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怕我无聊,少凰非常有神性的丢给了我一打资料,全是关于道的,看得我脑仁直抽抽,却仍旧坚持的看了下去。
修神之道,没法重复别的路,但可以适当的借鉴。
比如神尊,少凰说它兼修三千大道,我是不信的,真那样,它就该比盘古更生猛了。我个人更倾向是神尊主修了某一道,然后辅修了三千大道。这就跟大学的主修课和选修课似的,不同的是,别人能修好主修课就已经很不易了,而神尊,它将选修课也修得顶呱呱的。
因此我很坚持的看了下去,哪怕借鉴不了,有个了解,日后碰上修这种道的修神者亦或是神,也不会被打得满头懵,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力量有什么特性,威力如何,好有个防备,免得输得莫名其妙的。
少凰给的资料挺不错的,就是坑了点,全它妈的是道纹。
上神大人,我知道道纹对于你而言是通用文字,但麻烦你也考虑一下别的人是不是也看得懂以及能用这种通用文字好不好?
道纹虽然也算是文字,但一枚道纹所蕴含的信息足够撑爆普通人族和不少智慧物种的大脑,这也是道纹无法兴盛的根本原因,文字属于常用物,而能够撑爆脑子的文字,谁敢拿来当通用文字?是嫌自己命太长还是觉得自己的族群人口太多,想要锐减一下?
道纹单是解析起来就足够要人命了,唯一令人觉得高兴点的是,只要解析成功了,那么再看的话,是不用费什么力气的。可要解析,很容易将脑子给弄出毛病来。比如如今的我,不过解析了两枚道纹,便已隐约觉得自己的脑仁有五成熟了,也不知少凰在外头有没有感觉到,也可能感觉到了但没当回事。
我脑仁的这点温度与凤凰自身的体温相比,跟冰块没什么两样,冷冰冰的。
保险起见,我没再再接再励的解析,而是开始“拓印”,以神识将这些道纹给捞进自己的识海里,以便天长地久慢慢的解析,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硬要吃的话,变成胖子之前肯定先撑死了。
捞完后,我所有的精神力都耗完了,只得在识海里默默休息,同时对着自己在紫府识海里的模样出身,人首龙身,它喵喵的,这里外也差得太悬殊了吧?活脱脱的妖怪啊,虽是异类修炼而成的人形,外形可以化成人形,但本源却永远都是本体形态。因此,妖怪的元神模样与人形是不相干的,神民也会有些许差异,可差别至此,我现在都要以为是妖族了。
正思索着,忽然感觉到周围的温度不太对,仿佛置身火海,且是地心岩浆的那种火海。
我靠,少凰你个王八蛋,我借你躯体可没答应让你对我的躯体胡来啊!
分出一丝神识往外探了探,好悬没一口气上不来断了气去找诺诺报道。
这里也不知是哪里,一条街都变成了废墟,大街上全是人,呃,不对,这片废墟里较为的建筑物看着有些眼熟啊,这不是之前去过的医院吗?
我低头瞅了瞅,医院还完好无损,一只外形狰狞的怪兽在医院顶上撑起了一层防护,因此医院才没完全变成废墟。
我道:“少凰你不是答应过我不殃及池鱼吗?”
“本王倒是想换个地方打,但那小子不肯走,我能怎么办?”少凰恼怒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无耻之尤。”
我也默了,另一方不肯换地方,而少凰也不可能为了凡人任人宰杀,上神大人与恶魔的距离远远比圣人的距离要近,而且,少凰这会已经很有人性了,至少她在挥剑时尽量避免了殃及无辜,不似那位玄仙,完全肆无忌惮,一心一意只为杀少凰,完全不考虑周围的池鱼。“我说,你们打完,鹤城应该还存在吧?”
这两位的重点攻击对像都是对方,跑到池鱼那边去的不是误伤便是余波,然而就是这样,尚且制造出了一大片废墟,等这两位越打越适应,我完全不敢相信鹤城到时会是什么样。
少凰没回答,但我也不需要她回答我,因为这根本不用回答。
过了好一会,少凰忽然道:“我的本源力量都被封印着,将你的本源力量给我,我速战速决。”
我:“啊?”
“本源力量借我,我能保证这座城还能存在。”
“怎么借?”
“别怪我没提醒你,本源力量若有损耗,恢复起来,至少以百年为单位。”
我一怔。“你说的本源力量你确定我有?”一听这恢复速度,显然这所谓的本源力量的档次不低。
“你有。”
“怎么借?”
“将它放出来渡入这具躯体里即可。”
怎么放?
脑子里疑惑着,下意识里却已经释放出了一股紫色的灵力,呃,好吧,这应该不是灵力,我从未见过什么灵力所过之处,经脉寸寸粉碎成渣,一时间我真不知该庆幸如今躯体的控制权不在我手里,我感觉到的痛苦有限,不似少凰,大头全被她享受了,然而,只是一部分就让我□□了,真不知她该有多痛苦,然而这家伙的搏杀一点都没被躯体的痛苦影响到。
至少表面上没有,实际上,识海里满是这家伙冷冰冰的声音。
“你是想毁了你现在的躯体吗?一丁点就可以了,不需要这么多。”
我赶紧控制减小灵力输出,少凰也用灵力为周围的生灵加了一层防护罩,以损耗本源力量,但供仍旧大于求,躯体的崩毁还在继续中。
我减,再减,我减减减
当力量输出变成比头发丝还细小的程度时,躯体的崩毁仍在继续,唯一没让我绝望的是,它在破坏的同时也在建设,这种程度的输出,经脉粉碎的速度终于与修复的速度持平,我现在不必担心自己被少凰给玩死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囫囵着活下去。
暂时没了生命危险,我这才去看少凰与玄仙的搏杀,少凰用的是剑,没有招式,或者说,她的招式就是道,每一剑劈出,看着都极为慢吞吞,跟蜗牛似的,但实际上,快得不可思异,时间与空间在她面前仿佛不存在。
什么叫比思想更快,这就是!
我不由吞了口口水,大概明白为何众神如此看重这个机会了,虎落平阳尚且如此凶残,若是完全状态的她,又该是何等凶残?
然而,玄仙并未被少凰给轻松斩杀,原因?不是玄仙太强,而是他身上保命的法宝太多。
玄仙每用一件法宝攻击少凰或保命,我都能听到少凰在识海里报出一个名字,名字的后头或为上神,或为神君,或为上仙。
我的注意力都在观摩这两位的对战上了,但也仍忍不住分出了一丝心神,无它,这名字报得也太多了,虽然多为神君与上仙,但也不乏上神,初步估计,超过两位数了。
知道您老仇家多,但这也太多了吧?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些名字属于不同的物种,嗯,物种不同,也就说,这家伙的拉仇恨能力活脱脱的地图炮。
“你报这么多名字做什么?”
“自然是记小本本,来日回了神界,本王自当亲自上门去拜访一二,否则怎能对得起他们的慷慨?”
唔,少凰果真凶残,大战的同时还能与人交流,且一心二用了还游刃有余。
不过,上门拜访一二?你是上门去踢馆吧?
“我好奇的问一下?上神、上仙与神君都有什么区别?是如何区分的?”
“上神言出法随,可重立地火水风创造世界,神君为普通神人,无言出法随之力,但有神力,上仙则是仙的最高境界,更进一步是神。”
我好奇的问:“那神尊是什么境界?”
“上神与天同寿,而神尊,大道不灭,它便不会陨落,盘古世界便是毁灭了,它也能创造出第二个盘古世界来,自然,被人干掉了另当别论。”
我大为惊奇:“那么牛掰还能被人干掉?”
“盘古父神不就被干掉了?”
我哑口无言,好半晌才找回来声音。“盘古是被群殴死的。”
少凰恨恨道:“所以神尊那个贱人回来的时候最好是囫囵个的,否则麻烦的就该是我了。”
我默哀的瞧着被少凰一剑斩去了一条胳膊的仙人,好惨,不过,都这样了,你咋还不跑啊?
“神尊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往外跑啊?”我很不理解,混沌那么危险,人族尚且知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神尊难道不知道自己本身的意义?
“盘古世界的资源很丰富,是已知的所有世界中最丰富的,加之混沌边缘众神划分阴阳,不断有新的小世界诞生,而千万小世界里总有一两个世界意志进化为天道,形成一个完善的大千世界,为盘古世界增加了更多的资源。因而盘古世界的上神是已知的世界中最多的。”顿了顿,少凰又补充了一句:“曾经是。”
我问:“为何是曾经?”
“无量量劫时死了半数,剩下的又因反对神尊为神族立法而被砍了不少。”
我:“现在不是最多的了吗?”
“一度不是,现在又是了,毕竟,无量量劫都过去千万年了,沉睡的古神相继复苏,又不断有新神晋升,神族,比洪荒时热闹多了。”
“既然有那么多神,神尊为何还要亲自外出?”我还是不解,马仔那么多,还需要亲自动手做什么?
“你能说出这话只能说明你对混沌一点都不了解,混沌中的混沌生物除了比较特殊的几种,大多不是什么麻烦,但混沌中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若无足够强大的实力,贸然跑出去溜达,八成回不来。”
我默默抹汗,所以说混沌中就是活脱脱的地狱模式吗?
少凰这时又道:“最重要的还是,神尊遇到颈瓶了。”
我茫然:“啊?它还有颈瓶?”
“修道之路无止尽,有颈瓶很稀奇吗?”
“不稀奇,所以说,它去混沌中是为了寻找更上一层楼的机缘?”
“盘古世界它已经参透得差不多了,卡了几百万年也没松动的痕迹,干脆外出溜达,既可以寻找机缘,又可探索有没有未开发的□□,一举两得。”
总觉得寻找机缘才是重点,不过,卡了几百万年?跟它一比,我忽然觉得,凡人与妖族的修炼颈瓶真心不算什么了,卡个几百万年,不管是人还是妖都得抓狂。唔,无怪乎神尊明知混沌之中凶险还老是往外跑了。
思及此,我不由一怔,以前就想过神尊让少凰还债真正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让这个家伙回炉再造,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大了。
老皇帝死前还知道立个太子免得国家生乱,神尊到底诞生于盘古世界,不可能对这个世界毫无感情,准备个继承人免得自己有个万一就天下大乱很有必要,也很有可能。自然,神尊若是有我管我死后洪水滔天的气魄与不负责任,那众生也只能自认倒霉的迎接众神回来。
不过,若少凰是神尊为以防万一而准备的后手,那么,少凰这仇恨值恨天高,无数神魔想杀她的情况就不一定是因为这人自身作死了,更有可能涉及到了这些神类生物内部的权力斗争。
老皇帝死了,储君也挂了,那么,至高无上的位置,自当能者居之。
谁是能者?
相信很多神都会回答:自然是本神。
我忍不住伸爪子揉额头,没揉到,爪子太短,除非将脑袋往后挪,否则够不着。
没够着就算了,反正够不够得着我都头疼,地球就是个小地方,诸位大神为何一定要将你们的权利斗争搬到这里来呢?好吧,若只是单纯的政治争斗也就罢了,可你们貌似不止文斗,还有武斗,世界会被你们玩坏的。
我正头疼着,便见玄仙又掉了一条胳膊,我松了口气,都这样了,战斗应该结束了吧。
事实证明,我想太多了。
玄仙的身上忽然长出了十六条胳膊,刀枪剑戟,十六般武器,应有尽有。
我靠!
砍掉你两条胳膊,你竟然长出十六条来,这么能,你咋不上天啊?呃,好吧,现在就在天上。
少凰显然也无语了下。“将躯体让那些家伙这么改,你还真是豁得出去。”
玄仙怨毒的瞪着少凰。“只要能杀掉你这个肆意妄为、毫无人性的混蛋神祇,什么都值得。”
少凰不以为然。“你说我肆意妄为,我认,但毫无人性,我生而非人,何来人性?”
我说,少凰你就别刺激人了,没见对方肺都要气炸了吗?
少凰避过对方的一剑,终于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句:“我能知道咱俩什么仇什么恨吗?我真不记得自己有对你做过什么。”
我委实觉得,那玄仙到现在都还没被气得炸肺,真是个奇迹。
我视你为恨之入骨之敌,不惜一切也要杀了你,然而你根本想不起来我是谁。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而你却不爱我,而是我恨你入骨,而你根本想不起来我哪位。
玄仙的眼珠子都给气红了,活似要脱眶而出!
第132章 第六章寻仇·神逻辑
玄仙虽然气得肺都要炸了,但或许是为了拖延时间,或许是为了审判、控诉少凰的罪行,玄仙还是开口了。
“你可还记得浮初界?”
少凰一脸的茫然,显然,对这世界没印像。
我愈发同情玄仙了。
玄仙好悬没吐血。“神尊罚你下凡历劫,结果你没历劫,却令那一界天下大乱,生灵涂炭,人族险些绝种,你竟忘了。”
少凰不以为然。“本王哪次历劫是循规蹈矩的历的?天下大乱很正常,不乱才不正常。若非如此,那个死贱人何至于给我灌那么多孟婆汤让我再也不至于因为历劫就失了记忆,在人间由着凶兽天性胡来。话说回来,听你这口气,那一世时,我尚未饮孟婆汤饮到吐?”
我、玄仙:“”
妈哒,上神您老的丰功伟绩究竟是多么的罄竹难书啊?
哪个神仙历劫能做到经常留下天下大乱的乱摊子?神仙下凡历劫不都是救世吗?怎么到您老这就成了祸世?
“所以你生为人族就释放妖皇,令得人族险些灭绝?”玄仙悲愤道。
少凰思索了一瞬。“哦,你说的那一世啊,那可不能怪我,你说你们没本事干掉妖皇也就罢了,杀不死就封印,我们也是如此干的。但封印差劲到隔个几十年就要献祭特殊时辰诞生的童女加固封印,这封印也忒烂了。”
“人族并非你。”
“的确,你们不是神,能够做到那一步也挺不容易,过往的祭品为了天下为了大义愿意舍身,但很遗憾,本王素来自私自我,只有我负天下人,而无天下人负我。”少凰非常惋惜的道:“说起来,我本来也没想释放妖皇的,奈何我是最合适的祭品,跑路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跑了我还得被追捕一辈子,如过街老鼠一般苟活,我不喜欢那种生活。既然不喜欢,那就从源头解决问题,我是祭品是因为封印需要,那么当封印不存在了,我便不是祭品了。”
“所以你就劈了封印。”
“废话。”
我忍不住插了句:“封印解除了,妖皇出世,人族会放过你?”
这么一会的功夫少凰一心三用,一边打一边与玄仙唠嗑,更与我唠嗑。
故事背景很简单,就是一个人与妖共存,确切说是你死我活的世界,远古时代,人族大能联手封印了妖族的王,令得妖族群龙无首,人族因而如日出升,妖族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到极致。长达数万年的岁月里,两族为了解除封印与守护封印掐得狗脑子都出来了,但因着人族势大,妖族式微,也就一直没成功。
少凰那时刚毁了一个世界,把神尊气得不轻,神尊决定让她下凡历劫,以凡人的身份渡过一世又一世,直到她知道错了为止。
那是第二世,神尊的本意是让她解决一下该世界人与妖族狗脑子都掐出来的状况,结果没有属于神的记忆,却因为灵魂而保留了凶手天性的少凰不乐意当祭品加固封印,利索的将妖族做梦都想破除却始终只能是做梦的封印给劈了。
“当然不会,人族认为我是种族的叛徒,人人得而诛之。”
鉴于这家伙发动神战被天道丢去战场将功赎罪的先例,我随口道:“那你是如何重新得到谅解的?肯定立了很大的功吧?”
