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低级走尸,进化到了高级走尸,但老余每次出现都一副留着哈喇子的形象从未改变过。
他是有事业心的,事业心就是进入B级,早点成为尸王。
而不是在疯狂之书里吹牛的时候,总是被那个阴险狡诈的777嘲讽。
那瘦弱男尸在他手里,毫无战斗力 对方试图咬伤他,但是被老余一拳就打脱臼了下巴。
“等会,”
苏摇铃却阻止了老余的进化行为,“你别忘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她看着正在不停扭动瘦弱身体的男尸,“我们不提倡吃人行为。”
两条规则,究竟谁真谁假,是不是全是真的,或者全是假的,谁也不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观望一下,但可惜这个世界并没有给她选择的权利,一开始就摆上了两个难题——
不阻止老余,也相当于默认他吃尸体的行为,和促进人吃人没有区别,因为老余是她的召唤物,而不是某一个不相识的路人。
阻止老余,相当于她阻止了吃人行为。
所以,无论如何,两条世界规则,她必须要违反一条。
对于苏摇铃来说,这两个选择没什么好犹豫的,从七号地铁开始,她的选择就没有变化过。
老余却没脑子想那么多:“啊?”
那我不是又没有进化机会了?
但这是苏摇铃的命令,他也只能听从。
他不舍的看了一眼正在挣扎的尸体,问道:“那这东西怎么解决?”
总不能直接放生吧?
放生走尸……?
听起来怪怪的。
苏摇铃说:“打吧。”
老余:“啊?”
没有太多意识的东西,如果不能自愿接受疯狂之书的封印和契约,那就只有打残到只剩下最后一口气,避免消亡的本能就能让它们选择接受封印,成为疯狂之书的召唤物。
【姓名:瘦弱男尸】
种类:死尸
等级:E级
主要能力:抗击打能力强
收录地点:血色雒水
页卡数:012页
只是这东西顽强的可怕,虽然力气没有老余大,但生命力比丧尸还强悍。
老余突然奇想,“这么打都不死,会不会它真的是丧尸,需要爆头才能干掉?要不然我把他头拧掉试试看?”
苏摇铃摇头:“看刚才那两人的反应,这东西估计不止一个,他们应该曾经见过,不仅见过,还吃过亏。”
“的确,”
老余有些不屑:“一个普普通通的低级走尸,居然把他们吓成这样,刚才还那么嚣张,跑路的时候比孙子还孙子。”
苏摇铃说:“的确,它只是一个普通的走尸,力量不强,速度不快,虽然很难杀死,但是对于有马,有武器的那几个人来说,想要摆脱它不是难事,他们的反应的确有些奇怪,或许这背后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这个世界不能太轻敌。”
一人一尸搁这儿讨论半天,要是让别人听见了绝对会两眼一晕。
普通走尸?
力量不强??
对于普通人来说,死而复生的尸体就已经够有冲击力了!
老余既然已经召唤出来了,苏摇铃也不浪费,但他这个样子,如果不加以乔装打扮,恐怕会吓到其他人,放任他出去打野,估计又是一边流口水,一边问苏摇铃这个能不能吃,还是先带在身边。
倒不是她怕其他人会对自己不利,只是这地方显然当地人众多,身边跟着一个一米九的壮汉,能少去很多找麻烦的人动歪心思。
她从空间里掏出一件黑色斗篷,老余勉强能穿上,把面容遮盖的严严实实的,漏风的喉咙也遮住,他不笑的时候,没人能注意到那藏在斗篷下面的嘴巴会裂到耳根。
就这样,一人一尸出现在了荒野之上。
苏摇铃看了一眼方才逃窜离开的众人的方向,隐约还能看见那群人的身影,她将地上的箭矢收入空间,转身带着老余朝着那群人走去。
“谢谢恩人!太谢谢了!”
“要没有几位壮士,我们全都要丧命在那群悍匪手里!”
“救命之恩,我们永生难忘啊!”
前面几个人感恩戴德,就差跪下磕头了。
他们的感谢目标,其中一个,苏摇铃还有些眼熟——
光是站在那儿,就像是一把剑,浑身带着萧肃的杀气,穿着一身黑色,不说话的时候一看就是高手。
苏摇铃的记忆很快匹配出这个极具特色的背影——
蝴蝶剧院见过的,负责检票的五号员工,异能是攻击,善用剑光袭击,属于战斗系的玩家,如果她没记错,这个人应该叫做陈烨,和千落一样,都是来自云雾山。
一个画风和其他幸存者城市截然不同的,世界排行前十的城市。
陈烨的身侧,跟着一个同样个子不矮,但是却体型更宽壮的男人,同样穿着深色的衣服,听他的声音,大概比陈烨年长一些,或许有三十多岁。
当然,所谓的二三十岁的外表,只是他们看起来的样子而已。
“她,她怎么没死?”
“她居然能在那几个人手底下活下来??”
“肯定是恩人把山匪打跑了,她捡了一条命!真是好运啊,我家那位就没这个好运气了,呜呜呜……”
“她后面那是谁?”
“估计是一起逃过来的吧……”
刚才逃亡间,每个人都只顾得上自己的命,还有就是跑的比同伴快就行,就算是有人看见了苏摇铃,也没心思去观察苏摇铃身边到底还有没有别人。
只是,这一米九出头的个子,任谁看起来,都会感到一股恐怖的压迫感。
不只是那群难民看见了苏摇铃,这两位“壮士”也注意到了。
陈烨先认了出来:“是你?”
他的观察力和记忆力都不差,虽然在蝴蝶剧院大家见面的时候基本都是带着面具,但是能活到最后,并且给对手们致命一击的,不,应该说,将当时活到最后的钻石玩家们都当做棋子耍了的人,他是绝对印象极其深刻的。
就像是苏摇铃可以从背影和气质直接认出来他,他也可以通过现在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身份的苏摇铃部分特征里认出她。
但他只是说出了两个字,而这两个字被旁边的另一位男人直接忽视了,那人看出苏摇铃的衣服和这群难民不太一样——要么眼前的人是玩家,要么是比较富贵的当地人,但无论是哪个身份,都不被他放在眼里。
“我可没时间和她闲聊,”
男人直接道,“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从这群当地人口中弄清楚这个地方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说话的对象是陈烨,似乎只有陈烨才能入他的眼。
但陈烨并没有搭理他。
看得出来,两人也不熟。
但这人的嗓门很大,他说话的时候,基本没有别人说话的机会,“喂,给你们机会,都给我说清楚,刚才那群人是谁,为什么追你们!”
“恩人,那群人是最近才出现的山匪,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我们要知道他们在这儿路上等着,打死我们也不会出村啊!我们是去隔壁村子送山药的,谁知道碰到这种事情!”
站在人群最前面的一个矮个男人回答,“他们追我们,无非就是要钱和女人,多亏了恩人把他们打跑,要不然,我们今天连家都回不去了!”
那男人又问,“你们村子在哪?”
“前,前面不远就是了。”
男人回头看了一眼陈烨。
陈烨转头去看苏摇铃。
其他人:“??”
苏摇铃没表态。
陈烨说:“去看看。”
男人说:“走!”
看得出来,不少人对苏摇铃身边那个披着斗篷的人有所忌惮,毕竟这个世界很简单,身强体壮的人更有威胁性,尤其是不敢露真面目的,多半是长得凶神恶煞,或者又是哪国的通缉要犯。
苏摇铃不介绍,陈烨也不多问。
村民所谓的“前面不远”,足足让这群人走了两个小时。
终于,翻过一个小山丘,前面出现了一个小村庄的影子,屋舍的数量不多,修建的零零散散,不成规模。
一路上听着其他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吹捧,苏摇铃总算知道刚才这伙人这里发生了什么。
原本那山匪的老大骑着马追过来,正要对他们动手,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陈烨和那个大嗓门的男人,陈烨出手那还用说,老大坐下的马儿直接就当场毙命。
这一下简直比天神下凡还要厉害,堪比传说中的剑神,不仅是这群村民,就连那山匪的老大也大为震撼,没看见剑,单单是一道剑光过后,他马就没了,但凡那光往上面飘一些,没了的就是他的脑袋,这如何不震撼。
再加上和陈烨一起出现的那男人也身手不凡,山匪知道是碰到硬茬了,也不恋战,转身就跑,跑的比独眼还要快。
这么会看形势的反派如今也不多了,难怪能在这兵荒马乱的世界里活下来,还凝聚了不少的人,成了一伙到处打家劫舍的队伍。
兵荒马乱——
从这些村民的口中大概能知道,这个世界分成很多个国家,他们自己也没什么文化,说不出到底有多少国家,只知道西边的军队打过来了,上个月还在和北边的国家开战,下个月可能就要跋山涉水去打东边,谁也不知道究竟哪个国家会是自己的盟友和敌人。
就算是有人知道,那也不是他们这些底层百姓能知道的。
“发生什么了?!”
“怎么,怎么会这样??”
走在最前面的村民看清了村子的模样,顿时都目瞪口呆站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一切——
原来远处看见的烟不是炊烟,而是几栋屋舍被烧毁后冒出的黑烟,村子口的荒地上,还有不少人围在一起,正烧着什么东西,空气里弥漫着怪异的气味,像是肉烤焦了。
见到这群人回来了,荒地前一个瘦弱的男人猛地冲出来,扑到在他们面前,开始哭喊:“村长,你们可回来了,出事了,出大事了啊!”
被叫做村长的男人正是刚才问话的时候主动回应的男人,他脸上胡子拉碴没时间打理,但看起来的确是比其他人冷静一些,“老七,怎么了,你们在这儿烧什么?”
“你们可回来了!昨晚来了一群人,烧了村里好几个屋子,把村子里值钱的东西都抢走了,杀了好几个人,还,还抢走了几个女人……你阿妹也被抢走了,”老七哭喊道,“那一看就是没有人性的悍匪啊!”
村长脸色一白,连忙问道:“是不是,拿着弓弩,骑着马的山匪?”
“对对对,你见着了??”
村长推开老七,往前走了几步,“这,你们怎么在烧东西?”
老七擦了擦眼泪,爬起来说,“这是老孟头的意思,他说,说,必须要把尸体先烧了,还不让我们放过夜,你不在,咱们没主意,只能听他的啊!”
“怎么能直接烧尸体呢?!人死了至少要入土为安,老孟头真是……”村长心里一团乱麻,环顾四周也没有主意,但当他看见陈烨两人时,想到了什么,连忙转过身来,跑到两人面前,扑通一声跪下。
现在先不说尸体处理的对不对,最重要的是要先把他妹妹和村子里其他女人救回来!
那山匪他可是见过的,原本听路过的人说西边来了一群山匪,他还以为落不到自己头上,可没想到眨眼就到了他们村子外。
“恩人,求求你们,救救我们吧,只有你们能救我们了!”
村长不停磕头,毫不在意地上的泥土,其他人也纷纷跪下,“恩人,救救我们吧,那山匪肯定还要来的,没有你们,我们根本活不下去啊!”
全村的财物都被抢走了,还有好几家被烧毁,但凡是有年轻女人的家,都没被放过,这群从村外逃回来的人看见眼前的境况,全都眼前一黑。
陈烨没有说话,那大嗓门的男人先回答了,“帮你们不是不行,但对我们能有什么好处?”
哪怕对手只是普通人,杀猪还要废一番力气,何况是山匪。
“只要恩人肯出手,你们要什么,不,我们有什么,全都给您!”
这边村民们求着他们两人,而男人似乎还在犹豫要不要接这个新手任务,另一边,没人在意的苏摇铃却走到了火化柴堆旁边。
火堆里,焦黑的尸体少说也有七八具,这点火,不知道要烧多久。
旁边一个个头不高,身体干瘦的小孩正在填柴,其他的人都被村长一行人吸引过去,只留下一个身形佝偻,头发稀疏又花白的老头,拄着拐杖,站在原地盯着这火堆。
苏摇铃站在他旁边,感受到熊熊烈火带来的热浪。
她问:“为什么要烧尸体?”
老人盯着火焰,沉默不语。
苏摇铃又问,“这村子不可能不死人,难道以前也是火化?”
但看村长方才的反应,显然是对火化不太能接受的。
“加点柴,”
老人总算是说话了,声音沙哑,嗓子听起来不太好,还有些咳嗽,但说话的对象却不是苏摇铃。
换做别人,此刻已经被无视的生气了。
但苏摇铃什么奇葩没见过,一个不爱理人的老头而已。
旁边的小孩听话的捡起几根和他一样高的柴,扔了进去。
风哗啦而过,火焰窜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火中的尸体似乎在扭动。
老头不理人,苏摇铃自然有办法让他理自己。
她问:“你见过诈尸吗?”
老人还是保持看着火堆的姿势。
苏摇铃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我见过,而且就在刚才,就在你们村子外面,就是你们村子的人,明明死了,却死的不那么彻底。”
“原来人死后,不一定是真的死了,还能再爬起来,还能再动。”
老头终于神色微动,他转头盯着苏摇铃,“你说什么?”
但苏摇铃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人早就走向村长方向去了。
作者有话说:
玲妹:不说话是吧,装高手是吧
第302章:血色雒水4
独眼原本以为自己和老二匆忙回来会被老大狠狠臭骂一顿,毕竟三人搭伙以来,就从没在小弟面前如此丢面子,当面落荒而逃。
但比起他们见到的事情来说,他已经顾不上自己在小弟面前的形象问题了。
所以,独眼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但谁知道回来一看,大哥跑的比他们还狼狈。
这山洞是被他们改建了一下,简陋至极,但老大没有在此地久留的意思,他们还会继续往东走,所以,也就将就了。
两边的小弟窃窃私语,但谁都不敢进洞里去听老大们在说什么,只能在外面议论。
“我第一次见二哥被吓成这样。”
“你别说二哥了,就是三哥,以前也没这么怂过!”
“老大的脸色比二哥三哥还差!今天怎么了,大家都一副见着鬼的样子?”
“你是没和我们在一起,我们真见鬼了,还是大白天的见鬼!”
“什么??”
旁边的草地上,被抓来的女人们嘴巴里塞着布条,聚在一起呜咽哭着,那声音叫其中一人心烦意乱,上前骂了几句,她们便不敢再哭。
而此刻,洞内三人的脸色都很差。
“来了两个棘手的,不好对付,有一个用剑的,怪了,我就没见过身边哪个人能和他一样,我的马——隔着那么远的距离,说杀就杀了!”
老大坐在最上面的石块上,阴沉着脸,“也就只有故事里的人能做到这一点。”
老二犹豫:“对方不会是掌握了什么特别的武器吧,你确定只看到了一道光?或许是那东西太亮了,闪着你们的眼睛……”
独眼打断道,“不管对方是不是高手,这地方都不能继续待下去,外面那些女人带着走不快,全都杀了,咱们必须尽快离开这儿。”
老二一惊:“全杀了,你不要女人,我们还要——”
独眼冷冷道:“你忘了我们刚才看见的尸体了吗!”
老二脸色骤变。
老大看了两人一眼,“正好,你们两说说刚才怎么回事,怎么一路上他们尽说些什么闹鬼诈尸的话。”
独眼说:“大哥,你忘了?”
洞穴里格外沉默,半晌,老大似乎想起了什么事,“等等,你是说……可这里还不是赵国……”
“对,或许已经蔓延过来了,咱们既然朝着东边走,就肯定会碰到,这东西就像是瘟疫,我觉得,跟是哪国人没关系!”
独眼语气很沉,“我们不能往东边走了,要是被他们发现我们三个,那我们只有死路一条,东边也不能去,指不定全是这些脏东西,南边或者北边,我看都行,而且我们必须今晚就走!”
老大越听脸色越难看:“那外面那些女人更不能留了,不行,咱们不能自己动手。”
独眼说:“对,当时谁抓的人,让那几个去解决,总之,我们能不碰就不碰,南边都是穷山恶水,北边又要入冬,肯定会挨冻受冷,当初冒险往东边走,谁知道会提前碰上这些东西!”
老二不乐意了,“当初可是你给大哥出的主意,怎么,现在后悔了?”
眼看两人要吵起来,老大抬手,道:“别说了,有什么事等离开这儿再说,叫个人进来。”
老二大喊:“来人!”
进来的是方才在外面拍老二马屁的那个小弟,他个子矮小,但是身形挺灵活,“大哥二哥,三哥,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老大吩咐道,“去叫石头和狗子,把外面绑来的人都杀了,其他人收拾东西,今晚我们就走。”
小弟一愣:“杀,都杀了?”
