的地,最后还是走了一个小时才看到目的地,一个位于山里的村庄。虽是村庄,却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靠山吃山,山里有许多的野生药材和野鱼(话说,完全不理解山里怎么有那么多野鱼),因此也不贫困。只是地理位置太偏,这才不太好通车。高岚的一个同学就是这里的人,也是因此才会选的这里野营,然后,据说碰上了雨灾,人丢了。


    坐在村里的小卖部里喝水休息时,我打量了下村里的建筑。


    在来之前我对于村里给的说法嗤之以鼻,这是山里,不是长江黄河之畔也不是沿海,闹个毛的水灾?找借口也麻烦找得走心点,然而,现在,我觉得,人可能没瞎扯。


    之前还没进村我就感觉到了,这地方的水汽极为浓郁。


    背着少凰走路的时候是早上,大雾弥漫,我到村里的时候它都还没消退,而消退了后我也看清了村里的建筑画风。这画风,若是出现在群山起伏的西南倒也罢了,那地方就没几个平的地方,因此建筑主要是高脚楼,但这里也是。


    山村位于山谷地,但谷地中央却没什么建筑物,建筑都建得比较高,地理位置高,自身也很高,那脚比西南的高脚竹楼还要高,而且,门窗特别多,全部打开的话可谓八面来风。


    我说:“这地方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


    人都很正常,但这不正常的浓郁水汽,还是那句话,这里是山村,不是水寨。


    少凰颌首表示赞同,打从进村开始她就焉巴巴的,不喜欢这种潮湿的环境,最适合这家伙的环境毫无悬念是火山,且是活火山。别的环境她也不是不能生存,但终究不是最喜欢的。


    我问:“要不要给你烧个炉子”


    少凰无语的瞅着我:“二八月的天你烧炉子?”


    “反正热不死你。”我说。


    “我现在的躯体并非本体。”


    忘了这茬了,现在这个脆皮躯体,给少凰烧炉子还真有可能弄死它,让它提前换个躯体。


    喝饱了水,休息够了,我这才去找村长,野营的一共五只熊孩子,仍旧一个都没找回来,但村里还在找,不过,都失踪这么久了,还能不能找回来,或者说找到的时候是不是活的,村长委婉表示:需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失踪时间都快超过七十二小时了,做心理准备也正常,但我为高岚卜过一卦,有惊无险。显然,熊孩子肯定有事,但死不了。只是为了保险我才将少凰给拉了过来,因为谁也不能保证,我或少凰会不会是高岚有惊无险中的一环。


    我很是冷静的跟村长表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不管是人还是尸都没见着,做心理准备也未免太快了些。


    得到了最新消息,我又找村长要了张周围的地形图以便找人。


    村长没拒绝,但地形图什么的,谁会给一个小村子画地形图?村里的人都土生土长了几十年,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因此地图什么的,没有。


    我说那给我找个向导可以吗?


    这个自然是可以的,因此我很快就有了一个向导,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据说是村里的猎手,不管是采药还是捕猎的技艺都很是厉害,山路自然很清楚。


    少年很是对得起自己的年纪,十七八岁,正是精力旺盛的年代,活脱脱一只哈士奇。不过,不管他的精力多么的二哈,最终都萎了,我是没二哈的兴致,但我有着九牛二虎都没有的精力,谁耗垮谁可不一定。


    虽如此,但有只哈士奇当向导,一天的时间我就将周围给摸得差不多了。


    这里的地形,不是我说,诚然,水源是充沛的,但比起空气中的水汽,总觉得不吻合。


    “那座山是什么山?”回去的时候,我指着远处的一座山问。


    少年闻言望了望。“哦,那座山啊,和周围的山是一样的,没有单独的名字,不过那一片的山没有人烟,环境很原始,我们就把那一片的所有山都叫做西山。”


    在村里西边,所以就起名西山,这名字起的真是一目了然。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那座山好像有妖气,不过想想这里的原生态环境,有妖很正常,没有妖才稀奇。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我只能说:“想去看看。”


    少年看了看天色,说:“明天吧,今天的话太晚了。”


    我说好,然后问起了村里有没有什么传说,因为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所以很喜欢收集一些民俗传说素材。


    乡野间多传说,而这些传说又多以狐妖野鬼为主,前者是因为动物里狐狸最有灵性,也最容易修炼成妖,后者则是因为人自身的关系,鬼生于人性。但我没想到少年张口就给我说了个不一样的民俗传说,传说中的主人公不是野狐,更不是野鬼,而是一头恶蛟。


    传说发生在三四百多年前,明末清初的崇祯年间。


    既然是王朝末年,那么就不得不提到华夏的一个特殊情况。


    小冰期轮回。


    华夏的王朝普遍两三百年就OVER了,因素很多,有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缘故,也有两三百年下来,社会各个阶层僵化矛盾层层积攒已经无法再攒急需突破口的因素但一个主要因素还是气候变迁。


    华夏每个几百年就会有一次小冰期,气候变冷,粮食欠收,资源不够养活那么多的人口,而各个阶层也渴望打破已经僵化的社会状态导火索一点燃,火/药桶立马就爆了。而火药桶一爆那就跟滚雪球一样发展了,发生起义,那就得镇压不是?而要镇压起义自然需要钱粮,而需要钱粮自然就需要增加税赋,而增加了税赋,本来就活得艰难的百姓更活不下去了,最终只能走投无路的揭竿而起,然后继续镇压继续增加税赋整个一恶性循环。


    明末清初便是那样的一个时候。


    天灾、苛捐杂税王朝末路,什么倒霉事都能赶在一起。


    不过,王朝更迭与小山村的关系不大,真正跟小山村有关系的是当时的气候变化。


    连着三年发生旱灾,别说人了,连妖都受不了的要搬家。


    但妖寿命漫长,换个地方住的心理障碍不大,人却不是,一来故土难离,二来那个时代,离了故土说不定死得更快,毕竟,外头到处都是打仗,朝廷跟农民起义军打,鞑子跟汉人割据势力打活脱脱的一锅杂烩粥。


    后来来了一个道人,当地人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的连旱三年。


    原因竟是恶蛟作祟。


    是恶蛟让此地连旱三年。


    道人将恶蛟给镇压了,此地才重新恢复了宁静安详。


    据说那头恶蛟现在还被镇压着,就在村里的一口井里,因为镇压着一头蛟,蛟乃龙属,虽非真龙,但也是龙属,因此那口井又叫锁龙井。不过,村里的很多孩子都在井边玩过,没看到井里有什么蛟,而村里很多人也是从井里打水喝。


    而关于那口井,村里也有别的传说,据说后来也发生过旱灾,所有的井都干枯了,唯独那口井始终没有枯竭过,救了一整个村子的人。


    这传说,第二个稍微有点靠谱,而第一个,不论是我还是少凰皆无语。


    一头恶蛟让一个地方连旱三年,还敢不敢更不靠谱些?


    蛟龙出没,不是泽国就是汪洋,什么时候跟旱灾扯上边了?你还不如说是旱魃作祟,至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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