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以后,还能感觉到痛吗?


    左腿一阵钻心蚀骨的疼痛,苏霜在睡梦中发出惊恐的声音:“别吃我不要吃我!我不好吃……”


    “啊!”


    睁开眼,苏霜彻底醒了过来——


    眼前雪白一片。他眨了眨眼


    :死后的世界,竟是纯白色的么?


    过了一会儿,苏霜才反应过来那是天花板。


    耳边响起开门的声音,苏霜偏过头,看到一个小护士走了进来,手里捏着一支温度计:“林先生?您醒了。”


    林先生?


    “林先生?林秀先生!”


    见苏霜盯着自己发愣,小护士脸红起来:“怎、怎么了呀,林先生?您哪里不舒服吗?”


    苏霜下意识回答:“我的腿好疼。”


    小护士失笑:“摔断了腿,哪有不疼的呀?您忍一忍吧。”


    断腿?谁?他吗……


    苏霜移过目光,看见自己吊起来打着石膏的左腿。


    苏霜:“……”


    “等等,什么情况?”


    “啊?”


    “我的腿为什么会断??”


    苏霜不明白:自己明明应该已经死了啊!还有他的腿是什么时候断的?


    “这个,崔先生说是您自己不小心跌下了楼梯……您都不记得了吗?”小护士有点担心:难道是摔坏了脑子?


    “你、你说的这个‘崔先生’。”苏霜突然福至心灵,“该不会是叫崔枫吧?”


    看来脑子没有坏嘛……默默想着,小护士点头:“正是崔枫先生把您送来医院的。”


    哦凑。


    崔枫……林秀……


    这不是他看过的一本狗血替身文里主角攻受的名字吗!?


    想起这篇文,苏霜就意难平:原作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渣攻贱受替身文,和所有的渣贱文套路一样,渣攻心中另有白月光,因为求而不得,找了林秀做替身。


    林秀在文里卖的是贫穷小可怜人设,和渣攻以及渣攻的白月光截然相反。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崔枫和林秀……听名字就能感受到作者满满的恶意,苏霜因此印象深刻。


    两人从小在孤儿院相识,算是竹马竹马。林秀性格从小就阴沉、不讨喜,和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崔枫不同,两人长大后各自走的路,也是天差地别。


    崔枫运气爆棚,被当地首富收养,从此在金钱加持下,就像开了挂。


    林秀则被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女人收养。


    女人原本有家庭、有老公,但是因为男方问题,两人生不出孩子,这才收养了林秀。


    但是收养林秀不到半年,女人老公就出车祸死了。


    在这样的单亲家庭长大,妈妈脑子还有问题,林秀性格愈发偏激,也愈发地觉得命运不公。


    两人孽缘开始的契机,是因为许无。


    许无是崔枫的白月光,崔枫读大学时的校友。


    和大多数白月光一样,许无和林秀是两个极端:她出生名门,气质出众,人还特别温柔和善、优雅礼貌。


    渣攻的魂都被许无勾没了。


    毕业后,一次巧遇,崔枫见到了长大之后的林秀。


    别问,问就是林秀和许无的眼睛长得特别像。


    林秀当场被荤素不忌的崔枫捉住,在崔枫的花言巧语下,两人开始谈起了恋爱。


    崔枫安排林秀进了自己的公司工作,还让林秀搬来和自己一起住。


    相处过程中,崔枫不喜欢林秀的性格,觉得他整天阴阴沉沉,和真正喜欢的许无不同,也完全比不上她。


    林秀也不爽崔枫,原因是渣攻在外面绯闻太多。


    但是谈恋爱嘛,就是你忍我我忍你。两人虽然个别时候看对方不顺眼,但大多数时候也还过得去。


    两人吵翻的契机,还是因为许无。


    林秀在渣攻的枕头底下发现了许无的照片,这和绯闻不同,渣攻心里有别人已经是实锤了。


    林秀气得当着渣攻的面撕了许无的照片。


    争吵中,渣攻推了他一把。


    林秀背后就是楼梯。


    ……


    苏霜看着自己的断腿沉默:破案了。


    原来他的腿是这么断的。


    苏霜抬起手:“扶我一下。”