“怎么,你是老大我是老大,叫不动你了是吧??”
小弟摇头:“不是不是,那哪能啊,您说往东我不敢往西,只是您看,刚才大白天的碰到诈尸,现在兄弟们都对尸体有阴影了,要是真把外面的人杀了再去收拾东西,那不是要和尸体呆到晚上吗?晚上……”
他双腿发抖:“那可是阴气最重的时候啊!那不是更容易诈尸吗??”
老二不屑:“瞧你那胆量!”
独眼点头:“他说的也没错,而且,夜里行路难免不会出什么事,既然这地方已经出现脏东西了,那说不定也会碰到别的走尸,外面这群人活着我们不怕,死了才有危险,让兄弟们先休息一晚上,收拾好了,明天一早出发,走之前在动手。”
小弟犹豫道:“大家可都惦记着那些女人……”
老大冷哼道:“就说是我的话,别说动那些女人,就连靠近也不许,谁要是想死,大可以试试看,敢不听我的话,我能把他脑袋砍下来!”
小弟连连点头:“好好好,大哥放心,我一定和他们都说清楚,不过,难不成他们身上有什么瘟疫吗?这个不会传染吧?”
独眼冷笑道:“你就说是瘟疫,他们不懂,你也不懂,”
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可怖的回忆,“在这个时候,这种东西比瘟疫还可怕。”
小弟连忙点头哈腰,出去之后将命令传下去了,那些山匪一听是传染病,都吓得不行,而和这群女人接触最多的石头和狗子,更是立刻成了众人“孤立”的对象。
见大哥们如此阵仗,谁也不敢不信。
狗子和石头两人自己也觉得自己可能得了什么病,大半夜跑下山,找河水洗澡去了,势必要洗掉身上的“瘟疫”才安心。
而那能说会道的小弟看着两人下山的背影,摇了摇头。
随后,他给苏摇铃传了信息。
【明早这群土匪就要杀人了,绑来的人全杀掉,然后跑路。】
**
此刻快要入夜,山林间响起了野兽的叫声,村子里一般入夜就会安静灭灯,但今晚不同,今晚谁也睡不着。
村里还活着的几个管事的人,都在村长家“开会”。
“恩人已经答应,明日去替我们剿匪,咱们得先把村里这几件事情弄清楚,”村长一脸愁容,他看向角落的老头,“孟老,咱们孟家村最活得最久的人就是你了,我想,你见过的东西不比我们少,可人死了就得入土,你为什么非要让大家一把火把尸体烧了?”
老头咳嗽几声,眼里闪过一丝沉重,“你们不会明白,从今日往后,所有的尸体都得火化!”
“你总得给个理由吧?”
“理由?就算我说了,你们也不会相信,还是想想怎么从那群人手里把人救回来再说吧,而且,村子里来的那几个外来者,也不一定就是好人,你们可别以为他们救了你们一次,就会一直救你们。”
“你这老头,尽说一些怪话,”
老七不满道,“要不是他们出手,我们都没法活着回来!”
“对了,我听隔壁村子的老牛说,马上要打仗了,就要打到我们这儿了,究竟是不是真的?”
“要不是打仗,能来那么多山匪和流民吗?我听说,那些兵可都是杀人不眨眼,要我说,我们还是早点收拾一下,也往东边跑算了!”
“别吵!”
村长喊了一声,“不管打不打仗,咱们都得先把人救回来,你女儿不要了?”
“当然要!”
回答的那人顿时气势又弱了下来:“可,可我们也打不过啊,去了也是送死,这……”
“今晚先这样,大家早点回去睡觉,明天准备点武器,就算是我们打不过山匪,至少,也,也得给恩人们做做样子,送他们到村外吧?”
等人散去,村长一把拉住要走的孟老头,“孟老,我爹还活着的时候就叮嘱我遇到事,要多听您的话,现在这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烧村子人的尸体?你也看到了,现在到处都是兵荒马乱的,可咱们村子还没被战乱波及,你这么做别人难免会有想法——”
孟老头却只是抬头看着他,“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但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一件事,早些想办法,赶快逃吧,不能朝西边逃,去西边是死路一条,也决不能去东边……去东边,迟早也是死,南边或者北边,随便选个方向,带着家人快走吧。”
他咳嗽几声,“……就要死人了,大凶之年就要来了。”
老头说话的时候,这屋子里点着的灯苗忽然摇晃了几下,将两人的影子拉长落在墙上,像是扭动的鬼影。
村长打了个冷颤,“您,您说什么?死人,这年头死人不是常有的事吗?而且,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呵呵,”
孟老头却用他看不懂的眼神看他,道,“你以为死一个人,死两个人,就叫做“凶”了?你见过死的最多的人,也不过是今天村子里烧了七八具尸体,你这辈子见过的死人,加起来能上十几,二十几人?”
“我们村子,现在活着的人也不过七八十个,就是全死了,也算不上大凶!”
孟老头住着拐杖走了,他沙哑难听的声音也飘散在夜风里,“大凶之年要来了,要来了……赶快逃命去吧,能多活几年,便活几年……”
**
这几个外来者被安排在村里的空屋舍里,原本这两间相邻的空屋舍是有主的,只是一个死在了村子被袭击的那一天,另一家死在今天回村时被追杀的路上。
虽然村长不知道苏摇铃的身份,但看陈烨的态度,似乎是认识她的,秉承着恩人的侍女也需要安置的原则,遂将几人安置在这里。
好在“恩人”们,都不介意住在死过人的屋子里。
虽然给他们的屋舍是分开的,但在入睡之前,三人还是碰了个面。
苏摇铃是陈烨叫来的。
道理很简单,在遗迹副本里,尤其是规则如此诡异的世界,四周隐藏着危险的未知力量,从外而来的这些“玩家”们,先联手是最好的选择。
说简单点,陈烨就是想白嫖苏摇铃的情报。
当然,在另一个玩家看来,是苏摇铃白嫖他们的情报。
屋子里留了一盏灯,用火折子可以点燃,但玩家并不需要这个,他们的空间里有各种各样的生火工具,尤其是一些火系异能者,直接就可以空手钻火。
“没想到有一天,我居然还得在副本里,跟新人似的,和你们这群人做自我介绍,呵呵。”
这句话自然是出自和陈烨同行的另一个男人。
陈烨说:“长话短说吧,我的身份,你们应该都知道,也不用多做介绍。今天的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我们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出现在山坡上,然后看见一群人被追杀。”
他这一番话,只表达了自己观点,没有泄露任何关于苏摇铃或者另一个男人的信息,显然是聪明的做法,毕竟有时候,即便是互通身份,有的人也不愿意用真名和真实身份。
“我ID叫做老用户,你们叫我老哥就行,”
男人说,“别的没什么好介绍的,反正不是蠢货。”
苏摇铃并不是第三个介绍自己的,她让老余先开口——
“我姓余,你们叫我老余就行。”
这熟悉的自我介绍。
老用户眉头一皱:“你来自哪个城市,什么异能都还没说呢?你到底会不会自我介绍啊?”
老余的声音因为喉咙的问题,格外的沙哑沉重,还有些模糊不清,“你不是也没介绍吗?”
老用户冷哼:“我和你能一样?”
陈烨听不下去了,“能不能说点有用的?”
苏摇铃笑了,问陈烨:“五号,这是你朋友?”
陈烨立刻划清界限:“别,进来的时候正好碰到的,还算不上朋友。”
老用户也问:“姓陈的,这也是你朋友?她怎么叫你五号?”
陈烨对老用户就没那么好的态度了:“你废话这么多?时间有限,这些事情我可没耐心和你解释。”
老用户不是很高兴,但也没发作:“对了,你这小姑娘又是哪来的?”
老余的自我介绍,让老用户以为他也是玩家,而苏摇铃跟着他,两人说不定认识,都是玩家。
但陈烨看的出来,苏摇铃并不是高调的人,老余显然只是她的召唤物,老余在上次蝴蝶剧院的时候,陈烨见过,但她既然要这么安排,他也没有道理拆穿对方,做这种得罪人还对自己没好处的事情。
苏摇铃说:“我姓苏,叫我小苏就行。”
老用户对她这个态度还算满意。
苏摇铃在他看来,威胁还没有那个不爱说话的高壮斗篷人大。
敏锐的他捕捉到了斗篷人身上嗜血的杀气,认定老余不简单。
老余:我就不说话。
老用户:高手是吧。
简单交流了一下,各自的经历都差不多,出生点还离的近,但苏摇铃的情报比他们多一些——她来的时候听有人说过诈尸的事情。
怎么听说的,她没说,陈烨也知道,肯定是特殊手段,也就没有追问,苏摇铃愿意把这个情报分享出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明天我们真要替这群村民去剿匪?”
老用户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大兴趣,对他而言,在这个世界里既然没有任何线索,那就只有走最简单的路子——对这个世界造成重大影响的时候,离开的门自然会打开。
一路上他也听那些村民说了,这个村子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甚至他们所在的国家都不算什么,这片遗迹的范围大的离谱,同时存在多个国家,互相征战。
那么,蜗居在这个村子里,显然不是最好的选择。
苏摇铃打了个呵欠:“你们先讨论着,我回去睡觉了。”
老用户皱眉:“你一点不担心?”
苏摇铃看了眼陈烨:“天塌下来有你们几个大佬顶着,我费什么心。”
陈烨呵呵了一声。
他不是嘲讽苏摇铃,是嘲讽苏摇□□中“大佬”的自己。
他自然知道,这里真正的大佬是谁。
但他知道,老用户不知道。
老用户相当有自信:“还算你有些自知之明,的确,真要和那群土匪打起来,你一个小姑娘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我看你是治愈师吧,细胳膊细腿的,一看就弱不禁风。”
话没说完,苏摇铃已经出门回去了,还顺便帮他们把门关上。
老用户:“……真没礼貌,我话还没说完呢。”
陈烨:“可别小看这个村子,至少那个老头看起来就不一般,他既不慌张,也不害怕,还一定要求要火化尸体,十号刚才说这儿有诈尸的情况出现,这老头就好像是提前知道了,要不然,以当地人的思维,不会选择火化尸体。”
老用户:“十号是谁?”
陈烨顿了顿,道:“就是小苏。”
叫小苏感觉怎么,怪怪的。
谁敢叫她小苏?就那个智商和能力,不得叫一声苏姐。
他在蝴蝶剧院遇见苏摇铃的时候,苏摇铃是十号员工,陈烨自然也就习惯这么叫了,“总之,灭了那群土匪,让村里欠我们一个人情,也不是坏事,那个老头肯定知道什么,替他们解决了外患,剩下的,他们也只能听我们的。”
老用户点头:“你说的是有道理,不过——”
他正要发表一番自己的独道见解,却被陈烨打断了。
“等会,不对劲。”
“什么不对……嗯!?”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焦的味道。
窗外火光亮起——
是夜,孟家村里一片混乱。
到处都有人再喊“救火……快来”、“救火”、“着火了”!
火光把黑夜照亮成了白天,吵醒的村民连忙跑去家里的水缸,村后的水井里打水来灭火,但这一来一回,时间已经悄然过去,而火势蔓延的所有人都想的要快。
村长披着一件麻衣就出来了,脸色煞白的看着混乱的人群。
“村长,不好了!”
“这火救不了!”
“救不了也要救,不然,我们全村都要死!”
原因很简单——
起火的是他们恩人刚刚住下的屋舍!
作者有话说:
村长:累了,毁灭吧。
第303章:血色雒水5
大殿处处挂着青色的帷幕,风一吹,便飘荡起来。
青铜制成的灯柱顶端,燃烧着火焰,精致的纹路蜿蜒而上,顺着灯柱的身体,勾勒出一副粗狂的四马奔腾图。
比灯柱更精细的,是脚下的台阶,还有远处的墙壁,装饰……
隐约可以听见远处飘来的丝竹声,伴随着轻柔的歌声。
这里的场景,比某些人出生的荒郊野岭好上千百倍。
门外还有守卫,但没人知道,大殿里已经“凭空出现”了两个人。
江陵的身边,站着一个戴着红色面具的男人。
两人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彼此的存在,但都没有动手。
奇装异服,没有动手,观察四周,也不发难。
是一起掉进来的倒霉鬼没错了。
之所以说是倒霉——
理由很简单,这地方一看就是等级森严的场所。
物品的细节和四周的环境都不像是后世模拟打造出来的,外面也不是没有声音,排除影视城的可能,他们是掉进了一个古代的“宫殿”内部。
等会但凡出来一个安保人员,接下来等着他们的就是“来人啊有刺客”以及豪华安保团队的围攻。
但两人还是要确定一下——
面具男人说:“玩家?”
江陵点头。
简单到极致的交流内容。
面具男人说:“分开看看。”
两人真要走,忽然一道暗箭不知从何处射来!
面具男人没有闪,倒不是他大意,而是那箭矢根本就近不了他身,在距离他十几厘米的地方,似乎有一道空气墙,那小箭猛地一震,撞在看不见的屏障上,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紧跟着,便是十几只暗箭,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射来!
江陵没动手,直接一个走位,躲在了红色面具男人的身后,男人身形高大,又有异能,那些普通的箭矢,根本就威胁不到他,看这个异能强度,别说是箭矢了,就算是子弹,估计也能被他的空气屏障拦下来。
除掉了所有的武器,红色面具男人沉声道:“你倒是会躲。”
江陵道:“没办法,不会打架,只能抱大腿了。”
红色面具的男人并不相信他的这番说辞,能进来遗迹的,都是出身前二十城市的精英。
两人说话的同时,从身后呼啦一声进来十几个身披铠甲,手握兵器的士兵,将他们的出口围堵住,锋利的刀刃对准了他们。
看来,他们是被发现了。
红色面具男人正要动手,却听见有人呵斥。
“都放下!”
前面殿后暗处走出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人,对方身穿深色长袍,头戴发冠,五官普通,但看得出来地位比两人身后的那群士兵高上一些。
“这些都是王的上宾,你们速速退下。”
领头的士兵有些犹豫:“可是他们来历不明……”
“怎么,你还敢质疑王的命令?”
“不敢!”
领头的士兵低头领兵退下,殿内又恢复了安静,方才说话的长袍人转身,朝着两人恭敬行礼,随后才道,“方才两位触发了殿内的机关,又被误认为是贼人,才有如此误会,先向两位赔礼,请勿责怪。”
这一波给红面具男人整不会了。
他们也进入过各种各样的副本世界,开放的,封闭的,但没有哪个上来就被如此恭敬打招呼。
红面具人问:“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那人回答,“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是谁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王等两位许久,此刻已经更衣,在后殿准备接见,两位请随我来,先换身衣裳。”
红面具没有回答。
这人又解释道,“两位的衣服特殊,若日后长时间留在此地,还是换上常服为好,这也是为了二位着想,况且,以二位的能力,就算是我们想动什么手脚,也没机会。”
他似乎对两人很熟悉,也很有信心,“我想,就算是此刻,你们想要我的命,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说的没错,而这一路上,一直到换了衣服为止,江陵和红面具人也没发现有任何异常,对方不仅没有动手,还撤走了所有的守卫,似乎对他们两人十分放心。
原本给他们准备的是和这人相似的长袖长袍,但红面具人要求要适合行动的衣服,才换成了窄袖和裤子。
红面具人一直没有取下过面具,穿的深色衣服,江陵则拿到了一套玉白的衣袍,就连靴子,也是最好的材料,两人的布料怎么看都是顶尖的,比领着他们来换衣服的年轻人还要上乘。
等换好了衣服,年轻人将他们二人引入后殿。
走在外面的石板路上,才看出此处的地域开阔,但要说宫殿数量有多少,建筑有多华丽,那还算不上。
江陵去过故宫,故宫的建筑群,比这里的宫殿华丽太多。
但想想也能理解,那群侍卫手里拿着的武器都是青铜制作,十分粗陋,室内的很多器具也是青铜,除去当地最高统治者的私人爱好这个原因以外,只可能这个时代的各种水平还不算太发达。
走过宫道的时候,两人和一队人错身而过,那群人穿的并不华丽,和四周的侍从护卫也格格不入,身上穿的都是粗布麻衣,年龄老幼都有。
江陵多看了一眼,但随后,便被年轻人引着进了后殿。
殿里点着香,正上的桌案后面席地而坐着一个同样年轻,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的男人。
但这男人因为留了胡子,所以面相上看起来显得较为成熟一些。
他的衣着更加华丽,深色的衣领交叉,腰间带玉,长袖极宽,搭拢在桌上。
不用多看,也知道他就是年轻人口中所说的“王”。
红面具人开门见山,“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你难道认识我?”
