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取好了吗?”白晚风按按边牧爪子上的小肉垫。


    幼犬的肉垫比成年犬的肉垫要更加柔软一些,按的时候,小边牧还会不好意思地捂住脸,从爪缝里看他。


    和奶油比起来果然是娇小可爱的小宝宝。


    林北辰回答:“还没有。你准备叫他什么?”


    这黑白相间的毛色,无论谁看了第一反应都是——


    “奥利奥。”


    他听到林北辰那边传来闷闷的笑声,有点脸红:“你自己取。”


    “就叫这个吧。”林北辰咳嗽两声,正色道,“和你家的狗很配。”


    小边牧好像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举起爪子表示支持。


    林北辰去的不是白晚风记忆里的那座房子。


    虽然惊讶,但想到林北辰肯定不止一处房产,这里的院子更大,明显更适合狗的日常活动,就理解了。


    房屋的装修很简约,最亮眼的地方就是大片的草坪,奥利奥一下地,就开始在草地里打滚。


    白晚风帮林北辰把狗窝狗厕所之类的东西搬进屋里,和他交代养狗的日常小知识。


    “边牧是一种运动量很大的狗,每天早晚都要出去遛一趟。不过你家里有院子,应该不用担心这一点。”白晚风犹豫了一下,不确定地问,“你平常有时间陪它吗?”


    “晚上可以。”林北辰从抽屉里拿出一串钥匙,“白天我不一定有时间照看它,你有时间可以顺便遛遛它。”


    “这是你家的钥匙?”白晚风觉得钥匙烫手起来。


    “我记得你每天都要遛狗,不知道是不是会经过这里。如果经过这里,可以把它也带出去玩玩。”


    “你不怕我偷拿你家的东西吗?”


    “你拿到哪去?”林北辰反问,“你不要你店里的狗了?”


    白晚风哑口无言。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如果他真的偷拿了林北辰的东西,也没办法潜逃。


    可是随随便便拿走别人家的钥匙,还是让他不安。


    “你拿着吧,算我雇你遛狗。”林北辰把钥匙塞回他手里,“我回来得晚,它肯定等不了,这件事总要雇人来做。与其找其他不知道底细的人,不如找可以信任的人。”


    白晚风手指一片湿润,一低头,小边牧正在舔他的手指,一脸天真无邪。


    白晚风头脑一热,毫不犹豫地答应:“好。”


    林北辰看着他把钥匙放进兜里,露出笑容。


    白晚风给林北辰交代完养狗注意事项,监督他给狗狗喂了一次狗粮,和奥利奥一起坐在草地上。


    刚刚离开狗舍的幼犬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场地,最开始还矜持地只在他们脚边探索,熟悉之后,立刻无拘无束地在草地上奔跑起来,不拉绳子根本喊不回来。


    它跑到稍微远的地方,回头看见两个人还在原地,犹豫地抬起爪子,看看前方,再看看两个人,摇摇晃晃地跑回来。


    阳光为它身上的绒毛镀上一层金光,像是沐浴在圣光中的天使。


    白晚风远远地看着活泼的小身影向自己奔来,灵魂得到了升华。


    “我一看到这种狗,就觉得和你很像。”他曲起双膝,坐在草地上。


    “我和它长得像?”林北辰比划了一下狗头的大小。


    一看就是不想相信自己居然和一只狗像。


    “不是长相。”白晚风摆摆手,莞尔道,“应该是气质。虽然都是狗,但是不同种类的狗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林北辰保持着良好的风度:“所以,你觉得我和这种狗,哪里像?”


    眼神里透着威胁。


    这个问题要好好回答了。


    白晚风坐直身体:“边牧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狗,同时,它与其他绝对遵循人类的命令的工作犬种不一样,它拥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听起来还不错。”


    边牧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在白晚风面前跌了一脚,四脚朝天,懵懵地看着他。


    林北辰:“……它看起来并没有那么聪明。”


    “可能是因为它现在还小。”白晚风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他恨铁不成钢地拍拍狗屁股。


    正夸你呢,突然犯蠢。


    边牧委屈地耷拉着眼角,抱着抓抓舔了舔,一个翻身,神采奕奕地拱他。


    “是要让我去那边吗?”白晚风指着院子角落。


    边牧叼住他的裤腿,扯了扯,向前跑了几步,又回来对着他叫了两声。


    白晚风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草:“应该是叫我们去那边看看。”


    林北辰也跟着他站起来:“那就过去看看。”


    白晚风和林北辰只能陪好奇心旺盛的小狗探索这个新家。


    这里虽然是林北辰家,但他明显对自己家里的院子并不了解,对院子的熟悉程度甚至可能还不如刚刚跑了一圈的奥利奥。


    奥利奥虽然腿短,但跑得很快。它总是跑出去一米,站定回来望他们,如果发现他们还是慢吞吞地前进,就绕到他们腿边,供着他们往前走。


    它跑来跑去的,热得开始吐舌头,但仍旧兴高采烈。


    “它非要等我们一起去。”林北辰宠溺地说,“我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它知道,这是它的院子,它可以随便玩,不会有危险。”


    白晚风沉默片刻,说:“其实……它可能不是害怕。而是……在把我们当羊牧。”


    林北辰脚步顿在原地。


    白晚风不敢看他,心虚地说:“边牧不是一种服从性很强的狗,它经常有自己的判断。因为它的本职是牧羊,所以它总是习惯性地管理身边的生物。比如其他的狗,或者人……”


    他怕林北辰误会自己专门选了一种难养的狗,给他找麻烦,马上补充:“但是边牧真的很聪明,它喜欢牧羊只是因为精力旺盛,只要让它发泄完精力就行了。它能完成很多高难度的指令——它愿意的话。”


    林北辰打断他:“那你喜欢这种狗吗?”


    不知道为什么,问的明明是狗,白晚风却从这句话里听出暧|昧。


    他掩饰地理理耳边的头发:“喜欢。”


    说完,他听到旁边传来一声轻笑,很快又接了一句:“我喜欢任何一种狗。”


    “后面这句我当没听到。”林北辰按住他的肩,指着脚边的小狗,小声在它耳边说,“它以为你最喜欢它,别让它听见。”


    白晚风和小狗清澈的眼睛对视,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愧疚感。


    这种小狗当然是最可爱的。


    他摸摸边牧的脑袋,边牧咧着嘴呵气,主动用脸蹭他的手掌。


    边牧的精力很旺盛,白晚风和林北辰陪它玩到尽兴,自己都累到筋疲力尽。


    林北辰递给他温水:“吃完晚饭再走。”


    白晚风本来想拒绝,双腿却不答应。


    他坐在椅子上,腿还在打颤。


    林北辰强忍着笑意:“休息一会。要先睡一觉吗?晚饭还要一段时间。”


    “我坐一会吧。”白晚风强撑精神。


    林北辰没多劝,转头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沙发上蜷缩着一个身影。


    还是保持着坐着的姿势,只是头歪到一边,腿抱在胸前,眼睛已经闭上。


    他忍不住眉眼柔和,拿来薄被,轻轻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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