“怎么可能,为了不让它们冤枉我,我毅然决然的投靠了妖族,帮着妖族对付人族。”
我愣住,这什么逻辑?“为、为什么?”
“我不喜欢被冤枉。”
“所以?”
“为了表示我不是被冤枉的,我自然要如他们的愿将罪名坐实,否则岂非辜负了他们的一腔美意?只有真的投靠了妖族,我才不是被冤枉的。”
这神逻辑,少凰你脑子怎么长的?
就因为表示自己不是被冤枉的,就去当人奸坐实别人栽给自己的罪名?
这厢我无语,外头少凰却是好奇的问玄仙:“虽然想起来了,但我还是不记得你。”
“你那一世结束时,我尚未出生,你我缘悭一面。”玄仙恨恨道,若是见到,他早就把少凰碎尸万段,捏碎神魂令其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少凰大为疑惑。“既如此,你为何恨我?”
“妖族崛起,两族大战,无数人族宗门被灭门,我的宗门亦在其中,三万零九名弟子,只我一人苟活。”玄仙怨毒的道:“我活着便是为了寻找你这个始作俑者复仇!”
我默,这仇真是血仇,但总觉得这逻辑与少凰的神逻辑是一个类型的。
战争时,妖修与人修是主力,双方相互灭门灭族实属正常,被灭门灭族,只能怪自己还不够强大,就算要恨也应该恨凶手,恨战争的源头恨到这地步,挺稀奇的。
少凰不以为然:“切,我还以为是我灭了你满门你来寻我复仇,竟是因此,那你可真是无聊得紧。”
我忍不住道:“少凰你就别刺激他了。”再刺激就不是炸肺,而是脑溢血了。
少凰继续道:“小子,你可知那个世界的烂摊子最后是谁收拾的,又是如何收拾的?”
玄仙疑惑的看着少凰,我也好奇的问:“莫非你又被神尊丢回去了?”
“没有,我被神尊罚为草木虫鱼千世,哪有时间回去收拾烂摊子?”
“那是?”
“当草天天被人踩;当树木好不容易修到快化形时被人族给伐了;当虫子,被禽鸟给吃了;当鱼,碰上喜欢吃鱼脍的老饕;更有一世,我成了一块石头,风吹雨打足足一万年,终于在那个灵气稀薄的世界里修出灵智,却在第二天就被石匠捡回去给小徒弟练手,被砸得粉碎。足足千世,回回都是如此,滋味非常难忘,难忘得我回到神界后第一件事就盖了神尊麻袋,将它敲晕后投入了六道轮回,亲自为它写了十份精彩绝伦的命格。”
我:“把你得罪得这么惨,神尊竟然没提防你?”我要是这么狠狠的得罪了一个人,肯定保持至少一万光年的安全距离。
“它素来都不防备我。”
信错人的代价,真真儿的惨烈啊。
我可不信少凰亲自操笔写的命格会是什么好命格,只怕比起她自身千世草木虫鱼的经历更悲剧。
“神尊回来后没对你做什么?”我好奇的问。
“哦,它回神界的时候我已下凡还债。”
就你这暴君范都会自觉跑路,你究竟是写了怎样精彩绝伦的十份命格啊?
识海里与我聊着,外头少凰也在与玄仙聊着。“那个烂摊子是神尊收拾的,那个世界过去了一万年后,人与妖都濒临绝种,神尊彼时历劫下凡,恰好有一世是在那一界,在你们所有人都被仇恨塞满了脑子,压根留意不到两族危机时,它却注意到了。耗费千载岁月于乱世中,建立起一方人与妖和睦共处的乐土,所有既定规则在那里被打破,无数厌倦了战争的妖与凡人纷纷前往寻求庇护,构成了第三方势力,而在她逝去的千年后,乐土的一位半妖横扫人妖两族,终结了一度令得两族几近绝种的种族之战。”
少凰对玄仙鄙夷道:“你既然能够修炼成仙,足可见资质不错,可你看到了我,自此恨上了我,为此堕仙,却从不曾回头去瞧一眼你来的那个地方。域外天魔怎么就没找上你,不然倒也能省了我这一遭的麻烦。”
少凰的话很有道理,但哪个正常人能有如此清奇的逻辑?在两个种族连狗脑子都给打出来的时候,就算有人留意到了种族危机,鉴于全民的意志,也不敢说,就算胆大包天敢说,他们自身能否放下仇恨都是个问题。
问世间什么东西最令人癫狂,非仇恨莫可。
少凰与神尊,本质上没有什么仇恨感觉,因而能够看到危机。
加之,我若没猜错,神尊怕是与少凰差不多,对于种族之间的事情,这两位的思维都不是从个人感情角度去思考问题。
就像正义的事,我对正义的第一反应是疯狗,而少凰,它第一反应是觉得正义无聊,因为正义的行为不能为种族带来任何利益。
弄清了怎么回事,少凰也不再一心两用,开始一心一意的对付玄仙,而当她认真起来玄仙就绝望了。
比起被世界一直压制,连动一下都要花费更多力气的玄仙,少凰,丫完全不受影响,不仅不受影响,随着她认真起来我与玄仙才发现一个问题,这家伙竟然能借这一方天地的法则力量为自己所用,这已经超出了解析的范畴,这是掌控。我隐约有种感觉,若非躯体强度不给力,不能发挥全部的实力,少凰只怕早已彻底控制这一方天地,让这一方天地所有的力量为她所用,甚至,随心所欲的修改世界的基础话说,我为毛会觉得这家伙与神尊是差不多层次?
看看这家伙有多凶残吧。
第一剑,玄仙一半的胳膊给斩掉了。
第二剑,玄仙的另一半胳膊也没了。
第三剑,玄仙都战略性跑路了,但还是被腰斩了,内脏哗啦啦的往下掉,呕想吐,但没有身体,吐不出来,眼前一黑,就此失去了知觉。
最后,少凰伸手一抓,玄仙在躯体被斩杀的那一刻就跑路的元神被抓到了手里,想了想,张口吞了下去。
最后的事情是别人告诉我,我没看到。
原因?
妈哒,这家伙拿我的脆皮躯体进行神仙层次的战斗,无异于拿土炮发射洲际导弹,我最后还没死就已经是个奇迹了,完好无损就别指望了。
一睁眼就是一片雪白之色,我去,这是进太平间了?
少凰你个坑货,用完后哪怕治不好也应该将我送到医院或雪莹山庄,你把我送太平间做什么
耳边传来开门的声音,我扭头望去,是小姑姑,见此,我不由松了口气,小姑姑眉心生命线又亮又长,少说还能再活三四十年,既如此,这里就不会是死人呆的地方了。
最重要的是,我也看清了这个白色的房间的情况,这分明是医院,只是待遇不错,估摸着是为VIP准备的单间,因此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想说话,但喉咙里的肌肉仿佛不受控制,或者说,控制着的感觉很生涩,一时竟发不出声音来,我去,本庄主这不会是换了个壳吧?也不对,若是换了个壳,小姑姑也不会在这了,应该是躺太久了,都有点不适应了。
见我醒了,小姑姑顿时激动了。“小落你可算醒了,我都要以为你醒不过来了。”
能别这么咒我吗?
我不就是虚弱昏迷了一段时间吗?
我努力着吐出了一个字。“饿。”
天知道我这是躺了多久,虽然手臂上挂着生理盐水,但这玩意显然无法阻止人的肠胃向大脑投递饥饿感,我现在感觉自己能吃掉几十头大象。
小姑姑显然准备着我随时都可能醒来,我一说饿,她就拿出了一堆新鲜的水果。
好吧,水果也是吃的,先凑合着吧,凑合了没两下,出去了一趟的小姑姑便带回来一大袋饭盒,一共五个饭盒,有鱼有肉有鸡汤,更有新鲜的蔬菜,最后是一盒满满的米饭。
我惊讶道:“医院的伙食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进医院也不是头回了,不是我说,医院的大锅饭跟猪食似的,吃过一回就不会想吃第二回,但这一顿,若医院的伙食是这样,那人人都想住院了。
吃了一口土豆烧猪肉,味道不错,好熟悉,我去,这不就是小姑姑的手艺吗?
“你昏迷这半年,我每天都有给你做饭,想着你醒来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吃到东西。”小姑姑很是感慨。“可你能够醒来就好。”
我好悬没让一口米饭给噎住,半年?“我昏迷了半年?”
小姑姑怒道:“对啊,半年,我都要以为你醒不过来了,我说你助人为乐是好事,可也得掂量一下轻重,量力而为”
小姑姑怨念极深的巴拉巴拉了半个小时,所有饭菜我都吃完了她都还没完,不过听她叨叨,我也大概知道自己昏迷后的大致情况了。
大概是不确定我什么时候醒,高岚跟小姑姑胡诌我看到有人抢劫,冲上去打击犯罪,然后没想到对方还有同伙,脑袋被敲了一下,成了植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来。
小姑姑坚持将我送到了医院,已经住了半年,半年如一日的照顾我,都快放弃,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醒来的时候我可算是醒来了。不过也因为医院里人来人往,而山庄里的那一帮子,除了美人,全都不是人,不是还不能化形就是有伤在身,在人群里呆久了,不小心露了尾巴就惨了,因此一直都没来看我,至少小姑姑没跟他们碰到过。反倒是高岚,这半年天天来报道,但我觉得,探望我还是其次,重点应该是我若是没醒,饭菜隔了夜,味道也不好了,确定我这一天醒不了后,小姑姑会把给我准备的所有饭菜热一热,给高岚当宵夜加餐。话说,这么个加餐法,高岚你也不怕吃成猪啊?
除此之外小姑姑还附赠了一个消息,小姑丈觉得本地的贼实在是太嚣张了,都动到警务人员家属身上去了,因此这半年加大了抓贼的力度,不少抢包贼、飞车贼都倒了霉。
一边吃一边听,终于吃饱喝足,胃里的饥饿感没了,我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小姑姑冷不丁的问:“你真的是被抢包贼给打伤的?”
我坦诚道:“不是,是被一个人修和一只鸟给弄的。”
小姑姑无语的看着我。“所以你这两年究竟是在做什么?”
我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坦诚,将雪莹山庄的存在和我莫名其妙继承了这笔遗产顺带这座山庄的责任一股脑说了出来,顺口提了句山庄里的都不是人,自然,她女儿是个变态上神这种事很明智的捂在了肚子里。
女儿的里子不是人也就算了,还是个心性变态的太古神人,妥妥的一万点暴击。
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小姑姑也无语了,忍不住问:“不能不做吗?”
我道:“我也不想做,但我要是甩手不干,鹤城的人口失踪事件肯定大幅度增加。还有半年前的事情,也不会再只是特例。”
神啊仙啊什么的,我是没办法,但普通的妖我还是能约束一二的,不然让它们和人修胡来,比如妖族,比如正义,这双方要是在鹤城掐群架,啧,鹤城肯定变废墟。
小姑姑也无语了。
“对了,安安呢,怎么没看见她?”我问,对于这个身体孱弱的孩子,小姑姑可是放在心尖尖上的,大部分时候都是亲自带,就算暂时让别人帮忙带一下也一定是托付给特别信任的人,否则人再熟也不肯给,但好一会了我都没等到那个混蛋出来让我弄明白怎么回事。
“今天周末,高岚放假,带她在下面玩呢。”
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玩还是小孩子奴役大孩子?我很是狐疑。
第133章 第六章寻仇·少凰
“你是一个真正的王。”
她是一个真正的王吗?
自己是一个怎样的王?
问敌人,得到的回答必然:那是一个魔鬼,一个恶贯满盈的暴君。
问族人,得到的回答则会是:那是一个相当任性的王。
嗯,任性,相当任性,哪个王继位后第一件事不是筹备登基典礼而是迫不及待的发动战争?都没考虑一下双方实力的悬殊,胜负的几率?少凰做到了。
不就是先王被杀了吗?
这算什么?
瑶光帝姬年少时,南明神族被屠,濒临绝种,骄傲的帝姬做为硕果仅存的直系王族登上了王位,不还是选择跪在仇人身前称臣?隐忍蛰伏数万载,虽然还没来得及报复,便莫名其妙的挂了,明面上时如此。
换了她长姐,虽然先王留下的两枚蛋是因为内部的权利争斗而被窃走的,但不论是老大还是少凰都很清楚,这里头猫腻多着呢。南明神族的纯血族人拢共才多少只?就算是权利争斗,孟凰在登基之日大开杀戒,也没向自己的同族举起屠刀,真屠了的话,哪怕只是屠几只,神口也得锐减。
同样的道理,这对流着凶兽血液的姐妹都懂,何况那些脑子正常的族人。古神本就繁衍困难,南明神族在它们之前,已经千年没有新的蛋出生了,每一枚凤凰蛋的降生都是值得举族庆贺的盛事,除非想绝种,否则再权欲熏心的鸟也不会对同族举起屠刀。充其量就是希望它们俩消失一段时间,待谋逆者坐稳了王位,自然会将她们接回来。
奈何,开头如了谋逆者所愿,后续却完全放飞了。
孟凰不明白吗?
所有人都认为它不明白,毕竟,那时它还是个懵懂稚子。
少凰就想呵呵,世人多得健忘,居然会相信那只黑心鸟是个真正的懵懂稚子,懵懂稚子能在登基之日谋划一场死亡过万的屠杀?屠杀开始时,所有神都没想到,愣愣的看着它一举清理了所有麻烦,看着南明迎来一位新的王。
不是不懂,而是不能懂,哪怕懂了也得不懂。
顺心意,少凰着实好奇,如此复杂的政治环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你丫居然还能修此道修到精深,以此证道成神,怎么做到的?
顺心意,顾名思义,所言所行皆需绝对顺从本心,一旦悖逆本心,道心就得出问题。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何等神奇的本心?
千万年后,盘古世界的不少大千世界发展出物欲横流的文明,她学到了一个词,觉得很是衬自家长姐:精神分裂。
不是精神分裂,怎能背道而驰的事情做得毫无心理芥蒂,道心不仅没受到影响,反而愈发坚固?
可,精神分裂又如何?证道成神又如何?还不是被杀了?
给天族的太子戴了绿帽子,与妖君私通诞下一子?
这算什么事?不过借口罢了。
成婚即失和,天族太子广纳姬妾,左拥右抱好不快活,长姐与妖君私通又怎么了?她只找了一个,认真算起来,天族太子头上也就孤零零的一根草,而长姐的头上却是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
少凰很是遗憾,早知今日,自己怎么就没趁长姐活着的时候塞她百八十个男宠呢,至少要让天族太子头上的草同样形成辽阔的草原啊,如今这样一根草与大草原的鲜明对比,真是太不公平了。
不过,没关系,天族太子不会再往你头上种草了,他很快就会去陪你。
虽然,他只是天族想用来杀你的借口,但不管他是否自愿当的这个借口,既然当了,那就得付出代价,就拿头颅做为代价吧。
最后,长姐,你是对的。
王位不好坐。
我终于还是相信了你,不管我怎么抢,你都不给我王位,不是因为你恋栈权位,而是你爱我,不愿我早早的受这个罪,也因为我还不够成熟。
但我终究明白得太迟,迟钝如我,真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神。
怎么就不明白,若非真的深爱着我,以任何一个君王多疑猜忌的天性,早不知将我这个多次以下犯上,意图弑君夺位的乱臣贼子给灭了多少回,然而,你从未对我动过杀念。
不过,你且放心,千万里南荒,我一定会守住,我会做一个称职的、合格的王,但,请允许我任性这最后一次,就这一次,我想为你复仇,我不想忍,不想蛰伏。请别担心,你留下的筹码那么多,我若是输了,岂不是太对不起你这八万年的“言传身教”?