“好大的胆子,竟敢直称你我。”
王抬头看向两人:“我们从未见过,但是——”
他话锋一转:“你们会庆幸今日的选择。”
红面具男人疑惑,问:“什么选择?”
王抬手一拍,从身后的帷幕里,站出来四个少女,身着舞服,头戴亮色花簪,手里还带着托盘,托盘上,是金灿灿的黄铜。
王说:“只要你们二人愿意为我效力,这些上币和美人,便都是你们的。”
红面具男人不为所动。
送黄铜可还行。
王眼中闪过一丝不明的情绪,“怎么,嫌少?”
换做任何一个人,见到那一个盘子里的东西,都会笑得合不拢嘴,但前提是——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人。
对于玩家来说,黄铜不如金币霾石,美女虽然有诱惑力,但是要让他们卖命,还差得远。
王眯着眼,“你们的胃口还不小。”
方才带路的年轻人突然上前,主动道,“请容我与两位先聊片刻,他们初到此地,恐怕不知道如今的形势,自然也不知道您的亲自招揽,分量有多重。”
这话王爱听,挥手让他们去了隔壁的侧室。
年轻人将门一关。
江陵觉得这人不简单:“现在还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年轻人拱手行礼,“叫我郑季便是。”
他示意两位坐下,随后才道:“我也不耽误二人的时间,想必你们也应知晓,此处是王的国土,没有王得不到的东西,也没有王办不到的事情,二人有什么需求,尽可提出。”
红面具摇头:“我们的要求,你们不仅做不到,甚至无法理解。”
郑季微微一笑:“你若不说,怎么知道我不能理解?”
红面具很直接:“我要离开这里,难道这你也能做到?”
光是“离开这里”,就不是这些土着能理解的。
谁知郑季却道,“自然,像您这般的人,向来目的都是如此,而要离开这里,也不是没有办法,正好,王需要你们的效力,我们也可以帮助你们离开这里,为什么不合作呢?”
红面具男人沉默片刻,问道:“你知道我说的离开,是什么意思吗?”
郑季举手指了指天地,“若我没理解错,应当是这个意思。”
红面具男人有了兴趣:“那你说说,怎么离开?”
郑季指着旁侧桌上未下完的棋盘:“自然是等天地动荡,玄门大开之际,届时必可离开,但既然要天地动荡,就不能做那棋子,而要做下棋的人。”
江陵瞥了一眼棋局,烂的不行,转头看他,“你该不会说,跟你们合作,就能做下棋的人吧。”
郑季笑了笑,“我知道这么说,我不信,你们也不信,但至少,在这个位置,在这国都之中,离王座最近的位置,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做成自己要做的事情,才能——”
他顿了顿,道:“开战。”
红面具人重复:“开战?”
“不错,”
郑季说:“只要开战,必然会天地动荡,玄门就会打开,一旦打开,你们便可离开这里,但是否开战,取决于王的想法,王的想法,取决于他身边的人如何说道。”
他似乎知道两人还有疑虑,便主动道,“或许你们还有担忧,你我三人从未见过,为何一见面,王便对你们委以重用,其中是否有诈?其实理由很简单,你们也不必多疑,既然我知道离开的方法,那就代表着——”
“以前不是没有你们这样的人,出现过,离开过。”
江陵问:“这么说来,你帮过不少人?”
“我也不托大,与二位说些实话,”
郑季道:“我从未见过与你们一样的人,但我却知道有这样的奇人奇事存在,这你们也不必问,乃我国秘辛,良玉也得有人赏识,才能被发掘出它的价值,而我王恰巧就是一个愿意发掘美玉价值的人。”
红面具人道,“你如何确定我们就是你所说的奇人?”
郑季回答:“这宫内守卫森严,大殿又是重要之地,你们二人如此装扮,极其容易引起别人注意,但却毫无声息出现在了殿内,如何不算奇人?”
江陵说:“可能我们就是轻功比较好。”
红面具人:“??”
看不出来年纪轻轻又一脸正相的你还会讲冷笑话。
不过,郑季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这个世界,或许之前就来过其他的外来者,因为他们大多都有特别的能力,对上这里还只是刀耕火种的土着,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但只对付一个人,显然不是所谓“王”的目的,他想杀某一个人,也极其简单,用不上怎么费心招揽他们。
红面具人问:“那你们需要我们做什么?”
郑季微笑:“方才也说了,既然要开战,那必然要有把握,敌国凶残,兵强马壮,但我国也不弱,未必没有一争之力。我想,以两位的能力和见识,必能在战场上发挥所长。”
他往后一退,让开出口:“现在,可否与王一谈?”
**
孟村的火快要灭了。
倒不是村民救火有多积极,而是因为着火的这几间屋子烧光了,附近也没有连着其他屋子,再加上村民们的一番抢救,自然烧不了多久。
空气中都是焦味,仅剩的一些火光照亮老人满是褶皱的脸。
他是眼看着陈烨等人从着火的屋子里冲出来的,而且出来的很轻松——只需要几道剑光,就能将这些燃烧的杂物砍的粉碎。
之前帮忙烧尸体的小孩站在旁边,脸上都是黑灰,目瞪口呆:“神,神仙!”
孟老头冷冷道,“什么神仙!你懂什么。”
小孩瘪着嘴,不敢回声,怕又被骂。
但是有人不怕。
“这就算是神仙了?”
半分钟后,孟老转身,盯着说话的人:“你怎么会在这儿?!”
苏摇铃:“我路过。”
纯路人。
她不仅是路过,身上还没有半点被火星灼伤的痕迹,且面容干净,好似刚才这场火跟她毫无关系。
孟老头说:“你刚才不在屋里。”
这是肯定句。
苏摇铃说:“还好不在屋子里,不然可就危险了。”
她说的似乎真的像是在害怕一样,如果不是脸上没有害怕的情绪,听的人都要相信了。
但孟老头却不在意她的语气,反而又说了一句:“不在屋里,你半夜出来做什么?”
苏摇铃反问:“你和这小孩不也是半夜出来闲逛吗,就不许我也出来看看月亮?”
此刻的夜有些阴冷,天上都是云,看不见月亮。
孟老头:“……”
但苏摇铃却话锋一转,“你不会以为,这样就可以杀了他们吧?他们虽然不是神仙,但却是可以随便杀死山匪的人,而且,他们如果死了,你们村子的人,谁去救?”
孟老头说:“我听不懂你什么意思。”
苏摇铃蹲下身,看向小孩:“你知道我刚才说什么吗?”
小孩瘦瘦的,脸又黑,他有些害怕,往后退了几步,“你说爷爷放火。”
苏摇铃满意点头:“你看,孩子都听得懂我在说什么。”
孟老头“呵呵”一声:“起火的事,与我毫无干系。”
苏摇铃目光落在他袖口的火油污渍上:“那你应该回家先换套衣服再来。”
孟老头将手背在身后,坦然处之,“火油而已,说明不了什么。”
老用户如山崩一般的声音在旁边炸响:“什么?!是你这个糟老头子搞的鬼???”
他也黑着脸,但不是因为脸色不好而黑,而是因为被熏了一脸而黑。
作者有话说:
苏摇铃:恰好路过此地,瞧见此人在纵火
孟老头:呵呵!
你那是路过吗!
第304章:血色雒水6
入夜,四周依然灯火交错,今夜,王要在大殿宴请重要的客人。
但奇怪的是,没请百官,也没请宗族。
源源不断的美食被人送去殿里,就连乐师也是最好的,将宫里最大的青铜乐器搬了过去,只为今夜的表演。
红面具男人跟着侍从到了大殿,便看见摆放的丰盛的饭菜,各种素菜荤菜一应尽有,王坐在主位上。
旁侧的郑季领着他入座,将烤好的嫩肉夹到红面具男人的面前。
男人伸手在面具上嗯了几下,下半张脸的面具便缩了上去,露出嘴巴,他喝了一口酒,算是解了渴,但一时半会既然无法离开这个世界,免不了要在这儿吃食。
就算是有迷药也不用担心,普通人的迷药,对钻石玩家来说根本没用。
郑季笑道:“今日便是特意为二位接风,顺便商议一下接下来的事情——”
红色面具男人问:“还有一个人呢?”
江陵没来。
郑季叫来旁边的侍从,让人去催一催。
主位上的王有些不悦:“这架子也未免太大了。”
要是这人敬酒不吃,那就只能给他点苦头吃吃。
过了一会,去叫人的侍从跌跌撞撞跑来:“不,不好了!那位先生不见了!”
王眉头一皱:“什么?!”
郑季脸上的笑意也消失了,“你慢些说。”
侍从说:“我,我进去的时候,里面就没人,门也没关,那里面根本就没人,一路上我问了看守宫道的士兵,没人看见他有没有朝着大殿方向来,怕,怕是根本就没来……”
红面具男人沉默不语。
郑季说:“诸位稍等,我去看看,或许是迷路了。”
他示意歌女上前表演,赵国的歌舞在各地都是有名的,尤其是宫中的舞女,更是美妙。
红面具男人随便吃了几口饭菜,等的有些不耐烦,几场歌舞表演结束,人都散了,郑季才姗姗来迟。
他上前禀告:“王,看来那位先生暂时来不了了。”
王说:“什么意思?”
郑季说:“为了避免王的大事,还是先商议一二吧,马服君之子已到了宫门外。”
王这才有些高兴:“让他进来!”
“是。”
郑季又看向红面具男人:“还未问过如何称呼?”
红面具男人说:“我叫红,你给我取个假名就行。”
他如果要留在赵国,后面还要开战,那难免不会经常被人提及,取个当地的名字,也好隐藏。
郑季点头:“若不嫌弃,可用我的氏,叫郑红,红先生如何。”
红面具男人无所谓:“都行。”
他虽然关心的是江陵,那个狡猾的小子,为什么不来宴会,又为什么失踪了,但眼下先获得赵国的权力和兵马才是最重要的。
**
赵国宫殿里丝竹起舞,酒肉不断,但在王宫的后部,却有一个影子一闪而过。
江陵连衣服都没换,还是那身玉白的窄袖衣袍,只往自己身上贴了一张隐身符,便能如入无人之境的行走在王宫里。
但他没去大殿。
这隐身符对普通人好用,但对同样是钻石玩家的红面具男人来说未必,他说不定可以感知到符咒的能量波动。
而且,那个自称是郑季的人,也多少有些怪。
他之所以没留下来,不是因为待遇不好,也不是因为待遇太好,理由也很简单——直觉。
他可没忘,这个世界的规则。
十三岁以上的人不可信任,
十三岁以下的人不可信任。
如果两条都是假的,那没什么可说的,纯纯逗人玩。
如果两条都是真的,那么这个世界,估计就只有十三岁的人才能被信任了。
无论怎么看,郑季和赵王都不像是十三岁的,所以——
他们绝不可被信任。
无论郑季说什么,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过。
什么典籍,追寻奇异之人,还有各种好处许诺,各种合作,全都不信就对了。
宫道上的士兵沉默的站岗,但宫门口看守的人就没那么有定力了,还聊了起来。
“我阿妹在上卿家中做事,听说……病得不轻。”
“真的?难怪这段时间少听见上卿的名字……”
“你说多倒霉,有本事的人总是活不长久,马服君不也是病逝的吗?对了,刚进去的是不是马服君儿子?”
“对,真羡慕,要是我也有这么个爹就好了,也不至于在这儿站着……”
“想什么呢,咱们能在这儿做事,那已经是多少人都眼红的事情了!”
江陵没有再听,原本准备直接出宫门,但却看见另一个方向传来一股浓烟,他朝着烟的方向走了一会,才看见是有人在石板空地上烧什么东西。
烧火的人有宫女也有士兵,似乎只是做一件日常要做的事情。
走近了一看,旁边还堆着一会准备扔进去的东西——
一些乱七八糟的麻布衣服,鞋子,还有一些物品等等。
江陵觉得眼熟,很快想起来,这就是之前他们和那群人擦身而过时,那群人穿的衣服,带的东西。
估计是进了宫,这些衣物用不上了。
但怪异的是,里面不少东西是私人的东西,并不是衣物,就连这些也烧了,连一些念想都不留。
隐身符的时间持续不了多久,江陵很快出了宫。
走在所谓国都的石路上,他回头看。
那光亮最多的地方就是王所在的宫殿,虽然比起现代大都市差太多,但已经是这荒凉贫瘠世界里物质生活最好的存在。
可不知为何,这人人都向往的宫殿,却给他一种强烈不祥的印象。
那些人真的是进了宫,拿到了宫里的好差事了吗?
什么样的差事,不挑男女,不挑年龄,也不挑个头。
郑季那张普通的脸在他的记忆里闪过,却一点也不普通。
玩家们每次到一个副本的时候,如果遇到土着,尤其是科技落后时代的土着,总是高高在上的,他们掌握着这些普通人的命。
但在西欧奥斯的遗迹里,似乎并不是这么回事。
江陵转身,踩着夜色,走入了赵国首都高矮屋舍之间。
有一个小孩从他身侧跑过,看模样估计也是十二三岁,算不上准确的年龄,他拦住那小孩。
江陵问,“这儿是什么城?”
小孩瞥了他一眼,有些奇怪他在这儿,却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还是回答:“邯郸啊。”
邯郸,赵国。
江陵抬头,看了眼月明星灿的天空。
他大概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
孟村着火的事情,肯定是需要有个交代的。
村长十分难办,偏偏孟老头一点也不配合,一副“要不然你们就把我这个老头子刀了给几位赔罪”的样子。
但村长是不可能对他这个老人动手的。
“孟老,您倒是说说啊,为啥要放火?他们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村长痛心疾首。
孟老头说:“我没放火。”
老用户呵呵一声:“你手上还有火油呢,而且大晚上你不睡觉,跑我们这儿来干嘛?”
孟老头理所应当:“来救火。”
陈烨都听不下去了:“你救火不带水也不带盆……”
编瞎话这么不走心的,上一个还是苏摇铃。
苏摇铃大概也是看出来他在编瞎话,都没浪费时间问他。
村长叹了口气:“好吧,这件事,其实也没有证据证明就是孟老放的火,没道理对吧,你们可是我们村的恩人啊!而且,他也没几年活头了,几位就别他计较了……”
老用户:“就这个态度,你们还想让我们帮你们剿匪?!”
村长头疼:“那您说怎么办?”
老用户也困了,明天无论是去对付山匪,还是离开这个破村子,都是要体力的,他摆手,“算了,继续说下去也是浪费时间,给我换个好点的住所,别在打扰我睡觉。”
村长一喜:“那剿匪的事情——”
陈烨说:“放心吧,天一亮,我们就出发。”
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个村子里,还是要赶快去其他地方看看,据村长说,这个世界是有城镇的,还有国都,怎么看,世界的中心都不会在这个被几个土匪就能灭掉的小村子里。
苏摇铃把情报给了老余,让老余直接告诉他们:“早点出发,那群土匪忙着赶路,要在天亮之前杀了抢走的人,然后离开这个地方。”
村长大惊:“你怎么知道?”
老用户也看向老余,“对啊,你怎么知道??”
老余沙哑着声音说:“我自然有监视他们的法子,信不信由你们。”
老用户心中冷笑。
果然是高手,还有这种监视的手段。
村长则哭喊起来:“完了完了,那这可怎么办啊!”
老用户被他吵得也头疼,“行了行了,明天早点出发就是了对吧,不过要说好,人,我们会帮你们救回来,但是财物需要归我们。”
村长一愣:“啊?”
老用户冷哼:“怎么,你以为我们是来做善事的?”
老用户要财物,陈烨并没有组织,实际上,手里有点钱,离开这个村子,也方便去别的地方,而且,这是他们该得的,玩家不是慈善家,替村子救了人,拿点报酬也合理。
很多玩家甚至不讲道理,直接用抢的。
这件事暂时就这么糊弄过去了,村长把自己家让了出来,自己去亲戚家住了。
因为这一番折腾,离天亮也没多少时间。
天没亮,几个玩家就集合,前往村外剿匪。
一开始村长还说让村子里的人拿着锄头跟着去,但被陈烨拒绝了:“你们去只会拖后腿。”
被拒绝的人表面惋惜,心里狂喜。
而孟老头也到了村口,和其他充满期待的村民不同的是,他的目光格外冷静,似乎并不期待苏摇铃等人能剿匪成功回来。
因为有“老余”的提供给他们的情报,所以,老用户和陈烨能毫不费工夫就获得土匪的藏身地点和方向。
天还没亮,山里的路不好走,但对于玩家来说,很轻松。
土匪三兄弟还没睡醒,就听见外面有人惨叫。
老大爬了起来,“什么情况?”