    小护士直摇头:“不行不行,您现在还不能下床活动。”


    苏霜一想也是,但他一定要确认一件事情,于是拜托小护士:“那帮我把窗帘拉开吧。”


    小护士依言上前拉开了窗帘——


    当阳光洒满床头时,苏霜忽然有种流泪的冲动:多久了!他有多久没看见过太阳了!


    在他原来的世界,是没有太阳的。


    末日降临后,天空始终被厚厚的云层笼罩,在那片不见天日的大地上,苏霜已经不记得自己度过了多少个日夜。


    五年?十年?亦或是……


    现在重见天日,苏霜也终于敢确定自己穿书了。


    ……虽然是篇狗血替身文。


    但是,苏霜不会辜负命运的垂青,既然穿了,重活一世,他就一定会好好活下去。


    在另一个世界,他也依然会活得耀眼夺目。


    至于渣攻什么的,就让他去铁窗泪吧!


    苏霜已经有了打算:书中可是个法治社会,渣攻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他这伤势,起码能判渣攻三年!


    苏霜想着还有点小激动,扭头一看小护士还站那儿,呆呆地盯着他的脸出神。


    “你在看什么?”


    小护士一惊:“啊!抱歉!林先生您长得太好看了,我不自觉就……”看呆了。


    长得太好看?


    苏霜眉头一挑:“能帮我拿面镜子过来吗?”


    “好的。”小护士匆匆忙忙地去找镜子,嘴里困惑地喃喃:“奇怪……以前怎么没发现林先生长得这么好看?”


    接过小护士递来的镜子,苏霜看着镜中的自己,有些惊讶——


    这竟然是他原本的脸!


    书中对林秀的外貌并没有过多描述,就一句长得“平平无奇”。


    原来平平无奇,是长成这样的吗?!


    对于自己的外貌,苏霜没有怀疑。


    上一世,许情就是因为他这张脸,不惜一切代价,硬是把他从丧尸围城中捞了出来。


    苏霜端着镜子,轻轻撩开头发。


    小护士在旁边嘟囔:“果然刚才是错觉吧……林先生长得挺平平无奇的。”


    在苏霜的额头上,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黑斑。


    苏霜抬手摸了摸那块黑斑,当黑斑被手指盖住时——


    小护士:“哇!林先生果然还是好好看!”


    “……”苏霜放下手,露出黑斑。


    小护士:“噫,错觉错觉,都是错觉。”


    苏霜又遮住黑斑。


    小护士:“哇!!”


    苏霜放开黑斑。


    小护士:“噫!!”


    “……”


    苏霜觉得自己明白了。


    就像古早影视剧中的经典设定:原本是大美人的女主,因为脸上的一点小胎记/戴了眼镜/划了一道,就被旁人嘲笑污蔑是丑女,等到除掉胎记/摘掉眼镜/恢复法力,就摇身一变,成为妈不认的大美人了!


    “我悟了。”苏霜放下镜子,“原来作者是想走丑小鸭逆袭路线。”


    “逆袭可以,替身免谈。”苏霜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打电话给渣攻。


    第一遍,没通。


    第二遍,也没通。


    第三遍,还是没通。


    第四遍……


    “亲爱的?”崔枫这个渣攻嘴还是很甜的,上来就喊亲爱的:“醒了?腿还疼么。”


    他的声音沙哑,气息不稳,苏霜从中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你现在哪里?”


    崔枫:“我在公司开会呢,怎么了?”


    好标准的出轨台词……


    苏霜懒得吐槽,渣攻在哪里做什么他通通不关心,他打电话给他只为一件事——


    “崔枫。”


    “嗯哼?”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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