岁月的长河缓缓流逝,流得她自己都记不清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触犯了神律乱用言出法随而被神尊投入凡世历劫的她被一个混血神民问了一个问题。
“巫妖大战后,巫人避世,妖族离散,为何南明的因果比巫妖两族更重,却一点影响都没有?”
“战争结束后,就战犯在战争时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却并非每个战犯都会受到惩罚。”
“南明神族不是赢了吗?成王败寇。”
“天道不站王那边也不站寇那边,它两边都审判。”
“可这和战后清算有什么关系?”
“你说的词很一针见血,战后清算,所谓正义的审判,不过是成王败寇后的发泄,是胜者为平息战争时受到巨大创伤的百姓的民愤而进行的一种宣泄。重点是让民众的仇恨得到宣泄,因此会被送上绞刑架都是小喽啰,大人物是可以用利益换取法官睁只眼闭只眼的。”她赞赏道。
“天道不是没自我吗?”
“电脑也没自我,不还是会被病毒给攻破?”
“所以你做了什么?”
“有因必有果,这是大道法则,没人改得了,但我可以钻漏子。”
“比如?”
“当战争发起国的大BOSS承担了所有罪责与因果,还有几个人能厚颜继续要求小喽啰也上绞刑架?”
“也就是说,你以自己一神之身换取了族群的平安?”
“对啊。”
“你不怕死吗?”
“怕,但我的本心让我去这样做,怕也没用。”凶兽的天性与本心,只能选一个,没有中间选项,她不想当凶兽,便只能服从本心。
所以,真的是最后一次任性,任性完了天道也该将她这个无量量劫的发起者给灭了,如何有机会继续任性?
“那为何,浮初界的情况与南明神族当年的情况差不多,你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
“不一样。”
“不懂。”
“你可知神战后我是如何活下来的?”
“不是盘古世界之外的混沌魔神们入侵,因你是众神中最能打的,天道因而将你丢去战场将功赎罪吗?”
“早不入侵,晚不入侵,偏偏在那个时候入侵,你不觉得,很巧吗?”
小庄主默然须臾,吞了口口水。“是你”
“不是我。”天道改主意的时候她也纳闷着呢。
“那是?”
“是我的族人。”
依稀记得,那一年,一只华美的火凤凰寻到流落在外,不知自身身世,食人、食仙、食神魔的神孽,将被众神追杀的神孽带回了南明。
“你看这千万里山河,可美?”
瞅着那绵延群山最中央那座永远岩浆沸腾的火山,神孽说:“甚美。”
“那么,爱上这里。”
“因为它美,我就得爱上它,这洪荒美丽的多了去,我该多么博爱才能都爱上?”神孽觉得荒缪。
“若你有那么一颗博爱之心,不论是我还是母亲都会很欣慰。”可惜那是白日做梦,这祸害不祸祸众生就不错了。
“说鸟听得懂的话。”
“因为这里是你的家。”
那一年,混沌神魔入侵,她因为有了利用价值而逃过一死。
无量量劫自此演化到最血腥与激烈的程度,神陨如雨,无数物种灭亡,南明神族亦因为活跃在最危险也最激烈,堪称绞肉机的几处战场,折损大量族人,元气大伤。若非大战结束后神尊订立神律约束众神,而她武力惊人,众神被她给杀怕了,南明神族说不得就成为洪荒已灭绝或濒危物种名单上的一员。
这里是你的家。
所以我的本心会让我为了这个家去死。
所以我的族人会为我去死。
真是好笑啊,任性自私自我如我,竟也会有一日被人说是一个真正的王。
小庄主,你错了,我从来都不是称职合格的王。
第134章 第七章吾王·禽鸟钟情
每种生物都有其天性,你知道禽鸟的天性是什么吗——庄主
安安就在医院,见起来相当容易,与小姑姑说我想吃在鹤城另一头的白梅街的肉包子当午餐,又可怜兮兮的哀求了一番,睡了半年,一直都没吃到牛叔的肉包,真的很想。
看得出来,小姑姑很想抽我一顿。
怎么看出来的?她眼睛里就差写上“你皮痒痒了吧”六字。
我忙道:“我可是病人。”你不能虐待病人,尤其是病人还是你侄女。
小姑姑还是去买肉包了,她一走,高岚和安安也很快就知道我醒来的事了,我躺床上啃水果啃到第六个的时候,这两位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瞧着半年过去明显横向丰腴发展了不少的安安,我默,日子过得挺滋润哈。瞧着就肉嘟嘟的,还粉嫩粉嫩的,让人瞧了便忍不住想伸爪捏一把。我也不例外,但想想这粉嫩嫩的婴孩之躯下是什么,我就没什么冲动都没了。
“我睡了半年。”我说。
“嗯。”安安点头。
“你没跟我说我会长眠。”
“这不是很正常的吗?你这个躯体,太脆了,没有崩毁已是不易。”
我好悬没呕血,却无可辩驳,神民虽非人族,但在广义上,仍属于“凡人”范畴,躯体和神人的自然不能比。
安安继续到:“而且,你动用了本源力量,原本应该长眠几十年的。”
长眠几十年?那我醒来的时候鹤城都该面目全非了,呃,也有可能不存在了,被人与非人的战争给殃及,变成了废墟。小姑姑,她要么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要么已经化为黄土。
好吧,我大概有点理解王质回到家时的感受了,不过我比他幸运,是差一点,而非已经。
“本源力量很难恢复吗?”
“显而易见。”
“那我怎么这么快就恢复了?”我奇道。
安安随口道:“哦,我把那个玄仙给吃了。”
我一怔。“吃了?”
安安评价道:“连皮带骨肉带灵魂,味道不错。”
上神真真是吃嘛嘛香,百无禁忌,牙口胃口都杠杠的。正腹诽着,忽然察觉到高岚的神色有些怪异,我略有些纳闷,问:“高岚你怎么了?”
高岚犹豫了下,还是道:“没什么,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什么意思?什么叫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既然不知道比较好,你就不应该让我有感觉,如今这样让我察觉到了,却不肯说,这不是让我心痒难耐却无法抓痒,折磨我妈?
我看向安安。“她什么意思?”
“我进食时用的是你的躯体,因而摄食所得的力量分了你一部分,你才能短短半年就醒过来。”
我木然道:“麻烦再说一遍。”
安安从善如流道:“我分了一部分收获给你。”
“前面那句。”
“我进食时用的你的躯体。”
我捋了捋思绪与逻辑。“这意思就是说,你吃人的时候用的是我的嘴巴和肠胃。”
安安颔首。
我一把拔掉了手背上的针直奔洗手间,胃里翻江倒海的闹腾着,将之前吃下的所有水果与饭菜都给吐了出来。
安安很是无语的声音自外头传来。“且不说我吃玩后就立刻百分百的消化吸收了,一点残渣都没剩,便是有,你觉得半年过去,你还能吐出来什么?”
妈哒,您老人家吃人吃同类都快吃出一部美食大全来了,可我不是您老人家啊,对于吃人,我真心有心理障碍。再怎么非人,我也得承认一个事,自己的身体里有一半的人族血统。
吐得快虚脱,确定自己肯定吐不出来了,我的心理障碍终于向生理妥协,再吐下去就真得虚脱了。
努力转移注意力,我与安安聊了起来,我比较好奇,为什么同样是需要牺牲自我的选择,这个家伙却能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来。然而,当真的听了她的回答,我默了。
浮初界的人族,没法说他们做得是否正确,因为这种事,答案永远都没法统一。但在大部分人的三观里,牺牲一个人拯救千万人,很划算,但终究只是大部分,不是全部。
比如我,换了我,我肯定不会配合。
我去,我活得好好的,居然让我为了个封印去当祭品,想得美。
雷泽的封印千万年,我们可从未想过用人民去加固它,一直都是缝缝补补的加固,以便延续得更久,同时不断转移族人。嗯,转移族人,没人认为封印能永远,因此雷泽里留下的族人只要足够保护封印就行了,至于多出来的族人,君族不止雷泽界一处聚集地,洪荒破碎,雷泽界只是洪荒雷泽的一部分碎片,主体仍在,大部分族人都在那里继续繁衍生息,多出来的族人也会送到那里去。
我们也未必愿意去死,只是要维护封印,就必须有人留下来,而当封印无法持续的时候,留下的人必死无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若是在封印解除后,还能有生路,没人愿意死。
说起来,君族是无奈也是因为与凶兽这一族类的血仇,以及与众神心知肚明的交易。
君族的天赋是最适合看守凶兽的,不会被凶兽所迷惑,就算被迷惑,一亿伏特的雷霆下去,什么邪祟力量都被轰干净。
而那个时候,洪荒大地不是一般二般的乱,君族因为历史上的诸多浩劫元气大伤,不复大洪荒时代的强盛,在目睹了一个又一个智慧物种消亡后,没人敢说,君族不会灭绝。
成为凶兽封印的守卫者,虽然风险很大,但回报也丰厚啊。
我们都这么付出了,高高在上的众神啊,若有一日君族濒临灭绝,你们总不能熟视无睹吧?
没错,这就是一份保险单。
虽然同样是死,但封印解开后与凶兽奋战而死和成为祭品而死,绝对不是一种意义上的事。
前者是勇者,后者是毫无价值与意义的牺牲品。
当要求别人成为祭品变成一种理所当然的现像,这个族群还能有多少血气?
君族也曾有过屈辱的历史,匍匐于异族的脚下,但那是为了蛰伏,恢复力量后第一件事肯定是将奴役压迫自己的物种给灭了。
我们从不会因为退让了就一退再退,退到没路再退的时候才会奋战,退个几步就差不多了,休养生息,缓过气来接着干才是硬道理。
雷泽界的那个封印,别看我们一直都往外送人就以为我们什么都没干了,千万年的岁月里,我们将搜罗到的所有破坏力强大的阵法、法宝、咒术全都布置得妥妥的,密集度之恐怖,估计将雷泽界毁灭个百八十回都不是问题了,哪怕最后还是干不过,也一定让凶兽吃不了兜着走。
浮初界的人族,它们只想着封印能永远,因此一直用祭品加固封印,说白了就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心态。
再反观南明神族的作为,我不是支持它们那引外敌入侵转移注意力的行为,而是,我相信,不管是谁,处在少凰那个位置上,一定会感动得鼻涕眼泪一起掉。
呃,自然,不包括少凰。
“你的族人为你那般付出是在之后的事吧,你一力承担因果是在那之前吧?”我奇道。
少凰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南明不死火山是我的家。”
她没有感动,因为在反应过来后她第一反应就三个字:应该的。
虽然很感动,但我还是忍不住感慨:“虽然如此,但你的族人摊上你这么个王,也挺有意思的。”
安安瞅着我,挑眉:“你什么意思?”
“你姐给人戴了绿帽子被杀,你为此发动战争话说,这种事,你根本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如此,发动了战争,能有多少盟友?”
“谁告诉你我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我不解:“你莫不是想说你姐是有理的。”
“当然,长姐只在天族太子的头上种了一根草,而天族太子在长姐的头上种了一片草原,自然是我们占理。要知道龙性本淫,有个后宫在龙族是很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南明神族虽是神,可我们的本质,是禽鸟。”少凰很是感慨的道。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什么意思?“禽鸟又怎么了?”
“你们可曾听说过禽鸟钟情吗?”少凰问我与高岚。
高岚脱口问:“是有人对禽鸟一见钟情吗?”
少凰:“”
我:“高岚你少打架闹事,多读几本书不会死的。”
高岚反问我:“你知道?”
我轻缓而感情饱满的颂道:“天津弋人得一鸿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抓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锭。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钟情若此!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
我自觉念得挺有感情的,奈何听的人不是知己。
“说人话。”
我好悬没噎着,只得翻译道:“天津有个以猎鸟为职业的人某一日猎到了一只雌雁,回家时,雄雁一直尾随着他,哀鸣翱翔,暮色四合才离去。第二天早上,弋人刚打算出门,就发现雄雁已经在门口等着自己了,便叫便跟着他,最后都跑他脚边来了。”
高岚忍不住插嘴道:“那只雄雁脑子坏掉了吧,做为一只鸟居然自己送到捕鸟人的手里去。”
我:“听完再发表评论可以吗?”
高岚只得闭嘴,故事继续——
“其实你说的挺人性的,看到鸟跑到自己脚边,弋人就想着抓了凑一对卖个好价钱。雄雁却突然吐出了一块黄金,弋人这才明白它什么意思,它是来赎自己的妻子的。弋人还不算没人性,捕鸟是为了赚钱糊口,雄雁都拿了钱来赎鸟,他也就将雌雁给放了,没有即拿了钱却同时抓了雄雁再赚一笔。不过,他要真那么做了,八成会死的很惨,都懂得拿黄金来赎鸟了,这鸟显然成精了,就算修为薄弱,还斗不过人,但结下私仇后一直跟你耗着,耗到自己有能力对付人的时候再复仇并不稀奇。哪怕当事人已经化为黄土,这些认血缘的妖怪十之八.九会找上仇人的后代来个祖债子孙偿。而放了两只鸿雁后,两鸿在天上缠绵徘徊了很久,悲喜交加,而后才一起飞走。而它们走后,弋人称了下金子,足有二两六钱之多,别说买两只鸿雁了,买几百只都不成问题。”
高岚忍不住感慨:“鸿雁还挺重情的。”
少凰颇为苍凉的道:“这是大雁的禽鸟天性,一生只择一次配偶,若是有一只死了,另一只要么单着一辈子,要么会郁郁而终,更有甚者,会无意识的啄自己的羽毛自残而亡。南明神族也是禽鸟,也有这种天性,我打小的时候对这种天性也没多少感觉,顶多就是觉得族人龟毛了点,挑来挑去把自个给挑成了剩神。直到”
直到什么,少凰没说,但看她的神情,估计不会是什么好事。我想追问,少凰却将话题给拉回了最初。“反正,天族,也就是龙族,他们的婚姻观同我们差的太远了。”
我提醒道:“据我所知,你长姐除了一个合法的丈夫,还有个情人。”出轨这种事,出一次和出一千回有区别吗?
“不,从头到尾就一个。天族太子太脏了,南明所有族人都不承认他是王的配偶。而且,因为他都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长姐虽与他政治联姻做了几万年的夫妻,却从未同房。毕竟,对着一盘沾了许多人口水又回了多次锅的山珍海味,不是谁都有勇气动筷并且在吃进嘴里后能控制不会反胃得呕吐出来,至少,长姐做不到。”
我由衷敬佩道:“你长姐真是我的偶像。”
看电视的时候看到古装剧,那些皇帝皇子后宫佳丽如云,爱他们的女子一大堆,我特么的特想吐。政治联姻也就算了,利益所驱,牺牲婚姻也在所难免,但真的爱上一个昨天睡在X妃的床上,今天睡在自己床上,后天睡在XX的床上的男人,这得何等胸怀出能爱上?不嫌脏吗?
少凰长姐太TM的棒了,不仅没爱上,还反过来嫌弃太子脏,不同房,虽然这有因为太子只是太子还不是皇帝,而她却是一族之王,掌控实权的关系,但能够做到这一步,足可见这是一位女神,真正意义上的。
我决定了,我以后就是你的骨灰级粉丝。
不过——
“既然嫌弃别人脏,干嘛要联姻?”