老二紧紧抓着自己的弓。弩,“有人来了!”
独眼老三脸色煞白:“不对!有人来了,守夜的人为什么没叫醒我们?!”
一个高大的,穿着斗篷的身影出现在洞口。
沙哑的声音响起:“因为,他们都死了。”
靠在洞口石壁上的777:“……”
切,逼都让老余一个人装了。
没有我,你们能有那么容易找到他们的藏身地,能这么悄无声息摸进来吗?
当然,那个叫做陈烨的玩家的几道剑光,也是功不可没的,他777可不是独揽功劳之人。
谁知道,听到这句话的独眼等人,第一反应居然不是生气,暴怒,或者惊恐,而是立刻问老余——
“尸体呢?你们怎么杀的人?头砍下来没有?!”
作者有话说:
老余:?
你们仨没事吧?精神状态怎么有点诡异。
第305章:血色雒水7
话音刚落,外面就传来一顿喧哗声。
三个土匪连滚带爬跑出了山洞,似乎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不太在意洞口的斗篷人有多可怕了。
看见山洞外的一幕,三人顿时面色惨白,头冒冷汗!
孟村的人已经被救了下来,此刻早就跑的没影了,地上还有绑住她们用的藤条,但横七竖八的躺着起码十几具尸体,晃眼一看,几乎是他们这个土匪团伙的全部力量!
然而,做到这一切的,却仅仅只有四五个人——如果那个内奸小弟也算的话!
老余出现在三人身后:“你们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老大这才仿佛梦中惊醒一般,“不,不好,快,把他们的头砍下来!”
老二脸色煞白,“来,来不及了……”
只见已经没了气息的尸体们忽然开始纷纷扭动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开始重新控制他们的肢体一般,手脚扭曲,面容恐怖——
下一刻,他们睁开了眼睛!
尸体怎么还能睁开眼睛?
眼前的一幕极其骇人!
紧跟着,这些尸体的头部转向还在四周的苏摇铃等人,而且,他们的眼黑极少,眼白恐怖突出,脸色僵硬死败。
陈烨站在高处,微微皱眉,“僵尸?”
老用户喊道:“你们瞎吗?看不见诈尸了,赶紧动手,把它们清理了。”僵尸而已,丧尸他都见过,这算什么,瞧这几个人被吓成这样。
独眼往后退去:“果然,果然,他们已经染病了!我们快跑!”
但老余就在他们身后,他跑也跑不到哪儿去。
如果不是苏摇铃要他留着这三人的活口,他们早就死了。
“老二,快射死他们!”独眼喊道。
老二想要摸弓。弩,但却发现东西已经不在自己手上,出现在了不远处那个小弟手里!
不过,就算那个内奸没有拿走弓。弩,剩下的箭矢数量也不够对付眼前这十几具尸体。
这些僵尸经过一开始的僵硬阶段,变得极度灵敏起来,纷纷散开,冲向几人!
老大拔出腰间的刀剑,刺向扑到自己身前的一个恐怖尸体,但对方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竟然伸手折断了剑,还狠狠扑向老大。
果然,连一个僵尸都很难对付,更别说这里有一群!
老二在旁边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已经被一个平时弱不禁风的小弟“尸体”活活咬断了喉咙。
眼看这僵尸就要将自己扑倒,老大绝望的捡起了地上的半截刀。
这么多僵尸,绝不能活下去的,倒不如给自己一个痛快。
**
下山的路不好走,但是逃命的路总是走的格外的快的。
女人们相互搀扶着,要以最快的速度逃回村里。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昨夜那些恶人没动她们,但是如果被追上来,肯定是死路一条的,她们昨夜还听见那群土匪说,今早上要把她们全杀了。
这还不跑?
来救她们的人是趁着那群土匪还没睡醒,又有内奸接应,才顺利放走了她们,可说起来,也不过是四个人去了,其中一个还是小姑娘,面对穷凶极恶的土匪,只能是凶多吉少!
“我,我跑不动了。”
一个年龄稍大的妇女累的脸色煞白,大家都一晚上没吃东西,昨天还走了这么远的山路,现在拼了命的往前跑,多少有些吃不消。
村长的妹妹上前,将她搀扶住,“不能停,停了就没命了!”
她咬咬牙,“我扶着你走!”
一群人继续往前跑,终于,在天亮起来的时候,到了山脚,再往前半个时辰的小路,就能回村子里了!
而更令他们惊喜的是,山脚有一群熟悉的人,拿着锄头镰刀正四处张望!
“是村长!”
“有救了,我们有救了!”
原本快要没力气的人们又立刻激动起来,而看见她们的村长等人,也加快脚步朝着他们而来。
村长问:“那几个恩人呢?土匪,土匪剿灭没有?”
从这群幸存的人口中得知土匪还没被剿灭,村长的脸上浮现愁云,他犹豫片刻,道:“我们先回村里,收拾一下,要是山匪杀下山来,我们得赶快逃走才行!”
刚才逃命靠的是一口气,现在碰到村子里的其他人和自己的亲人了,她们也就松懈下来,一个个腿脚软的没有力气,被扶着往回走。
然而,眼看村子就在眼前了,却又出了新的变数——
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村长转头一看,顿时心提了起来。
只见远处黄土飞扬,不知道来了多少人,但听见那马蹄声,他就害怕,土匪就是骑着马来的,普通的村民,哪里会有这个阵仗。
“不,不会是又有……”
“瞎说什么呢,不,不一定的!或许只是路过……”
一群人立刻慌乱起来。
村子里的几个青壮年都被土匪昨天杀了,现在在这儿的不是妇女,就是老弱病残瘸。
也就村长还是个正常人,但也快四十岁了。
这个世界人们的平均年龄并不高,像是孟老头那种能活到须发近白的,方圆百里也就只有他一个!
四十岁,也是老人了!
因为对方是骑马,所以眨眼间便到了这群灰头土脸的难民眼前,领头的身穿铠甲,手握长枪武器,居高临下勒了马绳。
他的身后跟着一队士兵,悉数全副武装,杀气腾腾。
别说是这群村民了,就连村长也没见过这么牛的人。
他们当场跪下磕头:“饶命,饶命,我们只是普通村民,身上没有钱财,村子里的钱都被土匪抢走了。”
领头的士兵微微皱眉:“土匪?”
“对,对,最近来了一伙流匪,此刻就在山里,我们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村长连忙磕头道。
谁知那领头的士兵却握紧了马绳,冷淡道:“谁要你们的财物?战事告急,城中有令,五百里内所有青壮年立刻入军,不得延误!”
众人脸色顿时没了血色。
上,上战场?!
这年头谁不知道,只要上战场,基本就等于死了,战争是用人命填的,尤其上了前线的。
然而,领头的士兵没有给他们拒绝的机会。
他扫了一眼瑟瑟发抖的这群人:“你们这里的所有男人立刻和我走。”
说完,又让身边的副手,跟着女人回村里,查清还有没有其他人符合条件。
村长试图插话:“要不然,您让我们回去先收拾收拾东西,和家人告个别……这,这也太匆忙了,村里不能没有人啊!”
领头的士兵骑在马上,走到他面前,马蹄扬起的灰尘扑在村长的脸上,“我说的话听不懂吗?现在,立刻跟我走。”
这样的话术,领头的士兵听得多了,说回去收拾东西,下一步就是跑路,谁愿意去战场上送死,连自己要打的敌人是谁都不知道。
“现在你们在这儿每耽误一个时辰,战场上就多死十人,百人,千人!甚至是一座城!而一座城破了,那城后面无数个村子都活不了!”
士兵没有被铠甲包裹的脸上带着杀气,“现在上战场的,死的是你们,但如果你们拖拖拉拉,等敌军攻到这儿,死的就是你们家人,你们的父母,妻子和孩子!”
他转头,一双鹰般的眼睛盯着跪在地上的村民:“听懂了吗?!”
半晌,村长颤抖的声音响起,“听,听懂了……”
在跟着士兵离开之前,村长握住妹妹的手:“小九,回去告诉大家,要听孟老的话,如果恩人们没回来,就带着村子里的人往南边走,哪怕去山里,也别……”
妹妹心里也有一种强烈不安的直觉——或许这一面,就是两人最后一面,他们从小就父母双亡,哥哥把自己好不容易养大,带着村子度过了一道又一道的难关,但现在就要被带走了,而且,可能再也回不来。
而她甚至连带走他们的士兵是属于哪里,要去哪里打仗都不知道。
“孟老说的对,大凶年就要来了,逃得了土匪这一劫,逃不过征兵。”
“小九,要活下去,带着大家一起活下去!”
“哥!”
队伍在这儿分成了三波,一波跟着女人们回村子里,寻找其他可以入伍的人,他们征兵的范围很广,以往是只要青壮年,这一次,四五十岁的人似乎也不放过。
另一队领着村长等人往回走,要去军中登记。
而骑马的领头士兵,则按照地图的方向继续南下,寻找下一个村子!
小九回头,只看见满天的尘土被马蹄踩的凌乱。
哥哥的身影永远消失在尘土里。
**
唰——
一个黑影冲到了已经准备自杀的土匪老大前面。
老大抬头,发现黑影是那个声音沙哑的斗篷人,此刻他轻轻松松将刚才那个把自己逼入死地的恐怖僵尸的脖子掐住,整个“尸”都提了起来。
而不远处,几道剑光和火光交错亮起!
火焰烧在僵尸的身体上,一个个疯狂的“火人”咆哮起来,更加狰狞,而哪怕手脚被斩断,身体被剑光贯穿,他们也能继续爬起来,冲向其他活人!
苏摇铃想起刚才土匪喊的话,她说:“攻击头部。”
老用户搓出几个火球,扔向那些僵尸的脑袋:“废话,僵尸肯定是要攻击脑袋的,谁都知道丧尸只有爆头才能解决!”
陈烨翻了个白眼。
那你刚才干嘛去了。
紧跟着,那三道剑光再次凝聚到陈烨身侧,在空中转了几个漂亮的圈,然后四散看来,朝着僵尸们的“脖子”割去!
扑通扑通,仿佛果实落地。
这些僵尸发狂的期间,身体扭动幅度很大,剑光很难精准割断他们的脖子,但陈烨没什么顾虑,直接一波乱杀,十道攻击里但凡有一道成功了,就不算白费力气。
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老余也按捺不住激动道:“主人,让我也去吃几口肉吧,吧唧吧唧吧唧吧唧吧!”
然而,苏摇铃给了他一个极其失望的命令:“杀敌可以,吃人不行。”
老余:……!!
救命!
下次还是在怪物副本在召唤他吧,不然能看不能吃太难受了,这些全是经验,全是分,全是肉啊!
这年头怎么丧尸也不给吃了?!
他只好把满腔的怒火发泄在——扭断丧尸脑袋这件事上。
于是,老用户在这里炭烤土匪头,陈烨在这里砍西瓜,拿丧尸玩水果忍者,老余在这里一手扭一个。
很快,场面就安静下来。
满地都是头颅,谁来看了都得san值狂掉。
只有苏摇铃在旁边打酱油。
半晌,已经吓傻了的老大终于回过神来,而他身后的独眼也从震撼中醒了过来,喃喃自语道:“神,神仙,真是神仙!神仙来了!这些妖魔鬼怪,根本就不是神仙的对手!”
他突然一个鲤鱼打挺爬了起来,当场给玩家们表演了一个五体投地,身体四肢都在地面摩擦,一边摩擦,一边喊:“神仙降世!小,小的该死,该死!冲撞了仙人!”
旁边的老大都震惊了。
也没见你这么拼命的拍过我的马屁啊??
紧跟着,他反应过来,自己在拍马屁大赛当中获得了倒数第一名,于是也立刻学着独眼的动作,五体投地,开始呼喊:“多谢仙人救命之恩!多谢,多谢!”
老余:“??”
陈烨:“……”
苏摇铃准备问问他们死人的事情。
只有老用户双手叉腰,冷哼道:“呵呵,算你们还有点眼力,但别以为这就能麻痹我们,待会你们要是敢说一句假话,我也能立刻杀了你们。”
“不敢不敢!”
“仙人说一我们不敢说二!”
“有什么用得着我们的尽管吩咐!”
作者有话说:
老大:独眼这小子,平时搁我这儿装高冷,原来拍马屁是第一名
第306章:血色雒水8
独眼和土匪头一口一个神仙,仙人,叫的老用户十分受用,但陈烨却进山洞转了一圈,只看到零星的财物,出来就问,“你们抢的东西呢?”
独眼立刻配合道:“山洞,山洞里呢!”
这几人眨眼间就能杀死十几个尸变的土匪,换在昨日,他们还有一群小弟,有马匹,有武器,可现在老二的弓。弩被人缴去,箭矢也都昨天浪费在那小姑娘身上,他和老大,没被刚才的僵尸咬死就不错了,如何能反抗。
而且,久为流匪的他们很清楚,如果自己在别人面前没有利用价值,就会像他们之前杀死那些没用之人一样,被轻而易举抛弃。
想要活下去,就要立刻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这是乱世的生存之道。
老用户说:“什么,洞穴里?”
他立刻冲了进去,然而被陈烨光顾过的山洞,哪还有给他留的份。
能不露声色将财物装到“看不见的地方”,除了玩家的特别空间,还能是哪里?
但混到钻石这个等级,空间格子数量不少,好东西却也不少,每个东西都占一个格子,再加上食物和水,要用来放那些破铜烂铁,完全就是浪费,就算是陈烨拿走了全部,也拿不了多少。
陈烨也是这么想的——
实际上,除了陈烨,还有一个人在他们之前已经搜刮过洞穴。
那就是在外面大混战时,777已经拿了苏摇铃的空间戒指,进去转了一圈。
里面全是一些铜铁,布币,说实话,这个村子看起来的确也不是很富裕,苏摇铃没让他全拿光,还给留了一些,陈烨进去就毫不客气了,原本就不剩多少钱,这不得全放在自己身上。
好在洞穴里不只是孟村被抢的东西,还有这些流匪一路上抢的别的村子的财物,不然,这点东西,777根本看不上。
“就抢了这么点……”
独眼也以为钱物都被陈烨抢走了,“这,这村子是真的穷啊,其实,这一片都挺穷的,我们也是没办法……”
“行了,我没心情听你们废话。”
老用户憋了一肚子气,看陈烨都不顺眼了,可刚才一场战斗,两人都没有用尽全力,他也看出来,老余和陈烨的战斗力都非常强,尤其是这个用剑的小子,云雾山可不是好惹的。
当然,如果要动手,老用户也不是不敢,毕竟遗迹里死了,出去谁知道是他杀的云雾山的人。
只有那个小姑娘,全程在旁边划水,辅助系实锤了。
划水小姑娘说话了:“先说正事吧,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从哪儿来的。”
独眼和老大对视一眼。
老大点了点头,独眼明白了,他上前几步,回答,“我们是从西边来的,村子里闹饥荒,所以出来找点活路,路上碰到一些一样没饭吃的兄弟,就结伴一起……”
苏摇铃冷笑一声:“一起打劫?”
陈烨:“那看起来没什么用处,杀了吧。”
独眼立刻着急道:“有,有用!我们走南闯北的,还能给几位当牛做马,当护卫也行啊!”
这也是陈烨只是口头上吓唬吓唬,并没有实际动手的原因——这几个流匪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威胁,而且肯定比长期居住在这里的村民更了解外面的情况。
昨夜他已经思考过了。
这个世界太大了,想要找到门,或者打开门,都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对遗迹世界造成重大影响?
什么影响,能让一个如此庞大的多国战乱之地,更加动荡呢?
老用户也同意:“行吧,可你们要是耍花招,我马上就能杀了你们,现在,先把那些尸体诈尸的事情说清楚,这到底是什么病,你们知道多少?”
“这,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说,这一带,啊不是,是东边有一种‘病’,只要得了这种“病”的人,死了之后就会诈尸,除非砍掉脑袋,否则绝对付不了……”
土匪老大顿了顿,见老用户脸色不善,似乎并不满意他的回答,便又补充了些,道,“我们也不清楚这些病是怎么染,染上的,要知道孟村这个地方也有这种病,打死我我也不会带着大家来这儿……”
陈烨:“只是听说?”