“天族那个时候已经在走下坡路,诸神族大多都不怎么给天族面子了,天帝的威信岌岌可危,加之早些年征战四方,屠族无数,诸神族就没哪一个是跟天族没仇的,只是碍于天族势大,打不过,因而选择蛰伏,等有能力的时候再揭竿而起反屠杀回去血债血偿。天帝便想利用联姻来让诸神族忌惮一二,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更多的筹码以便镇压诸神族。正好,长姐那时有求于他,加之天帝开出的价码相当可心,长姐也就心动了。”
“这种联姻违背了禽鸟天性吧?”
“所以她始终无法爱上太子,更无法与之同房,因而在杀了太子的心上人后便一直努力离婚。”
高岚奇道:“既然不爱,甚至连同房都觉得恶心,为什么还要去杀太子的心上人?”
我问:“太子的真爱威胁到她的地位了?”
“虽然太子一直都担心长姐伤害他的真爱,因而一直对其保护有加,更给予了她很高的地位与权利,但长姐本身就是王,又瞧不上太子,又怎会对一个太子妃的地位有所在意?”
“那是为什么?”我疑惑。
“一次宴席,太子为了表示真爱的地位,让别人不因为那只是一个姬妾而轻视于她,便让人将她的席位安排在自己的身边。”
我不解:“这有什么问题吗?”
“只有太子妃与太子才能平起平坐,她的位置在太子的身边,便代表着,她的地位与太子妃等同。”
我无语:“这也太作死了吧,他们当自己是汉文帝和慎夫人啊。不对,汉文帝贵为皇帝最终也不得不委屈真爱,让真爱的席位位于妻子的下方。太子还不是皇帝吧,而且,他的妻子也不是出身庶人权势依赖与丈夫和儿子的窦皇后。”少凰长姐可是统治一方的实权君王,而且于君王而言,这已经不是得罪,而是赤.裸裸的拉仇恨啊,引发战争都不足为奇。将心比心,华夏王朝时的皇帝若是在宴席时被人安排与姬妾同等地位的席位,只要那个皇帝不是包子,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所以长姐当着所有人的面让真爱魂飞魄散了。”少凰好笑道:“那女人真有意思,长姐杀完了人才发现真爱已经有了身孕,立刻就明白了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有资格与长姐平起平坐,以至于太子因年少得志将脑子喂了狗,她也跟着喂了。”
“这必须得离婚。”我道,别说离婚了,我估摸着太子剁了少凰长姐的心都有。
“离不了,若是可以离,他们俩一开始就不会成婚。毕竟,男的有真爱,女的嫌脏。不过这也难不倒长姐,离不了,分居便是,反正政治联姻能捞的利益她已经捞得差不多了。”
我与高岚不由一呆,前半段还是言情剧,最后一句却残酷的揭露,这压根不是什么言情剧,这是冷血的政治。太子玩不过少凰她姐太正常了,一个会因为真爱而昏了头,另一个却是会因为利益可观而舍弃婚姻,这俩根本不是一个段数的。
我抹了把脸。“她的情人,不至于也是因为政治吧?”若是这样,我真得写个服字了,从事政治这一行业的人,多为政客,政治家,很是罕见。但再罕见,历史长河那么漫长,积累起来也不少了,可纯粹的政治家,仍旧是稀有品种。人生在世,不可能完全摒弃七情六欲,总有那么一两样喜好,不为利益,只因喜欢而喜欢。
少凰道:“她为她的情人生下了孩子。”
我秒懂,古神是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子嗣的,而因为孕育子嗣时,力量会下降一个境界,仇家多半蜂拥而至,因而古神对于传宗接代这种事大多不怎么在意。
第135章 第七章吾王·崇拜
得知了少凰长姐的失败婚姻,我很是不明白,政治家虽然大多不得好死,比如商鞅,让秦惠文王给车裂了;就算有没死于非命的,比如张居正,劳猝而死,勉强算正常死亡,但他死后尸骨未寒,万历皇帝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清算,抄家、削尽其宫秩、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是这位中兴了明朝的名臣差一点点就被开棺鞭尸,家属更是或饿死或流放,若非舆论压力太大,万历皇帝扛不住了,不得不中止迫害,估计还能更惨。
这两个典型例子足以说明政治家是什么样的存在,注定不得善终,但他们的功绩却会让他们在史册之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历久弥新。
少凰的长姐,骨子里显然也是个政治家,但是,它做到了政治家的不得善终,却没做到名留青史,历久弥新。否则诺诺给我的资料里也不会那么简约,仿佛那就是一个平庸无奇的王。
我大抵明白为什么去年的时候少凰会揍我了。
没有人能一帆风顺,王朝江山也一样,秦始皇能统一天下,是奋六世之余烈,汉武帝北击匈奴、开拓西域、征服朝鲜、开拓闽越与西南是因为有文景之治攒下的家底,不然他再雄才大略也只能憋着。
少凰能够发动神战还打赢了,要不是杀戮太过,又担了所有因果以至于被天罚,我相信,她会是神族史上的秦皇汉武。但就算不是,她也是一个非常辉煌的王,而那一切的辉煌,有很大因素是因为她的前几任给她留下了足够丰厚的家底让她有了能与诸神族抗衡的第一笔本钱。
文景之治虽然也攒下了家底,但这两位皇帝显然是爱惜羽毛的,除了帝王千篇一律的私生活精彩,别的都做得很好,至少瑕不掩瑜,不过也不难看出这两位人品多好。比如汉景帝,他老子背上生了疮,别人不嫌脏的给他老子吸疮,他老子看到他来了,大概是想试探他,就让他也吸,景帝虽然答应了,但面上却有不情愿之色,他老子见了就没让他吸了。这本来也没什么,疮这种东西,不是谁都有勇气去吸,他老子若不是皇帝,也不会有人豁得出去。但汉景帝却很有意思,登上皇位后便将那个吸疮的人撸了爵位,没收了所有家财,那个人最后沦为乞丐,活活饿死了。
单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出,比起养望的功力,汉景帝比他老子可差远了。
而少凰长姐,只言片语足以说明她对自己的名声多不在意。
哪个人会与人私通有了子嗣后还让子嗣光明正大的认祖归宗的?而认祖归宗的同时还剥夺了子嗣的继承权,哪个正常人做得出来?
少凰长姐的名声,只怕不怎么好,对于一个声名狼藉的王,史书工笔,要么拼命落井下石,如商纣与隋炀帝,要么春秋笔法,如对待黑历史一般能忽略就忽略。
少凰尊敬她姐,而她又是个凶残的,哪个史官敢不要命的对她姐的名声落井下石?
不能落井下石,那就只能春秋笔法了。
为情人生下子嗣只怕是这位政治家一生中在男女之事上难得的一点温情了。
话说回来,会给蚂蚁筑巢,又能眼都不眨的令一个孕妇灰飞烟灭,没有尸体却是两条命,不是出自嫉妒对方得宠,而是单纯的因为对方挑衅了自己作为君王的尊严。虽然很能理解,这就跟外交差不多,她若是丢人,亦或处理不当,丢的就是整个南明神族的脸,被踩的也是整个南明神族的尊严。换做我是她,也会用那样残酷的方式杀了宠妾,不如此,无法挽回她做为王的脸面,更保不住南明神族的尊严。令我惊叹的是,如此悬殊的表现,少凰她姐,其实你根本就是精分吧。
苍天为证,我这纯粹就是胡思乱想,但不久后却真的被证实,我除了醉醉的也没别的感觉了。
不过,就算是精分,也不妨碍我与高岚崇拜它。
恩,高岚在得知魔修做了什么后就没再粉她了,高岚追星与寻常追星族不同,她不介意偶像的私德有亏,但偶像若是连最起码的良知人性都没有,那就抱歉了,老娘不粉你了。
没有偶像可追的高岚近来很是无聊,得知了有这么一个存在,立时就粉上了,虽然偶像已经灰飞烟灭了,但这不妨碍她追星,一直缠着少凰要多了解偶像的事迹。
少凰被缠得不耐,便讲了一段,关于她姐与天族,也叫神龙族的婚约的事。
婚约刚缔结时,姐妹俩才两万岁,彼时少凰刚被找回来认祖归宗,野性难驯。活脱脱的世家多年前丢了个孩子,多年后终于在农家找回来,虽然是亲族,但受到的教养不同,人群中不免显得另类,甚至会被欺负。
孟凰从不担心少凰被人欺负,少凰野性难驯也意味着一个事:这位主很能打。
能打也没什么,谁的童年没掐过架,一群熊孩子在一起,孩子王往往是最能打的。
孟凰担心的是别的孩子,因为她发现一个事,少凰在看着那些雏鸟时,眸子里隐约流转的光泽似乎是食欲。
怕一不留神就出现同族相食的悲剧,孟凰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小妹身上。
南明神族禁止自相残杀,一旦触犯,其罪当诛,罪不可赦。
同族相食,没出现过,但出现了,犯事的只会更惨,没有最惨,死说不得都是好的,诸神族令人比灰飞烟灭更痛苦的手段多了去。
庆幸的是,南明神族雏鸟少得可怜,因而广大族人都对雏鸟充满爱心,不管是不是自己生的,反正见着雏鸟,每只鸟的第一反应都是投喂。少凰因着流落在外两万年的经历,而她之前是只神孽的事也被孟凰捂得死死的,除了姐妹俩,别的知道的人都已被灭口。因而所有鸟都觉得这孩子性格乖张是因为以前吃了太多的苦,因而对于投喂少凰这一事业更是孜孜不倦,以至于少凰都没能将同族相食这一行为实行,在天性加孟凰的引导下,少凰一日至少一百餐起步,吃的都是最好的竹实、玉髓、灵果换个正常人被这么投喂,准得撑爆,但古神族,这么投喂最多就吃撑,却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不过,肚子天天都是撑的,少凰便是想在南明猎只鸟来尝尝味道也腾不出肚子。
除了被投喂,少凰每日还要上课,南明神族的每个族人,年满五千岁后都要进入雏宫学习更高深的法术与战斗技巧,尤其是后者,血淋淋的实战训练占了很大的比例。
少凰属于插班生,虽缺课一万五千岁,但想想她那输了就得死的神孽生涯便可知,这位插班生与那些温室里长大的雏鸟差距有多悬殊。
孟凰之所以坚持少凰到雏宫学习,也没指着她能学到更好的战斗技巧,论起身经百战,雏宫的不少先生都不如她,孟凰希望的是少凰能够在一群孩子里知道一个正常的雏鸟应该是什么样的,不指望你做到,但你好歹得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学法术学道我能理解,但学琴棋书画有什么用?”
“陶冶情操啊,等你什么时候看上去跟我一般时就出事了。”
看着通身气质温润,羞涩无害的长姐,再瞅瞅一身戾气的自己,少凰想死。“琴棋书画不可能让人性情天翻地覆。”
“我没要求你变性格,只要整只鸟看上去正常就行。”
这难度非一般的高,少凰不想干,但打不过孟凰,只能委屈的开始陶冶情操。
在确定了少凰不会乱来后,孟凰这才安心去冲自己的颈瓶。
洪荒时代与两晋有些相似,坐在高位上的人都不怎么办浊事,负责浊事的是浊官,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两极分化严重,洪荒时代也差不多,同样两极分化严重,掌控大权的人不负责浊事,负责浊事都是下面的人。不同的是,晋时,上品靠的是门第,而洪荒时代,虽然也靠出身,若生而为神,自然能少奋斗几十万年,但最重要的还是自身的实力,只有足够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及族群。
一族的王必须是整个族群最强大的,这是古神族的惯例,并且,必须是上神层次的存在,若是神尊层次的,那就更好了。
拥有神尊存在的族群往往是洪荒大地上族群序列中名列前茅的,遗憾的是,神尊太过遥远,古往今来只三位神人达到了那个层次,而那三位神人,在大洪荒时代就被九凶兽给干掉了。现在的那些神尊,说是神尊,实则不然,必须在前头加个伪字。
通过某些秘法,获取了神尊的部分力量,通过吸收那一部分力量成为神尊,虽然也是神尊,但与真正的神尊之间差得太远了。
南明、天族、麒麟三族各有一伪神尊,确切说,是两个,南明曾经有,但前任王死太突然,没来得及传承力量,因此孟凰是真正意义上的修为全靠自己。
虽非整个族群最强大的,但介于她的天赋,南明众神终究默许了她成为王,一来当时的局势只有她这个名正言顺的帝姬才能让所有人都没意见,不然谁登上王位,都有一堆人不放心,二来她的资质很出色。
虽非上仙,但真跟上仙进行生死搏杀,最后活下来的肯定是孟凰。这位主与少凰一样具有越阶作战的能力,并且,身经百战。
少凰是在学琴的时候察觉到晋升上仙的天劫的,愣了下,有人渡劫升上仙,不过运气似乎不是很好,天劫竟然是最高档次的九九荒火天雷,没记错的话,这种档次的天劫上一次出现还是十几二十几万年前的事了。
悲剧呀!
不过这渡劫的气息怎么觉着有点熟悉。
须臾,终于反应过来是熟悉在哪后,少凰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去看看。
祝愿天劫劈死你个黑心鸟,好让我早日解脱,不用学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九九八十一道荒火天雷,孟凰拒绝了长老们的帮助,渡劫虽然危险,但若能独立渡过,收获也是丰厚的,若是让人相助虽然安全了,最后的收获却会打折扣。毕竟,有一些法则,只能从天雷中领悟,当你让别人挡了天雷后,那一份领悟自然无法再有。
但少凰不懂这些,不过渡劫的风险她是知道的。
她刚出壳的时候便有天劫落下,差点就化为飞灰,那一次的记忆太过刻骨铭心。因此一看到众位长老只是远远的看着,立时就怒了。“你们就在这干看着?”
大长老一爪子捞住了想要去帮忙的鸑鷟。“王有令,除非她要灰飞烟灭了,否则不准相助。”
鸑鷟默,别看孟凰平时很好说话,但她的王令一旦下了,不允许任何人违背,否则得到的将是君王的雷霆大怒。因而,鸑鷟只能揪心的看着孟凰渡劫。
天劫之威猛,莫说千万里南明,便是整个洪荒都察觉到了,没辄,谁让这九九荒火天雷太过凶残,也太过罕见,想让人不多看一眼都难。
离得远的,充其量就是觉得南方的天地能量有点紊乱,但与少凰只有短短万里距离的少凰与长老们却是很明显的感觉到了紊乱度,它们身上华美的翎羽都产生了静电现像。
这是整个洪荒的雷霆法则都出动了吧?
虽然如此,孟凰却一直显得游刃有余,直到所有静电现像都消失了,千万里之内,所有能量仿佛被沙漠中的雨,消失得很干净。
不论是少凰还是长老们都变了脸色,它们看到劫云突然不不动弹了,但细看就会发现,原本方圆万里不止的劫云正在变小,确切说是浓缩。
这劫渡的,凶兽渡劫也就这个样子了吧。
火凤凰渡劫,天劫虽然也凶残,但也没凶残成这样的。
一位长老忍不住道:“王究竟是谁生的?”
上仙渡劫是不可能这么大动静的,既然不是因为实力境界导致的,那就只能是血统了。而王族这两根直系苗苗,所有神都知道,父不详,也可以说母不详。
神人无需阴阳交合也有的是办法繁衍子嗣,因而初时,所有神都以为蛋是先王自己一只鸟下的,但在少凰被找回来,发现这位主的血统并非纯粹的凤凰后,那么就不可能是先王一只鸟生的了。
谁能自己一只鸟生孩子却生出个混血来的?要么生的是另一个物种,比如孔雀与大鹏,这两只便是凤凰感交合之气生的新物种,要么就是与自己同一物种的纯血,不存在生出个混血儿来的情况,那不科学。
少凰倒是猜到了原因,引来这九九荒火天雷的大抵是她们流着的凶兽血统,毕竟,九九荒火天雷是九凶兽的标配,做为后裔有一定几率引来这种天雷,不过几率很小,跟买彩票差不多。
火凤凰的血脉虽然霸道绝伦,会净化掉别的血统,但孟凰还不够强大,凶兽血脉应该还没被涤干净,这运气,去买彩票肯定一买一个准。
第136章 第七章吾王·价码
最后一道天雷只有手指粗细,挺细,也很慢,但孟凰只是一瞬便发现自己避不开,只能硬抗,因为它死死的锁定着自己,哪怕逃到天涯海角它也会咬着自己不放。
证据?
之前的天劫都是直直的劈下来,而这一道天劫却会转弯追着她跑。
躲不掉,孟凰非常光棍的选择了硬抗,然后就被那一道天雷给淹没了,除了雷光与雷声,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了,众位长老大惊,赶紧飞奔过去救鸟,赶到了一看,还没死,不过已经有九分五熟了,原本华美的翎羽全都没了,表层是一层黑色的焦炭状东西。
少凰伸爪子揭了一片焦炭,尝了尝,是肉,不过太焦了,味道不是很好,但很有营养。
所有鸟不论是否青鸾这一支的,鸟脸都青了,同类的肉你也下得去口啊!
孟凰没有意识了,若是有,只怕会重新掂量妹子的危险度,这哪是被拨乱反正了,分明是更严重了。
伤得太重,孟凰被送入了安全的密室疗伤以及稳固自身境界,这一闭关便是千年。
在它闭关时天帝下了一道赐婚的旨意,赐婚给孟凰与天帝的长子昀息。
孟凰闭关,王又无子嗣,主事的人自然是做为王唯一妹妹的少凰,拿到赐婚的玉简时,少凰半晌没反应过来,天帝这是想干嘛?孟凰与昀息可是相差了整整十万岁。
虽然古神族,相差十万岁也算不得什么,但那仅限于两个成年神之间,若一个是成年神,另一个是未成年神,这年纪差距可就真的很有问题了。
比起关心年龄问题的少凰,众位长老倒是考虑的更多,没弄错的话,昀息是天帝的长子,若是联姻,生下的孩子归谁?归母亲的话,那么那孩子就是南明下一任王,可一个有龙族血统的王,思及此,众位长老不由瞧了眼少凰,破天荒的觉得这个性格乖张凶残暴戾的帝姬前所未有的顺眼,比亲生骨肉还顺眼。
少凰再迟钝也从众位长老的眼神里看出了异样。“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长老们对视了下,最终还是大长老道:“王闭关前曾言,若天帝决定联姻,就答应。”
少凰的政治敏锐度不能说差,但也不能说强,纯粹看情况,她想了解的时候就强,不想了解的时候就差劲。而此时此刻,她的政治敏锐感很强,一下子就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虽然她也是先王的亲生骨肉,但一来长幼有序,二来她干不过孟凰,因此孟凰是王,她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过所有神,也包括她自己都很清楚,自己这个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王位无缘。
孟凰尚未成年,待她成年后必然会成婚,孕育自己的子嗣,那才是南明下一任王。可若是孟凰的子嗣流着的天族的血,那么下一任王必然是少凰。虽然少凰那时不会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人族还是嫡长继承制呢,又有几个皇帝的接班人真是他们的嫡长子?
弄明白了天大的一块馅饼砸在了自己的头上,少凰愣了好一会,我去,孟凰这是发得哪门子神经?
若非闭关期间被打扰容易走火入魔,少凰都想去砸了密室的门找孟凰问问搞什么鬼了。
秦始皇为何自诩始皇帝?不就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华夏人族第一个皇帝,他希望自己的江山二世三世乃至万世传承下吗?
神是比人更高级的生命,但神的本质,和人也差不了多远,七情六欲自然也是有的,若是没有,那也是活太久的后遗症。
锦绣山河在自己子孙的手里代代传承,除了北溟的老乌龟因为从开天辟地活到如今,已经活得七情六欲都给磨光了,因而无欲无求,别的王只要脑子正常都有这样的期望,孟凰却在做什么?她在断绝她子孙继承王位的希望。
少凰的疑惑在孟凰出关后得到了解答。“欲取之,必先予之。”
“你想得到什么?”少凰一脸的懵,南明的势力虽不如天族,但也不是弱族,犯不着用联姻换取利益。
“天机不可泄露。”孟凰笑道。
“说人话。”
“我要了一桩因果。”
少凰只想说,你有病吧,为了了却一桩因果就拿终身大事开这种玩笑。
孟凰理所当然的道:“不过婚姻罢了,做为王,我日后肯定要成婚,既然枕边一定要添个人,我为何不以此事换取最大的利益?”
“龙族性淫,一根用烂了的黄瓜,你确定你克服得了羽族的天性?(庄主:那年头没黄瓜,少凰用的是另一个比喻,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便换了个现代词)”
孟凰默然须臾,她还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克服禽鸟的天性(少凰画外音:历史证明,她克服不了),沉吟片刻,转身就走。
“你去哪?”
“去看看我的未婚夫是个什么货色好看人下菜。”
因为血脉的关系尚不能化成人形的少凰见了,拍了拍翅膀,准备抓住机会打击嘲笑孟凰,果断跟了上去。
诸神族的建筑各有各的特色,南明神族的建筑物离不开火山与梧桐,因而正常生灵吃不消;北溟神族生活于极北深海,奇寒无比,冷得,少凰没去过,但孟凰去过,好好一只凤凰差点给冻成冰雕;麒麟算是最正常的,生活在风水一级棒的山洞里;天族做为诸神族之一,建筑物自然也很有特色,用少凰的话来形容便是视觉冲击感与凤凰的尾羽有的一拼。
少凰觉得眼睛有点瞎,一条遮光却不影响看东西的布帛绑在了它的脑袋上。
“初上九重天,眼睛会有些许不适应,别摘下来。”
少凰忍不住道:“这是何等神奇的审美?”
金砌玉雕,敲得人眼花,一点都不符合南明神族的审美观(庄主:话说回来,天族的审美观神奇,南明神族的审美貌似也很清奇,反正我是没法说出一座活火山很美)。
孟凰倒没觉得有什么。“每一种生灵的天性都不一样,各有所好,很正常。”
孟凰对九重天似乎不陌生,前半段走得门清,后半段随便寻人问了问,很容易就找到了昀息。
怎么说呢,那是一个很俊美的男子,虽然古神就没有丑的,但昀息哪怕是在古神中也是佼佼者,但最重要的是,这个男子通身的气质,令人严重怀疑他与天帝是否亲生父子。
莲。
很多年后,对于昀息的气质,少凰在人间界找到了这么一个形容词。
人族时常形容一个男子气质如莲华般高贵,但少凰一直都觉得,那些被这样形容的人族都是渣渣,配不上这种称赞。非物种歧视,而是少凰觉得,人族赋予莲的最可贵的品质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美,不是高贵,什么是高贵?一个人若是令人觉得高贵,必然是因为双方不平等,当事人也没把别人当成与自己同等的生命,因为轻视他人,所以自身显得高贵。莲华般高贵的气质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就算有,那也是演的,充满欲望的人族永远都不可能如莲一般美丽。
然而,有一个神做到了人族赋予莲的品质。
那个神便是昀息。
未婚夫妻相见本应羞涩或尴尬,可彼此的年纪差距着实太大,那么不管是孟凰还是昀息都无法羞涩或尴尬起来。昀息若非无心男女之事,是天族出了名的性/冷/淡,因而未娶妻也不曾有姬妾,他的子嗣说不得比孟凰还要大。
看着年龄给自己当父亲/女儿绰绰有余的未婚夫/妻,这对未婚夫妻陷入了沉默中。
少凰呆在孟凰的袖子里颇为无语,未婚夫妻相见不是没见过,南明的那些未婚夫妻见面时端的是热情如火,见着见着就见床上去了都属正常,这两位却是冷场。
最终还是昀息先开口:“不知帝君来寻昀息所为何事?”
“哦,来看看帝子生的美不美,若是太丑或太美,也好有个心理准备。”以便决定日后是榨干了利用价值就踹人还是认认真真的经营婚姻。
孟凰说得很正经,但昀息生为帝子,天族内部的争权夺利比南明复杂多了,怎么可能听不懂少凰的未尽之意,顿时无语,他有种预感,若他的父亲想利用这桩婚事做点什么的话,只怕没那么容易。
昀息对孟凰道:“为何太美也要做心理准备?”
“美人必然桃花朵朵开,剪桃花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孟凰很是羞涩的道。
昀息嘴角微抽。“我没有桃花,但我也不爱你。”
孟凰颌首:“很正常。”
若是说爱她,那她就得怀疑这家伙是变态.恋.童癖了,必然分分钟弄死这个帝子,就算政治联姻,她也没兴趣与一个变态联姻。
瞧着粉雕玉琢努力做出一副正经模样来的孟凰,昀息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伸爪摸了摸孟凰柔软的脑袋。
孟凰抬眸望着自己脑袋上的爪子,神情说不清是喜怒,但没拔剑剁爪子就是了。昀息便当她默许了,又摸了摸,道:“我会等你成年,努力爱上你。”
离开天宫时,少凰道:“这好像不是屠杀的序幕。”
天族与南明神族曾经也有过联姻,不过结果并不美好,南明当时的王,也就是两姐妹的外祖父考虑到当时诸神族掐得太猛,都损失了太多族人,再掐下去就该绝种了,因而同意了联姻。然后,大婚之日,南明神族没做防备姻亲,天族却以十万纯血龙族精锐迎亲,南明神族险些灭绝,而那一战也奠定了天族在诸神族的霸主地位,当南明神族衰落,天族在诸神族便再无敌手。
南明神族的王族人丁凋零,到这一代,直系就这两根苗的根源便在此,前前任王子孙众多,但只有因着不知名的原因在外头溜达的幺女瑶光帝姬得以幸存。这位帝姬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它老子一百万岁生辰,却找不到鸟,她哥哥姐姐结婚,她也多是礼物到了,鸟虽然也到,但多半是走个过场就跑。
因此那场杀戮里,天族的前任王以为她不在,却没人知道,她在,本来也是准备露个脸就跑,她不想继承王位,奈何那么多子孙,前前任王就盯上它了,若是被抓着了可就想跑也跑不掉了。
在出门的时候发现了天族的迎亲队伍太过变态,虽然不想当王,但它也不可能对南明的危机视若无睹,因此又跑了回去。
前前任王知道这太猝不及防了,天族的王为了这一日准备了太久,南明不一定防得住,就让瑶光帝姬将南明所有的蛋给打包带走了,然后带领族人与天族大战。虽然输了,但天族也因为那一战无力再对瑶光进行追杀,十万纯血族人死得七七八八,而瑶光帝姬年纪虽小,实力却很强,不然前前任王也不能在那么多子孙里盯着这么一只继承王位,因而天族只能看着南明神族死灰复燃。
南明神族死灰复燃了,天族自然不会什么事都没有,数万年前天族龙头滚滚满地都是,死了无数精锐纯血族人的灾难,虽然瑶光帝姬很无辜,但诸神族中只有脑残才信她是真无辜。
天族如今的危机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虽然支系庞大,但一个种族的核心还是纯血族人,当一个等级森严的种族中高贵的纯血族人少得可怜,而低贱的混血后裔占据了大部分人口,纯血种对混血种的掌控力大不如前时,内部必然生乱。
天帝后期还坚持与南明联姻,便是因着这事,他需要时间处理内部危机。至于前期,这危机才刚开始,并不严重,轻微的除了始作俑者根本没人想得到天族日后会有这种危机,并且隐患正在发展中。因而少凰也不知天帝为何会想要与孟凰联姻,但可以推测,多半是孟凰开出了非常贴心的价码。
少凰对这段历史不陌生,自打发现没什么意外,这位主便是下一任王后,长老们对她也不再是半放养,而是揪起来补课补到吐。南明的这段历史更是被耳提面命,原本是有担心这又是老一套,但见着昀息后,不论是她还是孟凰都打消了这个猜测,这位帝子与数十万年前那个东西明显不是一路。
那么,天帝是真心打算联姻,没有乱七八糟的心思?
少凰觉得很纳闷,问孟凰:“你开的什么价?”
孟凰回道:“我会与昀息生下一个有继承权的孩子。”
少凰呆了呆。“你疯了?”
孟凰轻笑。“有继承权并不代表就能坐上那个位置,小妹要对自己有信心啊。”
“什么意思?”听不懂。
“我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南明新王必须是你。”孟凰撸着少凰身上暖暖的羽毛,脸上的笑容瞧上去是那么的干净而无害。
少凰悚然的看着孟凰。
孟凰笑道:“你想太多了,我只是说说而已,不会有那么一日,我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待我修成上神,莫说儿子,便是孙子也未必活得过我。”
那修不成上神活不过他们呢?少凰很想这么问,但本能告诉她,这个问题很嘴贱,不问最好。
第137章 第七章吾王·顺心意
如孟凰所料,一群熊孩子凑在一起,熊孩子王必然是最能打的熊孩子,已经四万岁的熊孩子少凰是整个南明的孩子里当之无愧的孩子王,做为孩子王,有个好处,那就消息灵通。
雏宫里最初只有神族的孩子,但孟凰上任后瞧着那无论什么时候都透着一股子空荡荡味道的雏宫后便下了个命令,允许南明所有附属族群的孩子入读雏宫。雏宫可以说是洪荒时代的清华北大,以前是想进但没那个血统,现在不讲究血统了,只要有意向就能进,不论是什么族群都会将自己的孩子送过去,一来是一种变相的宣誓效忠,以自己的幼崽做为质子,二来,雏宫的教学资源与质量是洪荒时代最好的,与之齐名学府不是没有,但只收神族幼崽。
自然,就算那些学府真的收人,也没几个人敢送自己的幼崽,怕自己的幼崽进去没几日就被玩死了,毕竟,那年头,神族弄死几个非神族的幼崽,别说赔偿,连道歉都不用。道理跟人族的小孩虐杀了一只鸡差不多,谁会让小孩赔命?没有人,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允许小孩为一只鸡赔命。
洪荒时代,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即便有,也只诠释着一个亘古的真理:弱肉强食。
便是孟凰,也是它自身的性格与信誉太好,加之南明神族虽然以骄傲闻名洪荒,但也只是骄傲,从不因为别人弱小就随意践踏他人的生命,对于弱者也会给予尊重。虽然只是对生命的尊重,但在那年头,有人尊重自己的生命,便足以让任何弱者感激涕零了,至于平等什么的,那是神人之间才有的东西,普通生灵就算有人希冀,不如洗洗睡更实际。
正因为确定幼崽不会有危险,这才有人敢送自己的幼崽进雏宫。
所有族类的孩子都有,少凰只要愿意,她连XX族的族长与族长配偶是否吵架,吵了什么的消息都能收集到,没辄,一群熊孩子你就不能指望它们有多少保密意识。
虽然少凰没有发展情报组织的信息,但这并不能改变她的耳朵很灵敏。
少凰找到的孟凰的时候孟凰正在打理一片草地,少凰瞧了瞧,发现草地是很普通的草,虽然已经有了些许微末道行,却是靠本能修炼出来的,别说化形,连完整的灵智都还没修出来,能够思考几个问题都是问题,顿时疑惑。“你在做什么?”