土匪老大低下头:“也,也见过,见过别人砍头,所以知道这法子有用,现在不清楚,我们几个到底有没有染病……”
苏摇铃叹了口气:“撒谎,杀了吧。”
独眼猛地抬头:“什,什么?我们可没有半句谎话,命都在你们手中了,哪敢撒谎啊!”
老用户以为苏摇铃真要杀人,便不耐烦道:“你懂什么,留着他们还能带路,现在是我们在审问他,没你插嘴的份,刚才杀怪的时候你没出力,现在来捡漏了是吧。”
一旁的老余已经满脸疑惑:这个老用户,是在找死吗?
跟这么和主人说话?呵呵,看来便当已经在热了。
谁知苏摇铃非但没有生气,还真的就不说话了。
陈烨说:“你说他们撒谎,哪里撒谎?”
苏摇铃说:“老用户应该看的出来吧,毕竟也是高级玩家了。”
陈烨头疼:“……他要知道,早就说出来了。”
老用户被质疑,十分不悦:“你们两什么意思,这两个土匪刚才说的话没半句能用的,就算是撒谎又怎么了,而且,他们哪儿撒谎了?”
苏摇铃倒不是针对老用户,她站在高处,居高临下看着跪在地上的两个土匪。
这两个流匪绝对不是什么好人,现在他们屈服,只不过是为了活命而已,等有机会,难免不会起别的心思。
所以,苏摇铃就是不说。
就是玩儿。
陈烨也奇怪,难道她真的掌握了什么信息,可以确定他们撒谎吗?不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这么硬诈,对于一个高智商玩家来说,多少有些随意了。
老用户说:“行了,还好这儿有几匹马,直接走吧,别在这儿耽误太多时间,出生点刷在这个穷乡僻壤,荒山野岭的,也算我倒霉。”
他说的话独眼听不懂,但神仙嘛,说的话他们听不懂也很正常。
虽然刚才一番话是拍马屁,但独眼是真心觉得这几个不是凡人,就算不是神仙,也是会法术的强者。
苏摇铃说:“留两个嘴里没实话的人在身边,什么时候把我们卖了都不知道,我看,还是把他们杀了为好,而且,马匹的数量也不多,带着他们还多两张吃饭的嘴。”
陈烨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手已经摁在了剑鞘上。
独眼和老大立刻慌张道:“别,别啊,我们吃的东西少,而且,我们没有撒谎啊,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了,这,这尸体复活的事情,也不是我们弄出来的,我们只知道这么多了。”
苏摇铃说:“你们是觉得,我们很好骗?”
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姑娘的眼睛总能看的他们心里发慌。
好像……好像她真的什么都知道。
苏摇铃叹了口气:“动手吧,没必要留着他们了,要人带路,大可以找孟村的人,至少村民比他们可信吧。”
老大咬咬牙,深呼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你说我们撒谎,总要有理由,不然,我死不瞑目!”
他敢顶撞苏摇铃,也是因为刚才的混战中,苏摇铃没有出手,像是这几个能人异士身边的侍女,不是什么厉害人物。
苏摇铃好笑道,“死在你手上,死不瞑目的人想必不少吧,不过,我也可以让你死的“瞑目”,你们手里的弓。弩,根本就不是普通村民或流匪可以制造出来的。”
她拿出那支有着青铜棱锥的箭矢,“这种箭头,你们能做?你们要是真能做出来,就不会只有这么几只箭,还用一支少一支。”
独眼唯一完好的那只眼睛闪躲起来:“这,这是我们在路上捡的……”
苏摇铃:“这么好捡?你们都知道用一支少一支,这弓箭的主人能不知道?用了必然会回收,哪怕是敌人用的,也不可能就这么扔在地上。”
黄铜是金子,布布也是铜的,青铜则是武器,这个世界,铜就是一切,就是钱,就是力量,就是掌握一切的核心。
铜制作的箭矢,绝不是可以随地乱扔的废品。
老用户也反应过来,一脚将独眼踹翻:“果然在骗老子!”
他的手里马上就要搓出火球了。
但苏摇铃却又站了出来拦住了他发火,“说吧,这是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有任何隐瞒,今天这儿就能多两具无头焦尸。”
这女子太恐怖了!
独眼和老大都同时达成了共识——想要骗她,没有那么容易!
刚才她不是诈他们,是真的看破了他们的谎言,如果是诈话,那杀人就是吓唬他们而已,但她却是真的知道他们在撒谎,继续嘴硬下去,命就真的没了。
独眼这才老实说出了之前没说的事情。
原来,他和老大,老二是在军中认识的,他们从西边来这儿打仗,三兄弟关系还算不错,不是因为感情好,而是因为抱团可以避免被其他人欺负,但三人也不老实,总是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偷的还是自己人,上场的时候贿赂士兵,让自己的位置往后排,而不是往前去送死。
可好景不长,因为偷东西得罪了人,一次战役中,被安排上最前排去当炮灰。
三人哪愿意做这种事情,虽然其他士兵都很英勇善战,总是冲在第一线,但他们三个能混在一起,品行都差不多,不愿意努力干,只愿意坐享其成当懒汉。
这一次上去就是必死的局面,三人一合计,连夜跑路了。
俗称,当逃兵。
逃兵一旦被发现,在哪里都是必被处死的,所以他们隐藏了身份,老二善用弓。弩,还顺便偷了一把出来,再加上偷了军里的几匹马,连夜逃出百里路,昼夜不停的朝着远离战场的方向逃了。
换做以前,军中肯定会派人来追,但当时大战当前,哪有人顾得上他们。
陈烨摸了摸旁边这几匹马,见它们虽然年龄大了一些,但看起来的确都是好马。
原来是从军中偷出来的。
一路上,三兄弟也纠结了一些人,开始打家劫舍的勾当,还让他们形成了一股不小的流匪势力。
陈烨立刻有了主意。
既然是打仗,就一定有兵卒,还有将领。
而且,还可以接触这个国家的中心。
到时候,无论是开门,还是找门,都比他们自己行动效率要更高。
独眼和老大原本是不愿意带他们回去找军队的,但无奈刀架在脖子上,他们也知道,普通的村民可以带路,但只有他们才能带他们找到军队,这一点是他们的价值,如果独眼两人不愿意实现这个“价值”,那现在就必死无疑。
以这几位能人异士的能力,要是到了军中,必然受到重用,独眼两人便以为,陈烨他们想找到军队,是这个原因。
大概是刚才苏摇铃的表现果然问出了些东西,原本聒噪的老用户也不怎么说话了,只是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刚才的发言,的确显得自己很愚蠢,但那只是意外,他可不是一个愚蠢的人。
“那我们,现在就走吗?”独眼小心问道。
苏摇铃却说:“先回孟村看看。”
老大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刚才在鬼门关走一圈,自己后背已经被汗浸湿,现在回孟村,那些村民还不撕了他们两,“这……”
老用户也不理解:“那个破村子还有什么可去的,我们帮他们救了人,已经算是做了好事,他们村已经成穷鬼了,能拿什么回报我们?去了还不是白跑一趟!”
苏摇铃直接无视他的发言:“我们去找军队,虽然是一个方法,但还有一个人,也很关键,就算是要走,也要带上他一起走。”
陈烨懂了:“你是说,孟老头?”
那个无端端就要纵火,烧死他们的奇怪老头。
苏摇铃说:“他肯定知道的比这一只眼多。”
刚刚松了一口气的独眼:“??”
怎么还有我的事?
陈烨点头。
那老头,的确是怪异,他想杀他们,一定是有理由的,只是这理由还没找到。
陈烨有一种直觉——
这个理由,至关重要,和这个世界隐藏的秘密有关。
**
赵都,邯郸。
又入夜了。
偌大的宫城,无论是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都不会引起谁的注意。
带着红面具的男人——现在叫郑红,正走在宫道上。
今夜王在殿中举办宴席。
没错,这个王三天两头约人吃饭,还动不动就是选在离他住所很远的大殿,每次都是大鱼大肉,笙歌燕舞。
这个副本一点都不像副本,像是度假村。
遗迹里怎么有这样的奇怪世界。
这几日天黑的很早,宫道上早就点起了宫灯,四周的视野开阔,远处就是高低的宫殿群,但在郑红看来,这些“宫殿”实在是简陋,顶端多算“空间比较大的屋舍”。
一阵风吹过,前面忽然有一个黑影连滚带爬冲了过来。
扑通一声,那人跌倒在郑红面前,抬头露出一张满是泪水的脸。
这是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人,穿着粗布麻衣,披头散发,大概三十多岁,他满脸惊恐,精神崩溃,眼睛里全是血丝,似乎看见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
随后,他朝着郑红哭喊道:“救我,救我!求您,救救我,带我离开这里!”
“求求您!救我,别让他们抓我回去!”
“救救我,救命!”
男人疯狂的伸手去抓郑红的衣袖,然而郑红后退一步,让开了,随后站在原地,警惕的看着他。
紧跟着,从男人冲过来的方向,冲出来一列士兵,士兵瞬间就将男人团团围住,其中几人上前,将疯狂的男人控制住后拖走。
“放过我,求求你们,放了我,让我走吧!”
男子撕心裂肺的叫声很快消失——因为他的嘴巴被人用麻布堵住。
随着士兵来的,还有郑季。
他那张同样普通的脸上带着笑意,朝着郑红一拱手,“惊扰到您了,这不过是一个逃出来的囚犯而已,跟我来吧,王去了大殿,今夜,有一件好事要宣布。”
郑红点点头,跟着郑季沿着宫道去往大殿。
一路上,他面具下的脸色有些疑虑。
宫里,怎么还有囚犯?
但很快,郑季所说的“好消息”,就转移了他的浅淡疑惑。
殿里坐着的不仅是马服君之子,还有几个没见过面的生面孔,听郑季介绍,似乎都是王的宗室亲戚。
主位上的年轻赵王,面露狂喜之色,从他进来开始,就一直在笑,从未停过。
王的案板上,摆着一叠竹简。
那天大的好消息,就在这竹简之上。
作者有话说:
江陵:不对劲,我先溜
第307章:血色雒水9
歌女退出了殿里。
每次吃饭的时候,总有各种乐师在旁,各种歌舞节目,郑红总觉得,有一种天天和公司老板看晚会的感觉。
等吃饱喝足,各种表面漂亮话说完。
到了这个时候,才是说正事的时候。
“如今天下势力错综复杂,各国都心怀鬼胎,可论起国力,齐国元气大伤,燕国早就退到北地,不敢再出,楚国自顾不暇,上次与秦国之战,打的他们现在还未恢复,位于中原腹地的三国之中,魏国疲惫不堪,不可信任,两头摇摆,韩国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还得向我们求援,呵呵……”
“能与秦正面对抗的,唯有我们。”
赵王喜欢和宗族之人商讨这些事儿,尤其是他的叔叔们。
这些叔叔说话又好听,又是自己家人,比外面的文武官员顺眼的多。
赵王年轻,如今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坐在这个强国之主的位子上,野心自然不小。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竹简,这才将事情说了一遍。
那不是来自韩国王室的命令,而是来自赵军自己的情报。
——快马加鞭,翻山越岭而来邯郸的情报,跑死了数匹马,送信的骑兵,差点把腿骑断了。
也只有赵国的兵善骑,才敢如此,换做别国的人,怕是骑上几个时辰都不行,原因很简单,此时的马儿没有马镫,只能用双腿的力量夹住马匹,再经山路,那是拿命在骑马。
这情报便是——韩国守城将领,要向赵国献上城池!
韩国之西是秦,东边是魏国,北边是赵国,被三国紧紧包围的它,总是在各个国家之间来回摇摆。
这一次的献城,说不准背后是什么原因。
但无论如何,那都是一大片土地和城池,对赵国来说,是绝对的肥肉。
赵王虽然嘴上不说,但脸上的喜悦之情早就掩盖不住了,他看向座下的另一位年轻男子,问道,“此事,尔等以为如何?”
郑红之前见过这年轻男子,据说是马服君的儿子,虽然官职不大,但常常出入王宫,很得赵王的信赖。
马服君之子喝了一口酒,缓缓道,“韩国反复,之前秦国攻韩,魏国袖手旁观,韩国为了生存,便直接站在了秦国那边,但眼看着我们击溃秦军,国强军强,便逐渐起了新的心思,后来,直接站回了我们这一边,以以往经验来看,韩国的确不可信。”
赵王点头:“不错,但这块地,可是一大块肥肉。”
其中一个叔叔也开口道,“我认为,此事需要慎重考虑,这几座城池,都是秦国攻打已久,势在必得的土地,若不是招架不住了,韩将也不会将它们送给我们,而秦国更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说白了,就是烫手的山芋。
拿了这块地,必然会得罪秦国,但是天底下在此刻若有一个国家不怕得罪秦国,那就是赵国!
理由很简单——
数年前,已经得罪过了!
马服君之子冷笑了一声,“当初那煞神夺了我西边蔺、离石、兹氏,一路直入太原腹地,晋阳一度危在旦夕,但那又如何,还不是被我赵国兵马阻挡在吕梁山之下,寸步不得进,秦意图东进,拿这进太原盆地的城邑与我等交换土地,”
他侃侃而谈,“最后,还不是被耍了,到现在,连吭都不敢吭一声,而我们重新夺回这片土地,构筑扛秦防线,更是让晋阳稳固至极,立于不败之地,当时,不也有不少人反对吗?如今的赵国能有现在的优势,可以抵抗凶狠的秦军,完全离不开收回的这几座重要城邑,正是当年的决议,才让我们成功斩断秦军进入太原的路线,让他们寸步难行。”
“不仅如此,我们还彻底击垮了秦越地东进的策略,将其彻底阻拦在西地!无论是从我们一国,还是整个中原来看,都是一步奇招。”
王满意点头。
不愧是自己看中的人才,果然聪明,能言善辩。
马服君刚才举这个例子,就是想说明一件事——曾经赵国也用过手段收下原本是秦军囊中之物的土地。
当时,赵国用秦国更想要获得的土地和城邑,去换赵国被秦打下的土地,但秦军撤出,赵国收回失地之后,赵国却出尔反尔,没有交出承诺的土地。
但秦军是不敢吭声吗?
怎么可能!
秦军立刻制定了新的计划,对赵国发动了新的攻势,赵国土地辽阔,西边以太原盆地为主,中心在晋阳,而东边则以邯郸为中心,但不巧的是,邯郸和晋阳之间,隔着险峻的太行山。
因此,秦军的报复行为就从这太行山里的要道——阏与城开始,只要占据阏与,就能斩断晋阳和邯郸之间的联系,从而吞下晋阳。
但秦军败了。
败在千里奔救的马服君手里,败在赵国的一个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文官手里——当年他爹,还没被受封为马服。
那也是数年来,秦军第一次败的如此彻底,让数个诸侯国的人知晓,原来秦军在野战中并非是不可被击败的。
这件事,对于马服君之子来说,自然是熟的不行。
他这番话的意思也很明显——赵人不怕秦军,就算是拿了土地和城邑,秦人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只要此事对赵国有利,就没什么可犹豫的,更不用惧怕秦人。
刚才出声的宗族继续反驳道:“你对几国国力了若指掌,对我们的士兵也很有信心,但仅有信心,怕是不够。”
他的反驳和这个熟读兵书的年轻人比起来,就显得苍白很多。
话说的简单,但其中的道理不假,虽然秦军被打败了,但那是之前。
之前能骗到土地和城邑,现在不一定就能再骗一次,是人也有脾气,秦人三番两次被挑衅,还能坐的住?收了韩国的土地,难保不会惹火上身。
但马服君之子却站了起来,叫人吊起一张巨大的地图,指着地图道,“不是我有信心,而是事实即是如此!秦军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早就想对付我们了,你以为,少了此事,他们就不会惦记赵国的土地了吗?”
“绝无可能!”
站在地图之间,这位年轻人的气势比将军还要厉害,“他们早就忌惮我们赵国兵力强盛,若是秦人想要攻赵,无论有没有我们接手韩国城邑此事,秦军都会来,因而,你我根本就不必担心这一点。”
“其次,秦军显然对我们十分忌惮,不会轻易发动对赵的战争,不然,近年也不会转而攻韩,要知道,之前在阏与之战时,韩国可是站在他们那一边的,秦军的战略,乃是越地而攻,想要越地,就要控制韩的大片土地,以韩为支撑,继续东进,去吞噬魏、齐等国的土地,所以,韩国才是他们的真正目标。”
“就算是我们拿到了韩之北地,秦军虽然愤怒,但又能如何?秦军只会继续东进,如今太行在我们之手,晋阳邯郸连成一片,他们根本就奈何不了我们,更不会愚蠢的北上攻赵!”