“有几株草被人踩断了,我正在治疗呢。”
少凰无语:“草被人踩断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有什么好治疗的,过些日子就会重新长出来。”
“虽然失去的部分很快就会长出来,但伤口愈合前是会痛的。”孟凰回道。“我知道,它们的灵智还不完整,不会说话,也不会思考什么,但痛觉是每个生灵最基本的感知(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顺嘴问了有千世草木经历的少凰,还没修成妖的草会疼吗?少凰明确,或者说咬牙表示:会!)。”
少凰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吃饱了撑的。
孟凰修为强大,很快就将草的伤口给治好了,这才拍了拍手,走,确切说是飘,孟凰在有草木的地方走路都是足不沾地,避免踩着草木。
什么?很麻烦?
是有点麻烦,但这家伙觉得自己不过是费一点微不足道的法力,草木却能避免伤害,反正自己有这个能力,又有这个心情,予草方便又何妨?而这也是少凰觉得无聊的地方,既然生而为草,被千人踩万人踏不是很正常吗?
庆幸的是,姐妹俩的三观虽然相差悬殊,但都很珍视自己这唯一的亲人(桓寂不算,此时此刻的她们压根不知道自己老子是谁),因为珍视,姐妹俩勉强能和睦相处,且两万年过去也没因为三观差异就产生灭了对方的想法。
将少凰抱入怀里撸毛。“发生什么事了?你的心情很不好。”
心情当然不好,耳朵太灵敏,听到了一只麻雀在那纠结要不要告诉王,天族的昀息帝子似乎有情人了,还生了孩子,当时反应过来自己听到了什么劲爆内容的少凰好悬没给气得炸肺。
“你头上长草了。”少凰说。
(庄主:话说,我还以为少凰会先把昀息的头颅砍下来找个匣子盛起来再带回南明给她姐当礼物同时说清怎么回事呢。)
孟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扎着总角的头上什么都没有。
少凰气怒道:“不是这个,是昀息。”
孟凰哦了声。“这个啊,我已经知道了。”
昀息真的很努力和未婚妻培养感情,几百年就见一次面,不时送礼物,但他自己大概也没发现,最近几百年他送的礼物,见面时他的举止,完全把她当成晚辈了。
昀息遮掩得很好,奈何孟凰是个敏锐的。
少凰嘎了声。“知道了你还这么淡定?”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人应该已经抓来了。”孟凰说。
少凰茫然的看着孟凰,但很快就不茫然了。
少凰都能得到的消息,孟凰会得不到?
人族中有句话叫做百鸟朝凤,可不仅仅是形容凤凰美丽与强大的词,更透露着另一个本质:凤凰是所有飞禽的王。
发现自己脑袋上长草了,应该如何反应?
委曲求全?
NO,不论是禽鸟的天性还是身为王者的骄傲与自尊都不允许孟凰如此做。
找到三,让它滚蛋,然后当这事没发生过?
同样有违天性。
杀了狗男女?
昀息是天帝长子,天族的内部矛盾这会已经崭露,在这个节骨眼上杀了昀息不是给天帝一个转移内部矛盾的机会吗?孟凰可不干这种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什么都不做又无法说服自己的本心,孟凰便让人将昀息的女人与孩子给抓了起来。
只是,这世上有个东西是永远也计划不了的,那就是变化……
“越歆!”认出狗男女的女是谁后孟凰万年不变的淡定无害表情终于破功。
看清孟凰,淡定得仿佛自己不是阶下囚的女子也愣了下。“阿离?”
少凰站在孟凰肩头问:“你们认识?”
孟凰嘴角抽了抽,岂止认识。“你怎会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女子不解:“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怎可能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孟凰瞅向女子怀里正酣睡的女童。“那这是什么?”
“别这种口气,这是我与一条龙生的幼崽。”
很好,几句话的功夫,三个“人”里不管哪个都是人精子的“人”霎时便心思百转理清(脑补?)了怎么回事。
一个时辰后,碧梧宫的一处偏殿里,越歆一边饮着醴泉水酿的美酒一边总结道:“所以我的那个伴侣,他不是普通的龙,是帝子。”
孟凰颌首,很想为昀息的眼光点个赞,真不愧是本王看上的男人,你究竟知不知道你招惹的情人是怎样凶残恐怖的存在?这眼光,杠杠的。
越歆问孟凰:“你原本是打算怎么做的?”
孟凰仿佛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口吻道:“过些日子我会提出提前举行婚事,看看他会是什么反应。”
“顺理成章的成婚又如何?逃婚又如何?”
“若是逃婚了,我正好顺理成章的要求天帝给予利益赔偿。”
“若没逃呢?”
“自然是揭出此事,解除婚事,找天帝要赔偿,同时将你们母女剁成肉酱制成肉饼请昀息品尝。”
越歆默,她是该庆幸自己跟孟凰认识还是先吐槽真不愧是王?不管是哪一种应对都不忘利益最大化。不管昀息是什么心思,吃了情人与亲生骨肉的肉做成的肉饼,相信他这辈子都得对肉饼落下心理阴影。“在刚才之前我还对你是阿离半信半疑,现在完全信了,你骨子里一点没变。”
孟凰不置可否,她这些年的变化是有点大。
“打个赌如何?”越欣道。
孟凰用手势表示请说。
“昀息不会成婚,但也不会逃婚。”
孟凰半信半疑的扬眉。
越歆道:“若是我说对了,你可否帮我两件事?”
“先说是什么事。”孟凰谨慎道,嘴把不住门一时爽,转身肠子悔到青,当了几万年的王,孟凰已经养成了除非确定自己真的做得到,否则绝不随便应允什么事的习惯。
“第一件事帮我照顾我的幼崽。”
“那是你的幼崽。”不是我的。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第二件呢?”
“我有个东西,希望你在妖族中寻找合适的人传承下去。”
孟凰微怔。“你倒是信任我,就不怕我私吞了?”
“不会,若此事,八荒众神还有一神能信,非你莫可。”越歆含笑道。
“我是神,私吞对神族的利益更大。”
“若你是一个遵循传统的神,你就不会修顺心意。”越歆瞧着年纪不大,但修为境界却快赶上那些修炼了数十万年的古神的少女,颇为惊叹,虽然早就知道这个神思维逻辑不走寻常路,但怎么也没想到一别数万年,变化如此之大。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而顺心意可谓最前途无量的道,也是被誉为疯子才会修炼的道,坑人的程度与守护道齐名。
不同的是,守护道坑的是修神者自个,而顺心意,那是比魔道还能祸祸的道。
何谓顺心意?
自然是顺从本心,道德伦理什么的全都丢爪哇国去,绝对的服从本心。
因而提起顺心意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哲学命题: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若是本恶,那么修顺心意,必然修出绝世大魔头来。而绝世大魔头与普通恶人的区别在于,杀人如麻的恶人,终究会有杀人杀到麻木厌倦的时候,而杀完了人,会觉得空虚茫然,而绝世大魔,它杀人是出于本心,不会觉得空虚更不会茫然,因为杀人时是怀抱着热情的。
若是人性本善,那么修此道,必定造就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圣人出来。
遗憾的是,盘古世界修此道的人不是没有,但就没一个是人性本善的,反倒是人性本恶的一抓一大把,每次都是一场不小的灾难,以至于到了如今,顺心意已经成了禁忌,不允许修神者再挑战此道。
好吧,直白一点就是,古往今来修顺心意的炼气士全是变态,没一个正常的。
这本来也没什么,众神本身就没哪个是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但顺心意最坑的地方在于必须绝对的遵从本心,不能有一点违背本心的地方。然而世事艰难?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一生都顺从本心?人活着,就不可能不向现实低头。
也因为太坑,古往今来除了从不考虑现实我行我素的九凶兽,就没哪个能坚持顺心意,但九凶兽越是强大,芸芸众生就越是悲催,这例子不提也罢。
说起来,顺心意道都消失很多万年了,越歆这还是头回见到一只修顺心意的修神者,且是活的。
不过,神经病归神经病,修此道的神人,信誉度属于绝逼满分。
除了少数崇尚谎言与欺骗的奇葩,此道中人答应了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而孟凰此神,越歆还是了解的,善恶难辨,善良的时候她比圣母还善良,但不善良的时候,她比魔还恐怖,不过诚信是这个神经病为数不多的优点。
孟凰笑了。“本王答应你,可你输了呢?”
“我若输了,便请你吃昀息羹。”
“没创意。”
“但你喜欢这种答案不是吗?”
“不错,本王喜欢你的这个答案,但本王怎知你到时不会对心上人下不了手?”
“我不会输,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你对他真有信心。”
“我是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我爱上的男子,他值得我爱。”
若是不值得,那就不是心上人了,都不是心上人了,自然就不存在下不下得了手这个问题,孟凰秒懂。“这个赌,本王赌了。”
事后少凰问长姐。“她是谁?”少凰隐约能感觉到,孟凰对越歆有那么一点忌惮,这太罕见了。
“她是妖圣级的大妖。”
妖族卑贱,确切说,洪荒之初,除了神族,所有物种都是卑贱的,而妖便是大部分物种的统称。虽然卑微,但诸神族对妖族也无法小觑,这一族的个体实力是不够强,但架不住人多啊,死活扑不灭,虽然只有几位妖神,但人口基数恐怖,神人以下的存在多如狗。众神自个是无惧的,蝼蚁再多也是蝼蚁,但他们还得考虑自己尚未成长起来的幼崽,妖族没能力屠神,却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后裔。
妖圣是仅次于妖神的存在,相当于神族的上仙,与上神只有咫尺之遥,但这咫尺之遥,无数妖圣终其一生都无法跨越。不过这并不代表它们就差劲,相反,妖族的特性就是活得越久就越彪悍,活得特别久的几个妖圣甚至拥有与上神掰腕子的资格。
别小看这资格,这种资格可是很多生灵求都求不到的,因为有了这种资格,众神便不会再视其为可以随手抹杀的蝼蚁,而是变成了具有一定威胁能力的大蝼蚁。
少凰想了想,什么都没想起来。“我没听说妖族有那个妖圣叫越歆。”
“没听说过很正常,她成名于数十万年前,那会,母亲都尚未出生,何况你我。”孟凰撸着妹子的毛笑答。
(庄主腹诽:年纪比这对变态姐妹的老娘还大,昀息口味也忒重了吧?)
“对不起,我终究没爱上你。”昀息很是抱歉的对孟凰说,孟凰不能说不好,红衣猎猎,人却比红衣更绝艳妩媚,性情温润谦和,善良纯真,这是一位无愧神族第一美人美誉的真·女神,昀息不否认自己的惊艳,却也只是惊艳,就是不来电。
不是每个男的看到美人而自己又有能力得到就一定要得到,至少昀息没有这种娇妻美妾的收集癖。
孟凰闻言微微扬眉,道:“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
少凰默默往嘴里塞着灵果玉英,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说得真是感人,感人的她都要相信这真是一位贤良大度的绝世佳人了。做为男子,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死人当然没有什么可求的东西了。
清楚眼前这一幕是怎么回事的少凰默默在心里为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这句名言添了一句补注。
第138章 第七章吾王·教育家
“我爱上了别的女子,若是心里有另一个人却还要娶你,那是对你的羞辱,也是对你和另一个女子的伤害,我不能娶你。”
昀息非常完美的用一句话将他老子给气得好悬没炸肺,禽鸟天性,天帝自然也是知道的,昀息此言一出,这桩联姻算是完了。
孟凰默然须臾,也不知是一时反应不过来还是别的,半晌,道:“本王喜欢你。”
昀息道:“我也很喜欢你。”
“不一样的。”孟凰说。再给她一些时间,她相信,她一定会爱上他,奈何,时不待她。
他们之间相差了十万年,也相差了一份性情。
昀息是真正的君子,孟凰却不是,从一开始就背道而驰的性格,如何能相爱?最多是单方面的吸引,被自己所没有的特质所吸引。
两族联姻而举行的盛大婚礼最终以一种令所有人瞠目结舌的结局落幕。
婚事被取消,孟凰也没了找茬和索要赔偿的心情,这事,昀息没有对不起她,她很难开口要赔偿。诚如昀息所言,心里有另一个女子却还要娶她,那是对她的羞辱,昀息的坦诚使得一个王没有侮辱。
虽然没有了心情,但心思仍旧在,脸皮堪比北溟神族的龟壳的孟凰仍旧向天帝索要赔偿,天帝没有辜负她的期望,给她了很多赔偿,虽然每一样的价值都比她想要的那一样珍贵许多倍,但没一个是她真正想要的那件。
孟凰绝美的眉眼间露出了厌倦之色。“都这样了还不死心,老泥鳅究竟是想要什么?罢了,好东西不拿白不拿,都收起来。”
面对琳琳满目的赔偿,少凰没有孟凰的高兴,只有满心的烦闷。“为何不杀了昀息?他竟敢那般羞辱于你!”
孟凰纠正道:“他没有羞辱我。”
少凰觉得孟凰脑子有病,决定不跟孟凰谈了,自己先去斩了昀息的首级再说。
少凰没能斩下昀息的首级,因为还没离开南明就被知妹莫若姐的孟凰抓回来了,好说歹说就是听不进人话,孟凰干脆把人镇压到凤凰台下了,万里山脉压在身上,好悬没将少凰给压成一张纸。
镇压了少凰,孟凰也将越歆给放了,好吧,其实也不需要放,若非想要弄清楚是谁发现了自己的踪迹打着将计就计杀人灭口的心思,越歆也不会被抓来,事实上,她若是想跑,南明神族还真不一定能拦下她。
“你多加小心。”孟凰有些担心,越歆的踪迹原本藏得挺好的,但让她与昀息这么一搅合,真心难说了。但孟凰也不会留下越歆,这是个超级大.麻烦,而南明在几万年内不宜兴起战事。数万年前的桓寂之乱,诸神族元气大伤,做为烂摊子的接手人,孟凰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厘清自己手里的筹码,自保可以,发动战争就免谈了。
越歆笑笑。“那是自然。”
想了想,孟凰还是道:“你可以去蜗皇宫。”
“若是去蜗皇宫需经过不少神族的地盘。”越歆提醒。
“那便去北溟,我与北溟神族素有往来,看在我的面上,他们应该愿收留你。”
北溟神族人丁单薄,从始祖到小一辈,总人口也不过十余头,加之北溟神族的始祖还活着,活过了无数元会,七情六欲都活没了,因而对君临八荒六合没有欲望,也是诸神族中最为中立的一支。若是越歆能够得到北溟神族的庇佑,那么她也不必再东躲西藏。
越歆微诧,说来容易,但能让北溟神族庇护她这么个麻烦源,南明帝君与北溟神族那个出了名的与列族关系冷淡的关系不错哈。“如此,多谢阿离了。”
越歆终究没能摆脱危险,落入了天帝的手里。
昀息让人将孩子送到了南明,看到那个嚎哭的孩子时,孟凰觉得脑仁疼。
“别哭了,我替你去看看他们如何了可好?”