“而韩之北地——正好为晋阳之南,只要我们控制了此处,相当于遏制住了秦军从南边进入太原的关键要道。”
马服君之子指着地图上的晋阳城道,“晋阳之西,有吕梁山做天堑,之前我们又收回了吕梁山脉中的大片城邑,防线极其稳固,晋阳之北,之东,皆为我赵之国土,因此,唯一的漏洞,就是晋阳之南,若是将南地也掌控在手里,秦军想要再攻晋阳,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
赵王拍桌,激动道:“是矣!”
这唯一的漏洞,如今韩将亲自送上门来了。
如何能不接,如何能不要?
在这个年轻人落座之前,他最后做了个总结发言——“如今秦人一心攻韩,绝不会想同时多我们这一个敌人!”
那宗族被他说服了,但想了想,还有些顾虑,又问:“此事,可问过上卿?”
在场的所有人似乎都知道这个上卿是谁,只有郑红不知道。
赵王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上卿病重,此事不用劳烦他。”
说是病重,这老头子不就是倚老卖老?前几次自己的决策,都和他的建议正好相反,后来每次他都称病不起,一开始他还让人去请,去了几次人都不来,也就罢了。
他是王,已经给足了上卿面子。
什么病重,不过就是威胁他的手段,可那老头大概也没想到,他手里也不缺人才,无论是马服君之子,郑季,还是郑季刚刚寻得的这个带着红面具的“奇人”,还有他的叔叔们,都是他的“资本”。
一番讨论之后,所有人心里都有了答案——王不是需要他们的建议,王心中早就有了主意。
当然,只有一个人没听懂,那就是郑红。
非但听不懂,还连话都插不上。
他仿佛上了一堂什么也没听懂的历史课。
什么山,什么阳,什么郸??
谁的北边,谁的南边,谁又在东边??
煞神是谁,上卿是谁,韩国送了什么??
他一个战斗系玩家,为什么要在这儿听这个?
大概是看出了他的疑虑,在谈论完国事之后,贴心的郑季在一旁低声为他解释了一番,郑红这才多少明白了些。
秦国想要东进扩张国土,东边就是赵魏韩三国,这三国祖上是同一个国家,叫做晋,只不过因为各种原因,分裂成了三个国家,从北往南,依次就是赵魏韩的国土,而魏国离秦国更远一些,因此,和秦国直接接触的,挡在秦国东进路上的,就是赵韩两国。
秦军之前被赵国骗了城邑,试图打回来,但败了一战,此事瞬间传遍所有诸侯国,后来秦国多次尝试,发现想要从赵国打开突破口已经是不可能了,只有拿弱小一些的韩国开刀。
秦军如今猛攻韩国,韩国支撑不住,便决定将自己北边的土地给秦军,我打不过你,你要什么拿走就是了,别打我了。
但韩将不是笨蛋,一旦秦军拿到土地壮大自己,从这里继续东进,打开一条路,那韩被吞灭是迟早的事情。
如今唯一的生路,就是将这北边的土地给赵国,壮大赵国,同时也是将仇恨引向赵国,从而挑拨秦赵对战,自己从中存求生路。
一旦秦军和赵军打起来,他们就有生存下去的可能。
韩国的地是白送的吗?当然不是!
反正自己都保不住了,宁愿给了赵国,也不能给秦!
郑红皱眉:“那这些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有些高估这个世界的玩法了,这根本就不是普通玩家能接受下来的玩法,菜鸡一点的更没有办法破局离开。
郑季微微一笑,“如马服君之子所说,拿下这块地对赵国百利而无一害,况且秦国如今根本就不想浪费兵力在赵国身上,赵国如此强大,与赵国开战,两国只会是两败俱伤,因此,他们唯一的方法就是吃了这个哑巴亏。”
郑红点头。
他看出来了,这里人均都是八百个心眼子,这个看起来样貌平平无奇的郑季,也全是心眼子。
郑季虽然不出风头,但却似乎一直将一切都掌握在手里,他切了一片肉,放在郑红的盘中,“叫您来,这件事自然与您有关。”
“这一块肉,就是韩国送来的城邑,而我们远在邯郸,都够不着这肉,想要吃下这块肉,就需要一个吃肉的人,这个位子非您莫属。”
郑红看向他,“我还是不明白。”
郑季十分有耐心,他笑了笑,道,“王已经算好了一切,韩国已经决定,将韩之北地的重要城邑交给秦国,秦军很快就要进驻那里,届时,那里将成为晋阳之南最大的威胁。”
“而此情报之所以说是密报,就是因为——守城的韩将想要将城邑献给赵国一事,是将领的意思,而不是阳翟的意思——”
郑红打断道,“等会,阳翟是谁?”
郑季一愣,随后反应过来,“是我疏忽了。”
这文盲,第一次来这个世界,连阳翟是什么都不知道。
郑季咳嗽一声,解释道,“阳翟不是一人,而是韩之都城。”
违背王宫的命令,将土地给其他国家??
郑红不敢相信:“他们敢这么干?”
郑季摇头:“非也,表面上是将领个人的意思,但恐怕也有阳翟的授意,阳翟故意拖延,嘴上说着将城给秦国,但实际上暗中找到我们,想要借着赵的力量对抗秦军,这些所谓自作主张的将领,只不过是韩国为自己日后游走在秦赵魏之间留有余地,不敢把人得罪死了而已的借口罢了。”
郑红:“……”
告辞,搞不赢,你们都是千年的老狐狸。
“我听到这里,还是不知道,这为什么非我莫属,我现在去,不是让秦军打我吗?”
郑季低声:“很简单,您若是去做吃这块肉的人,就会成为韩国北地大半国土的新主人,等您接受这些城池,修筑好新的防线之后,韩国才会让秦国去接手土地,但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就是他们扮猪吃虎,打洋洋得意的秦军一个措手不及的最好时机。
韩国表面要把城给秦国,稳住秦国,实际上只是为了延缓时间,让赵国来布防。
秦军耗费无数人力物力,投入大量的时间,死了那么多人,只为了拿下韩国的北地,打开东进的重要路线,眼看胜利果实要到手了——
吧唧,让赵国吃了。
可想而知,这是多么气人的事情。
而显然,这也是足以载入史册的神级操作。
而这个操作,将由他——郑红,亲手创造。
郑季笑道:“我说过,我们能做的一切,一定会让您满意的,区区韩之北地,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
郑红终于明白了,他点了点头,吃下了盘中的这块肉。
**
这边郑季将爽文剧本亲手送到郑红手里,等宴席散了,他却并没有回到自己的住所,而是去了宫里的厨房。
漆黑的宫道上,没有几个人影。
他走了一会,忽然停下来,转头看向自己的身后。
郑季的身后什么也没有。
他看了一会,哪怕看的是空气,也看的格外认真,半晌,才到转身继续往前走。
没一会,郑季就到了目的地。
他没有从正门进,而是从侧门直入后院 ,在一道门面前站了站,随后掀开门上的布帘,走了进去。
房间里灯光泛着令人不安的微红色,大概是因为灯火穿透过红布,被过滤成了这种颜色。
房间角落有一道黑色的门,一个奴仆从门后进来,朝着郑季行了礼。
郑季的脸色冰冷,问:“如何。”
奴仆说,“这是第十人,已经快到极限了。”
郑季摇头,“果然,普通人还是不行。”
他说,“在门口在加一道看守,免得有人闯进来。”
奴仆点头:“是。”
他转身离开。
一直过了一个时辰,屋顶上才出现了一个人影。
江陵坐在屋顶上,低头看了眼被灼伤的手臂。
只是靠近这个厨房,就差点被杀死。
跟着郑季,哪怕是高阶隐身符,也会被他察觉。
他这几日在城里转了一圈,还是想来看看,这宫里究竟藏有什么秘密。
厨房是进不去的,发现不了郑季真正的秘密,但是多少能猜到一些。
那些送进宫里的人,没有在出现过。
被焚烧的衣服,倒是一批又一批。
江陵看不见,更不会知道,他目光所及的屋舍之中,血色的烛火里,多少人正在“享受”今日的餐食。
那是一片又一片,极其“美味”的肉。
和红面具男人,以及赵王盘中的肉片,一模一样。
**
韩地。
深夜的河边,燃起了火堆。
黑色的身影站在树端的高处,腰间挂着一柄剑。
——陈烨在远处的树上摆POSE。
老用户在一旁呼呼大睡,独眼和土匪老大也是,他们下半夜得起来轮班守夜,现在只是抓紧一切可能休息的时间睡觉而已。
老余不需要睡觉,在另一个方向站岗。
苏摇铃没睡觉,看着火堆,偶尔加点柴。
倒不是她不想睡,而是她觉得这老头有点意思。
他们回了孟村,知道了村里人被征兵的事情,陈烨二话不说,要孟老头跟着他们去北边找军队。
他们不杀孟老头,但是可以“绑架他”,准备就是软的不行来硬的。
但出乎意料的是,这老头居然愿意跟着他们走。
苏摇铃说:“说不定他是想找机会杀了我们。”
孟老头还真敢认:“你还真说对了。”
但这在老用户看来,完全就是个笑话,“以他的能力能杀我们?那猪都能上天了。”
孟老头:“看不起谁呢?”
于是,就有了如今的局面——
男女老少什么人都有的队伍,牵着流匪的几匹马,走在了北行的路上。
但这里的确是太穷了,一路上他们也没见到几个村子,更别说找住处。
露宿在荒郊野外是常有的事情,好在大家的空间里都有帐篷。
起初那两个土匪看见他们徒手变帐篷,还很震撼,后来看他们空手掏食物,空手收物资,空手套白狼……啊不是,是空手干很多事情,也就习惯了,更想明白了,神仙嘛,会点法术很正常。
苏摇铃问老头,“之前听你说过秦人凶残,韩人既然抵挡不了,为何还要大规模征兵?这种行为,不是要拼死与秦人一战的意思?”
虽然不愿意说为什么要杀他们,但是对于其他的事情,孟老头倒是没有要隐瞒的意思,“很简单。”
他用烧焦的树枝在地上画了起来,寥寥几笔就画出了几国的局势,紧跟着,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如今人人都说,秦人的目标是韩,是要以最快速度向东扩张,可如果谁要是和你这么说,还说秦人之前被赵人打怕了,”
孟老头嘲讽一笑,“那那个人一定是白痴。”
他问:“你觉得,秦人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苏摇铃回答,“是赵国。”
孟老头摸了摸胡子:“你是蒙的还是真的知道。”
苏摇铃知道个铲子,她诚实道,“蒙的。”
——我承认我有赌的成分。
老头说,说秦人不敢打赵国的是白痴,那推理一下,不就是等于,秦人敢打赵国吗?敢打而没打,只有一个可能——时机没到。
孟老头叹了口气:“我总和孟大那小子说,大凶之岁就要来了,他们都以为是因为战乱,战事一来,就要死人,死人,自然是大凶。”
“可他们都想的太简单了。”
“最可怕的不是要死很多人,而是要多很多死人。”
孟老头看向苏摇铃:“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作者有话说:
郑红:那小子真蠢,爽文男主的剧本都不拿就跑了
江陵:怎么有人被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苏摇铃:已经大概想得到未来会是什么样恐怖的局面了。
第308章:血色雒水10
赵都,邯郸。
王正在单独召见郑季。
高高在上的年轻赵王,最后问了他一个问题,“这个郑红,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郑季颔首,“若是古籍上记载的没错,那一个郑红,能顶数千人的军队,而且,他最大的作用不是当‘军队’,而是他出现的意义。”
赵王沉思:“你是说……”
“他出现在我赵之国土,依照预言来说,就代表着——赵国,将成为未来一统天下之国,击败秦国,就是您从此被中原,被历史铭记的第一步。”
赵王大悦,“好,好!立刻让他动身,明日就去接收韩国的城池,我要让天下看看,赵国之前能大败秦军,将其拦在西边荒凉之地,如今照样能将秦人打得服服帖帖!”
郑季连连称是。
烛光明灭,再次抬头时,他那张毫无特色的脸上没有出现任何可以解读出来情绪的表情。
任谁看见这样一个人,都会很容易忽略他的存在。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掌握着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
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快等到了。
跑了一个江陵不重要,他的手里,有郑红。
**
孟老头在地上画出的地图简陋至极,和苏摇铃记忆中的多国布局大差不差,但她毕竟专长不是历史,不会将数百年时间内每个国家的地势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也越发让她相信——
孟老头这个人不简单。
要知道,这里可没有任何网络,也没现代化工具,他住在一个小村子里,居然能对当前的局势了若指掌,这一点就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
不是说他太聪明,而是从物理上,就绝不可能做到。
这个世界对玩家的同化作用非常缓慢,和之前的鲜花城比起来,完全就没有任何紧迫的威胁,别说呆一两个月,就是呆一两年,恐怕都无法完成同化,当然,也不是说就可以完全就能无视这件事,如果在这里停留五年以上,就真的要永远留下来了。
“他们都以为,秦军攻韩,是想要从韩国这里打开东进的路,没错,这的确是一个好处,但秦人真正的目的,是赵国。”
他落下树枝,点中了一个点——晋阳。
苏摇铃若有所思:“赵国东地的中心是晋阳,但想要摧毁这个中心,拿下赵国东边的土地,只有一个方向可以作为突破口,那就是位于晋阳南方的韩国北地。一旦占据这个区域,秦人不仅可以东进中原,同样,还能北上攻赵,这个地方,是打开赵国防御龟壳的最佳位置。”
孟老头点点头,“没错。”
苏摇铃又问,“可你也说了,到这儿,秦人可以继续东进,根本没有理由继续和强大的赵国互相消耗,你为什么就确定他们的主要目标就一定是赵国?”
孟老头看向地上的黑色痕迹,“秦人势头极猛,数年来,毫不掩饰自己的扩张野心,当年秦国武安君攻下韩国的野王城,最终的目的,却并不是东进,而是北上。”
他在地上画了一个葫芦形状的地形,“韩国的国土,就像是这个葫芦,下面是南阳之地,地形平坦,上部为长治,同样是盆地,中间分隔这两片土地的,就是难以行军的山脉,唯一可以穿过这条山脉的,是沁水、丹水两条河流,”
这两条河流都是从上往下,穿过葫芦的上部,通往葫芦的下部,最终在野王交汇。
因此,野王也成了连接葫芦上下的一个关键点,只要控制了这座城,就能控制进入韩国北地的重要通道。
野王掌握分隔韩国南北的命脉,正如当年阏与是分隔赵国东西的关键关口一般。
阏与秦人打不下来,还被马服君击败,成了笑柄,但野王一战是武安君白起领军,当年早就轻松拿下。
孟老说,“野王城陷落后,秦军没有东进和自己已经在东边占有的城池连成一片,而是继续北上,如此行径,你说,他们想要的是什么?”
所有人都认为,秦人不会和赵国正面对抗,而是会以极快的速度东进扩张,实现之前的越地东进的战略。
毕竟秦人数年来,都是如此布局行军。
但他们想不到的是——越地东进的策略,早就被赵国打破了,秦人也早就放弃了这一策略,但明面上,秦人还是如此行动,以此麻痹其他国家,十分狡猾。
“这一招很有效,至少魏国就相信了,在当时秦人攻野王时,魏人没有出手,秦人背后是不是与魏国有交易或者允诺过什么好处,暂且不说,单看结果——魏赵都没出兵,眼看着秦人拿下野王。很简单,赵国也被麻痹,毕竟野王在韩国国土的中间,而不是韩国国土的北侧。”
苏摇铃明白了,“秦人由野王北上,进攻韩国北地,如今韩国北地岌岌可危,又被切断了和南边的联络,即便是他们想要派兵救援,都无法派兵前往,因为唯一的路,唯一进入北地的入口野王城,在秦军手里。”
这一招,真是掐准了韩国的命脉。
她想了想,“这么说来,韩国已经无力回天了,如此征兵,想必已经支撑不了多久,韩国北地一旦被秦吞并,秦人无论是北上攻赵,还是南下先吞并韩国,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换做是我,就先南下吞韩。”
孟老点头:“你这小丫头的确聪明,赵国是如今唯一可以和秦国抗衡的国家,想要击垮他们并不轻松,尤其是在南边还有韩国,东边还有魏国的情况下,秦军从西边千里迢迢,越过崇山峻岭,长途跋涉而来,还要三面受敌,自是十分危险,所以,吞没韩国,以韩国为中心,无论是北上攻赵,还是东进吞魏,都是最稳妥的方法。”
苏摇铃又道:“但是,单靠征兵,找这些从未上过战场的老弱病残是阻挡不了秦人的。”
秦军凶残,武安君的名号,她也不是没听过,逢战必胜,势不可挡,而且,这名字一出现,她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人的出现,不仅代表着胜利,还代表着死人,而且是大量的、超乎想象数量的死人。
说是人形核弹,也毫不夸张。
但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唯一的好消息是—武安君就算是核弹,那也是人形的,既然是人就会老,也会死,还会生病,不然,换做他来带兵,韩国北地的这几座城池,早就落在了秦人手里,怎么会还能支撑到现在。
孟老头说:“这个道理你明白,韩人也明白,他们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必然会给自己找其他的出路,求救赵魏两国,是唯一的方法。”
魏国要是会出手,之前野王陷落的时候,就不会袖手旁观了。
很显然,韩国此刻唯一的生存机会在于赵国。
苏摇铃问:“你不是韩人吗?”
孟村是韩国的国土,孟老和村长,都是这里的百姓。
孟老头忽的一笑,反问道,“你是韩人吗?”
苏摇铃摇头:“我当然不是。”
“那你算是哪国人?”
这个问题,她回答不了。
她的确是出现在韩国,但出现在韩国的,不一定就是韩人。
孟老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他哪国人都不是,苏摇铃甚至都怀疑,他是不是也是外来者。
孟老说,“我知道,你们想要获得军队的重用,既然如此,必然需要一个身份,一个名字,而不是来历不明的怪人,你之前说,你叫什么?”
苏摇铃回答,“我姓苏。”
孟老:“家里可有其他兄弟姐妹?”
按理来说,她是独女,但之前经历的回忆都暗示着另一个可能——她或许还有一个姐姐。
“排行第二。”
“既然这样,你就叫苏仲吧,至于是哪国人,其实并不重要。”
她明白孟老的意思。
如今这个世道,脚下的土地可能上个月是韩国的,下个月就成了秦国的,甚至还可能变成赵国的。
韩国人可能去秦国为官,魏国人可能在韩国领兵,谁能赢到最后,这天下的人,最终都会是那一国的人。
苏摇铃说:“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孟老盯着她,“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直觉,如果这里面有人是我杀不了的,那一定是你。”
柴木燃烧,发出霹雳吧啦的响声。
苏摇铃知道他没有开玩笑,这个半截身子要入土的老头,还惦记着要干掉他们,十分执着,十分敬业。
她问,“所以?”
孟老说,“所以,既然杀不了你,那就帮你,你们不是要掌控军队吗,我可以帮你们。”
他咳嗽几声,将地上的焦黑痕迹用脚擦掉。
这个道理很怪,怪的让人无法反驳,打不过就加入是吧。
切尔诺斯的声音传来,“难怪刚才搁这儿跟您霹雳吧啦说一堆,原来是这个目的啊,表明自己的价值,让你们以后不能轻易杀他,这个老头真狡猾,他肯定别有所图!”
苏摇铃也道:“以你的眼光和对局势的了解,帮谁都能赢,我想,你帮我不会没有条件。”
“没错,是有条件,”
孟老说,“你见过那些死人,知道一旦数量多起来,那将是多么可怕的地狱之景,我要你帮我,加入韩军,阻挡秦人继续屠戮中原。”
苏摇铃想了一会,终于,她得出一个结论:“你要我去打白起,你杀不了我,所以你要让这个死神来杀我。”
高,这招太高了,比秦人拿下野王城还要高。
孟老头猛地咳嗽起来,以此掩盖心虚的尴尬,随后正色道,“话怎么能这么说,秦军又不是每个将领都是白起,而且,他已经老了。”
苏摇铃反问:“你也是老人,老了就不会杀人了?”
孟老一时无言以对。
远处摆造型的陈烨终于在两人谈话落入尾声时动了,他右手微动,一道剑光落入不远处的草丛中。
777怒骂的声音响起:“靠,谁的剑光,长没长眼睛啊,怎么朝着我屁股砍!”
紧跟着,那处又传出另一个声音。
是惊呼声。
陈烨的剑光飘在半空中,剑光旁边不过十厘米的地方,就是某人的脖子。
“跟了我们这么久,出来吧。”
陈烨从高处一跃而下。
这一路上,他早就发现暗中总有几双鬼祟的眼睛跟着他们。
无论走到哪里,都有被注视的感觉。
777捂着屁股从另一侧跑出来,“你抓人就抓人,砍我做什么?”
陈烨吐出两个字:“误伤。”
777愤怒:“放屁!你的剑光多准啊,能误伤到这么远的我??”
777十分怀疑陈烨早就知道土匪山洞里那些钱都是被他偷走了,所以在这里公报私仇。
他以为就他一个人聪明?
他777作为疯狂之书年度优秀召唤物,早就察觉到被人跟踪了,只不过是老板说,先不急着把人揪出来,看看他们跟着究竟想要做什么。
这个陈烨,一看就不行,没半点耐心,以后怎么干大事。
老用户等人被他怒骂的声音吵醒,“什么情况?!有敌人??”
独眼也立刻跳了起来。
开玩笑,这荒郊野岭的,谁会尾行跟踪他们?以他和大哥的经验,答案很明显——
另一伙劫匪!
这年头碰到打劫的,那都是不留活口的,男的女的都很惨,一旦被别人抓住,那是比死了还难受。
他们之前天天打劫别人,太清楚这种事了。
而陈烨则看向被剑光抓出来的人,“喏,跟了我们一路了。”
这人,他们居然认识。
而且还不止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此刻,江陵正在买马匹赶来的路上(
江陵:刷新点在邯郸这么远的地方,是要折腾死人是吧
评论区孟老的反应太搞笑了——
孟老:(要素警觉)死人,哪有死人?
第309章:血色雒水11
次日午时。
邯郸的市集十分喧闹。
尤其是城门附近,更是人来人往。
这里是赵国的国都,更是方圆百里最繁华的城池。
不算是宽敞的街道上,有人牵来了数匹马,开始给马套上马绳和车轭。
一个个头矮小的男人走在前头:“您找我是找对了,这出门可是门学问,尤其是出远门,您要的东西,我都备好了,我办事,您放心,衣食住行全都照顾的妥妥帖帖的,这还有一些散币,你看看要是不够,我再去换!等会找的马车,也是这城里最好的一家!”
他的身后跟着一少年,身着玉白长衣,圆领窄袖,身形清朗,更了不得一点是——出手阔绰!
他的活儿没成本,负责给这些来邯郸,或者离开邯郸的人筹备物资,介绍门路,说白了就是中介,虽然没有成本,但也收益不稳定,饿肚子没收入是常有的事情,竞争也大,行业特别内卷。
但这身后的人就不同了,也不知道是哪国的大夫,看着忒年轻,不像是做官的,以他的目光来看,不是哪国的公子,也得是个公孙!
而且,还是个低调的公孙,身边也不带个保镖什么的。
按理来说,这样的富贵人物从入城开始,就进了他的生意名单,但这人他却从未见过。
虽然看着眼生,但既然是生意上门,就没有推脱的道理,尤其是——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江陵当然给的多。
办了这位这笔生意,他半年不开张都没问题!
赵王可是赏了一大盘“金子”,也就是黄铜。
但此时的世界,黄铜是可以当金子用的,金子反而不如铜实在,铜就是钱,就是命,就是一国的根本。
他人是走了,但是没有别人送钱还不收的道理。
没钱就往外跑?他又不是傻子。
江陵要的马车已经准备好了,正巧是这家今日能备出来的最好的马车,多了还没有,除了基本的马匹,还雇佣了一个经验丰富的马夫。
可他们刚办完交付,就有一个年轻的男子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钻了出来,“等等,等等——”
他一把拦住马夫,“这马车我要了!”
江陵:“……”
这人看着二十七八岁上下,留着两撇有些滑稽,不太符合他面相的八字胡,竖着发,在自己腰包里掏来掏去,最后掏出十三个布币,“怎么样,这够了吧!”
马夫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男子咳嗽几声,似乎也知道少了点,“这样,我可以免费为你们算上三卦,这可是绝无仅有的好机会啊!”
带着江陵来办事的布衣男子上前,“滚滚滚,丁进,别打扰我做生意,你别以为这位看着面生,就好蒙骗,这可是我的地盘,这是我的主顾,你有多远滚多远去。”
丁进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你这说的我跟骗子似的,我的卦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
布衣男人直言:“你可不就是个骗子!”
“哎,话不能乱讲啊!怎么凭白污蔑人!”
布衣男人摇头,便要将人赶走,谁知道江陵却拦住他。
布衣男人解释:“这人就是个假托鬼神胡言乱语的骗子,您对这儿不熟,可不能被他蒙骗了钱财啊!”
江陵说:“是不是骗子,算一卦不就知道了。”
丁进理了理衣领,正色道,“算卦可是要给钱的。”
江陵:“若是对的,我自然会给钱,若是不对,你也不能让我白出钱,对吧?”
丁进皱眉,总觉得哪里不对,等等,这小子该不会是想白嫖算卦吧?
但他又真的需要这马车,“这样,若是对了,我也不要你的钱,你这马车给我!”
谁知道江陵不上当,“这马车费了我不少钱,给你是不行的,你要是想顺路搭车,我可以免收你的车费。”
车厢很大,坐上三个人不是问题。
“这人看着也不穷啊,怎么做事这么小气……而且,你怎么知道你我顺路。”
丁进小声自语了几句,随后清了清嗓子,道,“你说吧,算什么。”
江陵问,“你能算什么?”
丁进抬头挺胸:“什么都能算!”
江陵点头,“那好,算算我是哪国人。”
丁进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不算命,不算吉凶,算自己是哪国人?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无论是我算出来结果是什么,你只要说不对就行,我上哪儿去找人作证?”
江陵转身要上马车,“那我走了。”
“哎,等等等,我看你命中带凶,近日必有大祸,你可要小心,提前占卜,说不定能死里逃生,保住一条命啊!”
旁边的布衣男人嘲讽道,“得了吧,你见谁都觉得对方必有大祸,这套说辞,我都会了!”
丁进被拆穿,脸色微红,“你别说话!”
布衣男人哼了一声,“也就是这位先生脾气好,不然你早被撵出去了。”
江陵也转头道,“我没时间和你扯这一套命理吉凶,你若是有用,真能算,就证明给我看。”
丁进只好从腰间摸出一个龟甲,摸了摸,看了看,摇头晃脑,似乎真是那么回事,紧跟着,他将龟甲抛出,又蹲下捡了起来,还擦了擦——
突然,他的目光变了。
他看见的好像不是龟壳,而是某种极其恐怖的东西。
少顷,丁进抬头,猛地盯着车边的少年,“你,你……”
布衣男人哈哈大笑起来:“你什么,不会说话了?平时骗人的时候不是挺能说的吗?我懂了,这是新的骗人法子,先从震惊的表演开始对吧。”
丁进却没有搭理对方的嘲讽,而是低头又看了几眼龟壳,最后,惊恐的目光落在江陵身上,“你不是赵人,不是韩人,不是秦人,不是……”
他说到后面,已经是含糊的音节,听不清内容。
最后,丁进才恍然道,“你哪国人都不是!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你既然活在这世上,就一定有来历,为什么?为什么什么都不是,这不可能!除非,你你……”
他露出惊恐的表情,“除非,你不是人!”
说完,这人转身就要跑。
但他没这个机会,有人抓住了他的后衣领——
江陵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去哪呢?”
身后这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随手一扔,就把他这个成年人重重扔到了马车上。
丁进:“???”
近日有大祸的竟是我自己?
救命!!!!!
随后,江陵扔出一个“金珠”给了布衣男人,扶着车厢也上了马车,临了还吩咐马夫道,“走吧,今日还有很长的路要赶。”
丁进在马车里刚刚爬起来,正要跳车而逃,却看见后进来的江陵,正一脸淡然地看着他,问他,“你觉得你还走得了吗?”
丁进:“!!!”
好恐怖,为什么他明明什么狠话都没说,但是就是非常恐怖!
马车缓缓出了邯郸。
车内,江陵坐的随意,但丁进却不敢动弹,头冒虚汗。
怎么看,都是因为自己发现了对方的小秘密,导致被抓进来,一会就可能被杀人灭口,扔在荒郊野岭,不,自己的人生还没有开始,怎么能死在这种无人知晓的地方。
丁进深呼一口气,下定决心,猛地爬起来,摆正身体,弯着腰扑通一声给江陵跪下!
“求您放我一马,做牛做马我都行,别吃我啊!”
江陵:“?”
“我年近三十,还没娶妻生子,更没有完成自己的人生理想,我平时为人和善,喜欢扶老人过邯郸的街道,送迷路的孩子回家,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唯一做的坏事,就是去王宫侧门泼过马粪,可也是一时头晕,糊涂做事,求求你,你放了我吧!”
江陵看着他表演了一会,等他歇口气的时候,才问:“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吃了你?”
丁进一愣。
这不是废话吗?
你又不是活人,不是妖怪就是死人,抓了他这个大活人,就算不吃了他,也不会让他活着离开这辆马车。
“你不是能算卦吗,算算自己吉凶。”
“不用算了,从上了这马车开始,我就已然是大凶了!”
江陵懒得和他解释,直接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哪国人都不是?”
问完,还补充了一句,“你应该知道我要听的是实话,若是半句有假,我不如直接把你吃了。”
你看,你果然会吃人吧!
这可把丁进吓得不行,“别别别,这,这我其实也不是特别能算……说实话,之前都是在师父那儿学了些理论,这不是来邯郸试试吗,没想到碰到您……您这么厉害的人物。”
“你师父是谁?”
“一个无名之人而已,说出来,也没人知道,而且,我师父都死了,我从小是孤儿,是师父把我捡到山谷里养大。”
说实话,他自己都不知道师父叫什么名字!
“没事为什么去王宫侧门泼粪。”
“说起这事就来气!”
丁进跪的膝盖疼,往旁边一坐,愤怒道,“师父死了,师弟居然把师父尸体吃了,还卷走了我们所有钱,自己跑来了邯郸,进了赵王宫,听说还很受赵王器重,这种人就该被泼粪!”
江陵微微皱眉:“你们口味挺重啊,都喜欢吃人?”
这什么阴间背景故事。
丁进连忙摆手摇头:“你别误会,我还是很正常的,是我这个师弟不正常!而且,赵王不重用我,那是他眼光不行,外面天地之大,自有重用我的地方,那赵王有眼无珠,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人才,哼哼……”
江陵大概明白了,“那你这是要投奔秦国,还是韩国,魏国?”
丁进要马车,估计也是因为在邯郸长期不受重视想离开,说实话,他看起来的确很不靠谱,这个世道,别人上位靠纵横,靠智谋,靠游说,他靠玄学。
这谁扛得住。
但就算是玄学,也是分高低的,越是位高权重的人越相信玄学,尤其是赵王,但可惜的是,一山不容二虎,赵王信了他师弟,就意味着这里并没有他的机会了。
身无分文的他原本是准备骗个马车,然后去其他国都试试看,没想到碰到了江陵。
丁进只能认命,“去哪儿都行,您说去哪我就去哪。”
他哪里还敢提要求。
江陵若有所思,“你听过郑季这个名字吗?”
丁进皱眉:“您听说过我师弟?”
江陵:“见过,他这个人不简单。”
丁进摸着自己的八字胡吐槽:“连自己师父尸体都能吃,岂止是不简单,简直是很复杂!”
江陵:“这郑季的爱好还挺特殊。”
他想了想,问,“你能给我算算,接下来去哪儿最好玩吗?”
丁进:“好玩?”
“我要找一道门,一道离开这个世界的门,但现在,门还没有打开,只有这个世界经历重大事件时,才有可能见到这道门,你知道这道门可能在哪吗?”江陵也只是随口一问。
没想到丁进一脸震惊,随后看向他,“你,你也知道门?”
江陵:“什么意思。”
丁进缓了缓,才道,“我师弟这个人疯疯癫癫的,尽说一些怪话,写一些怪怪的东西,有一次我见到他在纸上写了一段话……”
“什么话?”