本来的目的真的只是去看看而已,什么多余的事都没打算做,她就算要与天帝硬杠也不会选在这个时候,因此不会激怒天帝。
匹妖无罪怀璧其罪,这是越歆的罪。
若是让天帝知道他想要的东西在自己手里,分分钟掀起神战,同时以此转移天族的内部矛盾。
所以,真的只是去看戏而已。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
这真的是一出好戏,昀息趁天帝不备自镇妖塔救出了越欣,在大殿前求天帝成全,为此事定了性,天帝找越歆麻烦是因为做为长子的自己爱上了越歆导致与南明帝君的联姻黄了,天帝因而恼怒出手对付越歆。
孟凰忽然有点怀疑,昀息是否早就知道越歆是谁了。
可惜,昀息赌对了天帝不会将越歆真正的罪公诸于世,却没赌对天帝的心肠。
做为一个真正的王者,骨肉之情是很重要,但与切实的利益相比,什么玩意?
越歆被天帝打下诛仙台,既然死活撬不开越欣的嘴,那么,孤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
孟凰赞赏不已,够果决,与天帝一比,自己这个王果然还是太嫩了。
昀息跳下去救人了?!
天帝咬咬牙,心性如此软弱,本王才没生过这种儿子。
孟凰看得瞠目结舌,好一出大戏,但为什么自己也会成为戏中角色?且是最抢戏的?
回过神来时它已经将诛仙台下去了九成命的一龙一蛇给捞了上来,瑰丽的火凤凰炫了所有神人的眼,就是全身都是血,有点惊悚,火凤凰的血液可是凤凰真火,诛仙台已经烧成一片了。
神人仙娥忙不迭的逃命,孟凰晃了晃身子想变成人形,却发现自己已没法变成人形了,只得对天帝道:“昀息与越歆虽有错,却也罪不至死,既然此事中受了委屈的是本王,本王应有发言权,要本王说,就这么死了也太便宜了,不如将他们打入十八狱天加以惩戒?”
进了十八狱天,除非是盘古再生,否则谁也无法再干涉这两人的生死。
面容威严的天帝目光复杂的瞧着奄奄一息的昀息许久,终是道:“可。”
孟凰微讶,之前不还无视这个儿子的死活吗?怎么这会又换了一副心肠?
昀息与越歆是暂时没事了,孟凰却有事了。
大长老没有任何表情的听完医者战战兢兢地禀报孟凰根骨全废,修为尽失的病情的,听完后抬手就想杀鸟灭口,一族之王变成了废人,这消息传出去,南明的麻烦就大了。
孟凰赶紧道:“来人,将它关起来。”
关多久,大抵,她要是恢复不了,这医者就别想被放出来了了。
医者很快被拖了下去,大长老却没离开,抬起的手移向孟凰,孟凰赶紧闭上眼准备硬挨这一下,却不曾想,巴掌半晌没落下,悄咪咪睁开一条缝隙瞅了瞅,大长老的手指正在一根根攥起,锋利的指甲几乎嵌进肉里,没嵌进去还是因为凤凰的肉身太过强大,换了别个物种,莫说手掌,便是颅骨都该被抓穿了。
孟凰笑道:“若本王说,本王也很意外,你信吗?”
大长老恨铁不成钢的瞧着孟凰。
孟凰一脸真诚的与之对视。
大长老好悬没吐血,拂袖而去。
孟凰躺在梧桐木上吐出了一口淤血,顺心意,虽然之前的事身体反应比脑子快,但既然做了,只能说明,她的行为出自本心,违背本心的事她是做不出来的。
故事听到这里,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深深无语,说孟凰是圣母吧,冲她原本计划着把人妻女剁成肉酱做肉饼请人品尝味道的画风就知道这位的骨子里比少凰更凶残,说她不是吧,哪个人能在被未婚夫劈腿后能冒那么大危险救未婚夫与小三?
啥?
是顺心意太坑。
的确很坑,但这门道再坑也是因为,当事人心里的确是那么想的。
凡人总是能心口不一,明明心里想要往西,行动起来却是往东,虽然挺无语,但这种画风很是趋利避害。
顺心意虽然坑了孟凰,但要不是她心里那么想,顺心意也坑不了她,毕竟,顺心意只能让她忠于本心,却不能让她去做她心里并不想去做的事。
但前后反差如此之大,除了精分,我想不到别的形容词了。
“你姐与那叫越歆的妖圣关系不错哈?”我很是纳闷,孟凰的计划是在发现小三是越欣后才开始崩画风的,显然,这两位的关系很不错,否则昀息八成还是能吃到妻女的肉做的肉饼。
少凰淡淡道:“越歆给了长姐自由,长姐一直铭记在心。”
我茫然,一个王,还是一个修顺心意的王,会没有自由?
“长姐继位之前曾受过数千年的牢狱之灾。”
呃,都要忘了,这对姐妹从蛋里孵化时是流落在外的,很多年后才被找回来,而那期间她们有过怎样的遭遇,没人清楚。但鉴于这两位的性格以及当时的大环境,显然不会美好。
我道:“你姐,挺适合当朋友的。”与这样的人相交不用担心后面被人捅一刀,更是个会为别人着想的。昀息悔婚是他不对,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画风的王侯都应与少凰一般反应,管你是否有苦衷,是否情有可原,既然背叛了本王,那就该死。王权至高无上,掌一念生杀之权,只有别人捧着王,为王着想,哪有王为别人着想的道理?
吾是王,吾即道理;朕是皇帝,朕即天下;吾是神,吾即法则。
高岚赞同。
少凰讥笑道:“因为她只会坑她自己?”
我默,高岚则是换了话题。“听你的意思,在那个时代一个王失去了所有修为与根骨后果很严重,那不知吾王是怎么渡过去的?”
“她改行了。”少凰道。
啊?我与高岚一脸懵的看着少凰,什么意思?改行?退位让贤了?不能吧,记得少凰能登上王位是因为她姐死了,她姐的孩子又是妖君之子,因此被剥夺了继承权,合法继承人只剩下少凰,因而加冕为新王。
显然,孟凰是在王位上做到了死。
“广收弟子,因材施教。”少凰说。
我想起了白彧,想起了少凰说过,白彧是首徒,并非唯一的弟子,也不是唯一的上神,孟凰果真牛逼,干一行爱一行,还都干得极好,不管是当王还是当教育家。
高岚随口问:“那偶像收了多少弟子?有弟子三千吗?”
这话问的,高岚脑子里飘过的绝逼是孔夫子。
“一代弟子五十名,二代弟子几千,三代弟子记不清。”
高岚:“我没问徒孙。”
“长姐五万岁时,门下弟子已过万,为了方便排序,她让所有人打了一架,根据修为与战斗力决定是哪一代弟子,排行第几。”
我、高岚:“”吾王真是特立独行。
须臾,我问:“那她的弟子有几位上神?”
“上神十九名,上仙,我没记,反正过了百。”
我诧异:“顺心意不是很难修吗?怎么那么多人修成功了?”
“没有啊,只有长姐是修顺心意,她的弟子都是因材施教,适合什么她就教他们修什么道。”
我:“所以,十九名上神,修的道是不一样的?”
少凰嗯哼了一声。
我发自肺腑的道:“吾王若还活着,我必哭着求着拜师,这育材的本事太牛逼了。”如此惊采绝艳,吾王,你若不死,天理难容。
这么一尊存在,哪怕它什么修为都没有,武力值等同于渣渣,但一手教出十九尊上神,且每个弟子的道都不一样,这简直就是战略武器中的战略武器,我若是吾王的对手,必定不惜一切代价灭杀吾王。
“话说,吾王的弟子都是什么品种?”一般来说,出身统治阶级,弟子肯定也是统治阶级的成员,就好像魏晋的名士,哪个会收庶人甚至奴隶为弟子,但孟凰,真不好说,她的首徒可是一根人参,人参这物种,很难修成仙,大部分还没化形就被吃了,没被吃也是圈养起来天天割肉放血,可持续发展利用。但白彧,它是首徒,而首徒,那是宗门的接班人,是继承人。
“九成九是凡人。”
那年头有人族?
“在神的眼里,没跳出凡人范畴生灵都是人,难听点的形容就是蝼蚁草芥。”
吾王,你死得不冤。
第139章 第八章数斯·后遗症
人性本恶还是本善?这是个千古之谜,但人是劣根性深重的生物却是毋庸置疑的——庄主
小姑姑回来前安安丢给了我一个重磅炸弹:鹤城近来挺乱。
鹤城的治安,不能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从安安嘴里吐出来的乱字,我绝不会以为是寻常的治安问题,十成是非人圈子的问题。凡人的治安乱,这家伙根本不可能看在眼里,再乱也乱不过她成长的环境,至少,人族不会因为别人弱小就把人下锅炖了吃,自然,口味比较重不喜欢清炖的,也可以烧烤。
我很是淡定的躺着,不躺着还能怎么着?老娘现在的身体状况,坐起来都要费老大的劲,就算鹤城乱成了一锅粥我又能做点什么?
下午的时候高岚推着在医院里躺了半年的我出去晒太阳,先把身体给养好才是当务之急,而吸收日月精华,呆在晒不到太阳的病房里能吸收个毛线的日月精华。
吸收日月精华是每个人必备技能与非人修士的本能,但很少有人是只靠吸收日月精华来修炼的,原因很简单,所谓吸收日月精华就是从日光与月光中采集精髓一点一点替代、抽换、强化自己身体内的细胞、血肉、骨骼、皮毛,以及凝固元神。这工程量太大了,完成一次脱胎换骨得几百年,而草木虫鱼要修成人形,那时间得以千年万年做基础单位,若要修成正果,那时间就更呵呵哒了。
因此,修炼的话,除了吸收日月精华,还要吸收地脉生发的灵气,以及采补。啥是采补?采集其它生灵甚至其它修炼者的精华补充自己,我磕人参磕丹药就是采补,妖女引诱人族男子采其精气与妖族吃人也是,人族修士杀妖取丹也是。唔,人吃妖,妖吃人,这可真是一条双向的食物链。
古往今来的炼气士、修士都是以吸收日月精华与采补相结合的方式修炼,我也是。自然,事无绝对,若是某界的灵气浓度高得惊人,那也没谁还会采补,则是改成吸收日月精华与天地灵气为主。
为何现在不啃人参?
我啃了,啃了一整根,但毛用都没有。
少凰说不是没用,是人参的精华都被用去恢复我的本源力量了,以前别人生啃人参必死无疑,我啃了却没事的原因便是因此,大头都被本源给抽走了,只剩下一点残渣,自然没超出身体的承受极限。
“我的本源力量究竟有缺啊?”我说。
“除非你的元神完全修复,否则它永远都缺。”
“元神修复?话说,我什么时候修炼出元神来的?”我大为惊奇,神民可是很难修出元神来的,而修出了元神也意味着躯体死亡了也可能有复活的机会。
“你一直都有元神,话说,你从未没想过为何你生生世世都早死?”
我愣了下。“元神不全?”
“大半吧。”
我:“话说我这辈子不会还死那么早吧?”若是如此,我真会呕血的,投胎为神民,却比人族还短命。
“不会,你如今的修为不错,躯体也被强化了,承受能力有所增加,长命百岁不是问题。”
若我只是一个人族,长命百岁还真是个不错的寿数,但问题是,我不是人族啊,我有一半的古神神民血统,不出意外的话,至少能活个两三千年。
靠,亏大发了。
不过很显然,啃人参只能修补元神不能对我的躯体产生多少影响,我本来都想呕血了,却无意发现,不知是何原因,对于日月精华,本源似乎不怎么看得上,没有动。
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三两口吃完小姑姑买回来的包子就跑下楼来晒太阳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高岚找的地方很不错,正好晒得到太阳,但又不是直射,有些许树荫,不至于被阳光给刺得睁不开眼或是皮肤受不了,沐浴着阳光,吐纳、吸收日月精华,听着就是很有仙气的事,做起来我终于明白为何修士收徒都要精挑细选了,不精挑细选也不信,修炼真的很乏味,若是随便挑了个生性跳脱耐不住寂寞枯燥的,资质再好也是白搭,人家根本没法静下心来入定修炼。
不过,真这么修炼个几十几百年,也太摧残人的七情六欲了,摧残到最后只怕除了长生的欲望就什么欲望都没了。
虽然腹诽,但这种晒太阳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呀。
晒了没一会就感觉到旁边多了个同伴,没有危险,那就随他去吧,不妨碍到我就行。
啧,日光之中的精华真是少,好吧,也不能说少,就是质量感觉差多了。
咦,我为什么会觉得质量差多了?雷泽界也差不多是这样啊。
正纳闷着,脑子里一堆记忆碎片浮现,我秒懂了,差多了不是指我的标准,是指靁的标准。
不过,记忆碎片里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的人蛇是什么玩意?你说你是一条蛇长着蛇的身体那很正常,但你蛇身的上半部分却是女人的外形话说,真漂亮,这美色,跟少凰不分伯仲,不同的是,少凰的美是美艳型的,而这蛇却是清淡型的。且俩“人”气质也各有千秋,少凰的气质,我就不说了,再美也很难令广大直男心生爱慕之心,不过女的倒是很有可能对她产生崇拜。而晒太阳的蛇妖,应该是蛇妖吧,气质非常的温婉可亲,令人瞧了就忍不住心生好感,别说性向正常的男子,便是性向不正常的男子见了她,我相信也有很大几率被掰直,自然,前提是不去看她的下半身,看了的话,看之前是直的,看之后就变成弯的了。
妖族化形不都是要么整个是本体姿态,要么整个是人形,哪有妖是一半人一半本体的?就算看了不会觉得惊悚,也觉得别扭啊。
话说,这蛇妖的喜好真别致。
我正吐槽着,便见草地上晒太阳的蛇突然抬眸瞧着我,那是很美的眸子,感觉像海,能够如海一般包容一切,最让我觉得坑的是,我觉得,她似乎在看我。
不是似乎,她就是在看我!
噗!
我立马就惊得岔了气。
抬手擦了擦嘴边的血迹,得亏神民的修炼功法跟人族不太一样,岔气了顶破天也就是吐口血,若是换成人族修士,这会都可能走火入魔亦或元气大伤了。
因为已经想起自己是什么,修炼的是什么,我很淡定,吐一口血算什么,夏日上火的食物吃多了流的鼻血估计都比这点血多,真心不算什么。不过我很淡定,我旁边那个死气、郁气缠绕,活脱脱快抑郁症的患者却没我这么淡定,被我吓了一跳,跳脚大叫医生护士。
我无语道:“老兄,我没事,只是有点上火。”
老兄明显不信:“上火最多是鼻子流血,哪有吐血。”
好吧,上火就吐血了,这话我也不信,那你让我怎么瞎扯?
扯不出什么能够糊弄过去的借口,我毫无悬念的被医生护士拖走检查了,谢天谢地半道上碰上了千年腊肉被救了下来,否则只怕普通检查手段检查不出我有什么问题的话,我很有可能享受一番医院全面体检套餐。
老腊肉的脸色不太好,可以理解,神仙打架,就这医院里一个出事的都没有,显然不容易。虽然老腊肉在特勤处属于S级的危险存在,但考虑到玄仙和少凰的危险度,S级还真不算什么,没挂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坐在老腊肉的单间办公室里一边喝茶一边吐槽刚才那些医生护士没眼力,本庄主一看就很健康,怎么可能需要体检。
老腊肉默默听着,忽然问我:“半年前跟你打架的那个是什么东西?”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那是人族。”虽然已经修成了仙,但种族是妥妥的人族。
“人族不可能那么强大。”
我道:“仙人也是人。”
“人间界哪来的仙人?”