“天地动荡,玄门大开,
伏尸遍野,血染雒水!”
咚——
马车似乎撞到什么东西,猛地颠簸了一下。
马车外,车夫驾了一声,赶着马儿加快了速度。
丁进一阵心悸,“怪吧,我也听师父说过这什么玄门,说时机未到,门不会开,可他也不说清楚,究竟什么时候才是开门的时机。”
江陵明白了,“你这师弟确实是比你能算。”
丁进:“哎你这拉踩了啊……”
江陵打断他,“雒水在哪。”
丁进:“啊?”
江陵缓缓问道,“雒水,在哪。”
丁进打了个激灵,“你不会是真要去吧,这一听就是个凶煞之地。”
江陵:“带我去雒水,找到玄门,这马车就送你。”
丁进摸了摸额头的冷汗,“行……”
能不答应吗?
他可不敢当着江陵说这话——
等找到了雒水,还有没有命回来都难说,就这马车,出远门还行,逃命能有用吗?
“说说吧,”
江陵说,“这雒水在哪里,又有什么说法。”
丁进咳嗽两声,虽然心里还是害怕,但能保住小命一条,也算不错了,他情绪稳定下来,缓缓道,“秦人近日攻韩之北地,韩国已经快守不住了,那片地方,迟早都是秦人的,秦人顺着野王北上夺取韩国北地的路,就是沿着一条河流开辟出来的,那条河,就是雒水。”
他这趟本想去国都,哪个国都都没问题,谁知道被江陵绑架,这下得去前线了,“那雒水,此刻可是秦韩两国交战的地方啊。”
说话间,马车已经离邯郸城有一段距离,开始走上山路了——
“去雒水的路凶险,哪怕是官道,这山路也是崎岖不平,骑马能让人腿骑断了,乘坐马车也不会太轻松,一路颠簸,早上吃的什么都能颠出来!”丁进还在试图劝阻他。
江陵无所谓:“没事,忍忍就到了。”
半个时辰后,山路边。
一马车缓缓停下,靠在山崖处,一只手掀开车帘,随后,两个脑袋伸了出来——对着马车两侧,狂吐不止。
车夫摇摇头,“两位一看就是平日里没怎么出过远门,这路才走了个开头,后面还远着呢!”
马车极其简陋,没有任何减震的措施,再加上山路颠簸曲折,坐在里面就像是坐在震动板上,肠子没吐出来就不错了。
半晌,江陵的苍白的手——夹着一张符纸啪的贴在了马车底座上。
他坐回马车里,虚弱的声音从幕帘后传出:“继续走吧。”
丁进连忙扶住马车厢体,怕刚刚翻滚上来的胃酸涌上喉头——
但怪的是,强烈的震动居然消失了,马车变得平稳起来,虽然还有微小的晃动,但比刚才好上了千百倍!
等等……
这个死人刚才徒手画的符咒,居然有效??
神,真神了。
马车竟然不颠簸了!
丁进狂喜之后突然意识到一点——
不对啊,究竟谁才是神棍?
作者有话说:
丁进:从这里赶到雒水,起码也要一个半月!
江陵:骑马要一个半月,那我们乘车呢?
丁进:?
第310章:血色雒水12
毕竟是荒山野岭,四周山林浓密,到处都是可以躲藏隐蔽的地方,但这两人还是太嫩,一眼就被陈烨瞧见了。
老用户皱眉,“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出来的两个年龄一个比一个小。
一个是个姑娘,看着或许和苏摇铃差不多大,细胳膊细腿的,另一个男孩就更瘦了,年龄也更小,十二三岁左右,两个孩子脸色都不好看,全是泥污黄沙,看着像是逃难来的。
陈烨说,“你们两是孟村的人。”
因为有他的剑刃在旁边飘着,两个孩子都不敢动弹。
孟老开口道,“行了,两个孩子,你们和他们动什么刀,小山,过来。”
见那孩子还是有些害怕陈烨的剑光,孟老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道,“不用怕,他不会杀你们。”
陈烨看向孟老:“你让他们跟着来的?”
孟老笑了一声,“我让他们跟着来,那不是让他们来送死?”
言外之意,他们是自己主动来送死的。
被叫做小山的男孩跑到孟老旁边,目光带着惧意,躲在老人身侧,留下局促的女孩,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
孟老说,“小山是我捡到养大的孤儿,至于小九,你们应该见过,她是村长的妹妹,排行第九,前面八个哥哥姐姐,全都死了,只活了孟大一个。”
陈烨收起了剑光。
苏摇铃让了让旁边铺着布的座位,招呼小九,“来这儿。”
孟九看着年龄小,身形也小,但大多是因为营养不足,她虽然脸上都是污渍,但一双眼睛明亮坚韧。
苏摇铃从空间拿出一块饼干,让她吃一半再给孟山一半,等两人狼吞虎咽吃完,又喝了一瓶水,才问他们,“你们怎么跟着来了。”
她没动手,也是想让两个孩子知难而退。
他们一路上是吃着野果,喝着河水跟上来的,中间有一段时间跟丢了,但没过多久,又出现在几人身后,如果不是苏摇铃在孟老身边扔了一个雪珠,时刻监视这个老头的行动,确定他没给他们留记号,恐怕她都要怀疑他们跟上来这件事是孟老授意。
孟老说的没错,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战场,没人会有功夫去保护两个孩子,他们跟上来就是送死。
孟九说:“我,我想找找我哥哥……”
他们刚离开孟村的那段时间,的确经过一个城邑,孟九悄悄去打听了,征兵的人的确来过,但是早就已经北上去了战场,抵御秦人去了。
她和孟山偷了匹马,一路悄悄跟着他们。
只是那马很快就跑死了,两人这才偷偷步行靠近了一些。
虽然他们没留记号,但是她心细,竟给她观察出来众人的前进路线——“我哥以前带我进山打猎的时候教过我,要找到猎物逃跑的路线,不能只是看地上留下的痕迹,而要结合其他信息判断,比如,那些猎物喜欢的环境是哪里,受伤后它们会躲去什么地方,以它们的速度,能跑多远……”
苏摇铃明白了,“你把我们当猎物追捕?”
“没有,没有……”
孟九吓得连忙解释,“我们只是怕你们不愿意带上我们,之前你们走的时候,我问过孟爷爷了,他不许我们跟着去,但是我知道,你们要去北边找军队,那能走的路没有几条,我花了一个布币在上个城邑买了一张地图。”
她将地图交给苏摇铃。
北上的路当然不止一条,但既然要走最近的路,最好是两个城邑之间的最短距离,这样方便补就给,还要走方便马儿走的道,这样一猜,他们的路线便十有八九能定出来,就算没有内应,她也能跟上他们。
而且,这一条路基本都是沿着丹水北上,不会偏离这条河太远。
苏摇铃收了地图,看向孟老:“你刚夸我聪明,都是为了麻痹捧杀我吧,我看你们孟村聪明人不少呢。”
孟老只是道,“孟九,明日带着小山回去。”
孟九看着胆小内向,但其实有自己的主意,“孟爷爷,我是为了我哥来的,小山也是为了您来的,你们都是我们唯一的亲人,如果你们死了,我们也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你就别赶我们走了!”
孟老只道,“你们懂什么,我们迟早都会死的,你们还能多活一段日子,只要离开这些是非之地,找个山林躲——”
话音刚落,身后不远处便传来了重物坠物的声音。
听觉敏锐的几人立刻转头看向发出细微响动的方向。
“老大!老大你怎么——”
独眼的惊呼声戛然而止。
他倒地的时候,还睁着那唯一的一只眼睛。
鲜血从他的身下。流出。
独眼的尸体胸膛前,贯穿着一只锋利的箭矢。
**
是夜。
半个时辰前。
荒林之中。
“韩人卑鄙!”
说话的人身强体壮,身着铠甲,但上面全是裂口,脸上满是络腮胡,此刻虽然眼睛要喷出火来,但浑身狼狈,正在奔逃的路上。
他的身侧,跟着另一个青壮男子,那人看上去二三十岁,身上也全是伤口,男子捂着的手臂伤口正在不断渗血,但他并没有时间停下来包扎。
两人的前后四周,还跟着十七八个同样狼狈的士兵,身上的血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但他们都明白一件事——如果摆脱不了追兵,很快这些甲胄上,迟早会染上自己的血。
密林里树木太多,根本看不清路,一行人全是凭借直觉在山林间前行,就算是被树枝和荆棘割伤,也没时间在乎了。
“韩人早就和赵人勾结在一起了,说是让我们去接手城池,结果等着我们的全他妈是赵军和陷阱!”
“打了这么久的城,眼看就要拿下了,如果不是韩人说要把城交出来,我们早就自己过界牌岭,拿下他们北地领土了!妈的,一边和我们和谈,一边让赵军暗中进驻城邑,还修了一道防线,那关卡上次我们打过去的时候还没有,现在遍地都是石墙!连个突破口都找不到!”
身形强悍的男人叫做王路,这个时候,也就还有他还有力气抱怨。
自从跟着大兄打仗以来,他王路什么时候被人追的这么惨过?都是别人闻秦军色变,韩人见着他们,也要节节败退!
如果不是他们要去接受的关卡十分重要,容不得半点差错,也不会让他大兄带人来。
如今好了,大兄和他们这队兵马差点折在里面。
这件事要是传出去,秦军马上就能成为全天下的笑柄。
可他们千万没想到的是,韩人是没做手脚,做手脚的是赵人,前面的城池,早就暗中偷偷换了国旗!
非但如此,还设了埋伏,一看就是准备将他们来接受城池的将领和士兵全都杀死。
阴,太阴了。
数百人的队伍,竟只有他们十几人逃了出来。
他身侧的青壮男子低声,“行了,小声点,先逃出去再说。”
王路感到一阵绝望,“咱们还能逃出去吗?我倒是无所谓,可是阿兄你才刚刚晋升到这个位子,原本夺下界牌岭以北,就能名扬天下,如今竟然死在卑鄙的赵人手里,我不甘心!”
他不甘心,身侧的哪个秦兵甘心?
他们是胜方,这是各自用命在战场上换回来的结果,韩人被他们打残,打溃,打的崩溃投降,自愿交出城邑,可如今,却成了丧家之犬!
他们个个身上都有军功,都是公士以上的爵位,跟着身侧的这位将领,未来不可限量,在往上升升,也不是不可能。
但如今所有的一切都被这一场埋伏给粉碎了!
“赵人阴险狡诈,之前就有出尔反尔的先例,”
青壮男子低声,“是我们大意,没有料到对方会在那里设伏。”
他是懊悔的,但此刻不是自责的时候。
如何活下去,才是他们要考虑的。
“前面就是林子的尽头,我能听见水声!”
王路脸色一变,“出了林子,恐怕——”
恐怕就是毫无遮挡的河谷,敌军一眼就能看见他们在哪!
可留在林子里,也是个死,这片林子并不大,赵军的数量是他们的数十倍,只需要围住这里,逐一搜查,他们将无路可逃,只能坐着等死。
更何况,大兄的胳膊伤到了重处,还在流血,这样下去,等不到天亮,就会流血而亡。
真要死在这儿了?!
王路实在是不甘心,可现实就是如此,哪怕自己再不甘心,再愤怒,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做不到,一步之差,天壤之别。
他相信,他们死后,秦军必然不会善罢甘休,甚至会转移目标,放弃对韩,集中兵力继续猛攻界牌岭,让赵人付出代价。
但那个时候,他们都已经是死人了,还有个屁用!
突然,有一个人大喊,“火,前面有火!”
王路转头就骂,“疯了,生怕赵军听不到我们在这儿?”
骂完,他才反应过来,用更大的声音说:“火?!哪呢??”
旁边的青壮男子当机立断,“往火的方向跑!”
赵人是拿着火把追他们的,但火把会移动,前面的火定在那个方向,在林间忽明忽暗,显然是火堆。
既然有火堆,就有人,有人,就有变数!
这里是野外,山地,不是城外,而且还在打仗,更不会有百姓半夜出来,那是嫌自己命大。
会是自己人吗?
是其他的秦军??
秦人攻韩之北地,并不是只有他们一支队伍从南方由野王北上,还有另一支军队从西边出发,从高平关方向同时发动进攻,这才让韩人在西边和南边同时受敌,无法支撑。
很快,林子就到了尽头。
那火堆也近在眼前。
但所有人都愣住了——
因为在这儿生火的看起来既不像是猎户,也不像是友军,更不想是敌军!
两个姑娘,一个老头,还有一个孩子,只有几个青年男子,还有两个已经躺在地上,成了尸体了,而他们的身体上,扎着眼熟的箭矢。
那是赵军的箭!
王路眼前一黑。
不是秦军,那这不完蛋了!
咻咻!
又是几道破空声,身后射出几只恐怖的箭矢!
三个秦兵瞬间倒地,紧跟着他们出现的,是同样被火堆吸引而来的赵军,见到王路等人,赵军领头的男子大声喊道:“动手!一定要把他们全都击杀在此处!”
777一个翻滚,发动技能,立刻融入赵军之中。
打不过我就加入,嘿!
这里没人会废话,杀戮一触即发。
但不是赵军认为的屠戮局。
老用户一开始还想解释,他们并不是士兵,不想卷进他们的追杀和逃亡中,尤其是在他还没分清这两拨士兵究竟属于那一国的时候,杀错了到时候怎么办?
可赵军人狠话不多,为了避免放跑秦军的将领,根本没有给他们解释的时间。
就算是老用户解释了,赵军也不会信。
荒郊野岭,你们又不是猎户,跑带这儿来,不是来跟这几个逃亡的秦军接头的?
王路和旁边的青壮男子杀了几个赵军,但更多的秦兵都被人数众多的赵军围杀,尤其是这几个秦兵早就身负重伤,体力不支。
不仅是王路,就连王路一路护着的青壮男子,都已经做好了死战到最后的准备。
然而,事情并没有和他们想象的一样发展。
三道剑光凭空而起,黑夜里,从天而降的火球精准的砸向挥剑的赵军,一个披着斗篷,融入在黑夜里的恐怖高大男人,如同妖鬼一般穿梭在他们的身边,随手一掐,就能扭断一个人的脖子。
眨眼间,从猎杀者变成被猎杀者,只用了不到一刻钟。
火焰照亮漆黑的夜晚,孟九在旁边捂住孟山的眼睛,不让他看眼前血腥的一幕——陈烨等人动手,都是冲着砍头去的,为的就是避免尸体复活,他的剑光,就连独眼和土匪老大的尸体都没放过。
鲜血顺着地势流入旁边的河流,溪流靠近岸边的浅水,竟被染成了红色。
777愤怒的声音响起,“陈烨你大爷,你又追着我砍什么意思,你看不出来我是自己人吗??”
他的声音在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当中,显得很突兀。
陈烨收回剑光,吐出一句话,“谁让你融入的太没有违和感了。”
终于,一切安静了。
刚才冲出来的人,除了王路和他的“大兄”,就只剩下七个秦兵还活着,追兵则是全军覆没,就连藏在五十米外拿着弓。箭准备暗算的弓箭手也没逃过这一劫。
这九个人,目瞪口呆的看着遍地的无头尸体。
发生了什么,团灭是如何发生的?
刚才是谁在杀人??
妈的,谁动的手都没看清,人就死光了,这合理吗??
紧跟着,缓过来的王路转头看向坐在火堆旁边,缓缓站起的女子。
她竟是短发,但看上去却并不违和。
女子五官柔美漂亮,看起来有一股令人感到亲切的气质,这种亲切,结合刚才遍地死人,而她毫无波澜的行为来看,却有些诡异。
眼前的一切,就好像是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不小心撞见了什么山林里的妖鬼。
苏摇铃刚才一直在看火,不按时加柴,火堆就灭了。
反正清怪有陈烨和其他人。
就算是他们解释了,赵军也不会听,宁杀错不放过,对赵人而言,最大的军功无异于拿到一位秦军将领的首级。
火光照亮她的清秀侧脸,苏摇铃问,“我看你们还在流血,要不要处理一下。”
王路/青壮男子:“?”
两人缓缓后退,脸色差的仿佛刚才是听见了鬼在说话一般。
这个“鬼”还很有礼貌,朝着他们一笑,道,“放心,我们不吃人。”
为什么你解释完了更恐怖啊!
作者有话说:
一个口味偏重,将吃人挂在嘴边的世界(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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