我能说是来寻仇的吗
虽然山庄里的人都心知肚明,那名玄仙是来寻少凰复仇的,但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日与玄仙大战,差点拆了鹤城的是本庄主(借躯体给人用的后遗症,明明不是你做的,所有人都会算你头上)。因此若是说来寻仇的,老腊肉再问我,我是如何惹上如此仇家的,我不得将少凰给说出去。如果不知道已经有神人溜进了这一方天地,我自然会坦言,这种事多个人分担压力,就算帮不上什么忙,看别人与我一般头疼,多少能让我感觉那么一点愉悦。
然而,已经有神人溜达进来了,考虑到那些上神上仙的信号接收能力,我选择了沉默是金。
神人这种生物太不讲理了,少凰举过一个例子,曾有个仙人在自己的巢穴里骂一位上神,只是骂了一句,但隔着不知多少万光年的上神愣是接收到了信号,然后那个仙人就倒霉了,上神不过一句言出法随就足够收拾一位仙人了。
那个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若神人是WIFF的话,那必须是盘古世界最牛掰的WIFF,这信号接收能力简直绝了,卫星接收器与它们一比,妥妥的渣渣。
庆幸的是,只要不处在同一界里,上神的信号也没那么变态,自然,若是有人作死,帮上神弄个路由器就另当别论。
少凰为此专门叮嘱了一句:处在同一片天空下,千万别骂神仙,对于恶意,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否则神仙,尤其是上神,你这一秒骂出口,下一秒它们就会感觉到,然后,除非是少凰这种自动屏蔽了这方面信号的特殊例子(啥?少凰为毛屏蔽这方面的信号?道理很简单,全天下人都在骂你,你还能把所有人都给杀了?),怎么骂都没事,不然会很惨。
自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针对神族的这种变态能力,远古洪荒的弱族为了生存也开发出了不少针对性的方法,比如骂之前先弄个禁制屏蔽所有信号,然后可着劲骂都没事。不过这招,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否则只能对上神以下的位阶管用,上神若是恰好在那个时候想到了你,哪怕只是心血来潮的想了一秒,那禁制也会如同摆设一般,你骂什么,它都能听得一清二楚,不过还没谁恰好倒霉到这地步。
很遗憾,我不会这种禁制,而少凰的仇家,多为上仙上神,我这实力,学了也没用。
既然没有屏蔽信号的本事,那就只能无线电静默了。
老腊肉等了会,没等到我说什么,便问:“不方便?”
我颌首。“很不方便。”
老腊肉沉默片刻,问:“我不希望半年前的事再发生第二次,雪莹山庄是守护者,不是破坏者。”
我想说我比你更希望这种事不再有第二次,但这种事我根本保证不了,因为惹来麻烦的并不是我。
啥?为毛不把少凰给丢了,或者卖了,相信上神一定会给我非常丰厚的酬劳,讲真的,这我也不是没考虑过,但考虑到少凰此神睚眦必报的性子,以及神尊若真有个三长两短的后果酬劳再丰厚我也不能这么做。
神尊没能囫囵个回来,它就需要少凰保驾护航,它若是死了,那少凰就是它的接班人,虽然这个接班人也不是什么良善,但矮个子里拔高个,也没更好的选择了,除非你喜欢洪荒时代的画风。而洪荒时代的画风,现在这个时代如此美好,如此光明,如此天堂,你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就别回来了吧。
不能丢,留着又是个麻烦,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除了祈祷神尊早日回来,我也没别的法子了,只要神尊回来了,而少凰又还没被干掉,那么那些古神都会安分下来。
日子再难过,我也得坚持着,总不能不过了吧
我最终只能道:“我尽量。”
喝完不知道什么品种的茶我便告辞了,走了没多远就看到刘元在检查,这位老兄也是伤身伤心,为毛伤心就不提了,谁爱上少凰都得伤心,伤身则是,玄仙下手可真是够狠的,一个月前才出院。
外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因为伤得是内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应该致命的内脏问题并没有最开始看上去那么多可怕,只是一点问题,不过以防万一,不确定完全好得透彻,就算出院了还得按时回来复检。
我路过的时候医生正拿着听诊器在听刘元的心肺,据说刘元刚送来那会,心脏位置看着特别惨,好像心脏都破碎了一样,不过后来仔细检查才知道没那么严重,但最严重的伤口离心脏太近,几乎是贴着心脏穿透过去的,多少有点影响,这也是重点复检的位置。
在心里感慨了下刘元的身材不错,肌肉匀称,一点都不像他的同龄同业者,从事商业的,过了而立之年,啤酒肚几乎是标配,一看就知道不好吃,肥腻不说,还没什么营养,身体都被掏空得差不多了,食之无味,而刘元却看着就是一块非常有嚼劲有营养的好肉咦,我为什么会这么看他?
我悚然了,自己现在看人的目光和思维逻辑真TM诡异。
第140章 第八章数斯·猫头鹰
我悚然的停在了走廊里,目光呆滞,活似神经病,没法神经病,因为我大抵猜到自己这是什么问题了,少凰你个混蛋你不说没影响的吗?老娘不要当疯子啊啊啊!!!
正呆着呢,眼前忽然有一片赤色,霎时就觉得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被清扫一空,不由循着之前那片赤色望去,错愕的看到刘元的心口位置上有一团黑色的胎记,不对,他身上没胎记,在他记忆里看活春宫时我记得他心口位置上没有胎记,而且这印记的形状,怎么那么像一只鸟?瞧着隐约觉得有三分眼熟。
想起少凰曾经说她是刘元的执念,我现在很怀疑,她其实漏了半句,刘元也是她的执念吧。
仅仅是与刘弗陵的交集不可能让她对刘元如此上心,而且说起来,少凰与刘弗陵之间,感觉她对刘弗陵也过于热心了,恩,过于热心了,她做的那些事,换到普通人之间没什么,但问题是少凰不是普通人,她是一个神,且是神族的王。王本身就是唯我独尊的,就算有特例,考虑一下少凰的成长过程吧,两万岁之前是神孽,过得我想像不能,但肯定不会美好,美好的生活养不出她的这种性格。不过两万岁到十万岁这中间的八万年却是过得真的很好,孟凰为她撑起了一片天,少凰活得那叫一个飞扬跋扈,活脱脱的熊孩子,就是这只熊孩子的武力值格外强大了些,强的爆表,连大人都不如,不过这也使得熊孩子更熊了。
话说回来,还真是令人羡慕,古神五万岁成年,少凰却熊了八万年,可以说她是一直当熊孩子当到同龄人都当了祖父母的时候才开始成熟,虽然这种大号熊孩子没几个人喜欢,但只有生活在幸福中的孩子才有一直熊的资本。就是不知道,飞扬跋扈的熊了八万年,头上的天突然倾塌了,留下千万里山河的责任给熊孩子,熊孩子的心情是怎样的,估计不会好到哪去。
啧,突然觉得,少凰这辈子最悲催的时候恐怕就是她姐死了一段时间后的岁月,为何是死了一段时间后?自然是人刚死,除非她想她姐死不瞑目,否则烂摊子就得收拾,自然没有精力与空闲伤春悲秋,而当危机过去,所有负面情绪绝对涌上心头。呃,大概理解她为何会屠杀天族了,本来就是个肆意妄为的凶残性子,又遭逢如此大变,屠杀什么的,还真的很正常。
言归正传,虽然孟凰挂了,少凰也因此一夕长大成人,但本质上的东西却是不会变的,丫跟活雷锋或知心姐姐不沾边。
虽然好奇,但我也没追问的心思,好吧,也不是没有,只是,直觉少凰不会告诉我。
最重要的是,我现在最重要的事还是赶紧想办法解决自己的变化,人会变很正常,但如我这般,突然觉得大街上的人看着很美味,很可口,用看展板上鱼肉的目光去欣赏来往的人明显不正常。
虽然没有过这种经历,但我这一支苗裔世代看守凶兽,因此对于现在什么情况我还是判断的出来的。
凶兽的灵魂是非常极致的极恶之魂,这倒不是说凶兽全都是恶魔,不过也不是什么良善,没有善恶是非观,血脉天性至上,呃,某种意义上,恐怖分子都比它们好。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凶兽最变态的不是它们强大的破坏力,而是污染力,凶兽的躯体与灵魂都是以浊气,自然,这是文雅点的说法,直白一点那就是以世间一切邪恶、污秽、执念所铸,这也是为何少凰的神魂会让我那么难受,以至于第一反应就是把她踹出去。本来浊气重的地方,好好的人住久了都有很大几率心理扭曲变态,更何况与凶兽这种档次的接触,洪荒时代,凶兽清弥用实验证明了,哪怕是神人,直视凶兽灵魂也齁不住。
不过,说起来少凰也挺神奇的,虽然神魂挺一言难尽,但她克服了天性,这真的很难得。凶兽能够克服天性是因为只要不死,肯定会成神,少凰是后裔,如她这般血统浓郁却仍旧神智清明不受凶兽天性控制的凶兽后裔,千万年来寥寥无几,而能够修炼成神的,只此一位。
不过,就算修炼成了神,她的凶兽特质仍旧存在,比如污染力。不过没有应付的办法,只要不是特别严重,那君族在卜离的压力下创造出来的一道真符很有效果,虽然会有别的后遗症,但再怎么样也比变成疯子好。
啥?
如果真符也没用怎么办?
那就先灭了少凰再自杀省得过段日子自己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为何要灭了少凰?
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让我被腐蚀得无药可救,足可见这位主的本质和凶兽已经没什么区别,甚至某些方面比起凶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的存在,若不及时灭了,妥妥的灭世大魔王。
呃,话说回来,这家伙灭的世貌似也不少,该不会是这种血脉在作祟吧?
应该不至于,都修成上神了,凶兽尚且会恢复理智,何况她。
刚进电梯,电梯门都快关上了就看到一个年轻人向这边冲来,真眼熟,这不就是之前那个害得我差点去享受医院体检套餐的家伙吗?虽然腹诽,但我还是按了下开门的按键,对方飞快的跑了进来,同时按关门键。
我奇道:“你这是逃命?”跑这么急,活似要断气了一般,高岚马拉松长跑后也没这么喘的,便是我自己,我现在的身体素质,估计跑个百八十公里都不会喘少凰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不是,避个人。”年轻人道,说话的时候也抬头看我,明显的愣了一下,很正常,我现在这张脸,虽然我自己看着觉得很熟悉,好吧,跟老娘挺像的,自然熟悉,但与老娘相似,也代表着美丽,老娘可是雷泽界最美的美人。看到美色跑神很正常,哪怕是我自己,看到少凰的真身时也失神过呢,不过这年轻人回神的速度真够快的,可见心性和意志和很不错。
我瞧了瞧年轻人,生得五官端正,不难看但也不出色,不过眉目很清正,手上刚才有看到有茧子,但整个人很干净,看得出来平时是个很爱干净,也会过日子的,不过身上的气质这段日子过得肯定不好,也是,他要过得好也不会出现在这了。
“女朋友吧?”我随口道,若是父母,肯定不会躲,也没必要,人际关系里,除非是仇家,不然就只能是女朋友了,而若是仇家,那也不可能找医院来。
年轻人点了点头。
我奇道:“住院的时候女朋友来看你,不是很好的事吗?”女朋友这么体贴,几辈子的福气啊,这小子竟然还躲着。
年轻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不是改主意不想说了,而是整个人突然抽搐了起来,看得我愣愣的,什么情况?
这么一会的功夫,年轻人已经从抽搐发展到口吐白沫了,我赶紧按电梯键,可电梯死活就是不开门,还在楼层之间,自然不会开门。我只得看向年轻人,之前没太细看,这年轻人估计经常做工,身上没什么肥肉,常年锻炼,这样的肉味道应该
啪!
我用力抽了自己一耳光,想什么呢,上回吃人是因为少凰掌控着身体,但这回身体的控制权可是在我自己的手里。少凰吃人那是因为她不是人,除了凤凰鸟,她就没什么是吃不下的,就连凤凰鸟,她也一度是想尝尝味道的,咱一个正常人不能跟这么个变态比。
回过神来我赶紧救人,弯腰一记手刀将年轻人给劈晕了过去,虽然简单粗暴了点,但很实用,至少杜绝了他咬断舌头的可能性了。我再去看电梯,可以开了,正准备按键,电梯门便自己开了,然后哇塞,好大一只猫头鹰!
猫头鹰冲进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地上躺着的年轻人,哟,看来认识啊。
检查完了年轻人,大抵是确定年轻人死不了了,猫头鹰这才看向旁边坐轮椅上的我,一脸警惕:“你是谁?”
我的辨识性就那么差吗?
认得出我不是人,却认不出我是雪莹山庄的庄主,亦或是,猫头鹰小姐你是新来的吧?
我道:“雪莹山庄庄主,可我不认识你,你是没去山庄登记过还是新来的?”若是后者还好,若是前者,那就说明这家伙有意思了。
随着我这两年实力提升,很多观望的妖魔鬼怪都有了自觉性,知道要上户了,但也有些没兴趣上户,至于原因,当然是干掉我取而代之。虽然鹤城的妖大多是安分的,想要好好享受生活的,但这并非全部。也有些是不安分的,一部分是因为跟道门结了梁子,因此跑鹤城来避难,另一部分就是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不过以前君长青在,太过彪悍,谁也打不过,加之君长青也不希望有太多麻烦,那些妖便被变相软禁在鹤城了,被良妖。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君长青挂了的事,加之我一直没出什么纰漏,实力也一直在增长,最重要的是我现在的情况太过复杂,让他们都看不透,因而虽有小动作,却还没过线。不过,这回我都睡了半年,将心比心,我肯定不会错过这半年的时间发展自个,尤其是安安说鹤城挺乱后,我觉得,鹤城只怕不是一般的乱。
综合上述,猫头鹰警惕我,我也警惕着她,只是我没有流于表面,而且,我也相信她不会在这里出手,这里是老腊肉的地盘,禁止一切妖魔怪包括人在这里干架,干架的妖魔鬼怪都让他吸成了干尸,因此这里成了所有妖魔怪的禁地。为毛没有鬼?人死了就会变成鬼,避不开这里,因此双方还算相安无事。
也曾有人族在医院闹事,差点弄出人命,具体过程不得而知,但最后的结果我是知道的,那个人族被活活放了三分之一的血,没死,不过下半辈子也别想健健康康的了。
那么多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在那摆着,相信没人会想尝试一下不作死就不会死是什么滋味。
“庄主不是死了吗?”猫头鹰大惊。
我:“看来这半年发生了不少事。”我简直半年想像不能外头得是什么情况才能传出本庄主挂了的消息来,少凰你个混蛋也不给说清楚点,就一句很乱,这TM的究竟是有多乱啊?
不过想想真这么问了,只怕那家伙会给我一对白眼。
做为挑起神战的祸头子,以及在东风西风与中立之间走出第四条路的奇葩,估计鹤城就算乱成春秋战国她也不会有多少感觉,再乱能乱过她经历过的去?
真要问她还不如问高岚这个圈外人更靠谱。
不过高岚到底是个圈外人,怎么都比不上圈内人更清楚,思及此,我很是和蔼的对猫头鹰道:“你看今天天色这么好,不如把酒言欢?”
猫头鹰抱着年轻人道:“我要送赵磊去看医生。”
我道:“他这明显是遗传性的毛病,治不了的,不过这会也死不了。”赵磊的生命线长着呢,就算不长,都晕过去了,不会自己无意咬舌自尽,而猫头鹰刚才渡的灵力也足够让他的身体状况暂时稳定下来,保住小命了。
猫头鹰挣扎道:“我先送他回病房。”
我笑眯眯道:“一会我去楼下花坛那等你,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若是那样,你会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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